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辈子就栽在这个薄情看不见爱的男人的眼里了吧,也许他认为,为了爱而为一个人付出生命,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哪怕唐砚华说这话的时候稍微流露出了一丝丝的伤感,却也只是很短时间内的事情。
他抓住黎岚拍着自己背的手,看着她的眼神逐渐变得热烈起来。
他来找黎岚,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心理上的不适,更是希望能够从生理上纾解他的郁闷和烦躁。
黎岚看清这个事实,曾经很难过,释然后还是蛮开心的,起码,她有能让他留恋的身体。
事后,看着沉沉睡去并没有着急离开的男人,黎岚心里一阵的安宁。
她单手支着自己,侧着头看着熟睡的男人,忍不住伸手轻轻地碰了碰他的眉头和鼻子,心里不禁感慨血缘关系的神奇。
……
唐砚华习惯早起,这天却是一觉差不多睡到了中午时分。
他厌恶自己当一个懒惰的人,不过偶尔一次,给他的感觉似乎还挺好的。
黎岚已经不在房间,他穿好衣服之后便出了卧室,在厨房找到了打扮得和平时不太一样的黎岚。
唐砚华认识的黎岚,是妖娆的,她的旗袍和妆容,雍容华贵,看起来摄人心魂。
第一次见到不施粉黛的她,唐砚华好一会儿都没回过神来,甚至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阿岚?你……”
“砚哥,你怎么起来了,我还没来得及化妆,你等我一会儿,这个粥快好了,我让秦妈来看一下。”
黎岚是苦人家的孩子,所以她自小什么都会,挑水砍柴做饭,手艺也还算是不错的。
不过唐砚华不是一般人,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一般她不敢亲自下厨给他弄吃的,因为他口味非常挑剔。
不过,今儿早上起来,她却是一时兴起,想要亲自给他做一顿早餐,佣人秦妈指导了一个早上,她才勉强觉得能端上桌。
可是,她看到唐砚华站在门口,突然想起自己还没化妆和换衣服,不施粉黛站在唐砚华面前,她十分不自在,低着头就要小跑出去。
“不用,就这样挺好。把粥端过来吧,我在饭厅等你。”
唐砚华皱着眉头,拉住了低着头就要往外跑的女人,丢下一句话,自己反倒先走了出去。
黎岚愣在了原地,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好一会儿都没回过神来。
他说,就这样挺好吗?
他不是喜欢将自己打扮得十分精致的女人吗?
当初如果不是他,可能她也不会刻意去打扮自己,让自己在大众眼里成为妖娆的女人。
果然,唐砚华的心,她黎岚是没有办法摸得清的。
她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了,美人迟暮,她也会老,所以她见到唐砚华过来的时候不免慌张。
既然他说这样挺好,她是不是也不应该过于纠结?
唐砚华坐在饭厅,一边等着早餐一边看着早上的沪报,看到穿着一件睡衣的黎岚走了过去,手里端着一锅粥,看上去似乎很不好意思,一直低着头没看他。
唐砚华来了兴趣,这样的黎岚,他记得自己见过,不过却是她刚刚跟着自己的时候吧。
后来,她变了,变成了自己曾经喜欢的女人的一般样子。
这会儿,他甚至有些怀念那个动不动脸红的女人。
眼前这个因为不施粉黛而不愿意抬头的女人,也可爱。
唐砚华把手上的沪报搁下了,饶有兴趣地看着认识给他盛粥的黎岚。
有个女人为自己洗手作羹汤,其实感觉也挺好。
不过可惜的是,他只是需要一个妻子,不需要为自己做羹汤的女人。
他是唐家的长子,只能也只会娶一个对自己的事业和身份家庭有利益的女人。
爱情这种东西,不适合他。
就算只是随便玩一玩,他也并不是很有兴趣。
“砚哥,你试一试这个粥的味道,看看合不合你的口味。”
“好。你也过来坐吧,陪我吃。”
唐砚华语气比较温柔,让黎岚感觉到了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也乖乖地坐在一旁和他一起用早餐。
在正午时分用完早餐之后,唐砚华也没有急着去做事,而是赖在小公馆听留声机,听的还是黎岚最近的新歌,后者更是摸不着头脑了。
她知道唐砚华喜欢她的歌,可是还不至于大白天的不去工作在这里悠闲地听歌。
“过来陪我坐一会儿。”
“砚哥,你不用去码头和洋行看看吗?”
黎岚疑惑地开口,哪怕她私心里恨不得他一直留在小公馆陪着自己,能看到他总是好的。
“花钱请了那么多人干什么吃的,如果我就不在一天能乱套,那么证明我该换人了。”
唐砚华皱起眉头,似乎很不耐烦在这个悠闲的时刻听她说这些。
黎岚也识趣地住口,没有再说话,而是安静地在他怀里。
唐砚华伸手摸着她的秀发,轻声开口。
“新歌很好听,我让人给你写了新歌,看你喜不喜欢,到时候第一个唱给我听?”
这会儿,他的声音带着一种魅惑的感觉,黎岚鬼使神差的,甚至没听清他话里说的什么就已经乖乖地点头了。
“今晚在百乐门上台吗?”
“嗯,差不多每天都去。”
“我去给你撑场子?”
“谢谢砚哥。”
“我比较喜欢我的女人用别的方式感谢我,而不是这种不痛不痒的口头感谢。”
唐砚华也不知道自己今天是怎么样了,就特别想要逗一逗黎岚,她真的和往常不太一样,也激起了他的兴趣。
黎岚听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细声地嗯了一声,随后想起些什么,便再开口。
“砚哥,我有件事想和你提一下。”
第72章 我亲自导演
“最近这段时间,三少爷都有过来百乐门这边,和宋少爷还有陆先生两位一起。”
唐砚华听到黎岚的话,脸上闪过一丝丝的不高兴,嗯了一声,随即沉吟了半霎,才再次开口。
“我知道他没了记忆之后心里有股郁结之气,而且我们还告诉他,他有个很爱的未婚妻,估计他认定了自己被欺骗。如果百乐门灯红酒绿的夜生活可以让他消除那些情绪,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他也是个成年人了,有自己的想法,以后我强加给他思想的时候,估计也得看他的心情了。”
“砚哥,相信三少爷能够明白你的一片苦心的。我们去舞室跳个舞?”
“好!”
黎岚依偎在唐砚华怀里,突然想起自己忘记问唐砚华话里的那个女人是谁了。
不过,这样的事情,她估计,问了也得不到答案,反而会引起唐砚华的反感。
唐家的男人,很好,只是,当一个有担当的唐家男人,太难了。
例如眼前的男人,例如他的弟弟唐其臻。
唐其臻搬到了陆思铭的小公馆之后,才思涌现,第二天醒来之后除了吃东西的时候,其余时间都是躲在房间写剧本,看书。
这一次,他写的是一个比较传统的故事,改编了古代的一个历史传说。
不知道为什么,唐其臻觉着他见到那个女人之后,他心里不太安宁,想起了石崇和绿珠的故事。
绿珠是唐其臻在通读文学作品的时候非常欣赏的一个女性。
看到梁意年的那瞬间,唐其臻的心是无法平静的。
他知道除了之前他和她曾经有过一丝丝的渊源之外,还有她当时的表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陆思铭宿醉,第二天下午才醒过来,醒来之后找吃的,就听佣人说唐其臻一整天都待在房间里写剧本。
陆思铭起了小心思,便想偷偷地去瞧瞧唐其臻又写了什么好故事。
唐其臻每次写新的剧本的时候,一定是密不透风的,不到完结修改好,他自己愿意拿出来的那一天,旁人是绝对没有机会看到的。
再者,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的两本剧本在上海滩被开拍,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而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宋子蒙,也因为参与拍摄了他的剧本,火上加火。
就连陆思铭这个当星探的送的人过去,也得到了不少角色。
总而言之,陆思铭都宋子蒙都蹭到了唐其臻这个编剧家的好处了。
一直等到晚饭时间,陆思铭等他出来想去偷看,却一直没等来这个机会,唐其臻这个人竟然都不需要方便的,急得他如坐针毡。
宋子蒙习惯来这边和陆思铭一起吃饭,这会儿三个人算是形成了饭桌铁三角,面面相觑,然后一起低头吃饭。
“其臻,又开写新剧本了,这次又是什么激励人心的创业故事?”
陆思铭没话找话,不想面对两个闷得要命的好哥儿们,便状似无意地开口问道。
“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只不过,这一次,子蒙不太符合我剧本的男主人公,你尽早帮我物色一个人选。”
“我不适合?气质还是相貌还是年龄还是演技?”
宋子蒙一头雾水,他也不是一定要演唐其臻的剧本,只是,他非常想弄清楚他不适合的是哪种角色,这直接勾起了他的好奇心。
“嗯,是一个文学家,大臣,也是一个富豪,石季伦。”
“石季伦?我怎么没听过这号人物,子蒙,认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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