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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有姝色 (大魔王呀)


  门前熙熙攘攘站了不少小厮,地上摆着礼箱扎着红绸,上边居然还有一只雁。
  说起来朱御史也是无奈。儿子想娶谕恩候府的小姐,简直就是不可理喻,要坑死他这个亲爹,除非他疯了才会答应。可他没想到,性子一向绵软的儿子,还真为女人犯起了倔。
  家里不肯答应这婚事,朱庭俊便跪在院子中哀求。朱御史让小厮把他关回房间,他又闹起了绝食。硬挺着七八日不吃不喝,眼看着人只剩下一口气,还是执拗要娶谕恩候府的李绾。
  朱御史是彻底没了脾气。官途是要紧,可独子的性命比什么都重要。朱庭俊之所以拖到二十二岁还未娶妻,就是为了等他表妹及笄。如今也顾不得了,只好硬着头皮,退了人家的婚事,两家人因此彻底撕破了脸。
  朱御史又答应帮他来谕恩侯府提亲,这才哄着朱庭俊吃了半碗稀粥。
  而宋怀秀看着朱御史和媒人打扮的婆子,同谕恩候一起走了出来。他只觉得呼吸一滞,这是姓朱的抢先一步上门提亲了?
  若万一岳丈他答应了......
  要眼看着绾绾嫁与旁人,那还不如杀了他。宋怀秀翻身下马,刚要上前。
  就听李昭满脸歉意道:“对不住朱大人了,三女一向最得我疼爱,实在是舍不得她早早嫁人,婚事还要等到她及笄后再定。”
  朱御史也是偷偷松了口气。事情两难,拖一拖倒是最好的方法。既不用娶对头家的女儿,也不用看着儿子饿死自己,只需如实告诉他,待人家及笄后再议,他应该也不会再闹。
  “哪里哪里!是我们贸然登门,唐突了。”两人皆挂着虚伪的笑,互相致歉。
  直到听朱家人走了,李绾才下了马车,“爹。”
  “回来了,纷儿呢?”
  “出了些事,我便先回来了,进去与您细说。”
  “嗯。”
  两人都没提朱家提亲的事。李昭知道女儿不会愿意,李绾也知道爹爹不会答应,从头到尾只有宋怀秀一人瞎担心。
  李昭早就看见了处在一旁的宋怀秀,碍着他老爹的面子,上前两步笑道:“这位可是英国公府的公子?不知有何贵干呐?”
  宋怀秀满心欢喜,笑的比谁都灿烂,撩袍便拜:“小婿拜见岳丈大人!”李绾听了脸瞬间涨红,只想踹死这个不要脸的。
  李昭更是笑容一僵,眼角抽了抽,咬牙道:“宋公子,这话我可听不明白了......”
  那人仍是笑的灿烂,满眼认真道:“在下宋怀秀,想要求娶贵府三小姐李绾!”
  “是吗?可我刚才也说了,三女还小,亲事要等及笄之后再议。虽然您乃是国公府的公子,出身贵重,可我挑女婿却是不看重出身,只看他自己有没有出息。”
  “朱家少爷尚且有功名在身,不知宋二公子可否也有?”
  宋怀秀一怔,老老实实答道:“惭愧,我书读的少,不曾考过功名。”
  “爹!”
  李昭示意女儿不要说话,又对宋怀秀道:“据我所知,宋公子还有个兄长,你将来能否继承爵位尚且不好说,自己又没个功名。阿绾则是我捧在掌心的宝贝,我为何要把她交给你?”
  宋怀秀毫不退缩,想了想问:“我虽然读书不成,可我功夫不错。若是挣得军功,侯爷可否将绾绾嫁我?”
  这一句绾绾气得李昭后脑发痛。但他还是忍着怒气道:“不论文武,都是本事。可军功也要看你能爬到哪一步。若是个小小百夫长,我难不成也要将女儿嫁给你吃苦?我的阿绾无论姿容性情,皆配得上世间最好的,委屈不得。”
  宋怀秀点头:“当然,离绾绾及笄还有一年多些,到时我若做了将军,可娶得?”
  一年做到将军?真是少年人的大话。当打仗是孩子间的玩闹?
  李昭笑道:“可。”
  年轻的男人眼中绽出光彩,“一言为定!”


第42章 身世
  李昭心里不是滋味儿。
  自打他们父女二人在京都相见的那一刻, 他就知道她的阿绾长大了。圆润可爱的玉雪团子, 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娇艳佳人。再也不会扑进他的怀里,仰着脸甜甜的叫他爹爹了。
  女儿长大了,性子没变, 依旧懒洋洋的像只猫儿。贪睡、少食, 多走几步都要抱怨。可他们之间的相处却变了。他不能再给阿绾夹菜,也不能再抱着她去逛夜市, 就连想要摸摸她的头发, 也只有趁着酒意,才敢伸手。只因为女儿大了, 父女间的亲昵便成了不合规矩,李昭也曾觉得后悔。
  他为了当这劳什子侯爷,不光身不由己,卷进浑水之中, 还错过了阿绾成长的那些年,连这个唯一亲近的女儿都像是远了一般。仔细想来真没什么意思。
  可人就是矛盾的。若是让他做回小小典史, 他又舍不得权势在手的感觉。便劝慰着自己,硬着头皮也得扛下去。只有他爬的高了,一家子女眷才能过的舒坦。再说阿绾这般娇,半点苦头也吃不得,总得嫁进个富贵窝才行。
  以往是这样劝着自己, 可事情真到了眼前,李昭却恨不得一脚踹死这些觊觎他女儿的登徒子!
  见阿绾还朝那宋家小子偷偷摆了摆手,李昭气得冷哼一声, 拔腿就走。
  进了府,故意收着步子走,等她来和自己解释,却不见人跟上来。他又担心女儿是不是还与那小子说话,正犹豫着要不要出去叫她,便被人从后边拉住了胳膊。
  “爹怎么都不等我!我坐马车坐的累死了,你还走的那么快!”
  嗬!她倒是恶人先告状。
  可女儿耍赖的调子,却让他觉得被亲近了,便又没了脾气,只故意板着脸道:“哼!总之无论是那个朱庭俊,还是这个宋怀秀,你都嫁不得!”
  李绾一怔:“可你刚才不是允了人家?说只要他......”
  “只要他做了将军?”李昭冷笑道:“将军又不是阿猫阿狗,谁想做就能做?一年的时间,想做将军,他还真当自己是白起、李靖不成?不过是年少轻狂,大言不惭罢了!”提起这帮想叼走他女儿的狼崽子,李昭就是一脑门子气。
  李绾却默默低下了头,生怕爹爹日后想起来尴尬。
  昭义将军宋怀秀,平北鹘,定南漠,一生当中战无不胜,是大雍赫赫有名的战神,天下无人不知。别人定下一年之约,说要做将军,李绾定然不信,可宋怀秀?战神说啥是啥!
  “虽然是不太可能......可万一呢?”
  见女儿小心翼翼的提问,李昭更是恼怒。“你还真喜欢那疯小子不成?万一?就算真有万一,他做成了将军,你也嫁不得!”
  “那英国公府是什么地方?一家子就没一个良善人!英国公是个笑面虎,他那妇人是沈家的嫡女,更是一肚子尖刻心思,你嫁到他家,还不得磋磨死你?这事儿不行!除非......”
  李绾抬起头:“除非什么?”
  “除非他肯入赘到咱家。”
  一年时间做到将军,还要舍弃英国公府的继承权,入赘李家。这事儿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别说勋贵之家,就是平头百姓,不到万不得已,男人也绝不会轻易入赘,说出去要抬不起头,被人戳脊梁骨的。除非那宋二疯了才会答应。
  赶走了狼崽子,留住了女儿,李昭心情大好。迈着方步,哼起了小曲。
  留下李绾垂头不语。将军对宋怀秀这样的天生将才来说,不是难事,关键是入赘......哪个男人能轻易答应?爹爹这是刻意为难呢。
  .
  .
  转眼月余,秋风渐起,天气转凉,春蝉的伤也好了大半,早就挪回了府里养着。
  “这是他们刚寻来的新药,让冬雪给你涂上试试。”
  春蝉摆摆手:“姐儿可饶了我吧,这些药一个比一个味道怪,她一天恨不得给我涂八遍,我闻着都要吐了。”
  “药哪有味道好的?该涂也得涂,都是祛疤的灵药呢。”
  春蝉还是摇头:“反正伤在后背上,穿着衣裳别人瞧不见。脱了衣裳,我自己也瞧不见。有疤就有疤,也没什么打紧的。”
  李绾无奈,只好说:“这一小瓶花了六十两呢,你不喜欢就不涂吧,只是可惜了......”
  春蝉瞪大眼睛:“六十两?他们怎么不去抢啊!姐儿以后可别再瞎买了。”她苦着脸,小心翼翼拿起瓷瓶:“冬雪,走,帮阿姐涂涂药,多涂些,可都是银子,别浪费了!”
  李绾忍俊不禁,见她们出去了,才捡起话本接着看。
  才看了没两页,便听有人在窗外轻声叫她:“绾绾~绾绾!”会这么叫她的,只有一个人。
  李绾探身去看,果然是他。
  “你怎么来了?”
  宋怀秀没再穿锦袍,而是换了整洁的玄色布袍,系着同色腰带,衬的宽肩窄腰,一身飒爽。他身后背着小小一个包袱,见了李绾便招手笑说:“绾绾,我要走了,去边关。”
  “嗯,那你、万事小心。”
  宋怀秀本以为,绾绾会舍不得他,会担心他,会让他快些回来,可只一句万事小心?没了?他垮下肩膀,看着有些委屈。
  李绾见了掩唇一笑,说道:“茶厅等我,我有话对你说。”
  那人这才眉开眼笑,傻傻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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