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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二美 完结+番外 (桂仁)



  “进宫之前,恰好听说皇后娘娘开恩。凡先皇在世时,没宠幸过的妃子,若有家可归,皆可放出宫去,可你偏偏是记录在宫册里的。”

  “这辈子,爹能再见你一眼,已经心满意足了。你往后好好保重自己,至于其他,你就不要再胡思乱想了。”

  萧明珠失声痛哭。

  曾经,她的人生中,有过很多悔改的机会。可她偏偏都任意挥霍掉了,坚决的走上了一条死胡同。事到如今,哪里还有路能回头?

  到底,只能在这高高的宫墙里,度过余生了。

  等到走出宫墙,萧父脸上泪痕,早已干了。

  至于萧大郎,就没掉过一滴泪。

  反而轻声嗤笑,“爹,这回您死心了吧?”

  萧秀才确实死心了。

  这么多年没见,萧明珠都没问一声爹爹和兄长好不好,母亲好不好,家里好不好,只说她自己的后悔和委屈。

  她是知道自己错了。

  可她真的就懂事了么?

  还要他们去求皇后娘娘,把她接回家去。

  接回家去干什么?继续当老小姐,好折腾一大家子么?

  萧秀才当年那么爱女儿,这些年一直放不下的心,彻底心灰意冷了。

  “这丫头,许生来就不该是咱们家的人。横竖她如今也算有了着落,一辈子饭是不愁吃的,就这样吧。”

  萧秀才带着儿子走了。

  从此,他就没有女儿了。

  第599章 番外十 瓜田里【大结局】

  一

  我叫阿江,是家中的长子。

  上头有两个姐姐,下头有两个弟弟。

  所以身处最中间的我,从一出生,就挑着全家最重的担子。

  比如姐姐们想打扮弟弟了,我必须时刻冲在前面。任她们梳小辫拿花戴,彩衣娱亲,逗姐姐们开心,省得累到底下两个弟弟。

  要是弟弟们想要学骑马学爬树了,我也得冲到前面,身先士卒。省得摔到底下的弟弟们,让家里人担心。

  父皇说,当老大就是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没事!

  我阿江,撑得住。

  就好比我的小名。

  阿江,

  父皇说,这是为了纪念母后和他的第一个小家,就安在江州。

  还有当年他和母后的初遇,也是从滔滔江水里,救起的母后。

  所以我这样的长子,承担更多也是天经地义啊!

  只是,在我们家,想当老大的,不止我一个。

  首当其冲,就是大姐。

  好吧,按年纪,大姐确实最大。

  可她毕竟是个女孩儿家吧?总得男女有别吧?

  我不是说,女孩儿家就一定要去学针线女红。

  虽然大姐跟母后一样,不不,她还不如母后。母后是会做,但忙得没工夫做。大姐就纯属懒得去做,也压根不想学着做了。

  但大姐不能因此,打小就在她应该学针线的时候,哄着我来做啊?

  然后,年幼无知的我,就真的学会了打络子,缝衣裳,做荷包,绣花……

  是的,你没看错。

  我,阿江,一个立志要顶门立户的长子,真汉子,学会了绣花,还绣得很不错!

  真不是吹。

  秋祖奶奶过寿的时候,我替大姐给她做的一双猫蝶寿鞋,那鞋上的小猫小蝴蝶绣得活灵活现,用旁人的话来说,“都快飞起来了!”

  葛奶奶看了眼馋,非要我,不,是大姐也给绣一双。

  好在身为长子的我,做事周全,早就提前给葛奶奶也做了一双备着呢!

  只不过大姐回头,还想叫我做一双给郑家的知新哥哥,这就有点过分了啊。

  倒不是郑家知新哥哥不好,事实上,相比大姐,我更愿意跟阿新哥哥玩。

  都是男子汉,肯定更有共同语言啊!

  再说知新哥哥打小没了娘,他娘江婶婶是为了保护我们家人牺牲的。他爹郑叔叔是个重情意的人,一直没有再娶。对他好一些,也是天经地义。

  但做鞋这个事吧,得从头说起。

  因为没了娘,知新哥哥小时候,在我们芜城那个家住过。大姐天天带着,起初比我们这几个还没出生的弟妹,自然更亲。

  后来母后入宫,他和郑叔叔留在了芜城。

  那时大姐也小,还跟家里闹过,想把他接来。母后讲了很久,才算说通了道理。

  后来几年,西北有些不太平,郑叔叔给调去北方镇守,不便带着家小。母后才把知新哥哥接进宫来,跟我们一块儿读书骑射。

  所以我见到知新哥哥时,他已经是高高大大的少年了。什么都会,什么都懂。

  自己的衣食住行,打理得妥妥当当。听说连郑叔叔的衣食住行,他都能管得着了。

  还有野外搭灶生火,爬树下河,捕鸟打兔子,几乎没有他不会的。

  跟着他,我长了好多本事!

  那时大姐总说,她见过知新哥哥一点点大的模样,还抱过他的。

  对这话,我小时一直很怀疑。

  大姐就算年纪大些,却还没有知新哥哥肩膀高呢,怎么可能抱得动他?

  而且大姐吧,那时还老想跟着我们出门。有回在山脚下的菜地里,不小心遇到条小蛇,大姐都快吓死了!

  哭得那叫一个梨花带雨。

  可我早跟知新哥哥学过,那是菜花蛇,没毒!

  可抓起来都送到她面前了,大姐还不肯信,白着脸一副快晕过去的模样。

  真是没办法。

  后来,她就千方百计不让我们出门,还总想叫知新哥哥去读书习武。要不就跟她一起,学着做生意赚钱。

  我很不高兴。

  赚钱当然是好事。

  大姐也确实学了娘的聪明伶俐,很会打理生意,可世上又不是只有商人一种行当。我们男子汉大丈夫志在四方,忙着呢,没空!

  再说我们每回出门,都是功课做完才去的。父皇先生们都没反对,大姐干嘛管这么多?

  后来有一回,就为了此事,我跟大姐吵起来,然后是阿新哥哥跟大姐吵。

  二人吵得很凶,大姐都哭了。

  说什么,“也是为了你好!”

  可阿新哥哥说,“公主厚爱,小人承受不起!”

  大姐更生气了,怪他“狗咬吕洞宾!”

  然后,被骂作是狗的阿新哥哥,气得扭头走了。

  大姐,哭得更凶了。

  我觉得大姐哭得好可怜,但我也不觉得阿新哥哥有错。

  他们到底为什么吵架,我那时太小,还闹不明白呢。

  只记得这事后来惊动了母后,她跟大姐独自谈了很久。

  然后大姐,就不怎么管我们了。

  但没多久,阿新哥哥就走了。

  郑叔叔受伤了。

  伤得还挺重,阿新哥哥得去照顾。再然后,他就提前入伍了。

  在遥远的西北,当了一个小兵。

  因为郑叔叔还没有退役啊,他就只能从小兵做起了。

  不过阿新哥哥倒挺高兴的,他的梦想一直跟郑叔叔一样,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替大燕守卫疆土,保护百姓平安。

  再不让有人跟他母亲那样,惨死在强盗手中。

  我知道大姐向我讨鞋子,是想送给阿新哥哥,找个机会和解。

  可如果真想表达一番心意,你就是做得再烂,阿新哥哥也不会嫌弃。否则你就是送得再好,又有什么意义?

  大姐听了不大高兴,鼓着脸走了。

  很快,又拿着针线回来,象吵架一样,向我请教怎么做鞋了。

  最后做了一双……

  哎,

  我都没法形容了。

  只得偷偷拿笔在鞋底写上左右两个字,省得人家傻傻分不清。

  还得拼命安慰大姐,“第一次,真的已经很好了。”

  她才有勇气送出去。

  鬼哟!

  就是家里的小玄子小金子,用狗嘴啃出的鞋子,也没有这样难看过!

  看着大姐送走鞋子的那天,我不知道为什么,心情突然有点低落。

  一个女孩给男孩送鞋子——

  我这大姐,恐怕留不住了吧?

  不过想想如果是阿新哥哥,似乎又没有那么难受了。

  可心口,还是堵得慌。

  我一个人爬到高高的台阶上,不知生什么闷气。然后发现,父皇居然也黑着脸坐在那里,活似跟人有仇似的。

  然后,然后我们父子俩就打了一架。

  不对,是比试。

  也不对,是父皇考较了我的武艺。

  打完父皇也没说什么,只是拎着我一起去泡了个澡,然后望着满天的星星,突然莫名其妙说了一句。

  “有时候,真希望你们永远都长不大。”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鼻子一酸,很没出息的抱着父皇说,“那儿臣就不长大了,永远陪着父皇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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