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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福 (晓风清露)


  靖王府是刚刚翻新整修过的,从里到外,焕然一新。出去两年,从蒙古到杭州。
  刚去蒙古的时候,九姐儿还是满心的燥热,她跟蓝玉说着悄悄话,说着她对沈子安的喜欢,说她并不是小孩子一时意气,他们的感情不会被时间而磨平。
  蓝玉并没有喜欢过什么人,不能体会九姐儿话,只是每天领着九姐儿去看草原的鲜衣怒马,飞鹰羊群。
  从蒙古一路南下杭州,沿途的风景人情,让九姐儿那个被紫禁城禁锢了整整五年的心再次打开,飞扬在这自由的天地之间。
  她亲登黄山,踏足云顶,原来世间竟然还有这样的美景和风物,还有小桥流水江南,还有林芷萱的故居,还有金陵王家的石林,那是母亲从前住过的地方,那是父亲和母亲初遇的地方。
  沈子安,这个名字,好像已经很久远了。
  只是那天,当她站在金陵石林,听楚楠姨母回忆起当初她和母亲一起扮作小厮,想见父亲一面的时候。
  她才霍然又想起了她的子安,想起了翊坤宫外,假山石下,那个送了她一支步摇的小小少年。
  她忽然开始想念京城,想念皇宫。
  外头再好,却终究不是属于她的地方。
  可是,才刚回京城,她就听说,沈子安已经与人订婚了。九姐儿只是怔了一下,甚至都没有再去打听与他订婚的究竟是谁。
  魏明煦回京,魏延显很开心,亲自在宫中设宴,给他们接风洗尘。
  一年零八个月二十三天,九姐儿再次见到了沈子安。
  他穿着朝廷一品大员的官服,被一众朝臣簇拥着,面容秀美,温和儒雅,左右逢源,仿佛鹤立鸡群,闪耀得让九姐儿自惭形秽。
  遥遥对望,九姐儿看见了沈子安,沈子安也看见了她。
  时光仿佛忽然回到了两年前,丙子之变前夕,魏明煦送九姐儿和林芷萱一行人出京。
  他当时公务缠身,却抛下一切,从同僚手里抢了一匹人家的马,一路快马加鞭,前去给她送别。
  当时九姐儿抬手,向他指了指她头上的簪子,自己也抬手,给她看自己已经戴上了她亲手打得络子。
  当时,只觉得不过短暂分离,相见有期。
  谁知如今相见,竟然恍若隔世。
  她叫他,沈大人。
  他回她,公主有礼。
  宴会过半,九姐儿离席。
  沈子安仿佛想起了当初,自己还是翊坤宫的小侍卫的时候,她们的那种默契。
  或许是自己多想了,可是鬼使神差的,他也离了席,在御花园的东暖阁,他们第一次说话的地方,他见到了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女子,外头下起了蒙蒙细雨。
  沈子安步入暖阁,九姐儿对他笑了一下,说:“好久不见。”
  一向能言善辩的沈子安,那一刻却仿佛被人毒哑了一般,看着那样鲜艳明媚的九姐儿,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九姐儿见他就那样怔怔得看着自己,眼眸空洞得仿佛这个人已经死了。
  九姐儿从自己怀里取出了一个棉布手绢,里头包着一根细长的步摇:“物归原主,恭贺沈大人新婚之喜。”
  那样轻飘飘的一句话,让沈子安只觉得自己浑身的骨头都被一根根碾碎,痛得他说不出话来。
  他下意识得伸手,要去接,可一旦靠近,那根步摇就像烫手一般,让他的手复又缩了回去。
  沈子安忽然笑了,可是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竟然还可以笑得那样不自然:“如果公主喜欢,就送给公主了。”
  一样的地方,一样的话语,可是那时晴,这时雨。
  时移世易。

  第1062章 抗旨

  九姐儿这几天好容易收拾起来的情绪,在他这一句话别扭的语气里,险些决堤,她今日来,原本就是为了来还债的,九姐儿将簪子放在桌子上:“沈家是名门显族,沈家的东西,自然该交给沈家的人,我怎么配拿着。”
  九姐儿觉着自己今日样样表现的都好,只是这句话已经离了题,九姐儿不想再与他在这里呆下去,否则,只会多说多错。
  “别走!”沈子安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竟然一把抓住了落荒而逃的九姐儿的手臂,“别走……我要娶你为妻……”
  九姐儿曾经幻想过无数种沈子安来跟自己提亲的场景,他最通文墨诗词,便是情诗也能情意绵绵,又不失礼仪。
  就譬如他从前与自己念过的,赤绳早系,白首永偕,花好月圆,欣燕尔之,将泳海枯石烂,指鸳侣而先盟,谨订此约。
  还有诗咏关雎,雅歌麟趾。瑞叶五世其昌,祥开二南之化。同心同德,宜室宜家。相敬如宾,永谐鱼水之欢。互助精诚,共盟鸳鸯之誓。
  他的词,比他的话还要让她沉迷。
  所以她从来都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这样简单,直白得对她说:我要娶你为妻。
  然而此时此地,此情此景,九姐儿豁然回身,什么也不管不顾,扑在他的怀里嚎啕大哭。
  沈子安的身子忍不住颤抖,原来失去的痛,竟然这样的沉重,浓烈,锥心刺骨,能叫他所有的伪装刹那间溃不成军:“我要,娶你为妻。”
  手里领着琮哥儿的歆姐儿,立在原处远远得看着那对苦命鸳鸯,只能叹息。
  玉哥儿如今与沈子安倒是成了不可多得的好兄弟,而沈子安与九姐儿的那份非常的感情,玉哥儿自从沈子安闯宫救歆姐儿的时候,就看出了端倪。
  沈家内宅书房,玉哥儿只问了沈子安一句:“你知道皇上为什么提拔你吗?”
  沈子安自然清楚,因为他的圆滑机变,因为他说话做事成熟老练,擅体皇上心意,做事说话最能使魏延显舒服,因为他从来都不曾忤逆过圣意。
  玉哥儿问他:“你和曹家姑娘的婚事,是皇上已经明旨昭告天下的,你想抗旨吗?”
  沈子安看着窗外连绵不绝的雨,一旁的桌案之上,还放着九姐儿亲手给他打的络子。
  玉哥儿又问他:“你熟读大周律例,抗旨不尊是什么下场,你比我清楚。你是在拿自己的前程赌,你是在拿自己的命赌啊!你以为你当堂驳了皇上的面子,让他下不来台,他还会像现在一样宠着你,纵着你?”
  那就杀了她。
  这样一个荒唐的念头忽然涌上了沈子安的心头,吓了他一跳。
  杀了曹家的那个女儿,皇上的指婚就不成立了。
  自己就可以娶九姐儿了。
  沈子安忽然出了一身的冷汗,魏明煦的话如同梦魇一般得在他耳边响起。
  他的没有底线,他的不择手段,他的那些所谓的计谋,在魏明煦看来不过是不入流的小心思罢了。
  他从来,都不敢光明正大得喜欢她。像九姐儿对他一样。
  他总是想着,如果可以不丢官弃爵就达成目的,为什么非要丢掉官位,如果可以不用死就达成目的,那么为什么还要蠢到去送死。
  哪怕非要死一个人,如果可以死别人不死自己,那就让别人下地狱去成全自己的事。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可是这样的心思,却从来都不曾出现在九姐儿的身上。
  她从来都没有干过损人利己的事,她从来都是那样光明磊落,刚正不阿,爱就不顾一切得爱,恨就酣畅淋漓得恨。
  她聪明,知进退,懂道理,也有些小聪明,小谋略。
  可是,如果是她,她从来都不会用伤害别人,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自己爱她,她便不顾一切得去跟魏明煦和林芷萱争取。
  自己与旁人订了婚嫁,她便那样努力得收拾好自己的情绪,光鲜亮丽得站在自己面前,将自己送她的,所有最宝贵的,都统统还给自己。
  不是恨,不是嫉妒,不是设计,不是钻营。而是那样落落大方得放手。
  沈子安豁然领悟了魏明煦说的那句配不上。
  他自以为是的聪明,在魏明煦眼里原来是这样的卑鄙,不堪。
  他仿佛是一个行在暗夜角落里狡猾的鬼魅,仿佛得到了一切,却从来都没有感到过满足,那些权势,那些爵位,那些金钱,那些奉承,都曾经让他欢喜过,可是那欢喜却是如此的浅薄而短暂。
  不过片刻,他便又回到了自己仿佛与生俱来的不安里,只能战战兢兢得侍奉君王,保全地位,得到的越多,害怕失去的也就越多。
  那得到的,终究都成了他肩膀上越来越重的枷锁,勒得他喘不过气来。
  所以,他才会被那样明亮耀眼的九姐儿深深的吸引,那个傻傻的天真的丫头啊,其实是照进他卑微黑暗生命里的光。
  沈子安忽然笑了,他拿起了自己珍藏多年的络子,将它重新系在了自己的佩剑上,对玉哥儿说:“朝闻道,夕死可矣。就让我赌一把吧。”
  养心殿里,他抗旨拒婚,他说,他要娶魏九如。
  魏延显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哈哈大笑着:“这是怎么了?一大清早的,就来给朕讲笑话。”
  沈子安却没有笑,一脸肃然得单膝跪在了魏延显的面前。
  魏延显脸上的神色也冷了下来:“朕已经给你指了婚,圣旨都发下去了!曹家都在预备着嫁女儿了,你这个时候跟朕犯什么混?!给朕滚回去!一大清早的,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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