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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动了买来的媳妇儿 完结+番外 (望烟)


  院子的地上有几片剥下来的的白菜叶,那是准备喂猪的,洛瑾蹲下身,拾起一旁的菜刀,将菜叶切碎。
  莫恩庭回西厢屋拿了书,便出门去往学堂。
  农家院子里很安静,只有那调皮的顽童东窜西跑。临近晌午,莫三郎从山上回来,他性情开朗,一进院门就喊了大峪一声,抬起手中的东西晃了晃。
  “三叔!”大峪跑过去,看着莫三郎手里的兔子套,“这么多兔子?给我摸摸。”
  洛瑾也抬头看去,见莫三郎提着几只兔子。
  张婆子闻声从东厢屋出来,直奔莫三郎,接下他手里的兔子,拿眼瞅了瞅正屋,笨重的身体钻回了东厢屋。
  “二嫂。”莫三郎见洛瑾已经拌好猪食,弯腰端起大盆,“我来喂。”说着便往老屋方向的猪圈走去。
  大峪跑去东厢屋看兔子,刚提着一只走出来,就被张婆子拉了回去。
  张婆子小气刻薄,如果让屋里的人知道莫三郎带回了兔子,依着她对莫振邦的了解,必是将村长他们留下来吃饭。
  没一会儿,村长几人也离开了。莫振邦出门送客,看着莫三郎,脸上没有好气。
  “爹。”莫三郎倒是脸皮厚,笑着走向老爷子,“我在山上套了几只兔子,您不捎一只去粮铺?”
  张婆子一听,立即走出东厢屋,“什么东西都往外拿,咱这一家子喝西北风啊!”
  本来有这个心思的莫振邦一听,想起昨晚的白面,知道自己婆娘的脾气,也没说话就进了屋。
  “娘,统共五只,拿一只也没什么。”莫三郎的脾气和莫振邦有些像,为人大方,从来不在小的方面计较。
  “别想。”张婆子脸一沉,“这眼看着快过年了,家里能不存点儿东西?吃闲饭的也不少。”
  张婆子这是又说到她身上了,洛瑾蹲在地上收拾着菜刀和菜板,起身送回正屋。
  知道自己的娘并不喜欢洛瑾,莫三郎搓了搓双手,“娘,我去处理一只兔子,最有肉的后腿给你和爹。”
  张婆子白了一眼小儿子,心里却是高兴地,“还不是你想吃?”
  “果然是亲娘,一眼就看出来了。”莫三郎笑着,转身往东厢屋。
  张婆子连忙叫了声,“先选那只小的。”
  莫三郎拎着一只兔子,用一根细铁丝穿过兔子的鼻孔,吊在院中的梨树上,手里攥着一把锋利的刀子。
  大峪早早地搬了小板凳坐在那里,好奇的伸手拽了拽兔子的短尾巴。
  兔子扒了皮之后,要用热水清洗,洛瑾烧好了一盆热水。至于梨树下,她不敢过去看,只远远地等着。
  这时院门开了,莫钟大摇大摆的走进来,看见莫三郎,直接走了过去。一手掐腰,一手指指点点,好像他才是这方面的行家。
  看了一会儿,莫钟便向正屋走来。他是来找素萍的,已经晌午了,那女人没回去给他做饭。不想来到这边正好可以蹭上一顿好的,当下就打定留在二叔家。
  见着莫钟走过来,洛瑾往旁边让了让。
  “二叔。”莫钟喊了声,“我看三郎套的那只兔子挺肥的,够喝上两盅。”
  莫振邦应了声,“那就留下来吃吧,正好还有些话要跟你说。”
  张婆子皮笑肉不笑,“大钟,这是踏着饭点儿来的。只是家里没有酒,你也知道家里人多,是要勒紧了过的。”
  这种冷嘲热讽莫钟根本不放在眼里,他也不是那种又便宜不占的人,当下赖在里屋的炕上,再不下来。
  张婆子生气,瞪了一眼洛瑾,“还不过去把兔子洗干净?跟块木头一样。”
  洛瑾端着水来到院子,莫三郎已经将兔子处理好。他的手艺好,兔皮剥的完整,就连兔身也没留一滴血。树下的铁盆里盛着内脏之类。
  莫三郎将兔子放进水里,转身回屋去洗手。大峪则又蹲到了洛瑾旁边。
  兔身浸泡在温热的水里,一股血腥气借着热气扑到了洛瑾的脸上,她差一点忍不住呕吐。只能秉着呼吸洗吧干净。
  洛瑾是不会做兔肉的,只有叫了宁娘过来。
  宁娘给了洛瑾一个青萝卜,让她洗干净,自己则将兔身剁成小块。另一半兔身留着,准备晚上莫大郎回来再吃。
  青萝卜切片,待锅里的兔肉炖的差不多时,再将萝卜片下锅炒熟即可,冬日里吃上这一道菜也算美味。
  为了让素萍继续跟着莫钟,莫振邦将两人都留了下来,用长辈的口吻说着好好过日子之类。
  洛瑾没有去里屋,独自一人坐在灶台前啃着饼子。一来,她始终觉得里面没有她的位置;二来,那股血腥现在还让她难受。
  午饭过后,莫钟没有回家,而是坐在院子里晒太阳。
  宁娘将灶膛里的锅灰用锨板掏出来,接到一个旧盆里,让洛瑾端出去,倒到门外的灰堆上,说是明年可以拿来喂果树。
  莫钟打了一个饱嗝,嘴里叼着一根草。看着洛瑾端着灰盆走过来,想起了昨晚就是这女人害他失了颜面。看着不吭声走近的洛瑾,莫钟故意伸出一只腿,想要她摔个灰头土脸,并自恃聪明的将脸别向一旁。
  “哎呦!”
  一声惨叫,吓了洛瑾一跳,她看过去,见莫钟抱着自己的脚用力搓着,“老三,你走路都不看的?”
  莫三郎歉意的笑笑,“还真没看见。钟哥你下次看见我,叫我一声提醒下,省的踩到你。”
  洛瑾往院门走去,她总觉得莫钟看她的眼色不善,带着一股阴冷。
  院门只半开着,外面是一条不到一丈宽的土路,积雪融化后,变得有些泥泞。路边的荒草上,还留着些许残雪。
  这是洛瑾来到莫家后,第一次走出这个院子,虽然只是门口。深深吸了一口气,她找了灰堆,将盆子扣了上去,锅灰飞扬。
  “哟,这就是二郎家的媳妇儿吧?”
  循声看去,洛瑾见三丈外站着一位妇人,身穿紫棠色碎花袄子,头上的发挽成了螺髻,一朵桃粉色绢花突兀的簪在一旁,一张脸比地上的雪都白。此刻正满脸笑的看着她。


第10章 温水
  大石村统共也就那么点儿大,一家有什么事,不出一个时辰,保准全村人都知道的清清楚楚。
  洛瑾看着向自己走过来的女人,年纪二十多岁,双手提这裙子,踩过那片泥泞。近了才发现,那女人的脸上涂着厚厚的粉脂,与漏出的脖子形成对比。
  “这是在干活呢?”女人看着灰堆,转而看着洛瑾,“这大冷的天儿,也不在家好好歇歇?”说着,竟是熟稔的拉起洛瑾的手。
  洛瑾不习惯别人碰自己,只小声道:“我的手上有灰。”
  捏了捏洛瑾的小手,女人笑道,“我叫凤英,住在村口那家,以后就是邻居了。”说着,双眼盯着小手,“在家里没怎么干活吧?这小手养得,软的跟刚蒸熟的饽饽似的。”
  洛瑾抽回手,叫了声,“凤英姐姐。”
  凤英朝莫家院子瞅了一眼,全村人都知道莫振邦给二儿子买了一个媳妇儿,这事凤英自然也是知道的,只是前两日并没见着人,“妹妹是哪里人?”
  “平县。”洛瑾不由想起了母亲和弟弟,他们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平县,离我的老家倒也不远。”凤英想看清洛瑾的模样,可是乱发遮着脏兮兮的小脸,实在看不出。
  洛瑾嗯了声,弯腰捡起旧盆,想着赶紧回去,省的张婆子发火。
  “说起来二叔对你们二郎是真好。”凤英好像是难得找到了一个说话的伴儿,继续说着,“供他读书,现在连媳妇儿也给他娶上了。如果他亲生父母泉下有知,也该瞑目了。”
  洛瑾从凤英的话里听出,莫恩庭不是莫家亲生的孩子。也不知道这个凤英说这些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左右这些不关她的事,她要想的是怎么还清银子。
  洛瑾的反应显然不在凤英的意料内,她有些不死心,“你知道了?”
  轻轻地摇了摇头,洛瑾指着院门,“我还有活,就不陪姐姐了。”
  凤英脸上的笑一僵,随即连忙点头,“我正好也有事,你先忙。”
  洛瑾走到门口,正好碰见莫钟出来,她往旁边让了让。
  本来想走的凤英,看到莫钟,脸上顿时笑开了,“钟哥,穿这么好看是要去哪儿?”说着,伸手在莫钟的衣领上一划,行为轻浮。
  “我说谁在门口,原来是凤英啊!”莫钟回头看了看洛瑾,见她并没有往这边看,遂咳了咳,“你家掌柜的在不?我有事找他。”
  凤英白了莫钟一眼,眼神像把钩子似得,“去镇上了。”
  “要不,先去你家等着?”莫钟的手摸了摸嘴,笑道。
  “谁管你?”凤英兀自扭着腰往村口走去,后面的男人两步就跟了上去。
  站在院子里的宁娘目睹了院门口的一切,又看了眼收衣服的洛瑾,心道这姑娘是个有规矩的。
  晚上,莫大郎回来了,带回了十几斤白面。一般快到年关的时候,粮食都会涨价,所以过日子的人家都会提前备下。
  剩下的半只兔子被剁碎炖在锅里。洛瑾坐在灶前烧火,她的头皮有些痒,算算已经几日没有清洗了,身上恐怕早已脏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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