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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凤华 番外完结 (饭团桃子控)


  “我是简宁,你认识我?不可能啊,我都死了三年了,以前也从来都没有见过你!你看上去年纪很小,就已经结婚三年了么?可怜我死的时候,都没有成亲,连五指姑娘都没有用过……”
  姜砚之咳了咳,这是一个什么奇葩鬼!
  死了还惦记着五指姑娘,也不怕自己再死一次……
  闵惟秀扯了扯姜砚之的袖子,眨了眨眼睛,她没有看错,在那狭长的甬道里,的确是站着一个穿着短打,着着木屐的少年郎,他的眼睛是大大的桃花眼,看上去颇为轻佻,怎么瞧都不像是洁身自好之人。
  “我怎么能够见到鬼了?”闵惟秀扯了扯姜砚之的袖子。
  简宁像是有些怕闵惟秀,往石壁旁边缩了缩,“是魏晋兄帮我的,他说你身上煞气重,若是瞧不见我,一个不慎,就把我给煞没了……”
  闵惟秀有些囧,所以她在鬼圈里,到底传播开来的是怎样的凶名……
  人见怕,鬼见愁?
  简宁显然在这里待了很久了,带着二人往前走了几步,就发现了一个稍大一些的空地,“那个就是我的骨头,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变成了鬼。我一直待在这里,哪里都不敢去。无聊了就唱唱曲儿。现在那些歌女们还唱鹊桥仙吗?可出了什么新的曲儿?”
  姜砚之颇为复杂的看着他,“我同惟秀成亲,还不到一年。开封府里,也有一个简三郎,他已经成亲了,还中了进士。”
  这个简三郎,三年之前,在开封府中可以称得上鼎鼎有名的大人物。
  他的父亲乃是枢密使,执掌枢密院,是同宰相肩并肩的大人物。简枢密使一共生了三个儿子,大郎同二郎十分肖他,性子古板端方,连考进士,都是不上不下恰到好处。
  简家世代书香,一门三进士,按说是炙手可热的家族。但是简家的家风孤傲,四平八稳的,一间出格的事情都不做。说得好听一些,那是稳重,说得难听一些,就是没有什么进取之心。
  直到这个家中,出了一个简三郎。
  简三郎简直就是简家人的反面。
  他天生魏晋风流,最擅长的便是写小曲儿,有多少秦楼楚馆花下重金,就是为了求他一曲,他最擅长的便是鹊桥仙。
  他文采斐然,却从不作那科举文章,最喜爱的便是骑着一头小毛驴,穿着谢公屐,游山玩水又一遭。
  简枢密使说不给他钱,看他怎么浪!
  可人家一个小曲儿,就够花半辈子了!就算没有钱,那些花娘们,宁愿倒贴钱,也要博简三郎一笑……
  直到三年前的一日,简三郎远游归来,封笔再也不写曲儿了,来年又考了进士,活生生的变成了同简家其他人一个模样。
  到现在,那些行首娘子们唱鹊桥仙的时候,还时常感叹,世间有简宁,却再无三郎。
  “原来如此。我爹我娘,也没有认出来我来,她们都没有认出我来。”
  “我给你们唱一个曲子吧,是我新作的,可好听了,只可惜这里没有笛子,也没有琴。”
  简宁的声音很好听,好似要穿透地缝,一直飘到京城去一般。
  只可惜,常给眼前的两个人听,那叫对牛弹琴。
  “说一说你是怎么死的吧?看你的表情,你应该知道,现在京城里的那个简三郎,又是谁。”
  简宁的声音戛然而止。
  他现在已经彻底的开始怀疑自己,其实他唱歌很难听吧?
  要不然怎么三大王妃听了要把他打得魂飞魄散。
  三大王听了充耳不闻,光问他是怎么死的呢?
  男鬼挠了挠自己的头,“我其实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第五百零三章 另一个我
  闵惟秀同姜砚之已经不忍直视眼前这个缺心眼子的了。
  他们算是看出来了,简宁是怎么死的,绝对是傻死的……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抖了抖自己的袖袋,从里头翻出了一块肉干,嚼了起来,又扔了一块给姜砚之。
  说起来,幸亏她好吃零嘴儿,安喜给她的衣服里缝了大大的口袋,但凡是能够装吃食的,都塞得满满当当的。
  要不然的话,她同姜砚之在这寸草不生的地方,还不知道怎么过。
  至于水,因为是在地底深处,较为潮湿,遇到有滴滴答答的地方,两人便喝上几口,倒是也糊弄了过来。
  只是再怎么节省,这也是最后的两块肉干了。
  虽然不知岁月,但通过吃食就能够判断,他们已经在地上待了好几天了。
  苏中丞他们肯定一直在找他们,但是他们不可能爬得下来,又不可能挖得开山壁,而且按照正常人来看,他们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早就摔得粉身碎骨了。
  “现在大陈养了很多牛么?牛肉都可以随便吃了?”简宁对什么都很好奇。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我出自武国公府。”
  简宁恍然大悟,“那就不稀奇了。奸臣嘛,人都吃!别说吃牛了!”
  他刚说完,就感觉一阵寒意,往后缩了缩脖子,该不会你连鬼都吃吧……
  “你怎么会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呢?”姜砚之问道。
  简宁吸了吸鼻子,可惜他是鬼,闻不着肉香。
  “三年前,阿娘要我娶娘家表妹周莹莹,我那会儿玩心正盛,哪里愿意被家室束缚,便乘我阿爹阿娘不注意,偷跑出来了。因为我常下江南,这一次为了反其道而行之,便往北走,朝着辽地而来。”
  “我一路上采风遇人,别提多有趣了。我寻到喜欢的山峰,就会在上头扎一个草庐,住上几日再走。”
  “后来有一日,瞧见有一书生,吊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做人哪里能够见死不救?等把那人救下来一瞧,不管是他还是我都愣住了。”
  “你不知道有多神奇!天底下竟然有生得一模一样的两个人!若非我阿爹是一个古板的老顽固,我都要以为,这人是他藏在外头的外室子了。”
  “我觉得缘分很奇妙,当场就同他拜了把子,还想出了一个曲子,叫湖照影。”简宁说着,形容有些苦涩。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又说道,“我问他好端端的为何要寻死。他说他是附近知县之子,名叫杜晖,家中算不得大富大贵,但是也并非缺衣少食之人。他从小寒窗苦读,年纪轻轻已经中了举人。”
  “夫子说了,以他的本事,若是来年赶考,定能够金榜题名。可就在前不久,他阿爹被人诬陷,下了大狱,他们一家人,也都成了罪人,要流放三千里,从此去戍边。”
  “充军可是要在脸上刺字的,若是刺了字,就算日后他父亲重获清白,他也仕途尽毁,前程无望了。他一时想不开,所以才寻了一棵树,想要吊死在这里。”
  “我劝解了他一番,说我阿爹是开封府的大官,是枢密使,若是他阿爹有冤情,一定可以还他阿爹清白。杜晖还是闷闷不乐的。他说城中有追兵正在到处抓他,我便留他在我的草庐里住了好几日。”
  “杜晖的学问是真的好,比我的两个哥哥还好,他若是去考进士,一定是可以得中的。我那时候还说笑,说我阿爹阿娘,就想要一个像他那样,乖乖听话,金榜题名,成亲生子的好儿子。”
  “后来等我醒过来,便已经变成鬼了。你们不知道,尸体腐烂的时候有多恶心,我都不敢看这么恶心的自己。我在地底下瞎逛,走了好远好远,结果前头有一条巨蟒。”
  “虽然它瞧不见我,但实在是太骇人了,我便回来了。我告诉你们,你们前往别往前走了,你们是人,它能瞧见你们。”
  闵惟秀一听,眼睛一亮,“真的吗?太好了!正好好的肉干吃完,担心会饿死在地底下呢!有蛇好啊,蛇肉好吃!有几条啊,肉多不多?”
  说起来都是泪,最近她同姜砚之就没有吃饱过,这么点零嘴儿,还不够她塞牙缝的。
  简宁打了一个寒颤,求你别看我,不然的话,我觉得自己的鬼魂会被你吸进嘴中……
  姜砚之见闵惟秀高兴,自己个也高兴起来,他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好惟秀,我们帮简三郎搞清楚了他是怎么死的,就去杀蛇吃。”
  闵惟秀点了点头。
  姜砚之走到骸骨身边,仰头看了看天,上头是一望无际的黑。
  “骨头全都摔碎了,你应该是被人从上头丢下来了,就是不知道,当时死没死,我帮你拼起来吧。”
  这里应该同他和惟秀下来的地方一样,有一个口子,便于毁尸灭迹。
  简宁一听,好奇的睁着他的桃花眼,“都碎成这样了,还能够拼起来么?说来也是惨,我简宁一辈子不说多好看,起码一直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吧,到头来,死得这么难看……”
  “当然能够拼起来,不过会多花一些时间罢了。正好我们走累了,可以让惟秀休息一下。”
  姜砚之说着,拿起了地上的碎骨头,一块一块的拼了起来。
  闵惟秀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幻想着那蛇是烤着吃好,还是寻一个薄石头片煎着吃好,光是想,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你小时候,右手骨折过。”姜砚之拿起一块骨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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