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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不做金丝雀/蚀骨专宠[民国] (一阵惊雷)


  他……他应该没看过吧?
  但愿他没看过!
  她之前写那封信时,根本没想过两人还有见面的机会。
  他的气场太强,实在让她没有喘息的余地。
  她侧过身想躲开,手臂却忽然被拉住,方冬弦背脊一僵。
  只听那人声音淡薄的说道:“没想到能在上海遇见,你怎么会到上海来?”
  她迟疑的看他:“你……不知道吗?”
  他似有疑惑:“知道什么?我正打算做完了紧急的事,就去康州县看你。”
  她听到他轻笑一声,唇边勾起看着完全不像笑容的笑意,道:“不过能在上海遇见,可见咱们是极有缘分的。”
  方冬弦面色僵硬:“是、是啊。”
  他高大的身子弯下来,把钱包和肉捡起来递给她,她刚要伸手接过,就听他说:“我送你的风铃可还喜欢?”
  她手一僵:“什么风铃?”
  “没收到?”他问,随后也没等她回答,自顾自说道,“没事,改日我送你更好的。”
  方冬弦连连摇头:“不用了。”
  顾信礼问:“怎么?”
  方冬弦眼神闪躲,她其实是有些心虚的,不过心虚只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她有些害怕。
  也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自己后背凉浸浸的。
  可她观察他的样子,看上去的确对她留下的那封信毫不知情的样子。
  或许是她想多了吧?
  她没回答他的问题,只是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后,轻咳一声,轻咬下唇,终是下定决心开口问道:“你……你来上海做什么?”
  “一些公事。”
  “那……那你什么时候回去?”她又问。
  他的目光盯着她的眼睛。
  她到底心虚,眼神飘忽不定,最终落在跪在地上的乞丐身上,就是不与他对视。
  顾信礼顺着她的目光看向乞丐。
  乞丐早就已经晕了过去,顾信礼跟手下使了个眼色,两个黑衣人动作利索的把乞丐从地上拖起来,往巷子外走去。
  乞丐方才被吓得尿裤子,黑衣人把他从地上拖起来时,地面上出现一片水渍。
  乞丐脸黑的看不清轮廓,却能看的出来浑身上下瘦的只剩下皮包骨的干瘪。
  方冬弦心中不忍:“……可不可以别杀他?”
  乞丐抢劫,无非是饿的受不了了,才起了贪念。
  顾信礼皱眉,他看着本来就凶,眉头一皱更是可怕,只听他说,“难道我在你心里是个坏人吗?”
  方冬弦违心的朝他摇了摇头。
  跟几个黑衣人比起来,他看上去的确和善的多。
  只可惜都是表面!
  他是什么样的人,她想他自己应该是最清楚的。
  听到她的回答,顾信礼面色缓和:“我是个正紧商人,不会随意杀人的。”
  顿了顿,他眉头轻挑,“甚至有时候,我特别乐意做个好人,我想阿弦应该懂我的。”
  他意有所指。
  方冬弦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在康州他的确帮助过她很多,就像前世在北平一样,可惜他的善心必然是有所图的。
  她就像他看上的猎物,他精心布置一个完美的陷进,就等着她万里钻!
  什么好人?
  他的鬼话,只有前世她单纯无知的时候才会信。


第27章 变天
  而顾信礼见方冬弦似乎信了他的话,当即面色坦然的表示,“姑娘在外面容易遇到危险,我送你回家。”
  去她家?
  不,方冬弦巴不得离他远远的,这次意外之后再也不见才好。
  又怎么可能引狼入室?
  咬咬牙,方冬弦拒绝了他的好意,“不用了,我家离得近,我能自己回去。”
  顾信礼看向她纤细的手指,只是一些米和肉而已,却将她白皙的手指掐出一道红痕。
  他面色微冷:“阿弦似乎对我有所防备。”
  她连忙摇头表示没有,却并不松口让他送自己。
  她在上海的住址,绝对不能让这个瘟神知道。
  今日肯定只是巧遇,只要不暴露自己的住址,只要他离开上海,她就又能回到之前平静安逸的生活了。
  顾信礼沉默一阵,见她没松口,也并不为难,说道:“不送也无妨,只是你往后出门要小心些。”
  方冬弦点头,站在原地没动,“你是不是有事忙,你先走吧。”
  她说完,顾信礼最后往她身上看了一眼,那一眼中透着某种坚定的意味。
  然后果真带着一群手下离开了。
  方冬弦看着他的身影完全消失在自己眼前,才大大的松了口气。
  她心里讨厌他,想远离他,不能原谅他前世对她做过的那些事。
  然而,她更恐惧他。
  她前世隐约见识过一些他做事的手段,虽然那些手段从没用在她身上过,但却避免不了让她心里产生阴影。
  他太坏,坏到她根本不敢真正的惹恼他。
  就算前世被他禁锢,她也只敢小打小闹,偶尔深处爪子去触碰一下他的底线。
  ……
  顾信礼刚转身,脸上就仿佛结了一层冰渣,冷的可怕,偏偏他的眸子又像火。
  是侵蚀一切的大火!
  阿弦为什么态度忽然变了?
  她的防备和疏离,他自然感觉到了。
  可是为什么?总该有原因。
  冯平跟在顾信礼身后,跟他报告北平传来的消息:“北平那边这两天出了点小事,顾爷年前纳的五姨太流产了,查出来是七姨太做的手脚,七姨太被查出来后,因为担心害怕,也流产了,且一尸两命。”
  一声冷笑从顾信礼唇畔逸出,“这可不是小事。”
  天凉了,北平顾家也要凉了。
  冯平眯眼:的确不是小事。
  ……
  顾信礼在上海待了半个月,他有许多事情要做,所以除了那次的偶然碰见外,他并未主动找过她。
  不过她的所有举动,却都在他眼中。
  半个月后,顾信礼听到消息,五姨太给顾戎下药,却被顾爷误食,那毒药性子猛,没等到医生来救就当场丧命。
  五姨太也被一枪打死,顾家可谓是混乱成一团。
  顾信礼从上海赶回去时,就听说大少爷顾戎已经接管了商会和顾家,以及顾家明里暗里所有的势力。
  但因为所有事情皆在他的预料之中,他并没有丝毫慌乱,毕竟事前他已经安排好了所有事情。
  “现在该怎么办?”冯平问。
  他们回到北平后,并没有直接回顾家,不用脑子想都知道,顾戎一定在顾家准备好了闸刀就等着他回去。
  顾信礼坐在酒店窗前,透过玻璃往外看,声音冷淡:“等吧。”
  冯平:“是。”
  “另外还有一件事,小少爷被顾戎接走了。”
  顾信礼闻言,脸上没什么表情,“接走就接走吧,我替他养儿子也养的够久了。”
  冯平:“可……”
  他想说,可就算那孩子是顾戎的私生子,却好歹从生下来就认您当爹。
  养了这么大,难道一点感情都没有吗?
  最终他却没开口。
  这是一桩陈年往事,若是说出来,就是将大哥的伤口再撕裂开。
  五年前,顾戎因为对顾爷偏爱大哥而心生嫉妒,竟在一场争执时使了阴招,大哥伤到了命、根、子,医生说这辈子别想再有子嗣。
  那件事过了大概半年,顾戎在外面玩儿女人搞出个私生子,顾爷大怒。
  因为那会儿,顾爷正打算让顾戎与佟司令的千金联姻,顾戎却在这种关键时候出了岔子,他也自知做错了事,为了掩盖又私下杀了那个女人,孩子是他唯一的亲生骨肉,他倒是没舍得杀。
  顾爷知道了儿子做的事,就算追究也于事无补,况且那个女人死了,也算是解决一个麻烦。
  顾家,可不是轻易什么女人都能进门的。
  甚至就连顾爷自个儿的九个姨娘,也都没有身份低贱的。
  而正当顾爷为这件事犯愁时,顾信礼主动说把这个孩子养在自己名下。
  顾爷见到顾信礼这个义子,不由得想起半年前亲儿子对他的伤害,再说就算有血缘,那个孩子也不过是个见不得人的私生子。
  一个野种,他杀了不忍心,不杀却又是麻烦。
  而义子正好又无后,把这个野种过继给他,也是一个很不错的法子。
  再说顾信礼为顾家付出不少,他这么做,也算是给他一些弥补,而顾信礼又没孩子,这个野种过去,注定是他唯一的子嗣,不用担忧过去受苦。
  于是这孩子就这么成了顾信礼的孩子。
  ……
  顾信礼听出冯平的迟疑,他后背靠着沙发,闭上了眼睛。
  没做任何解释。
  脑中那道娇软的身影,似乎近在眼前。
  既然重活一世,他又怎么可能让她做个活寡妇呢?
  无数次的梦里,他搂着她缠绵、沉沦,醒来后却是无法言说的挫败。
  前世两人刚在一起时,她曾在夜里哭的满脸泪水的质问他:是不是根本就不喜欢她?
  如果喜欢她为什么不碰她?如果他不喜欢又为什么要娶她?
  后来她与他冷战了一阵,又主动找上他,说就算不喜欢她,总该给她个孩子吧,不然她一个人在这深宅大院里,又不能出去,实在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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