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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的公主妻/公主有毒:权相宠妻 完结+番外 (屏却相思)


  而清晨这点温存的时光转眼即逝,很快院子里就响起端墨踢踢踏踏的脚步声,他走到屋子外面,敲了敲门:“少爷,少夫人,该起了!”
  林缜撑起身,顺手把她也一道拉起来,语声温柔而清润:“该起了。”
  对于方轻骑,李清凰的感觉其实一直都很复杂。她对于这个人一直都是防备而欣赏的,他就像一头黑豹,有油光水滑的毛皮,又有尖锐锋利的爪子和矫健有力的四肢,上了战场之后,他那股蛰伏着的兽性就会被激发出来,变得嗜杀而严酷。他们曾是互相交托后背的同伴,可是后来,她才发觉那些关于他们会是并肩作战的同伴全是错觉,而那直觉产生的警惕才是正确的。
  他有一半的突厥血统。他皮肤是光洁的浅褐色,他的眼窝又比寻常中原人都要深刻,他行止之间那股灵活而矫健的意味也不是普通人能有的——这些,竟全部都被他们忽略了。
  他们朝着长安不断前行,在半路上竟然又遇上了方轻骑和他的那支骑兵,他们特意绕了路,行进的速度也远没有他们这样快,却还会在半路上相遇,要说这是巧合,蠢货都不会相信。
  但是方轻骑却装得煞有其事,见到他们骑马过来,还站起身招呼:“林大人,这么巧,我们又遇见了。”他的身后站着那一队精锐骑兵,每个人身上都有厚重的血腥,却又满脸麻木不仁,就好像一根根黑漆漆的木桩。
  林缜没有点破他,反而还客客气气地回应了一句:“确实很凑巧。”
  方轻骑又道:“既然两回都碰上了,那就代表我们有缘,不如就此结伴上长安吧。”
  李清凰:“……”她从前就知道他不要脸,可是不知道还能不要脸到这个地步,难道他已经忘记掉他曾经把刀架在林缜脖子上还威胁要砍了他的事情吗?
  自然,忘是不可能忘记的,但这根本不能阻碍他上前求同行的心思:“这一路上万一碰到危险,我的人还能保护林大人周全。”
  ……这路上唯一的危险就是这货和这货带着的骑兵好不好?
  林缜道:“据在下所知,使纳将军上长安是有要事,我怎么好拖累将军的行程?”
  方轻骑笑了一笑,还特意观察了一下林夫人和那个小厮的表情:“不拖累不拖累,我还想同林大人抵足而眠畅谈几晚。”
  李清凰闻言,突然转身扑到了林缜怀里,矫揉做作道:“谁知道这人到底安得是什么心思?竟还想要同你一起睡,不行,人家就要你抱着才能入睡呢!”
  方轻骑嘴角一抽:“……”
  端墨被呛了一下,忍住不敢笑出来。他从前觉得这位少夫人风评不太好,似乎性子也有些闷,可是这么多天接触下来,她这哪里是性子闷,可不要太活泼了,整天蹦跶来蹦跶去,还跟他抢吃的,一点架子都没有。
  林缜已经不是第一回 见她故意装出这个样子了,反而还有点……习惯起来,至少肯定是没有第一次那么震撼。他平淡地轻拍着她的背脊,低声道:“嗯,我就抱着你睡。”
  方轻骑:“……”不要以为我看不出来,你们就是故意来恶心我了。
  可是李清凰已经摆出这种态度来,难道他还要死皮赖脸地纠缠下去吗?他到底也是堂堂突厥王子,一军主帅,到底也是拉不下这种脸面,好像要跟这样一个女人争风吃醋似的。他索性也不再提什么抵足长谈之类的话,而是领着一队人马跟在他们附近,明面上是保护,实质上却是监视。
  那晚,他在被偷袭之后,可就只有跟林缜还有那几个驿站小吏接触过。那些驿站小吏看见他们这群吓得腿都发软,连句话都说不明白,肯定不可能偷偷跟了他一路还找机会偷袭的。而林缜又是文官,他应该也不可能有这种身手去偷袭自己,再说就算那时候天色昏暗,并看不太清楚那个偷袭他的人是什么样子,但是大致身形和身高也是能看出来,绝对不可能是林缜。反而是林夫人和那个小厮——
  方轻骑不动声色道:“林大人有所不知,并非是我危言耸听,实在是连我都曾被人在半路偷袭过,也不知道是不是这附近山里的小贼。我们人多,总说好照应一些。”
  林缜语调微微上扬,哦了一声,很客气地问:“那么,使纳将军可有受伤?”
  受伤是没有的事。也不过是被人扇了两巴掌,然后趁乱踢了一脚。也不知道那个人是怎么做到的,他其实也没觉得被打了有多痛,毕竟他从小到大所受到过的伤要比这严重上百倍,只是那两个浅红色的巴掌印竟是一晚上都没褪掉,还让他被自己的手下看到了这狼狈的一面。
  方轻骑摆了摆手:“都说是小贼了,自然没事。只是我也不确定,这小贼背后是不是还有人撑腰。”说完,竟是瞟了李清凰一眼。李清凰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撇了撇嘴,她的确是想着一刀把他宰了,但是眼前的问题有两个:今时不同往日,她还想要手刃方轻骑是几乎不太可能的,她能攻其不备,为了出气多抽两下,但是要真刀真枪地来,她并打不赢他;第二,眼前最重要的问题是和谈,她不能为了一己私欲就破坏掉这次和谈,让更多百姓饱受战火之苦。


第296章 213故人重逢(3更)
  甚至,经过林缜和方轻骑那一番对谈,她很清楚地知道,方轻骑成为突厥王,这对于西唐只有好处而没有任何坏处。没有人会喜欢战争,也没有会愿意看见自己的亲人朋友在战场上流血流泪,她也同样如此。从军五载,她见过太多的生离和死别,太多的鲜血和白骨,太多的血与泪、爱与恨,她也希望不要再有战乱不要再有苦难。
  两厢对比,她自己的杀身之仇,谢老将军的战死之恨,要远远排在这后面。
  于是,他们就这样相安无事地进了长安。
  林缜的赴任文书早就下来了,他甫一进城,还没就职上任,就被女帝招进宫去。而李清凰和端墨就闲得发慌,根本没有事情做,因为林缜回乡丁忧,原本府上的仆从都已经遣散,那座宅子也被收回,他们现在就暂时住在城里的客栈,打算先去租一个环境清幽的小院子再说。
  端墨是在长安长大的,再次回到长安那就是如鱼得水,一面给李清凰介绍着长安的情况,那小表情别说有多得意了:“夫人,你不知道林大人可真是太厉害了,他十六岁考上状元,一年内连升三级,就当上户部侍郎,不久又擢升到户部尚书,后来又当了丞相,这可是绝无仅有的事——哎,你看到那就是西市的口子,西市又叫番市,都是些番邦人在此地做生意,你别看现在静悄悄的似乎没什么生意,等到了晚上那可热闹了,这里根本没有宵禁!”
  李清凰对西市自然不陌生。她曾经就拉李柔月来这里玩过,那时候她就只有十六岁,李柔月也不曾明珠蒙尘客死异乡,那时纵然会有这样那样的忧愁,却没有现在的阴阳隔阂、生离死别。那个时候,就连那些少女的忧愁也是分外可爱。她不由自主地、向着西市迈开脚步。
  端墨正说到番市的胡女和美酒,说得唾沫横飞,正激昂时,却忽然发觉身边的人不见了。他可不敢放任她孤身在西市乱走,忙赶了上去,低声叫道:“你等等我啊,夫人?夫人!”
  李清凰停住脚步,说了一句让他根本无法拒绝的话:“你刚才说了这么多西市的好处,其实你也是听别人说的吧,要不要今日去看看?”
  端墨的确没去过西市,那里不是寻常百姓能去的,后来跟着林缜,也没什么机会去西市长长见识,他之前对李清凰说得那些说辞都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他挠了挠头皮:“夫人,你觉得大人如果听说我把你拐进了这种地方,他会不会生气?”说来说去,他心里还是对林缜发憷,虽然他寻常都不把情绪挂在脸上,也不会随便发脾气。
  李清凰低笑了一声:“这件事你知我知,唯独林大人不知,你不告诉他不就得了?”
  说得也是。端墨又摸了摸头发:“那万一他问我们今日去哪里,我不告诉他这样可以嘛?”
  李清凰匪夷所思,她都不知道林缜是怎么调教这个有点奸猾的小子的,怎么他连句谎话都不敢说,还问她这种愚蠢的问题?她笑道:“我倒觉得他会问我,而不会去问你。”
  而且,他们现在脚下踏着的就已经是西市的地盘了。
  李清凰走在现在还略显冷清的街市上,因为夜夜笙歌,现在许多店铺还没有开门做生意。李清凰熟门熟路地找到了那家过去和李柔月来过的番市酒楼,五年过去,那间酒楼却还没大变,只是招牌和门楣都有些泛色。当年那位叫红缨的胡女已经成了老板娘,正坐在大堂里,有一搭没一搭地打着呵欠。
  她的眼角开始长出了细细的纹路,纤细的腰肢开始走形,穿着的红衣却还是旧时的那身红衣,看人的神气还是过去那好奇而热烈的意味。
  她看见李清凰走进来,笑着站起身:“夫人你到得早了些,我们的酒家才刚刚开门,还无法招待两位。”
  李清凰环顾四周,然后目光沉郁,望着当年他们坐得那张桌子——就摆在一扇画着猛虎的屏风后面。她、李柔月、顾长宁、林缜相对而坐,竟已经成了他们彼此最后的一点记忆。她盯着那扇屏风看了许久,又慢慢回过神,望着面前的胡女红缨,微微一笑道:“我初到长安,觉得番市新奇,就进来看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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