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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有姝色 (大魔王呀)


  可真等娶回家,彭水东才发现自己想错了。妻子不光心地善良,长的也是极为貌美,他又是惊喜又是偷偷觉得自己配不上人家。所以对待李绣是千依百顺,宠溺的很。
  今日亲手扶着李绣下马车不说,又提了大包小包的东西跟在妻子身后,倒像个小媳妇儿似的。
  老夫人和吴氏见了这姑爷,虽也觉得他长的不英俊,可她们都是过来人,自然知道过日子什么最重要。
  男人要是个有心的,懂得疼你,一辈子都肯让着你,那女子上了岁数也还像小姑娘一般天真娇嗔,这才是福气。
  李绣穿了件湖蓝色的绸裙,刚生完孩子,脸颊比以前丰盈了些,可看着却更开朗了。
  “祖母、母亲、阿绾,你们怎么都出来了,晒得很,快进去说话。”彭水东跟着妻子一起叫人,一边扶着她,还小心翼翼看着脚下,怕踩脏了她的裙摆。
  过得好不好一眼就能看出,以往沉静的少女,嫁了人反而变得爱笑了,整个人的气质都舒展开来。
  他们夫妻二人在侯府一起用了午膳,彭水东与李昭、李榕,他们几个男人一桌,可席间却总回头偷偷看李绣,闹得李绣脸色通红。吴氏拉着女儿到房中说体己话,一关门便问:“绣儿,你这两年过得可好?”
  李绣红着眼点头:“好,都好,只是想念家里人。”
  “姑爷待你可好?”
  李绣有些不好意思:“他那人有些傻愣愣的,可他什么都听我的......我、我觉得也挺好。”
  吴氏松了口气:“那你婆母?我听说她身子......”
  “婆母身子不好,可人很随和 ,从没为难过我。”
  至此吴氏才算真正放了心。
  一直待到夕阳西下,夫妻二人才要回伯府去。吴氏拉着女儿有些舍不得,李绣安慰道:“今日是没带着香儿,我有些不放心呢。等她大一大,我常回来就是,娘可别哭。”
  吴氏叹气道:“娘这是高兴,看你过得好,我也就放心了。你好好过日子,不用惦记家里。”
  等送走了他们,又把李绾叫到房里,拿出来一匣子珍珠。
  “母亲,您这是......”
  吴氏笑道:“母亲实在是感激阿绾,要不是你当年拦住我,我差点儿害了绣儿一生。如今她过得好,我更得谢你。我这也没什么好东西,可我瞧京都贵女们都时兴镶珠子,阿绾也拿去用吧,无所谓是镶在衣服上,还是镶在鞋上,都使得。”
  那一大匣子珍珠颗颗圆滑,光泽莹润,有龙眼般大小,是做头钗做项链都够用的品相,母亲却让她拿去镶衣服镶鞋面?
  “这样好的东西,您给我也是糟践了,不若自己打一幅头面......”
  吴氏不由分说把匣子塞到她怀里:“我这年岁了,还戴什么珍珠头面,阿绾拿去玩罢,母亲将来给你寻更好的。”
  李绾无奈,只好捧着匣子回了绣楼。春蝉一见,下巴差点儿惊掉了:“这么好的珠子,镶衣服?”
  “母亲让镶就镶吧,你和冬雪琢磨琢磨,也别糟践了东西。”
  正说着话,一支编好的花环被人扔到她窗边。李绾捡起来,花环编的精巧,五颜六色小花点缀,十分讨喜。
  她顺着窗户往外一瞧 ,绣楼下站着个男人,正咧着一口大白牙,傻兮兮的垫着脚朝她招手,轻声喊着:“阿绾!阿绾!”
  那人身形修长,穿一身宝蓝色暗纹锦袍,头戴银冠,竟是英姿勃发的俊逸之态,李绾差点没认出来:“宋、宋公子?”
  宋怀秀从来只穿布袍。因为他小时候只要一穿锦袍,宋颜就会想办法毁了它,他不愿糟蹋东西,渐渐也就不穿了,长大了也是如此,早就养成了习惯。可就算他不修边幅,邋里邋遢,却仍旧有女子歆慕于他,证明他五官长得不错。
  今日特意打扮一番,更是令人惊艳。
  男人五官长得深刻,鼻梁高耸,薄唇轻抿,一身气势更是英武。可他此时笑的实在是有几分傻气。
  绣楼旁种着一颗高大的梧桐树。宋怀绣见李绾叫他,一翻身便登上了树干,坐在树上,倒与绣楼中的李绾里的更近,他欢喜的眯起眼睛:“阿绾!”
  李绾被他吓得退了半步:“宋公子,你怎么来了?”
  “我?”宋怀秀回过神说:“哦,我听说你想杀两个人?谁?我帮你。”
  李绾脸色更白了两分,又往后退了退:“杀人?我不曾想过啊......”
  宋怀秀挠了挠头:“啊?可麻五明明说是谕恩候府的马车啊,有个小姑娘说要杀两个婆子,不是你?”
  李绾一怔皱眉道:“这事儿您可否仔细与我说来?”
  能跟她说话,宋怀秀再高兴不过。
  树与窗,两人隔着短短的一段距离,看起来倒像是天作之合的一对璧人。


第37章 对质
  宋怀秀自认不是什么好人, 骨子里甚至是带着厌世之感。他喜欢交朋友, 喝的酩酊大醉,才能得几分开怀,否则身上的戾气总像是压不住。但自从见了李绾, 他倒是少有暴躁, 每天只盼她念她,像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
  他以往穿的衣裳不是灰就是黑, 可今天为了见李绾, 他特意换了件宝蓝色的锦袍,往树上一坐, 要多显眼有多显眼。
  说话也不敢大声,怕给李绾招来麻烦,便哈着腰,努力往树杈上挪, 摇摇晃晃看着好不吓人。
  李绾看着心都跟着悬了起来,脱口道:“要不......要不你进来说话?”说完才发现不合规矩, 可男人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咧着白牙傻傻点头,倒让她说不出反悔的话,只得道:“那、一楼最左的窗户,你从那进去等我。”
  “好。”
  春蝉急声道:“姐儿, 这宋公子怕是翻墙进的府,本就不合规矩了,您怎么还能让他进来说话, 这要是让旁人知道了......”
  李绾沉吟片刻,叹了口气道:“宋公子虽然举止有些奇怪,可我觉得他并不是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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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怀秀翻窗进来,发现此处是一间待客的茶室。挂着雪青色的纱帘,花样绣的精巧,还薰着淡淡檀香。透着格门望过去,里间摆着软塌,好像还搭着件银红色外袍。他赶忙移开眼,不敢再乱瞧。
  “宋公子,请坐。”
  宋怀秀回过身,见李绾穿了件半旧的牙色立领长裙,粉黛未施,乌黑的长发只用一根纤细金簪挽了,甚至有几缕拢在耳后,是一种漫不经心的慵懒美感。他觉得心越跳越快,依言坐在她对面圈椅上,却紧张的脊背僵直。
  春蝉托着茶盘,躬身上了茶。直接立在李绾身后,看他的表情就跟防贼似的。
  李绾轻咳一声道:“还请宋公子,将事情原委告知。”
  宋怀秀连忙将麻五来找他说的那些,原原本本讲给李绾。“......说是你家的马车,十三四岁的姑娘,我便以为是你。”
  李绾一怔,垂眼问道:“公子以为是我,便匆匆赶来,要为我去杀人?”
  宋怀秀理所当然道:“当然,那些人都是亡命徒,你别去招惹,再说他们功夫也不一定有我好,我帮你不是更好?”
  李绾越发想不明白了。加上今天,自己一共见过宋怀秀三次,第一次是国公府遇蛇,他救了自己,自己当时与他妹妹唇枪舌战。第二次是街市上相遇,他又救了自己,自己则当着他的面,狠狠打了朱婉婷一巴掌。
  按理说,自己在这宋公子面前,实在没留过什么好印象,不是骂人就是打人,泼妇一般。可第三次见面,他居然不问缘由,就要帮她去杀人,这实在莫名其妙。
  李绾皱眉问他:“宋公子,你难道不觉得我很坏吗?”
  “我觉得你很好。”宋怀秀握着茶盏,静默半晌。忽然挑唇笑道:“原先帮你是为了还你恩情,现在、是因为喜欢你。”
  男人英气的眸子中没了以往的玩世不恭,而是一片真诚。倒让李绾忘了该说什么,这人从初一相遇,便是凶神恶煞的,满身花绣,浑身带着一股子戾气,可她也莫名觉得他不坏,宋怀秀......等等!宋怀秀,昭义将军宋怀秀?那不就是历史上永平公主李绾的最后一任夫君?
  李绾终于想起了这名字为何耳熟,她呆愣愣的看着面前的男人。
  春蝉见阿绾失神,气得直想拿茶盘抽这油嘴滑舌的宋公子,她说什么来着,这就是个登徒子,又是对她们绾姐儿没安好心的!
  “咳!姐儿,天色暗了,也该去姨娘那用饭了。”
  李绾这才回过神来,她垂下眼:“今日多谢宋公子前来相告,天色晚了,您也请回吧。”
  她言语间客套又疏离,令宋怀秀有些难过,但很快他又笑起来说:“好,要是需要帮忙,随时来找我。”
  宋怀秀轻轻一跃翻出窗外,李绾看着他的背影,心中滋味难明。喜欢一个人就像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亲手为对方递上了一把可以伤害自己的刀。一旦他无情,便是一刀又一刀捅进了胸口,伤了一次疼的她到现在都缓不过来,经常闭上眼就是冬青寺的漫天大雪,和男人决绝又冷漠的背影。她不愿再把心交出去第二次,无论那个人是谁。
  “姐儿!我瞧这宋公子不像是好人!才见了几次便花言巧语哄骗你,你可不要上了他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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