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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如此多娇 完结+番外 (吴瑕)


  这个可以解决长安燃眉之急的消息,绝对值得左家未来家主的一个承诺,而她竟舍得拒绝,可见心性和胸襟,都在常人之上,令人不敢小觑。
  可当得起“心思缜密,不骄不躁”八个字。
  林家几近灭门,居然还能培养出如此可怕的人……而且还是个女子。
  左平的胳膊上起了一层细细的鸡皮疙瘩,不是恐惧,而是棋逢对手时的兴奋感,这面目可憎的幽州大营,似乎也没那么无聊了。
  左平道:“好,这件事由我来安排。”
  “那我便等着大军开拔的好消息了。”林菁说完便走。
  “等等。”左平不想白占了林菁便宜,他知道林菁现在最想知道的是什么。
  “你可知裴元德为何将你编入步兵营?”左平问道。
  按理说,拿真化府军帖之人,不仅可以向大总管自荐兵种,甚至可以直接从军官做起,而林菁却只是个普通步兵,知情人都看得出裴元德的心思。
  林菁摇了摇头,大昭的官场对她来说,还是一片空白。
  林家游离庙堂之外太久了,父辈的恩怨,仿佛已随着那一场大火散去,林家剩余的三个人像是被遗忘的历史垃圾,堆在长安城的角落,没被人扫去,已是万幸。
  “裴元德骑了多少年的马,就被林帅压制了多少年,直到林家出事。”
  有些话,点到为止,不必多言。林菁心里明白,裴元德不见得跟林家灭门有关,但也逃不脱干系。
  “多谢相告。”
  一个时辰后,左平率领两队斥候悄悄地出了大营。
  两天后,裴大总管清点兵马,宣布找到突厥牙帐的踪迹,沉寂了许久的幽州大营,终于因为战事,疯狂地运转了起来。
  与此同时,林菁接到的命令却是原地戍守。
  潘良唉声叹气,火里人郁闷得连操都不想出了。
  “凭地倒霉,偏偏要咱们团戍守,不知何时才能熬个军功出头!”黄老九是个一脸虬髯的壮汉,蒲扇大的手掌砸在地上,立时出了一个坑。
  毕安年坐在一边垂着头,失魂落魄得像一条丢了骨头的野狗,口中不解地问道:“明明该轮到咱们了,上次就没让咱们出战,这一次总该轮到了,这事儿不应该啊!”
  林菁站在后面,紧握着拳头。
  如果可以,她真的想找裴元德问上一问,到底有什么仇,是她林家灭门都还不清的,让他至今耿耿于怀,公报私仇,不惜连累他人。
  林菁冷冷地看着中军主帐的方向,心中百转,几次身形微动,最后还是迈不了一步。
  她承受不起犯上作乱的罪名,根基太浅,现在还不是时候。
  不能心急,不能心急……她一边默念,一边摸到挂在胸前的木头小鸟上。
  “阿兄……你要等我。”
  作者有话要说:
  咱们菁菁的性子是外刚内也刚,所以会辛苦点儿,大家也别着急。


第6章 赭衣
  这是林菁来到幽州大营的第五天,又轮过一次值夜后,今天照例是休息。
  等找到突厥王帐,战事结束,班师回朝的那一刻,幽州大营都不存在了,当然不必继续挖沟布防。林菁呆不住帐篷,她第一次来军营,很多事情都需要熟悉。
  绕着营地走了一圈后,她对幽州大营有了一个初步认知。
  在这次与东突厥的交锋里,幽州大营被围后,又调兵支援长安,如今只剩下两万人。好在草原的兵力压在长安,牙帐方面,算上阿史那家族的五百户奴和护卫,充其量只有几千人,不深入腹地,仅仅用来守幽州和攻克牙帐的话,两万人绰绰有余。
  但这里的兵不精。
  大昭精锐尽在十六卫,即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有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只接纳府兵不说,因为贵族弟子云集,平时的待遇也比其他军府好。
  幽州大营的兵,府兵和募兵各占一半,良莠不齐,也就是裴元德这样的老将,才能将军队整备起来。
  不过,林菁越看越是纳闷。
  这座幽州大营就像她在家看过无数遍的沙盘,处处都带着林家的痕迹。
  如果裴元德真的跟林远靖有仇,那么……这比兄长靠记忆临摹出的林氏兵书还标准的驻营排阵方式,是怎么回事?
  林菁最后来到了马厩。
  在军营里,马匹统一由专人打理,伺候得比人精贵。
  其中也分等级,骑兵的马是最优先级,无论是草料还是马厩,都享受最好、最便宜行事的上风上水位,弓兵、弩兵、步兵的马相对差一些,折冲府也不会强制他们准备战马,但火里至少要有六匹驮马或驴,在这里可以找到每一火的编号。
  军营里对马匹的管理异常严格,每一匹马都关系到军队战力,所以林菁并不担心马匹被苛待。她只是有些想家了,在这陌生的军营里,从家里带来的东西,更显得弥足珍贵,尤其是跟了她三年的战马火炼。
  核对了名字和军帖后,一名后勤兵带她进了中军马厩。
  马厩一般位于营地的后方,紧邻营帐,食水分开,避免传染疾病。最靠近外围的是骑兵的马,因为使用频繁,方便进出,最里面则是步兵带来的马。
  后勤兵将她领到地方后,喝了一声:“赭衣奴何在!”
  在大昭,穿赭衣的大多是罪人,幽州又是流放之地,军营里征集这些人当奴隶再平常不过。
  那人声音刚落,就听见有人低低应了一声:“小人在。”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过后,一个有些佝偻的身影从马厩里钻了出来,半长的卷发脏兮兮地披散着,嘴边是浓密的胡须,眼皮恭谨地耷拉下去,可以清晰地看到有一道粗长的伤疤从眉间划过,除了能看出鼻梁挺直高耸外,基本看不清头脸。
  “带她去找马,一会把草料拌了,再去挑水。”来人呼喝完毕,不客气地转身便走,留下林菁站在马厩边。
  赭衣奴的背更弯了一些,低声说道:“三团七队的马都在这里了。”
  林菁点点头,叫道:“火炼!”
  “咴!”马厩里立刻响起了马的嘶鸣声。
  林菁听到声音,眼中闪过喜色,立刻冲了过去。
  当她经过那名赭衣奴的时候,不经意间注意到,尽管对方弓着背,却依然比她高出一个头。
  林菁的身高不算矮,她比寻常女子高挑,在长安甚至高过许多男人。
  就凭这卷发和鹤立鸡群般的身高,可以确定,这赭衣奴不是胡人,便是有胡人血统。
  这念头在心头一闪而过,她已经看到火炼不甘寂寞甩着头,狂喜般咧着嘴的样子了。
  火炼是一匹强壮的枣红马,它来到林菁身边的时候,只有六个月大。
  对平民来说,马是奢侈品,尤其是战马的要求更高,一匹年龄合适的战马至少要三万钱。林菁那时候快八岁了,练习马术刻不容缓,她那不甚靠谱的师父装模作样地揣着钱去东市赚了一圈,只带了酒回来。在姑姑林妙真凌厉的注视下,他最后出了城,不知从哪里拐回来一匹刚断奶的小马驹,美其名曰“感情要从小培养”。
  ——两岁以上的马才能骑好不好!
  林菁被迫跟火炼培养了两年感情,别说,还真的培养出默契来了,而且随着年纪增长,火炼的体态、耐力、爆发力都超出寻常马,它四肢修长有力,剧烈跑动后肩膀鼓起,有传说中“龙骨”,要不是没摸出汗血,林菁真以为是闻名天下的大宛良驹。
  她也是后来才知道师父的良苦用心,一是他们没钱,别说三万,就是三千都得让全家喝几个月西北风,所以只能选择还没长好牙口的小马驹,因为不好相马,所以有了“捡漏”的可能;二是从小驯养的马虽然要多费两年草料,但确实容易上手。
  唯独可惜的是,林菁十岁才接触马术,有些晚了。
  火炼看着林菁走过来,身子拼命前倾,当林菁的手摸过来的时候,它又矜持地缩了回去,打了个响鼻,十分贞烈不可屈。
  呦,闹脾气了。
  林菁顺着它的鬃毛,一下下地抚摸,把脸贴在它脖子上,火炼慢慢安静下来,那一双含情脉脉的大眼睛水汪汪地看着她,让人的心一下子软了下来。
  从它来到她身边,一天都没分开过。
  她一到幽州大营就分派了任务,它也进了马厩,周围都是陌生的马匹,想必……也和她一样不习惯吧。
  “想家了吧?草料吃得习惯吗?这里没有梨子,等回家了,我给你买上一筐,让你吃个够。”
  火炼撒娇地蹭了蹭她,马蹄来回跺了几下,被圈得有些可怜。
  林菁眼神微暗,只能不断地安抚它,现在……已经不是在家的时候了,不能由着性子来。
  “这是一匹好马。”
  林菁身后响起一个声音,她回过身,是那赭衣奴正在看着她。
  此人长得像是西域胡人,一口官话却说得十分标准。他的声音低沉悦耳,没有奴隶的粗鲁和怯懦,显得受过良好的教养。
  这并不奇怪,自南北朝起,汉人与外族混居在一起,通婚是难免的,就连坐在皇位的李氏家族,也有一半外族血统。样貌虽然如此,说不定是个土生土长的中原人,身上恐怕也有不为人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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