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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妾之女 (君子迁)


  平心而论,无论是武技还是兵法,霍青时半点都不输给胡武。阿琇甚至觉得,只要霍青时参加武举,甚至武状元之位都是手到擒来的。
  “你这孩子,又说傻话了。”温氏摸着阿琇一头披散在肩膀上的长发,“再不好,那也是他的父亲。”这世间本就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够讲道理的,外人不管霍家父子关系如何,看到霍骏病了,霍青时却没有回去侍疾,一顶不孝的帽子扣下来,霍青时才是真的没了前程。只一句“无君无父,禽兽也”就能叫霍青时在这世间没有锥地立足。
  阿琇想了想,“我去找表哥。”
  “他去与你大哥哥说话,你回头再过去。在这里帮着我想想,收拾些东西给青时带着。”
  霍骏那个填房不是个大方的人,霍青时离家十年了,只怕边城那边儿连他的屋子都能给占了去。霍骏一个粗爷们儿,怕也是想不到这些。无论如何,不能叫霍青时回去后连件得体的衣裳都没有。
  温氏完全是把霍青时当做了要远行的大儿子来操心了,阿琇也只好留下来同她一起商量着。
  因霍青时就要回边城去,温氏特意留他下来吃饭,就在正房的花厅里摆了一桌小席,席间又嘱咐霍青时回去后,多多保重自己,莫要像小时候那样冲动。
  “你是霍家嫡长,又在父亲身边教养多年,日后前程远大。旁人,加起来也不及你半分重要。”温氏的话,就差明着说出来了。
  霍青时明白她这是在提醒自己,莫要像小时候那般冲动。为了个不慈的继母坏了名声,并不值得。
  “我都明白,姑母放心。”
  饭后,霍青时起身告辞。阿琇送他出去。
  见她一脸的难过模样,霍青时不禁笑了,仪门处回身揉了揉阿琇的头发。难得的,阿琇没有跳脚喊着又揉乱了。
  “莫要这样,我又不是不回来了。”霍青时笑着安慰阿琇。
  看着这少年很是阳光的笑容,阿琇鼻子有些发酸,“那表哥要保重自己,回去后,若有人敢叫你受委屈,就回来与外祖父说,外祖父会替你做主的。”
  霍青时一笑,点头。
  他不过又耽搁了一日,第三天便已经收拾停当,离京回边城了,走的时候,身边只带了日常跟着他的两个小厮青松和明月。原本,他是不想将这两个带着的,奈何这两个小厮哭着鼻子必要跟着他,又有温老侯爷点头,霍青时无奈,只得带了两个人一同上路。京城与边城相距岂止千里?温老侯爷又恐三个十几岁的孩子到底没有经验,路上会出什么事情,又遣了自己身边两个得用的随扈送了霍青时回去。
  平日里与霍青时关系不错的,知道他要走,都纷纷想要与他设宴践行,奈何霍青时走得急,只好作罢。凤林凤森与他最好,特意与凤离和阿琇姐弟一起,将霍青时送到了城外十里亭。
  霍青时骨子里就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虽有不舍,但终究不会在外人跟前表现出来。外面儿上看来,依旧潇洒果决。
  在十里亭中与凤离等饮过了践行的酒,霍青时一抱拳,“就此别过了。”
  “表哥,一路顺风。”阿琇将一条长鞭递给霍青时。这还是当初沈四刚刚回到京城时候,送给阿琇的见面礼。她并不十分精通长鞭,平常也很少会用到。“这个你留着防身吧。”
  他与温氏一起,挑了不少的吃用之物给霍青时,此时早就装在了马车上。不过想来想去的,阿琇还是觉得那些东西并不能尽了自己的心意,想起霍青时平日里用剑,用枪,却并没有长鞭,索性就将这条鞭子送了给他。
  霍青时惊讶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将手拍了拍阿琇的肩膀,“多谢妹子了。往后有人欺负你,只管告诉我。无论多远,我都回来替你讨回公道。”
  这话说得阿琇眼圈就红了,哽着声音,“表哥你别忘了回来。你离我远了,等你讨公道,我的黄花菜都要凉了。”
  霍青时不愿见她落泪,重重一点头,大步跨出十里亭,翻身上马,对着凤离等人点了点头,拨转马头,快马而去。
  “我们回去吧。”凤离掏出帕子,替阿琇擦了擦眼睛,“别哭了,青时早晚都要回去一趟的。”
  “我又不是为了表哥回去才哭的。就是觉得,忽巴拉的就走了,让人连个准备都没有。”阿琇抽了抽鼻子,从凤离手里抢过帕子盖在自己的脸上,闷声说道,“表哥先还说要参加武举的秋试呢。”
  “秋试的话,他在原籍参加,岂不是更好?”凤离将阿琇脸上的帕子拿了下来,轻笑,“莫要随意将这东西盖在脸上。”
  着实是不吉利。
  “嗯。”阿琇很是乖巧地应了,这才意识到自己用了凤离的帕子。看了看,帕子上有些泪痕了,颇为不好意思地说,“阿离哥,这个有些脏了,等我洗过后再还给你。”
  “这是新的,你留着用便是。”凤离毫不在意地笑着。
  凤林用力咳嗽了两声,与初一挤眉弄眼。
  初一就对着天上翻了翻白眼。
  “你们眼睛怎么了?”凤离淡淡地一眼扫过去,含笑问道,“可是上火了?要不要请太医看看?”


第104章 谁说古人就古板?
  凤离一眼扫过去,凤林几乎是嗖的一声就躲到了凤森的身后去。凤森从小胃口好吃得多,身形略显肥胖,完美地挡住了瘦小的凤林。
  “堂,堂兄……”迎上凤离的目光,凤森脑子有点儿不够用了。说来也是奇怪了,虽然说是要喊凤离一声堂兄,但论起身份来,他们都是皇孙啊。怎么一见着凤离,就有些怕怕的呢?皇祖父不是都夸离堂兄是个温润如玉的翩翩君子么?
  凤森觉得自己好像找到了答案。原来,是因为皇祖父喜欢离堂兄么。
  凤离丝毫不想去理会两个堂弟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时近中午,便是凤离,身上也多了许多的燥意。看看阿琇,素来不耐热的她额头上都渗出了汗珠儿。
  “从前不是给了你块玉,说是夏日里佩着最好?”凤离便问道。
  阿琇哦了一声,小声地说道,“那不是太珍贵了么,我收起来啦。”
  她上辈子就是个小市民,真心有些财迷的。有了什么好东西,头一步想到的就是先收起来。
  凤离显然也知道她,也还很是奇怪来着——这小丫头明明对人都很大方,凡她自己有的,身边亲近的人喜欢就送了。偏偏,就对自己个儿如此。
  “拿出来戴着吧,那是块难得的温玉,冬暖夏凉,不会伤身体。”
  阿琇笑嘻嘻的,“你都说了是难得的么。”
  还是舍不得。
  凤离弯起指头,在阿琇汗涔涔的脑门上敲了一下,“什么时候变得这样的财迷。”
  阿琇就嗷的一声捂住了头,抬起眼颇为不好意思地看了一眼凤离。
  但见他今日穿了一件浅浅的青色长衫,发如墨,眸如星,玉白的面孔上没有一丁点儿的汗迹。甚至,触碰到自己的那根手指,还带着微微的凉意。
  这是不是就是中才有的清凉无汗?
  下意识地把手握紧了,阿琇心酸地想,这种女主体质怎么就没有落到自己的身上呢?
  “别发呆了。”凤离摘下腰间玉佩塞到了阿琇的手里,“再难得,不也是个物件儿?本就是叫你戴着夏日里舒服一点的。这是和你的那枚一起掏出来的,戴着吧。”
  玉佩落在手心,丝丝清凉。
  阿琇的脸却红了。谁,谁说古人就古板啦?
  这种明里暗里带着和自己一样物事儿,还能叫旁人怎么想啦?
  明明,操作就很溜溜的么!
  阿琇脸红红,还有那么一丢丢暗搓搓的欢喜,小鹿乱撞般心跳加速起来。握着玉佩的手指,就更加用力了些。犹豫了几次,终究还是没舍得把玉佩还回去。
  “姐啊,我饿了。”
  这个时候出来煞风景的也就只有沈初一了。
  瞅着阿琇那个傻呆呆的模样,初一实在是不忍心再看下去了。也亏得老祖母天天都夸姐姐千伶百俐,人又聪慧嘴又甜,就差说她是天仙啦。可这碰上了阿离哥,人怎么就傻了呢?
  初一的小心眼儿里觉得,很该叫他祖母一起来看看九姐姐这副别人哄得晕头转向的模样来着。这简直是要被吃死的节奏了!
  作为姐姐最称职的小跟班,初一真是发愁死了。
  看看远处,在日头炙烤之下,官道上热浪蒸腾。往远处看,草树的身影似乎都有些扭曲了。
  这样的天气赶路,辛苦可想而知。
  阿琇又往官路尽头看了看,不见了霍青时一行人的影子,才转身,与凤离等人一起上了马,也往城里奔驰而去。
  十里亭,顾名思义,距城里约莫有十里之遥,快马不过片时便到。
  因已经到了晌午,凤离请了众人往饕餮楼里用饭。天气着实热,又赶了路,阿琇也没什么胃口。倒是饕餮楼里有一种加了甘草的糖水,放了磨得细细碎碎的冰屑,喝起来冰冰凉凉的,口感酸甜,叫阿琇很是喜欢,狠狠地灌了两盏下去才放了手。
  不过一时凉爽了,还没回到了国公府里,阿琇就觉得肚子里隐隐有些难受。就好像喝下去的东西都凝结在了腹中,成了一整块冰一样,难受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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