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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衣巷 完结+番外 (闫灵)


  众人一听,酒气立时醒了一半,去岁与北齐一战,羊城损失三分之一的兵将,这个仇牢牢刻在每个参战者的心里,听到北齐二字都恨得牙痒痒,如今他们竟然敢直接派细作来羊城作乱,简直胆大包天!
  外头,男人们忙着你砍我杀,里头的女人们却对这些事一无所知。
  傍晚时李楚派人回家报信,说是晚上有应酬,小七便没让厨房大肆准备,只熬了碗红豆粥,蒸了几只虾肉饺子当晚饭。
  恒哥儿虽不还到五个月,可看到人吃东西已经开始眼馋,半躺在团筐里,看娘亲拿起筷子,便急得呜啦乱叫。
  “叫再大声也不能给你吃。”小七冲儿子炫耀一下筷子上的虾肉饺子,然后一口送进嘴里。
  团筐里的小家伙小嘴咂两下,馋的一跃一跃的,恨不得扑到娘亲身上。
  红拂和乳母在一旁看着直摇头,这是亲生的么?
  见小家伙盈盈欲哭的可怜样儿,小七觉得自己好像是有些过了,便端着碗凑到小家伙跟前,用小勺舀了一点米粥,喂到他嘴边,嘴里念叨着,“就一小口啊。”
  小家伙哪里听得懂她的劝告?小嘴咬到勺子后,怎么也不愿松口。
  母子俩正为了只勺子较劲儿,忽见门帘一掀——
  他竟然回来了。
  “不是去得胜楼了?怎么回来这么早?”一时没注意,把勺子从儿子嘴边抽了出来,小家伙急的哇哇大哭。
  坏娘亲,连口饭都不舍得给他吃!
  “出了点事,喝了两杯就散了。”李楚弯身把哭闹的儿子从团筐里抱起来。
  “……”喝了两杯就散了,饭肯定也没吃,“我让她们简单烧两个小菜。”把勺子放到汤碗里,转身吩咐红拂赶紧去小厨房准备饭菜,又让乳母去拿恒哥儿的小碗,准备给他喂些果汁子,不然看到爹爹吃饭,又得在旁边捣乱。
  等她吩咐完再回头,就见他正拿小勺喂儿子吃粥。
  “别乱给他吃,消化不动的。”想阻止他,小家伙却咬住勺子,怎么也不愿撒口。
  “不给吃就不要整日拿这些勾引他,如今瘾上来了,又嫌他嘴馋!”这话既是替儿子说的,也是为自己鸣不平。
  “……”小七自然听出他话中有话,什么勾引,上瘾的,不就是昨儿夜里没让他尽兴嘛,至于在这指桑骂槐么,“那……那多了是会伤身嘛。”
  “食尚不能果腹,何谈水陆毕陈?”他眼神灼然地盯着她不放。
  水陆毕陈?这是想要她的命啊,“差不多……就算了,过两天不还要回京城么。”至少给她留点体力赶路吧?
  这一点他自然会控制好,“除了这个呢?”还有什么别的需要注意的,最好一次跟他说清楚,省的半途这不行、那不行的。
  “……”总不能说都不行吧?都忍了一年多了,这种话她也说不出口,“那……他怎么办?”示意一下他怀里的儿子。
  这有什么不好办的?低头对正吃的欢的儿子道,“爹爹今日多饮了几杯酒,夜里你跟奶母睡去吧?”
  小家伙哪懂他在说什么,有吃的就行。
  于是,未免身上的酒气熏了孩子,恒当晚便随乳母去了隔壁院。
  主屋的夜灯一直到亥时末还亮着……
  夫妻生活是一种特殊的交流方式,做得不好,很容易影响夫妻关系,但是,做得太尽兴又很辛苦。
  有没有什么中庸之道可选?
  作者有话要说:  刚看了下评论,说小七是圣母了,哈哈,为能写出圣母庆祝一下,怎么说呢,其实她只是心理年龄大一点,想的比较多一点,梅赵二人遇到她也挺倒霉,同时也挺运气的,至于少君、成君的名字,这个真的是我的问题,之前底稿里不知触动了哪根神经,居然替换乱掉了,就跟有天那个的和得一样。有空我改一下。


第41章 四十一  莫长孟与吴少君
  因为万幕钧夫妇要提前到京畿看孙子,两家便约定好了进京日期,万府提前赶回去,李宅一行人则慢慢悠悠一路游山玩水地往京里赶。
  这还是小七头一回有闲情静下心来欣赏这个世界的山水,什么月落乌啼,什么夜雨春韭,明月松间,以前一直觉得他只懂金戈铁马、大漠孤烟,直到这会儿才发现他身为贵族子弟的那一面,他在诗词上的造诣绝对不浅,只不过平时不爱显露而已,问他,他还很好奇,每天都过得充实忙碌,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在这些不喜欢的事上?背诗能背出粮食?能抵挡刀剑?能让天下安居乐业?仓廪足而知礼节,他的职责就是守在仓廪前,保证它的安全。
  既然如此,那他为什么还要读那么多诗词歌赋?小七这么问他。
  他的回答是:刚开始也不喜欢,读书时,轮到先生讲诗词歌赋,他就逃课,被叔爷逮到后打手板,后来打手板没用了,就开始打屁股,再后来可能他老人家也觉得这样不行,祖孙俩就深谈了一回,老人家说你将来想做大事,那人世百态就都得接触,诗词中有一样东西是史学典籍中没有的——失败的经验,你看这么多流传千古的诗词歌赋中,有几首是得意时的佳作?不过都是失意者的生平,你要做的就是读懂其中的深意,然后尽量绕过它们。
  说到这儿,他哼哼笑了一下,为自己年少时的单纯,当年竟然真就信了,然而学会这些东西并没有让他总结出什么无往而不利的成功之法,却消弭了他身上不少戾气,到了这个年纪才慢慢体会到叔爷他老人家的苦心,大凡想在世间留些东西的人,光有一腔武勇,胸中没有丘壑是绝对不行的,老人家为了培养他们几个,真是用尽了心思。
  这番话让小七很是感慨,心道到底是积古的权贵之家,明白知识和教育的力量。
  从羊城一路回到京城,正值京城天气最热的时节。
  白日里,日头升上来便不敢再把孩子抱出去,怕中了暑气,可把小家伙给憋坏了,整日里哼哼唧唧的闹别扭。
  六月底的某日,太尉府的高夫人派人过府下帖子,说是家里小孙子要办满月宴,特别交代一定要把恒哥儿也带上。
  满月宴定在七月初六,一应的贺礼,小七早在年初时就准备了一批金银锞子和一应的项圈和挂件,就是为了应付这种突发事件。
  七月初六当天,等他从内府回来,一家人换上齐整的新衣服,恒哥儿脖子上还挂了个金项圈,可把他给乐坏了,一路上不吵也不闹,专心逮着项圈啃——小米牙刚露头,牙龈痒,见什么啃什么。
  小七一路上没做别的,就跟这小子挣项圈了。
  “看看,咬项圈还不够,连自己的脚丫都不放过。”小七愤愤的从儿子手里抢过他的小脚丫,把人堆到他爹怀里,认真帮他穿鞋。
  小家伙以为娘亲逗他玩呢,吹着口水泡泡在亲爹的大腿上扑腾两下,把他爹的领子都弄湿了。
  好不容易才把爷俩整理干净,马车正好停了,李楚先跳下来,接过儿子后,又扶她下来。
  小七一手撑着车框,一手搭在他手上,半个身子跨出车外,头刚抬一半,却愣在当下,因为正对他们的另一辆车上,有个女子也正在下车——吴少君?!
  李楚察觉到了她的怔愣,转头看过去,第一眼看的不是正下车的吴少君,而是车旁那个笑容可掬的儒雅男子——莫长孟。
  他们俩年少时就认识,还曾一同上过太学,也算是同梯入的仕途,如今一个是都护府的副手,一个是鸿胪寺的红人,相对他们的背景来说,也算不上年少得志,但前途肯定都不会差。
  二人的关系说不上多好,毕竟走得方向不同,交集自然就少,顶多算是点头之交。如今却不同了,都娶了吴家的女儿,成了连襟。
  “延初兄。”如果按妻子这头论,莫长孟应唤李楚一声妹夫,但以他对李楚的了解,对方肯定不喜欢他这么叫他,于是还跟从前一样的称呼——李楚比莫长孟大。
  李楚把儿子交给一旁的小七,很板正的还了对方一礼。
  不知为什么,小七心下一阵恶寒,总觉得他这礼还的太过隆重。
  吴少君这时已到车下,先冲李楚微微一福,对应的,小七也朝莫长孟一福。
  按理头一次见面,小七应该唤对方一声“姐夫”,但她忍住没叫,怕叫出口,某人回去“收拾”她。
  “这便是我那小外甥了吧?”少君上前逗弄起小七怀里的恒哥儿,夸赞了几句。
  小七自然是谦虚的数落一下孩子调皮之类的,说罢看了看吴少君身后。
  吴少君知道她的意思,笑道,“孩子身体不太舒服,今日没带来。”
  这种场合,也不方便问病情,小七只道,“你们那个该会走路了吧?”
  “上个月刚学会,满院子收拾。”提起儿子,吴少君的笑容特别真诚。
  两个男的见她们话很多的样子,便各自让了一番,决定先进去再说,堵在门口也不像话。
  恒哥儿一看爹爹要“逃”,呜哇呜哇的喊人。
  李楚回身从小七手上接了孩子,小七还不愿意给,“你前头忙,哪有功夫照看他。”
  “这会儿人少,等人多了,再让人抱回来,你们先聊。”示意一下吴少君的方向,看得出她俩关系不错,好不容易见面,至少也该让她们说几句正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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