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对了,父皇能让人手抄几份疫病的病症和当地大夫诊脉的记录给儿臣吗?兴许儿臣还能帮得上一二。”永基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
而后,她便在众人偷瞧的目光下如夏日一抹烟缕般消失了。余下众人在心里默默惊叹:
公主甚美,美得世间再艳丽的花都黯然失了色,公主甚得宠,宠得盈盈一笑,在陛下面前连告退的礼节都不用守,当真隆宠盛极。
永基轻易把这场选婿大会给推了去,结果皇上也不恼,反而仔细来回斟酌了她的那句话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哦!原来他们家皇儿不喜欢贵公子,是希望能面向整个大晋,上至王侯公爵,下至黎民百姓,扩阔选婿范围呢!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长大成人,威风凛凛,高大挺拔,帅压四方的小鬼就要出场啦!大家拭目以待!!
第32章
可想到这里, 皇上又暗暗拧了眉, 他的皇儿,就是配公侯家他都觉得委屈,何况是黎民百姓呢??
不过他又想到,兴许是皇儿觉得才这么些人供选择, 可选择太少。而且他也相信自己皇儿的眼光,那些五大三粗的人, 他皇儿才瞧不上!
扩大招婿范围不过就让她热闹热闹, 也好高兴一番, 等过足了瘾, 就会觉得她父皇给她选的已经是最好的了吧?
不过皇上也听说坊间隐藏的奇人名士也多, 就是一个不走眼皇儿选了个身份低的,他也能给抬身份, 要是过段时间她不喜欢了, 休了再给她觅下一个便是。
想到这里,皇上的心才稍稍安了,并且开始着手公主选婿大会的事项。
距离上回太极园设宴选婿不过短短一个月, 如今整个大晋都贴满了皇榜, 上至公侯王爵, 下至黎民百姓,几乎无人不知公主要面向整个大晋招婿了。
这事情可谓闹得沸沸扬扬, 可当事人呢,却还整日里不是扎在医书中,就是在黄土地里。
“殿下, 这可咋办呢?你怎地就一点儿也不担心哪,真的要在这些人里面招一个驸马吗?”
苏红整日里见她毫不记心,不由地替她着急起来。
“不然呢?本宫该像你一样整日里嘈嘈嚷嚷的吗?”永基一面研磨着药粉,一面用纤细的手指擦了擦脸,弄得脸上一斑一斑的白沫。
“再说了,不也就两个选择吗,嫁与不嫁,要是嫁的话,能自己选不也挺好的嘛。”不嫁的话,能选择的事儿就多了去了。
永基小心地用纸包把药粉包好,叠在了一起。“别说了,快帮我把这些药送过去。”
苏红哀叹地接过药包,她就不明白了,婚姻大事这种关乎终身的问题,他们家殿下怎地能如此看淡,一点儿也不在乎呢?
刚要走,她突然又想起了些事情,又折回来说:
“哦,对了,上次送药的时候,郑大人说了,下次送新药时请殿下抽空到大殿的午门去见他一面,他有重要的事情找殿下商议。每日午时一刻他都会在,风雨不改,殿下哪天这个时辰得空了去那找他便是。”
永基这时才狐疑地从药堆里直起身,一摸脸,问:“郑大人?哪个郑大人?”
苏红说:“就是兵部侍郎郑大人啊。”
永基惊讶道:“郑成志??靳东瘟疫的事情什么时候轮到兵部的人管了?”
苏红:“就上回呀,郑大人来跟我说,户部张大人这段时间很忙,靳东那边靠近边境军机处,他有东西往来也顺路,便顺便帮张大人把药送去了。”
永基:“可...户部不还有其他人嘛?”
苏红挠了挠头,也想不明白其中的弯弯道道。
午时一刻未到,永基换下了满身污垢有药汁残渣的衣服,换过了一身素色的衣裳,头发简单地扎起,人也不带,就独自一人来到大殿午门前。
远远就看见一名朝服仍未来得及换的少年官员,伟岸地立在门柱旁等待。
“大人何必在此等待多日?什么时候有话跟本宫说,让苏红带一句不就完了?”
郑成志见人来了,眼里一闪而过的一丝欣喜,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微微躬身揖了揖礼,道:“殿下为着黎民百姓忙碌着,臣又岂敢耽搁?臣在这花点时间等着不碍事,殿下得空了再来就好。”
这话说得很完美,前世的郑成志在她面前从来都是个说话得体、恭敬的臣子。
这辈子永基没有心思去想情爱事了,便理所当然地觉得,恭敬点是对的。
“好吧,郑大人有何要事赶紧说吧,本宫还得赶回去试药。”永基搓了搓未来得及静手、沾满药泥的双手。
郑成志一听,惊讶地超前走近了一步,有些忘记避讳靠近了永基道:“殿下竟然以身试药??这可万万不得!!”
靠近了她,这时才闻到了那股清清淡淡的药香。别的像她一样年纪的姑娘家哪个不是穿得姹紫千红,身上都是脂粉浓香的。
偏就她一个从来是穿素衣,发也不簪,身上永远一股清淡药味,跟她清清淡淡的性情一般,总是让人捉摸不透。
只是,郑成志觉得,比起别的姑娘的脂粉味,公主殿下这股药香味儿要好闻得多了。
“大人如若无事,本宫走了。”永基冷眉冷眼地瞟了他一下,也不答他,拍了拍手打算离开。
郑成志一时情急,竟一下子抓起了她的手。
抓住她手的时候,才发现,这么个娇俏的姑娘家,一双白玉般的手缘何就布满了伤痕。
他低头深凝,心疼道:“是采药弄伤的吗?”
“我就不明白,殿下贵为公主,明明有那么多人可以使唤,怎么就喜欢事事亲力亲为?”
“还有,殿下明明长得极美,为何就老爱穿素衣素裳,不爱装扮,一件金银也不簪?”他只希望他的骄傲小姑娘像别的姑娘家一样,整日里打扮得漂漂亮亮,无忧无虑的。
他也深信,他的小姑娘要是某天穿起了华衣美服,簪上金银玉石,能比世上任何一个姑娘都美。到时候,别人对她的评论只会是毫无质疑的一个“倾城绝色”,而不再是“性情古怪”、“摸不准美不美”。
永基毫不留情地拍掉了他的手,脸上也没有多余情绪,淡淡道:“大人可知冒犯本宫了?”
她退后一步,预留开两人间的距离,道:“那大人是认为本宫如此穿着是为不妥?不够庄重,撑不起大晋公主之仪是吗”
“那本宫告诉你,华酒玉食不过穿肠过肚,锦衣靡服也不过槁骨上架,再精细味美的珍馐佳肴,吃多了脾胃都会不适,舒适闲散的日子过久了,五脏筋骨都会弱化。”
“比起那些,本宫更爱过一种清茶淡饭,整日里神采奕奕,浑身有劲的生活。再且,本宫整日里扎进药堆里,不穿素衣穿什么??”穿脏了才能及时发现,清洗得更干净呀。
郑成志被怼得无话可说,被她那么一讲,倒有一种众人皆愚昧唯她独醒的感觉了。
也是,他那这么骄傲的小姑娘,世间那些虚浮之物怎么能够玷污了她呢?他扪了扪心笑了。
“那么,臣真有一要事要跟殿下说。”最后,他神色柔和笑着跟她说。
再过不久就是公主甄选驸马的大日子,全国上下所有过了初选复选的年轻男子们内心皆雀跃不已。
唯独临安城一异常高大挺拔的守城门年轻小伙掩面沮丧,日日不得劲儿。
他是谁?原来,他就是当日倒在太宏寺外的狼少年小鬼!
当年他在雪中死心眼地等着等着,等着他的明月儿回来,结果就昏倒在雪堆里,被一救命恩人背了回来,还悉心教导他说话读书写字武艺等等。
当年公主一去不复返,小鬼神志清醒后,蓦然想起了她最后似乎是为了他能学会说话才去摘的蓝莲。
于是,他说出来的第一句人话,就是:“烟儿”。
这是公主殿下的名讳,只有她母后是这么唤她的。
当时她小手握着他的大手,一笔一划地教他写下“杜思烟”三字时,就曾告诉过他,
“小鬼,你的名字是小鬼,那我的名字呢,记住了,不是永基公主也不是殿下,而是这个‘杜、思、烟’,你要叫我烟儿,知道了吗?”
“烟儿...”身穿英姿飒爽的红黑兵装,大半张脸覆上了钢制面具,腰配开山大刀的小鬼,笔直挺立地站在城门下,回首仰望着高高的城台上。
还有几天,他这些年来心心念念的明月儿就要高高地站在他所看守的这座城台上,挑选她相伴相守一生的夫君。
他有些不是味儿。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懵懂的,什么人事也不知晓的狼少年了。
这些年他师父费心尽力地教导他,不止是单单读书识字和武艺上,许多人情世故也一并让他知晓。
在他长到成长男子十六岁差不多得知晓情|事滋味年纪的模样时,他师父甚至把他带到青楼,亲眼目睹男女阴|阳|调|和的现场实景,看得他气血上窜,几乎当场充血昏倒过去。
后来他师父笑骂他,说他长得大块头却这么不济事。
之后还说给他找一烟花女子,让他切身体味一番。他却吓得躲了他师父好几天。后来这事他师父就再没敢提起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