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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娇医有毒 完结+番外 (瑾延)


  于是,我有了正式的教习。
  上午双眼迷蒙的跟着夫子开蒙练大字,下午精神抖擞的跟着武师扎马步。
  练了一个月的大字,没得到夫子一句夸奖,可蹲了一个月的马步,我已经能从一炷香延长到三炷香的功夫了。
  虽然,晚上两腿酸疼无比。
  母亲从丫鬟那里知道后,眼泪都溜了出来,一个劲的劝我不要那么认真,我们侯府哪里真的需要我一个小公子如此卖力去习武。
  能习个一招半式就足够了。
  祖母是长公主的嫡女、母亲是郡王的嫡女、父亲是侯爷,说起来我的身份的确不需要我这么努力。
  可我还是非常卖力的习武。
  说白了,一个在侯府长大的黄口小儿就算懂人情世故,也不会早熟到对自己今后的一切就已经有所安排且胸有成竹。
  我就是喜欢习武,且向往那种快意江湖的感觉。
  当然,快意江湖到底是什么感觉,我其实那是也不懂。
  就觉得很自由、很威风、很畅快而已。
  我的夫子是个老头,姓李,胡子老长,经常板着脸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
  大字写得不好,要挨手心。
  我不喜欢他。
  我的武术教习也是个老头,还是跛脚的老头,可他经常笑眯眯,说自己能幸运的活下来,是老天爷对他的眷顾。
  他也姓袁,是老侯爷给他冠了我们侯府的姓氏。
  他其实也不赞成,我小小年纪骨头还没有长结实,就一天几炷香的蹲着马步。
  他经常折两枝柔韧的树枝,相互对打给我比划招式,问我哪里不对,哪里不够。
  他有一句话经常挂在嘴边。
  “人有个什么际遇都没关系,只要心里亮堂就行。”
  我听得无数遍。
  可是。
  可是!
  我却没有把这句话,记在心里!
  五、聪慧却心蒙尘
  我很快长大了。
  在祖母的溺爱中,在母亲的疼惜中,在父亲的严厉中,我成了一个飞扬的少年。
  我结识了外戚慕容氏族中的小辈,也结识很多勋贵子弟。
  除了慕容六出生武将之家,从小习武,与我有些惺惺相惜之外,其他的狐朋狗友大多是羡慕我们的身手,不过是跟在我们身后斗威风的。
  毕竟嘛,就算我们闯了祸,只要慕容家一日军权未失去,太后皇后一日未薨,我们把天捅个窟窿也是无碍的。
  可慕容家军权似乎还稳当的时候,我们侯府的军权却不怎么牢靠了。
  原来老侯爷在世时的军权,到了我大哥二哥手里,只有不到一半了。
  父亲不比大哥二哥跟着老侯爷去过战场,连纸上谈兵都不会,可老侯爷精心培养的伯父家的哥哥却早早去了,大哥二哥掌权也实在是为难他们,有如今的权势,已经十分勉力了。
  父亲却是认为,那时朝中无人的结果。
  我曾经听见父亲向祖母祈求,让她为自己求个更好的前程,可祖母没有答应。
  至于为何,我不关心。
  现在回想,我那时不关心的东西太多了。
  母亲在远远看见我时,突然收起眼角的戾气,父亲在收到哥哥们书信后,长久的沉默无言,祖母是不是没来由的微微叹气。
  甚至,我逃课挨打后,都不关心下一次的挨打会在什么时候突然发生,那时还会不会有上好的伤药给我疗伤后,继续和慕容他们逃学鬼混。
  我什么都不关心,只记得我马上就要十八了,马上就能仗剑江湖了,逍遥红尘了。
  祖母常常说我和老侯爷最相似,因为我的教习师傅告诉过他,我在习武方面,和老侯爷一样能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在兵法方面也一样。
  所以,我开蒙后正式进学堂,也没有将停止习武,只是时间被减到了最少,以不耽误我学业为基本要求,是不是还能学习一路枪法,听上一套兵法。
  直到一年前,教习师傅旧疾发作去世了,我就开始混在了慕容家的演武堂了。
  从一旬去一趟,变成了三天去一次,最后变成了逃课也要去慕容家。
  父亲得知后总是请家法,一次比一次打得严重,我却梗着脖子,冲他嚷嚷。
  “有本事,你和我真刀真枪来一场,或者,你至极打死我!”
  祖母总是能及时来救我,我能用上最好的伤药。
  没几日,我依旧活蹦乱跳的逃课去演武堂。
  直到,我完全放弃了上学,父亲终于说服祖母,不再给我伤药,甚至,连京城大大小小药铺医馆都特地打过招呼。
  只要是我袁湛上门,只要还能喘气,就不能出售任何伤药与我。
  他还让母亲族中一个远的八竿子都打不着的远远远亲,给我做小厮。
  名为小厮,实为奸细
  哼,小厮!
  看他那架势,比我这个正牌的少爷还像一个主子!
  我那个恨呐!
  经常带着一身伤,朝着慕容六扮可怜,让他行行好,匀点伤药给我。
  慕容六当然不缺那点伤药,可他那调侃的眼神,和施舍的表情,让小爷我非常不爽。
  可那总不是个事!
  那天,我刚挨了一次打,带着一身伤,从侯府溜了出来。
  然后,我遇上了一个人!
  六、梦境
  她还是个小破孩吧?
  头发稀疏蜡黄,瘦瘦小小的,身上似乎受了伤,衣服还破了很多地方。
  已经不是一句狼狈能够说明的了。
  她还号称自己是毒王的弟子,刚放到了好多人。
  我也真是,居然一下子被她唬住了。
  不过,小爷我是什么人,眼看着就要闯荡江湖了,哪里能被一个小小女孩给吓唬住。
  知道她要雇马车,我不计较她刚才的耍弄人,也没在意她竟然不知道满大街的马车都是拉短客的,让长风给她雇了一辆。
  长风脸色有些臭,但我才不理他。
  女孩似乎很意外,送了我一瓶伤药做答谢。
  我胡乱收下,根本没注意她说以后还能送我伤药。
  那药——
  真是奇药。
  真的,真的!
  我被打得皮开肉绽勉强偷跑出来,再溜回府中,已经丢了半条命。
  可那药不过用了短短几天的功夫,我被打得皮开肉绽的地方,居然已经结痂开始长好了。
  那药简直成了我的宝贝,连好兄弟慕容六都不能碰一下。
  自己在演武堂里有个小伤小痛的,那时绝对不能浪费的,非要等到我父亲请家法,才能小心翼翼的使用一点点。
  我终于有些相信,那个小女孩来历不凡了。
  幸运的是,在不久之后,我又遇上了她。
  她——
  应该说,她似乎变了一个人,脸色好了,气色不错,眼神明亮,不见当日的狼狈,她甚至还带着一群下人和侍卫。
  从那以后,我袁湛似乎已经变得天不怕地不怕了。
  家法又怎样?
  哼!
  只要你打不死我,三天后我照样生龙活虎。
  因为伤药的关系,我和那个女孩渐渐熟络起来。
  当然,熟络只是我单方面认为。
  我知道了她是林府的嫡女,名叫林若菡。
  至于是什么传说中神医的弟子,我照她的医术是深信不疑的,可按照她的身份和际遇来看,我似乎又有些怀疑。
  可不管怎么说,她的伤药效果堪比内造。
  我的小伙伴们一个个眼红我的神药,居然在父亲的家法下,没几天就能生龙活虎继续出现在演武堂。
  我看着慕容六的眼神从调侃变成了好奇与羡慕,我心里十分舒畅。
  不过,我很快就又惹事了。
  我伤了腿,躺在客栈里,不敢回府。
  林若菡来了。
  从我剧烈跳动的心脏来看,她差点以为我犯了什么严重的心疾。
  她那双手在我的小伙伴们面前示范,如果受了伤,该如何及时自救。
  我成了一只虾子,熟透的那种。
  虽然我身体很快恢复了,但马上又患了一种新的疾病。
  我发梦魇了。
  一日比一日严重。
  可我沉溺其中,乐不思蜀。
  我不是傻子,慕容六他们老早就有通房了,我快十八了,根本从来没有想过通房的事。
  慕容六他们懂什么,想要练成绝世武功,童子身才是最好的根本。
  等我哪一天练成绝世武功,名头响彻江湖,在江湖上大展身手的时候,且有你们羡慕嫉妒恨的时候。
  可我拒绝通房,却一点也不厌恶梦中之人和梦中之事。
  我觉得难以启齿,却又甘之如饴。
  我想把她娶回家。
  七、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终)
  这是一个壮举。
  我真心如此以为。
  把一个从心到身都喜悦的姑娘娶回家,然后,在我读书习武之余,能见到她,与她共渡美好时光,真是一件十分令人高兴的事。
  当然,我在她眼里是个什么形象,我没太仔细考虑过。
  后来我常常独自饮酒至天明,山顶的一轮明月照在我的头顶,我脑袋晕乎乎,可心里却已经清楚了,那个想要歃血为盟却血流不止的小破孩、送个袖箭却差点伤了她的笨蛋、那个装作受伤骗她紧张地从马上跳下来的蠢货,其实是个自诩聪明却瞎眼的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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