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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又向贵妃求饶了 完结+番外 (薄荷青提)


  人嘛,就是贱。刚当奴隶那阵,他是一百个一千个不情愿,觉得脸上无光,丢人丢大发。还玩儿过小叛逆,跟夫人这儿不对付那儿不对付的。
  现在呢?才过了半个月,就把她的指令奉为圭臬了。她话音刚落,自己脑子还没开始转,那双贱手已经将人拦腰抱起,稍稍用力,举过头顶。
  好轻…她每天吃这么多,肉都长哪里去了?
  腰,腰…腰也太细了吧,有他大腿粗吗?
  她是不是戴了香囊,为什么身上这么香?难怪会嫌弃他臭啊…比起她的味道,自己实在是太臭了。
  季珑脑子像进了浆糊,一团糟,一团乱,完全理不清思路,也说不出完整的话。他结结巴巴地说:“为…为什么让我抱。”旁边还有好几个身高九尺的家丁呢,怎么独独挑了他。
  琛夫人比划一下,觉着遗憾。
  这可比十几年后矮了一大截啊,往常他把自己举起来,那视野绝对是万里挑一的开阔。这会儿嘛,着实有些逊色。
  不过也没办法,谁让他现在才十一岁,身高还有大把大把的发展空间。
  她听到少年的话,嘟起红唇,不爽快地说:“你是我养的奴隶,吃我的喝我的,我就让你抱!”
  “阿幸也吃你的,喝你的。”他小声嘟囔。
  琛夫人呵呵笑了下,一拳砸在他胸膛上:“我倒是想,你看看他那瘦鸡样子,能抱得起我?”
  想?想什么想!
  季珑当即弯起手臂,鼓出肌肉,表情淡然:“我长期练武,身体还是很好的。”
  她翻个白眼,懒得和他多说。兴冲冲往中央看去——
  一座方方正正的擂台。
  四角垂旗,上面写着‘斗鸡’。
  “妙,实在是妙。”琛夫人赞叹不已,拍了下少年的肩,他很上道地蹲下来,她便利落地跳到地上。
  奔出人群,欢快地转了个圈。
  “走走走,傻站在这儿干什么?”
  “…去哪儿?”众人呆滞,齐刷刷问道。
  回以一个‘明知故问’的眼神,她神采飞扬,大声说:“这还用问,当然是,去!买!鸡!”
  想她当年斗遍盛京无敌手,可惜生为女儿身,不能自爆身份。便宜了她那个傻哥哥,让他白白捡了这斗鸡第一人的称号。
  那些失去的荣耀,她现在要亲手给斗回来!
  *
  斗鸡是门学问,从选鸡到饲养、训练,全都有特殊的门道。
  按理说想让斗鸡战斗力达到巅峰状态,应该是选好血统纯粹的鸡种,买回家亲自喂养,这样才能更加熟悉它的习性和战斗方式。可徐碧琛知道自己时间不多,根本不可能做到这样精细饲养,所以只能去买现成的。
  他们到卖斗鸡的市场上转了一圈,琛夫人眼儿一扫,就将这儿的情况了解了个七七八八。
  极好的,没有。
  但大多品质不错,在这种小地方,也差不多能应付。
  “这只脸长毛细,脑袋小,斗性强,可。”
  “这个嘛,鹅颈,鹰嘴,鸵鸟身,仙鹤顶,眼窝深,爪子尖利,可。”
  “脖长,无毛,个头大,斗法灵活,可。”
  挑了三只品相不错的成年斗鸡,让家丁拎着带回去。
  袁大听着耳边此起彼伏的鸡叫声,蹙眉皱鼻,苦兮兮问道:“夫人,提回去,谁养啊?”
  几个大汉同时摆手,齐说:“俺们不会养鸡。”
  她又看向两个男孩。
  他们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嘴唇微张:“我们也…”不会。
  “年轻人,记性好,可以学。”琛夫人冷飕飕地冒出来一句,不给他们留反悔的余地。
  接过几只大斗鸡,与它们大眼瞪小眼,季珑气结,干脆别过头不再看。
  越看越添堵。
  让他来养鸡,徐碧琛是不怎么担心的。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二十七岁的景珏是会为了她一个小小的喜好去钻研许久的性子,那十一岁的他,一样也会这样。
  不懂有什么关系,谁都不是天才,哪里可能样样都会?
  要看一个男人是不是真心爱你,就要看他愿不愿意去接纳、学习你喜欢的东西。
  不懂就问,不懂就学,什么都拿‘我不会’作借口,和他在一起不如养条狗。
  而季珑的确也是这个狗性格。
  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为了几只咯咯咯的大公鸡跑去翻阅书籍,还不顾体面,到处询问如何养鸡。
  好在四处跑腿也并非毫无收获,闹腾一番,总算摸出点方法。
  斗鸡体内易生内热,每日喂大黄水清热。此后三天,喂菜类;再三天,喂青菜和少许高粱;又三天,主食增加。九天的功夫,体内脂肪消耗殆尽,供给足够的饮水,再喂几个蛋白,辅以训练,战斗力短时间内有了极大长进。
  徐碧琛亲自训练,将这几只斗鸡驯得斗志昂扬,见谁都一副神气兮兮的模样。
  外面的擂台一连摆了十五天,等准备完毕,琛夫人领着它们出征,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观众个个目瞪口呆,揉揉眼睛,胳膊肘顶了下旁边的人:“我是不是看错了,是…是个女人?”
  他旁边那男人,矮个儿,一双绿豆眼,两撇小胡子,瞠目结舌,道:“不仅是个女人,还是个漂亮女人。我瞧着有点儿眼熟,是谁来着?”
  徐碧琛又赢了一场,正抱着大公鸡,喜气洋洋地摸着它的鸡冠。
  听到台下传来的声音,她撇头,微笑着说:“我是对面府上的琛夫人,怎么,两位先生想与之一战?”
  ‘战’字一出,怀里的大斗鸡抖抖羽毛,立刻作出预备攻击的样子。
  那两人身边的鸡昂首长鸣,吓得直打颤。
  他俩急忙抱住自己的宝贝,小声求饶:“不了不了,您继续。”
  被她的鸡一踹,鸡屁股能掉一地毛,谁还敢跟她比啊?养斗鸡是很贵的,他们养这些鸡花了大价钱,才不要折在这台子上。
  琛夫人起身,环视四周,温柔莞尔:“还有谁要上台吗?”
  众人屏息,假装没听见。
  好吧,无趣。
  她撇撇嘴,拍了拍大斗鸡的头,道:“走,回家去。”
  季珑、阿幸也是满脸惊讶,看上去呆呆傻傻,很不聪明的样子。
  回了府,徐碧琛累瘫,倒在凉椅上,随口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阿幸算算日子,回她:“六月二十六。”
  入梦也快一个月了。
  琛夫人阖目,暗说:快了。
  她等了许久的日子已经近在眼前,即将到来。
  据《梁史》载,今年有场百年不遇的大洪灾,发生在,六月二十九日。
  作者有话要说:  梦境倒计时开始~~还有一两章。


第106章 洪灾
  季珑在后院儿喂鸡,忽听主子嚷嚷,便托阿幸去给她投喂。
  大下午的,骄阳当空,估计是想吃冰果子了。
  他已将主子的喜好摸得一清二楚,喜甜,喜冰,无节制,胃口大如饕餮。但凡是水果,她就没有不爱的,送到眼前,三两下吃个干干净净,叫男子瞠目结舌,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阿幸敲门进去,小小地惊了下。
  夫人竟然没有在坐榻上瘫着?他下意识抬头望天,想看看今个儿太阳是不是打西边升起来了。
  她房里摆着一张书案,往日从来不用。书架上摆着的也都是各色各样的话本子、小人书,反正不是很务正业的样子。他就是做梦都不会想到,主子有一天居然会主动坐在案前…写字?
  这还真不是徐碧琛想玩儿什么诗情画意,主要是,太无聊了。
  再喜欢看话本子,天天看也是受不了的。她连着看了十几本,脑子昏昏,两眼一闭就差点睡过去。屋子里又热又闷,闷得她睡不好觉。
  心烦气躁,翻身下床,练字静心。
  书法须静坐,半点儿不可急躁,是以非常磨人性子。焦躁烦闷之际,最适合沉住气练练字,借此压住心底翻涌的情绪。
  刚开始她还能认认真真写字,但写了一会儿后又开始犯病,左右不是,坐立不安,心里重新惦记起了之前被她嫌弃的小人书。那颗心啊,活像有猫爪在抓在挠。
  她在默写长诗,这才写了一半,不能半途而废。
  俏脸垮掉,苦兮兮地继续煎熬,只是左手不安分地拿起一支毛笔,悄悄咪咪地在另一张纸上写写画画。
  左右手同写,一手簪花小揩,一手龙飞凤舞。
  阿幸进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他表情呆愣,半天反应不过来。
  琛夫人抬头便瞧见他那副痴傻模样,不由万般嫌弃,手下毛笔不停,嘴巴张开,骂道:“疤是淡了不少,脑子却越来越不灵光了?”
  与季珑不同,他从不会与夫人顶嘴,听她贬损,不仅不怒,反而打心底生出羞愧之情。
  “阿幸愚笨,惹您不快了。”他一脸羞意,态度诚恳真挚,竟然让一向厚脸皮的徐碧琛有些不好意思。
  她清清嗓,托着脸蛋,笑眯眯地说:“厨房做冰果子了吗?想吃。”
  梁国很少有人这样做甜点,她把做的法子告诉了厨子,人家果然是吃这碗饭的,稍加指点,很快就做得有模有样了。冰果子做法简单,只需将果皮剥掉,果肉裹奶,冻成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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