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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凤华 番外完结 (饭团桃子控)


  闵惟秀听到这里,已经想要一巴掌打死包打听了,按照他的说法,岂不是无解!
  那柴郡主怎么办?
  闵惟秀想着,用手指向了柳梦生,“若是我把他打得魂灰魄散呢?”
  不等包打听说话,姜砚之就摇了摇头,“怕是不行,我瞧这柳梦生不像是鬼,应该只是一些残魂或者术法之类的东西。打散了一个还有下一个。”
  包打听忙不迭的点头,“正是,万家也这样干过,可是那柳梦生死了之后,府上的小娘子当天夜里就上吊殉情了。”
  闵惟秀彻底怒了,掏出了一把铜子儿,对着包打听,奶奶的腿,这个也不行,那个也不行,那要怎么办?
  包打听打了个寒颤,“不过万家这么些年也想出了一个破解之法,只是这办法有违天和!”
  他说着,偷偷的看了柴郡主一眼,“就是让另外一个小娘子,将这簪子拔下来,插在自己头上,那书生自然就缠着另外一个人去了。”
  东阳郡王松了一口气,“这簪子只要不插在头上就没有事,万家为何不锁在库房里,反倒要卖出去害人?”
  包打听神色也轻松了几分,“这簪子邪性,小娘子但凡见了,就想插在头上。便是锁在库房里,也会有人,偷偷去拿出来。”


第二百三十一章 飞仙簪(三)
  临安长公主点了点头,“的确如此,我一把年纪,瞧见了这簪子,也恨不得据为己有。”
  闵惟秀看了那簪子一眼,“你们确定么?这簪子虽然也不错,但是没有姜砚之今日送我那个好啊!”
  她说着,指了指自己头上的狼牙棒发簪。
  临安长公主的嘴角抽了抽,老娘怕是生了个瞎子吧!
  姜砚之大喜,嘿嘿嘿的跑到了闵惟秀身边,“我家惟秀就是眼光好!你瞧,这柳梦生旁的郎君都瞧不见,只有我能瞧见;这簪子旁的小娘子都能够迷惑,就是你不会;我们两个就是与众不同的一对啊!”
  他说着,还挑衅的看了东阳郡王一眼。
  闵惟秀恨不得捂住自己的眼了,这个幼稚鬼!
  “不如我来替郡主戴这个簪子吧”,闵惟秀说着,指了指柳梦生,“我就不信了,我还能够被这种弱鸡酸秀才迷惑了!”
  不等临安长公主反对,东阳郡王就摇了摇头,“不行!这簪子有迷惑人心智的作用,即便是惟秀你……”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瞧见闵惟秀已经从柴郡主头上拔下了簪子,插在自己的头上。
  不是闵惟秀舍己为人,实在是看柴郡主的模样,她已经越陷越深,旁若无人了。
  东阳郡王的意思她又何尝不懂,不过是寻个女婢来,让她替死罢了。
  可是婢女也是人,又何其无辜。
  闵惟秀自信自己个心志坚定,绝对不会留恋这种情情爱爱,既然万娘子说通过的人就能够心智通透,那么说明这个簪子是可以破解的。
  没有等她多想,便脑子一愣,像是什么都一片空白了一般,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撑着伞的书生。
  她叫闵惟秀,那个人叫柳梦生,他们在景雀桥一见钟情。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景雀桥?虽然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但是隐隐约约的,她只记得那地方是个肮脏之地,好似看见过一男二女私会似的……
  “卿卿,我可算找到你了!我早就说过,不管走到天涯海角,我都一定会找到你的!我是藤儿你是花,缠缠绵绵要结瓜。”
  闵惟秀眼眸动了动,惊讶的看着柳梦生,“这一没有下雨,二在屋子里,你撑着一把伞做什么?我长这么大,几乎没有出过开封府,都好好的在家里蹲着呢,也没有见你来寻我啊!说什么天涯海角!”
  那柳梦生一梗,情话不都是这么说的么?
  “卿卿,你忘记了么?我们初遇的那一日,下着小雨,你没有带伞……我用伞遮住了你。当时我就想,要一辈子为你遮风挡雨。”
  闵惟秀想了想,印象中好像是有这么回事。
  “这还真是奇怪了,我家安喜可妥帖了,出门夏日有冰碗,冬日有手炉,更别提什么蓑衣雨具了,竟然会有出门不带伞的时候。”
  她说着,又看了看柳梦生的小胳膊小腿的,“你当真要娶我?”
  柳梦生点了点头,“为了卿卿,小生便是死都愿意!”
  一旁的姜砚之原本还瞧得乐呵,看到这里就着急了,惟秀不会真看上这个豆芽菜吧!
  闵惟秀摸了摸下巴,“你要是想娶我,先去辞官吧。我阿爹你知道吧,武国公,特讨厌文官,恨不得见了就打。你要是想娶我……”
  柳梦生一愣,“小生寒窗苦读十多载,好不容易金榜题名……为的就是让父母亲扬眉吐气,生活富裕,封妻荫子,日后给你一个诰命……卿卿贤良,日后嫁到我家,我在外打拼奔波,你在家中相夫教子……”
  闵惟秀已经不耐烦的打断了他,“还说什么愿意为了我去死,叫你做一点小事都不乐意。我原本说的是,让你先辞官,将我娶回去,日后再复职便是,话还没有说完,你就拒绝了!说到底,我在你心中,不如功名利禄!”
  “封什么诰命,官家早就说了,等我成亲,就给我一个公主的封号……难怪我爹总是说,穷秀才靠不住。不是图我钱财,就是图我美貌!”
  “哄骗到手了,就要我去你们家当牛做马,上伺候老,下伺候小。遇事全靠一张嘴,天塌下了来了,还得要妻子顶着。哼,我是要嫁夫,又不是要娶儿子。”
  她说着,挤了挤眼睛,见没有挤出眼泪来,也就作罢了,“你长的不错,我可能曾经因为这个对你动了心。但是我爹说,情情爱爱的,吃不了一辈子。我日后是要上战场的,受不了你们文人的三从四德,咱们还是算了吧!”
  那柳梦生虚晃一下,已经不见了。
  姜砚之大喜,他就知道,他家惟秀是绝对不会被人拐走的。
  嘿嘿,惟秀不喜欢酸腐秀才,他不是!
  正高兴着,只见那柳梦生消失的地方,又出现了一个小郎君,他穿着一袭红衣,乌黑的长发慵懒的披散在脑后,十指又长又白,手中正端着一个酒杯。
  “卿卿,怎么这么久才来看倾城。”他的声音像是悠扬的琴声一样,让人沉迷。
  姜砚之看了看自己的小胖手,再看看人家,恨不得把闵惟秀头上的簪子拔下来插在自己脑袋上。
  不是他没有自信,实在是这敌人太厉害啊!
  闵惟秀一愣,她是奸臣武国公之女,平日里骄奢淫逸,最近迷上了一个名叫倾城的小倌。
  闵惟秀低头看了看倾城的手,这手简直比东阳郡王的手还好看。
  倾城顺着闵惟秀的视线,勾了勾嘴角,用手沾了沾酒盏里的酒水,凑近了闵惟秀,将手放在了她的嘴面前,“这酒是好酒,卿卿可要一尝?”
  闵惟秀脸一红,这个妖孽!
  姜砚之简直要哭了。
  倾城轻轻的笑了笑,离闵惟秀凑得更近了一些。
  闵惟秀小嘴张了张,一个喷嚏打了出来……然后便是一个接一个的喷嚏,喷了那倾城一脸。
  倾城僵硬在了原地。
  闵惟秀掏出一张帕子,擦了擦自己红红的鼻子,“你用了香粉?我一闻到这个味儿,就要打喷嚏,哈欠……你快离我远一些!”
  倾城着急了,“卿卿,你可有事?是倾城的错,倾城这就去沐浴更衣……”
  他说着,转身往门口走,然后又回过头来,“卿卿你要等着我哦!”


第二百三十二章 飞仙簪(四)
  闵惟秀见那倾城不见了踪影,自顾自的往那贵妃榻上一趟,看了安喜一眼,“这倾城长得好是好,就是不会伺候人,半点不如安喜你。你看我来了这么久,也不见他给我上点果子点心的。”
  安喜一愣,小娘就是被鬼迷了心窍,都记得她呢,顿时高兴起来。
  “可不是,小娘饿了吧,安喜都给你备着呢!”说完她也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盘点心来,搁在了闵惟秀身边。
  一旁的姜砚之看得醋海生波,他怎么觉得,最大的劲敌不是那六个男鬼,而是安喜呢!
  说话间,那小倌倾城已经换了一身绿色的衣袍,又走了进来,因为刚刚沐浴,他清新得像是一棵摇曳的海草。
  头发湿漉漉的,微微有些卷翘,衣襟半敞着,一走动就能够隐隐约约的看到他胸前未干的水珠。
  “卿卿,你在这里等我……我好开心”,他说着,凑了过来,拿起一旁的点心,喂到了闵惟秀嘴中。
  闵惟秀哼了一声,“怎地这么慢,你说我该怎么罚你。”
  倾城笑得越发荡漾,“卿卿说怎么罚就怎么罚。”
  闵惟秀眨了眨眼睛,“那你给我捏捏腿吧!我二哥说,来逛花楼,都是喝着小酒,唱着小曲儿,捏捏小腿的。你一不给我备酒,二不给我唱曲。唉,也不知道我当初怎么就一眼瞧中了你。”
  闵惟秀说着,看了看倾城的手,八成是因为他的手长得好看。
  倾城愣了愣,随即笑道:“卿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一炷香的时间过后,“卿卿,不如我们上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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