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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如此多娇 完结+番外 (吴瑕)


  林菁难以言喻地看着他,十七岁过了明经,被封为探花使,二十岁的时候考过了比进士更难的书判拔萃科——这跟要守选的进士完全不同,考过这一科的人在大昭凤毛麟角,皇帝和吏部会重点关注,并直接授官职。
  这到底是什么人啊,真的不是神仙下凡吗?
  她想了想道:“这么说来,我们是合作关系?”
  “我阿耶年纪大了,在军中已是荣养状态,这一次东突厥南下,陛下未派他御敌便可见一斑,我兄长虽然在军中,可他为人太过老实,能取得的成就有限,所以,我为什么不与你合作?必要的时候,我也可以算是你在长安的一双眼睛。”
  “那我需要做什么?”
  “一往无前。”余迢松开了手,他一步一步向后退,将官道让了出来,“让我看看当年那个‘还没猫大’的姑娘,能走到什么地步,再谈我们的合作。”
  嗯……这就是她在长安城的眼睛。
  监察御史陆君南是余迢的同窗,千里迢迢带来的信里,洋洋洒洒写了他在长安看到的雪,看到的花,看到的月,看到的河……风花雪月,一腔废话,满纸不知所言。
  林菁想了又想,怎么都觉得余迢不可能是这么不着调的人,最后,她还是将那揉得皱巴巴的信摊平,用另一种角度来看这信,才发现了端倪。
  “圣人欲换甘州军使。”原来余迢用这种方式送了消息给她!
  林菁立刻站了起来,将信纸塞进了衣袖中。
  她来回踱步。
  韦胥的事还没有解决,他既然是父亲的旧部,她说什么也不能直接动手,再说了,朝晖知道了韦胥谋反这件事,就等于皇帝知道,该如何解决已经不用她操心,只要提防韦胥狗急跳墙就够了。
  昆仑寨的流民还在坚持,最多到春天,裴景行就会逼甘州官府招安,有了抵御西突厥的战绩,大部分流民会对驻军重拾信心,而且林菁笃定很多人抵抗不了重新分田的诱惑。
  她自己趁这一票捞到了不少军功,但就算是云骑尉,也离她的目标太远,要不然更换陇右道军使对她来说是个利好。
  范允麟实在太过平庸,也正是他刻意保持无功无过,以至于连韦胥的小动作都没注意到,引起了皇帝的不满,再加上裴景行带头御敌,在昭军连败的情况下,赢得 了一个满堂彩,越发显得范允麟无能……可惜的是,接任甘州军使的人不会是裴景行,他二兄裴至礼已是关内道军使,皇帝不可能现在安排裴景行出任这样重要的职 位,更遑论他还太年轻。
  这条消息,余迢能拿到,裴元德应该也能弄到,他至今没有任何表态,也说明了问题。
  她决定按照余迢的格式来回一封信,询问一下详细。
  与此同时,陆君南在军营开始核对军功。
  这仅仅是个开始,在军功上报,监察御史核实后,再由吏部的司勋郎中审核,皇帝盖章之后,兵部下发“告身”,还要经过宰相、审验官员……在纸上盖满了印章,最后拿到“尚书吏部告身之印”,才算完活。
  林菁要过上裴景行嘴里“四百亩地,每个两贯钱,七十多石禄米,四个役力”的腐败日子,至少得俩月以后……那还算快的。
  居延海之战胜利后,兵部又从南边调来了一些新兵来驻防,大约两千人,没给守捉,全被裴景行接收了。
  林菁有时候走过校场看到新兵操练,突然也生出自己是“老兵”了的感慨,可见战争的确会让人成长。
  而且成长的不止是士兵的勇气,还有跳荡团对她的态度。
  公布报出军功后,所有人看到她排名第一的斩敌数量,都没了言语。
  万熊当即让出了“跳荡团第一人”的位置,今后,林菁所在的小队也会跟着她排在队列正中。
  蒙辙拍着林菁肩膀大笑道:“女儿更胜英雄,我带了半辈子跳荡团,都没见过这等凶悍的身手,你们啊,都学着点!”
  有人吊儿郎当地道:“行啊,林队副讲讲心得,别藏私。”
  后面一阵哄笑,庄情不轻不重地踢了那人一脚,漫不经心地道:“学武是靠天赋,江湖人的身手,田舍汉学不来,蒙老大,你别强人所难,我可心疼。”
  这暧昧的“心疼”又引来怪笑连连。
  林菁转过身,她对庄情道:“不服气可以过招。”
  庄情换上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我的确有不服气的地方,不过得在我帐子里才能过招,菁妹妹来不来?”
  林菁无视他离开了。
  却没想到这之后庄情变成了狗皮膏药,每次必定跟她同日带队出操,她站在哪儿,他就站在她对面,一双邪气的眼眸偶尔扫过她的身体,像是一只嗅到了肉味的鬣狗。
  林菁被恶心得干脆请了假,她在裴景行这里有超然待遇,离开几日完全不成问题。于是她收拾了包袱,进甘州城买了两套成衣,还有伤药等物资,又给火炼买了一张毡垫,寻了客栈好好洗了澡,暖融融的睡了两夜,将给余迢的信写好,才容光焕发地回军营。
  她心疼火炼驮的东西太多,便牵着马走在官道上,眼看夕阳西下,星斗一个个现身,她正盘算着自己还剩多少钱,冷不防脚下被雪中的什么东西绊住,她正想低头查看,便觉脚踝被一只手抓住。
  天色昏暗,四周寂静无人,脚下不知是什么玩意,一股冰凉刺骨的感觉从足底窜了上来。
  林菁寒毛倒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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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附赠小知识:
  唐朝的话,考进士挺难的,三十岁考中可以算是年轻有为了,而且考中进士也不是直接就能做官,要“守选”,运气好得个校书郎,运气不好就外放了,起点低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二者都是九品。
  当年白居易就得了个校书郎,你们看他美滋滋写道:
  三旬两入省,因得养顽疏。
  茅屋四五间,一马二仆夫。
  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馀。
  既无衣食牵,亦少人事拘。
  简直是“事少钱多离家近”的标准赢家日常。
  余迢小哥哥也是逆天男主模板,书判拔萃科过了,等着他的是青云路,玩个现在流行的奸相什么的轻而易举。
  看评论里,小天使们看到这种男配阵容都有点方,其实这是很正常的,这篇文不走常规宅院、宫廷路线,要在军营打拼,遇到的就是各种男人。
  目前戏份最多的女配是韦胥的老婆刘氏,我也很绝望啊!


第40章 活着
  林菁给自己提胆, 大喝一声:“什么装神弄鬼的东西!”
  她足尖用力一踢, 竟然没有踢动, 好像那雪下埋着的东西还不小,她咬牙用力, 带了内劲出来,再一甩,便觉得自己像拔萝卜一样,从雪里把一个庞然大物带了出来。
  借着星光一看, 居然是个人形,她大惊失色, 纵身一跃,在对方自由落体之把人接住, 上了手才发现, 那人脸色惨白,气若游丝,几乎是半个身子入土的架势了。
  她也没来得及仔细看这人的容貌,只觉得对方身高跟自己差不多, 搞不好是个女儿家,便赶紧将抱起来放在马背上, 用轻功御马, 趁城门还没关,又迅速回了甘州城, 找了个离城门最近的客栈,抱着人进去, 张口就要热水。
  把人往床上里一放,她将炭火盆挪远了些,先让屋子里的温度把人的体温升上来。
  她怀疑这人已经被冻伤了,这时候不能瞎听老前辈说什么用雪搓身子,更不能泡热水澡,得一点点让人缓过来。
  稍顷,店家送了一桶热水,她兑了些冷水,试了试水温,才去脱那人衣服。
  灯火下,容颜看得分明,这险些成了冻死鬼的人是个年纪不大的少年,模样清秀,脸上还有没褪去的婴儿肥,恐怕也就十来岁,身高倒是长得很猛。他头戴着毡 帽,身上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羊皮袄,剩下别无长物。她也没跟对方客气,左右不过是个毛孩子,将人扒得只剩底裤,用温热的帕子擦拭上身,又卷起裤腿去擦那冻 僵的双腿和脚。
  也多亏她有了那一次雪夜的经历,这一次照顾人还像模像样的,换了两次热水之后,再盖上被子,等人醒来。
  直到天过正午,那少年才睁开眼睛,可他一句话也没说,漠然地看着前方。
  林菁端来了食水,他视而不见,林菁又问道:“你是谁,为何被埋在官道积雪下面?可有路引?可有人投奔?”
  他依然没言语。
  还带着稚气的脸上泛着一团死气,像是林菁只救回了这具身体,而灵魂早已下了地狱。
  林菁索性坐在床边,仔仔细细地观察他,这么一观察不要紧,她突然觉得这少年跟霍九有些相像。
  相像的自然不是容貌,霍九那张脸是高岭之花,她所见的人类里,也就她兄长能跟他比上一比,这少年与霍九相像的是脸部轮廓,都是又有些西域特点,又有些中原特征。@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简而言之,他们其实都是混血。
  她心里猜测过,霍九从长相上取了胡人和汉人的优点,而且他会唱汉人的歌,双亲的一方极有可能就是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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