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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翻身记:嫁个将军好种田 完结+番外 (凤五)


  孟彤自觉自己对凌一其实并没有男女之情,不过面对一个要身材有身材,要颜值有颜值的男人的追求,特别是对方武功好又多金,现在还当了将军,算是有权有势。
  如此优质的男人口口声声说喜欢自己,孟彤要说自己心里没在偷着乐,说给鬼听鬼都不信。
  对于外表萝莉内心成熟的她来说,爱情不是只有一见钟情一种,日久生情亦是情。
  两世为人,孟彤早过了会被浮夸的外象所吸引的年纪,虽然凌一的外表绝对没话说,不过她更注重的是内在。
  她若要嫁人,对方可以不要多有才华,可以不用多英俊潇洒,可以不用多能干,但肯定要以她为重,对她好,否则,她宁愿找个憨厚的农夫嫁了。
  “这可是你说的。”孟彤抬了抬下巴,道,“将来你若想后悔,可别怪我手下无情。”
  “你不会看到那一天的。”
  听到孟彤肯接受自己,凌一的整颗心都快美的飞起来了,他目光亮晶晶的看着孟彤,嘴角不自禁的勾起,真想压都压不住。
  “你还没说你的条件呢。”他握着她的手腕,轻轻晃了晃,心里只觉甜蜜,看着孟彤的目光也温柔的几乎能滴出水来。
  孟彤见他如此,故意拖着音调道,“想要我答应这桩婚事,可是很难的……”
  凌一点头,“嗯,我知道了,你说吧,我听着。”
  见凌一不接招儿,孟彤眼珠子转了转,眼眉弯弯的笑道:“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问了,我就告诉你吧。”说着她自己先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然后开始细数自己的条件:
  “要想我将来长大了嫁给你,从现在开始,你心里眼里乃至身边就只能有我一个;
  我这人脾气不好,我找你吵架时,你得让着我,打你也不许还手;
  我生气时,你得哄着我,不生气时,你也得宠着我;
  不许骗我、瞒我任何事,答应我的事情都要做到;
  别人欺负我时,只要你在,就要第一时间出来帮我,不在的话,事后知道了也要帮我报仇;
  还有,你的所有财产都得上交,男人有钱就变坏,不许留私房钱。”
  凌一“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孟彤的话虽然很任性,很霸道,甚至带着股蛮横的劲头,可他听着却很开心,心情好的简直都要飞起来了。
  “你笑什么?”孟彤不满的皱眉,“我说的话很好笑吗?”
  凌一摇头,一双清澈的眼眸亮晶晶的,里头全是满满的笑意。
  “我笑你多虑了,我以前孑然一身,来去皆是孤身一人。
  自从认识了你,我的心里、眼里本就只有你一个,否则也不会因为怕你进了皇家书院会被人盯上,就特地跑进宫,自投罗网的拿自己跟皇帝交易,换了那一张赐婚的圣旨。
  至于吵架,虽然我觉得的我不会跟你吵架,不过若的真吵了,我是男人,自然是该让着你的。
  你若气极了,要打我几下出气也成,反正我皮糙肉厚的也不怕你打。
  再说,皇帝已经给我们俩赐了婚,你如今是我的未婚妻,宠你护你本就是应有之义,这也算不得什么条件。
  至于骗你、瞒你的事,今日之后我定不会再做,大丈夫一言即出四马难追,答应你的事我一定做到。
  到于我的所有财物,这个比较杂乱,等回头我让人整理了就亲自给你送去,你看可好?”
  孟彤简直无语了,这人未免也太配合了吧?他难道不会觉得她提出来的条件太苛刻了吗?
  孟彤斜眼瞄他,“凌一,你难道就不想抗议一下吗?你不觉得我提的条件太苛刻了?”
  凌一抬手揉了揉她的额发,哈哈笑道,“怎么会苛刻?只要你同意我们的亲事,我甘之如怡都来不及,又怎么会抗议呢傻丫头?!”


  ☆、455答应了?

  十多年的杀手生涯,让他的心早已冰冻,若非遇到她,他对人对物只会越来越淡漠,或许就将孤独一生了。
  孟彤予他,是绝境之中的救命稻草,亦是多年黑暗生活中发现的唯一一缕阳光。
  他冰冷的心,在她为他疗伤驱毒,重新给了他生的希望的那一刻,就已经沦陷了。
  虽然她当时笑的眼睛弯弯的坑了他三千两的诊金加药费,可她那时亲切甜美的笑容,却尤如一道曙光,照进了他黑不见底的心,让他冻结的心出现了裂痕。
  他是生活在地狱的恶鬼,掠夺才是他生存的本能,好不容易找到了生命里的这一缕阳光,他会放手才怪了。
  什么若你有心仪之人之类的话,都他么是借口、屁话,不过是个缓兵、示弱的计策而已,若当真有这样的一个人出现,他只会一刀结果了那人。
  他的阳光,只能属于他。
  孟彤对他有要求,有条件,他求之尚且不得,又怎么会觉得苛刻?
  只有真正对一个人在乎,才设置重重限制,只为霸占他一人。
  这本就是他一心所求,他欢欣鼓舞的全盘接受都来不及,又怎么会要跟她抗议呢?
  甜言蜜语谁都爱听,孟彤自然也不例外,凌一的这些话听在她的耳里落在她的心里,不但生出一股甜滋滋的感觉来,还让她不自禁的生出一股小得意来。
  但孟彤到底不是小姑娘,凌一越是如此说,她反而越有种不牢靠,想要怀疑的感觉,于是便绞尽脑汁的劝他想清楚再想清楚。
  这种情绪是很矛盾的,非常微妙的,但她就是忍不住这么做了,不过凌一要是真的敢想了,孟彤敢肯定自己这一辈子估计都不会想再见到他了。
  女人就是这么矛盾,又矫情的动物。
  孟彤盯着凌一的眼睛,一字一字说的异常认真,“我这人生来霸道,你要是想娶我,通房小妾外室什么的是肯定不能有的,外头以前认识的红颜知已、姐姐妹妹的也通通要给我断干净。
  还有,就算我以后不能生育,你也只能自认倒霉,过继什么的我也是不会同意的,我可没兴趣给人养孩子。”
  凌一脸上的笑容更盛,原本抓在孟彤手腕上的大手,下移改握住她的小手,柔声道:“我没有什么红颜知已,更没有什么姐姐妹妹。我只要有你就足够了,再多了我也嫌烦。
  至于孩子没有就没有吧,我本就是孤儿,又不需要为谁延续香火,有孩子固然好,没孩子也无所谓。”
  孟彤凝视着凌一满眼希翼的看着她的眼神,一颗心不可抑制的怦然动了。
  女人终其一生,所求的不就是一个能把自己捧在手心里的珍视疼惜的男人吗?
  前世,她与男友爱情长跑七年,却因踏入社会后得不到家里的支持,而被男方嫌弃太穷,最后黯然分手。
  为疗情伤,也为一洗那个穷字,她拼命工作,拼命的往上爬,可等终于出人投地了,却查出了身怀绝症。
  前世留给她的时间太短了,短的让她来不及再谈一段感情,然后结婚生子,得一个满圆的结果。
  来到大周的两年多时间里,她每天忙于跟极品亲戚斗,忙于一家人的生计,忙于学习医术,忙于让命不久矣的父亲见一见外头的世界。
  她忙的没有时间去想感情的事情,可这却是她日后无法逃避的问题。
  大周不同于现代,这里的女人就算再如何才华横溢,特立独行,一旦嫁了人还是要在家相夫教子的。
  穷苦人家的女子外出劳作也就罢了,可富贵人家的女子,嫁人之后是绝对不被允许出去工作的,因为那样会让男人和男方的家庭觉得丢面子。
  女人会被当成金丝雀一样的养起来,有了朝庭赐封的女官头衔的女子,或许可以不让男人纳妾,可若当真无后,迫于长辈和家庭的压力,让男人在外头养女人,生个孩子抱回来养却仍是避免不了的。
  凌一对她承诺的一切,对孟彤来说诱惑力实在太大了。
  再加上他颜值高,身材好,功夫高强还超级多金,最重要的是,他喜欢自己。
  嫁给凌一,她至少不用担心会被公婆磋磨,更不用像别人一样,连对自己的丈夫都要低眉顺眼。
  想到最后,孟彤自己都想不出来,她还有什么理由不答应了?
  她甚至觉得自己能被凌一喜欢上,简直就像是走了狗屎运,被天上掉下来的大馅儿饼给砸中了一样。
  越想,孟彤的心越是清明,她对凌一点头微笑,道,“那你挑个时间,让人去给我宣旨吧。”
  这是答应了?
  凌一目光骤然一亮,嘴角的笑容一下就漫延到了脸上,灿烂的简直比六月的阳光还要耀眼。
  孟彤见他这样欢喜,忍不住也跟着笑起来。
  凌一激动的深吸了两口气,却仍然压不住心头那种欢喜的想要大喊大叫的冲动,他没头没脑的在原地打了两个转,一转身却毫无征兆的将站在一旁的孟彤给抱了起来,哈哈大笑着转着圈。
  孟彤着实被他吓了一大跳,可见他这样高兴,又不禁有些哭笑不得,只能锤他两记出气。
  “我明儿就拜托许公公帮我去皇家书院宣旨。”凌一转够了还犹自不肯放孟彤下地,只紧紧搂她在怀,难掩激动的道。
  圣旨不比一般物什,宣旨亦是要有一定的规格和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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