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琬最近很不差钱,不过,侯夫人给的蚊子肉也是肉,她不嫌少,也没道理不要。
她笑眯眯地谢过了侯夫人,就领着小花出了门。
当然不会是去城南。
北街在城北。
她要去的是春风一渡。
为了方便,薛琬没有用府里的马车,叫管车的老伯帮忙租了个车。
靖宁侯府家资薄,家里的马车坏了就不再添新的,因此像样的马车越来越少。
首先,要保证侯爷和二老爷还有几位少爷的用车,然后还有太夫人和侯夫人还有二夫人的车也要留好。
如此一来,家里的马车就很紧张了。
所以,管车的老伯巴不得薛琬自己出钱去外面租车。
马车来了,是辆半新不旧的,不过看起来倒还干净。
薛琬笑着谢过了管车人,还特地叫小花给他赏钱,“多谢你费心了。”
倒不是她钱多。
这么做,不过只是为了给管车人造成一个薛五小姐善良替人着想的印象,这样,以后她再出门时租车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她才不想坐家里的车,麻烦。
不出所料,赶车人仍旧是苏十一。
小花又惊又喜,脸颊上居然还浮现了粉色,“十一哥哥,你是怎么知道我们要用车的?莫不成……是和我有了心灵感应?”
苏十一冷冷地看了她一眼,“你想得有点多。”
但面对薛琬时,他的眼神却是有温度的,“你让骆真打听程谨之的行程,他今日午时在春风一渡会友,我想,你应该会需要一辆车。”
薛琬高兴地眼泪都快要出来了,“嗯,是的。”
这就是她的左膀右臂,这就是她的苏十一。
他永远都知道她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总是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及时地出现。
最重要的是,他现在没有死,活生生地站在她面前,像从前一样和她一起并肩作战。
真好!
第21章 状书
苏十一驾车的技术越来越好了,不疾不徐,平平稳稳。
午时刚过,恰恰好马车就停在了春风一渡的门口。
京兆尹程谨之也很守时,几乎在和薛琬同一时间到达了。
不过,程大人是骑马的。
骑马与坐马车不同。
虽然都是靠马匹的脚力御行,但赶车的人手中的缰绳牢牢地把控着马车的行进路线,相对来说,要安全许多。
骑马虽然轻快方便,但马匹总有不受控制的时候。
譬如此刻,程谨之大人的枣红色大马被突然从角落窜出来的两只野狗惊了一吓,马蹄打滑,马腿不巧碰到了旁边的铁柱,马儿吃痛,马腿就是一软。
大马将倾,程大人脸色一时黑了。
他竭力想要将马身归置回来,但马儿的前腿已经跪了下去,马背一斜,他险些就要摔了下去。
程谨之灰头丧脸地苦叫一声,“哎呀,不好!”
谁知道,他的身子却没有落地,想象之中的剧痛不曾发生,反而稳稳当当地坐到了别人家的马车上。
他惊喜地抬起头,看到一个眉目清俊却留着大胡子的青年风轻云淡地望着他。
“你没事吧?”
程谨之余惊未平,却也知道是这个青年救了他。
他忙谢过,“多谢壮士救命之恩,我……我没事。”
苏十一对着车厢内说,“小姐,程大人说他没事。”
程谨之怔了怔,“你知道我是谁?”
马车的车帘掀开了,先是露出一张俏丽活泼的脸,“程大人,我们家小姐请您入内一叙。”
“这……”
程谨之犹豫了。
他虽然长得有些着急,但今年不过才二十八。
结发的妻子过门没多久就去世了,也没有留下个一儿半女。
家里倒是着急让他再娶一位继室夫人,但他着急拼事业,一心一意要在官场有所建树,就没有考虑个人的终身大事。
莫说续娶,连个通房丫头都无。
一晃多少年过去了,他终于成了史上最年轻的京兆府尹,在皇城之中在陛下心里,也算是有了一丢丢的分量。
事业上有所起色,难免就要考虑生活上的事了。
所以最近,程谨之大人一直都在相亲。
今日来这春风一渡,虽说主要目的是要会一会他从前在江南书院的同窗好友。
但说到底,要不是好友说打算将自家妹妹介绍给他,他也很难在那么忙碌的事务中抽出时间来此一叙。
咳咳。
程谨之觉得,在这么敏感的当下,一位素未谋面的小姐,忽然要请他入马车的车厢见面,实在是有些可疑。
心细如发似他,不得不要怀疑刚才那场惊马的遭遇是不是也是一个局,目的就是要将他引入小姐的车厢?
哎呀,如此说来,这车厢可是虎穴,哪里能进得?
程谨之脑海中百转千回,面上的表情一会儿红一会儿白,不知道变了几变。
这厢小花可就忍不得了。
丫头淬了一口,“亏你还是京兆府尹,怎么办事那么墨迹呢?”
她伸出又白又嫩的爪子,三两下就紧扣住程谨之的衣衫,一个用力就将人拉扯进了马车,“不就是会个面嘛,难道还会吃了你?”
哼,这什么男人嘛!
我家小姐都没有害羞,你犹豫个什么劲?
程谨之几乎是被个小丫头抓进的马车,偏偏他一个大男人还半点都挣脱不得,心中真是又气又羞。
他刚想发作,忽得抬头看到一个姣丽秀婉的少女正笑意盈盈地望着他。
她说,“谨之哥哥别来无恙。”
程谨之愣了愣,“你是?”
薛琬目光微动,“我是国子监祭酒薛长安的女儿,我叫薛琬。”
没有错,程谨之曾在国子监就学,虽然她和他年龄相差有点大,但年幼时也是见过几次的。
不过,彼时,他已经是高大瓷实的青年,而她尚是拖着鼻涕的黄毛丫头。
和如今的样貌自然天差地别。
程谨之依稀从少女的脸上看出几分薛长安的影子,这才敢相认,“哎呀,居然是薛五小姐!”
他狐疑地望着薛琬,“你找我有事?”
能让个年轻姑娘不顾闺誉就这么将他抓进马车的事,想来一定是私事了。
难不成,薛五姑娘听说了他最近相亲频繁,也对他有什么意思不成?
程谨之连忙晃了晃脑袋,将这不靠谱的想法驱散。
哎呀,真是的,在想什么呢!这丫头才多大,若是他先头元配给他留下个一儿半女,他的孩子也要差不多那么大了呢!
他咳了一声,“有事你就说。不过,咱们可以换个地方,这马车里不大方便吧?”
毕竟他还是个单身汉呢!
薛琬笑着说,“谨之哥哥说笑了,在别的地方才不方便呢,就这里最安全了。”
她高声对着车外说道,“十一,你就绕着这里走两圈吧。”
苏十一低声应了句“是”,马车就徐徐缓行。
薛琬从一旁拿出早就准备好了的东西,递了过去,“我想向谨之哥哥检举揭发一桩恶行,只不过,我不想叫人知道这事是我做的。”
程谨之接过来一看,居然是份状书。
他仔仔细细看完,凝眉问道,“这里面所言属实?”
薛琬道,“属实。”
程谨之眉头皱得更紧了,“你的证词都来自于杨奇这位小厮,可京兆尹衙门办案,光凭证言,是不能将一个人定罪的。”
他顿了顿,“薛五小姐,你得有证据。”
杨奇确实在五年内换了四个贴身小厮,但没有哪条律法规定,主人就不能换小厮用。
他的小厮们确实后来再也不曾出现过,可是,这也并不能代表这些人就一定死了。
没有苦主,没有尸体,什么都没有,是不可能立案的。
还有,举报人声称他曾在后花园的苗圃中发现过半截手指。
言下之意,那苗圃就该是杨奇埋尸的地方。
可是无法立案的话,京兆府尹可没有这个名目无事端端地去掘人家悦来茶坊的地。
掘出来有东西倒还罢了。
什么东西都掘不出来,那以后京兆府尹的脸该往哪里搁?
薛琬目光微凝,“证据呀?”
能这么年轻就坐上京兆府尹这个位置,必定是有几分真才实干的,所以,程谨之一下子就找到了关键。
她确实是没有证据。
可是,她有前世知道的讯息啊!
第22章 皮鞭
前世,骆真在两年后被陈王所救。
陈王爱惜人才,无意中发现骆真的千里耳,便想将他收之麾下。
堂堂陈王殿下要个人,自然是很容易的。
可要让一个人心甘情愿地归顺他替他卖命,却需要花一点心思。
陈王最擅长在他需要的人身上花心思了,从前对薛琬如此,后来对骆真也一样。
他要替骆真报仇。
悦来茶坊的说书先生杨奇外表看起来仙风道骨,是个满腹才华的老人,但私底下却暴躁狠戾,心理变态已极,尤喜好拿人来欺辱凌虐发泄。
只要能折磨人的,不管是刀枪剑棍他都用。
但他最喜欢的还是鞭子。
骆真的背上就有大大小小新的旧的鞭痕一百零二道,它们纵横交错,形成丑陋又可怕的图案,让人看了既害怕又心疼。
陈王的人在悦来茶坊的后花园苗圃内,确实发现了几截手指的白骨,但也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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