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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 番外完结 (花心者)


  元国怎么说也算大国,出过不少诗人,深受大家喜爱,有商机,小贩们自然甘愿冒险。
  朝曦当即蹲下,找他问问,没有一张口就直说,反倒先翻起了书,来来回回翻了几圈就是不买,只摇头道,“没什么好书。”
  那小贩一听,登时贼头贼脑四处瞧了瞧,发现身边没别人,便神神秘秘问她,“公子想要什么书?”
  怎么又叫她公子?
  朝曦往身上一瞧才发现穿了沈斐的衣裳,她的衣裳洗了没干,正好沈斐的衣裳多,便翻出来一套穿,带着沈斐身上的香,格外好闻。
  朝曦第一次穿时就注意了,从此穿上瘾似的,找各种借口穿他的衣裳,叫他没衣裳穿,这人每次都唉声叹气,也不说她,只表情无奈极了。
  朝曦就喜欢看他这种似宠非宠的表情,特别有意思,仿佛让着她一样,叫朝曦体验了一把小鸟依人的感觉。
  “有没有元国的书?”朝曦先试探一番,如果有,这厮保不齐认识元国的字。
  那小贩脸上先是为难了些,后又凑过来小声说,“贵,公子确定要买?”
  “自然。”朝曦从怀里掂量了一块碎银子出来,“爷有钱。”
  既然都认错了,干脆这样吧,解释起来也挺麻烦的。
  “公子稍等。”那小贩连忙将身后的布袋提出来,搁里面翻翻找找,好半响找出三五本来,“这几本都是元国的诗人写的,可有意境,公子不妨看看?”
  朝曦拿了一本翻开瞧瞧,果然是大顺文字,“这是谁翻译的?准不准确?”
  “准,小人的母亲是元国人,小人从小学习元国字,对过,绝对准确。”
  朝曦大喜,“那这几本我都要了。”
  她伸手进怀里,准备拿钱,状似不经意似的,掏出腰牌来,“哎,差点忘了,这是一个病人忘我那的,你帮我看看这是什么,重要吗?重要我就想办法还给他,不重要就算了。”
  那小贩拿在手里,陡然惊变,“公子,这东西十分重要,没了要掉脑袋的。”
  ???
  “什么东西?”朝曦试图打听。
  那小贩根本没有防备,直言道,“这个是元军的军牌。”
  小贩细细解释,“打仗难免会有死伤,尸体带不回来,唯有这腰牌无论如何都要带回来,元国有落地生根的说法,无论人在哪,只要腰牌回来,人的魂便会跟着回来。”
  “那你刚刚说要掉脑袋,怎么回事?”朝曦继续打听。
  “军人丢了军牌,就相当于丞相丢了官印,可不就是掉脑袋的事。”
  “这样啊。”朝曦将腰牌要回来,“那这东西我必须还回去,对了,元军那边没有大夫吗?什么样的情况下元军的人跑来这边找大夫?”
  小贩摇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元军狡猾无比,咱们寻常百姓怎么猜得到他们想什么?”
  顿了顿,道,“难道他们又打什么坏主意了?”
  “又?”这个‘又’字用的很好。
  “元军奸诈狡猾,打仗前喜欢办成流氓地痞,小偷山贼,偷我们的东西,拿我们的,抢我们的,等到粮草攒够了,又用来攻打我们,可恶至极。”小贩咬牙切齿。
  朝曦失笑,“你母亲不也是元人吗?”
  “元人是元人,元军是元军,小人分得清。”小贩母亲是元人,父亲是大顺人,自古男儿向爹,小贩也站在父亲这边,全当自己是大顺人。
  朝曦点头,“多些小哥解惑,这几本你帮我包起来吧。”
  这几本都是禁书,卖的贵,小贩面上一喜,连忙用油纸包起来,系上绳子给朝曦提着,“公子慢走。”
  朝曦颌首,付了钱,拎着东西离开,腰牌问到了,那贼人的身份也清楚了,很有可能故技重施,又扮小贼来偷百姓的东西,等到了积攒够财物,便来攻打大顺。
  难怪沈斐瞧见腰牌面色大变,普通人根本不认识腰牌,也不知道这玩意象征着元军即将到来,他们即便逮着了贼人也没用,只以为这东西是他一道偷来的,万一再遇到一个糊涂的县令,也认不出腰牌,就只能等着元军攻打过来。
  元军又捞了钱,还打了城,一举双得。
  不过他们今年运气不好,正好遇到一个识货的人,那腰牌一下就被沈斐识破,并且重视起来。
  他开始应该只是个想法,招来自己人一查,才发现确有其事,近来的确出现了大量丢失财物的现象,前两天刘大娘其实提醒过她,朝曦仗着自己有功夫,没怎么在意。
  现在想想天刚擦黑便敢过来偷东西,里头有人都不怕,根本不可能是普通小偷,打的本来就是被人发现就弄死那人的想法,沈斐就是个例子。
  朝曦来的再晚一些,这人也该中了招。
  可元军攻打大顺,跟他有什么关系?报官不就得了,为什么非要自己跑?
  他难道以为自己是什么大官?少了他大顺会吃亏?
  朝曦想来想去,都不知道他什么想法,还是她对他当真了解太少,这人也忘恩负义,只管自己收拾了东西跑,根本不管她们的死活?
  朝曦捏着那腰牌,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就是这玩意儿,让她对沈斐产生了怀疑。
  沈斐上回说过要相信他,一定要相信他,不要怀疑他。
  原来朝曦确实很相信他,可这么个情况,让她怎么相信?
  腰牌出现在抽屉里本身就很古怪,是沈斐为了引她出去查腰牌搁的吧,如果所料不差,家里现在应该不止一个人,有沈斐,还有他的一群家属,在商量着什么时候走。
  朝曦被他几番折腾,已经看开,他想走,她还能将人打断腿不让走不成,迟早都要走,即便没有今天这事,下回说不定就是别的事,这人不属于村庄,他有一片更广阔的天空,刚来时朝曦便知道,现在更是清楚的瞧见差距,她与沈斐的差距。
  罢了罢了,全当是一场交易,她给这人治腿,这人陪她演一场过家家。
  朝曦想开了,倒没觉得那般难受,回去的路上一个人发了一会儿的呆,瞧见家里的灯亮着,便又等了一会儿,等里面的人聊完再进去。
  也不知等了多久,天都黑了,才终于有几道影子从窗台上跳出来,翻墙离开。
  朝曦拍了拍坐在台阶上弄脏的屁股,推开门进去,沈斐又在包饺子,他似乎以为朝曦喜欢吃,连续包了一天,肉馅不知道是自己弄的,还是刘大娘弄的,朝曦回来时已经包了满满一大桌,用油纸铺在桌子上,床头柜上也尽是。
  “你今天回来的很晚。”沈斐瞥了她一眼。
  朝曦有时候真的看不透他,都这个时候了还能装的跟没事人一样,演技真好。
  既然他演,那她也演,“有点事耽误了。”
  朝曦去厨房拿隔板,捡了小半的饺子煮,煮完俩人分吃,中间没怎么说过话,一反常态沈斐也没发现。
  他继续包饺子,想把盆里的肉馅用完,皮是外面买的,一看那个皮擀大小一样又均匀便知道,自己擀的没这么光滑。
  朝曦想了想,将上回没用完的布料拿出来,准备绣个荷包。
  沈斐说他们家乡成亲前男子会送女子定情信物,其实这边也有这样的习俗,女子送男子定情信物,只不过朝曦太急,没来得及准备。
  她总觉得无论自己准备什么,沈斐都不怎么需要,他什么都有,见过,用过,都能买到。
  总归要走了,送他一个念想,想她就留着,不想丢了便是,会不会想她是他的事,送不送是她的事。
  朝曦手工不行,胜在用心,想绣个鸳鸯,绣成了鸭子,好在用的色彩鲜艳,勉强还能看出是个鸳鸯,一天绣不完,她只绣了一半,希望明天还能继续绣。
  临睡前朝曦将荷包搁在桌子上,稍稍洗漱完上床,正打算吹灯睡觉,沈斐突然说话。
  “朝曦,我的病好了。”
  朝曦一愣。
  记得前几天她问这人什么时候补洞房花烛夜,这人说等他病好,现在病好了,是不是暗示着可以洞房?
  “等你腿好的时候吧。”他想,她又不想了,抱着一丝期望,希望真能等到他腿好。
  沈斐摇头,“来不及了。”
  他回头看朝曦,那双眼还是一如既往,黑潭似的,一眼望不到头,“那个腰牌你该知道了吧?”
  朝曦沉默片刻点头。
  “当今圣上七岁,尚不能明辨是非,明后善妒,我才离开不过两月,她便不断派人杀我,排除朝廷异己,不断安插自己的人,若真有本事倒也罢了,可惜这人空有野心,成事不足。”
  沈斐目光幽幽,“若我不回去,待元军攻来,明后不敢应战,一定会下令放弃京城,退守长安。”
  “这里的百姓怎么办?”
  “凤凰山谁来守?”
  风从窗外吹来,刮起沈斐额间的碎发,更显得人如冠玉,貌似潘安,露出的肌肤晶莹透亮,一看就是那种没吃过苦,没干过活的大少爷。
  偏偏他不是。
  朝曦突然觉得他有些陌生。
  不像她认识的那个知书达理、温润如玉的书生,也不像那个躺在床上,任她为所欲为,拿她没有办法的沈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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