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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朝 完结+番外 (姚颖怡)


  “五爷,我给您捡点柴禾吧,顺便把野兔子收拾干净。”阿有都快要哭出来了,五爷的脸色就像要吃人似的。
  他瘦不拉叽又不好吃。
  “嗯,那你去捡吧。”展怀冷着脸说道,他倒忘了,烤兔子的确要用柴禾。
  一转身,展五公子已经换上了一张笑脸,对霍柔风道:“小九,咱们到那边去走走。”
  两人刚刚走出林子,就听到远处飘来歌声“河道道那个连弯弯个转啊,小妹子儿那个水灵灵呀个喜死个人儿……”
  两人都是一怔,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附近虽然没有田地,可是时常有猎户来山上打猎,附近村子里的农户也会来采药砍柴,霍柔风在这里开了马场,可并没有把整个山头全都买下来,她来遛马时,也常常听到当地人唱山歌,她也能学着唱上几句,可是现在和展怀在一起,蓦然听到有人唱歌,她忽然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可正在这时,不知从哪儿又传来女子的歌声“青山山那个一坡坡的高啊,情哥哥那个硬梆梆呀个想死个人……”
  霍柔风还没有听明白唱的是什么,展怀已经伸出两只手把她的耳朵捂住了,然后拖着她就往林子里走,这都唱的什么啊,可千万别让小九听到,万一小九问起来,他可该怎么解释呢?
  直到两个回到刚才的地方,看到摆得整整齐齐的柴禾,和扒了眸收拾干净的野兔子时,展怀才放开霍柔风的耳朵。
  霍柔风揉揉自己的耳朵,上上下下打量着展怀,忽然咦了一声:“小展,你紧张什么?”
  “我哪儿紧张了?”展怀道。
  霍柔风伸手捅捅他的肩膀:“还说你不紧张,你看你啊,硬梆梆的。”
  展怀的脸上犹如四季飘过,小九是故意的,她一定是故意的。
  次日,便到了展怀要回榆林的日子,一大早,霍柔风便收拾妥当,坐在展怀门前等着了。
  展怀推开门,就看到霍柔风咧着嘴守在门前。
  展怀摸摸她的头,柔声问道:“吃早饭了吗?”
  “没吃,留着肚子吃肉夹馍。”霍柔风老老实实地回答。
  展怀抚额,若不是他知道小九是吃鲍参翅肚长大的,非要以为这孩子一定是从小到大饿肚子。
  展怀当然不知道,霍柔风活了两世,最想吃的就是陕西当地的肉夹馍,这一次,终于可以吃到了。
  离开马场时,展怀忽然看到有十几个精壮汉子正拿着饭碗往大厨房的方向走,展怀见过霍柔风的所有护卫,这些人却是生面孔,若说是马场里打杂的,一个个膀大腰圆,看上去又不像。
  “那些人是做什么的,以前没有见过。”展怀随口问道。
  “新招的,就是附近村子里的,可惜这附近的人肯来的不多,还是宁可在家里种地。”霍柔风不无遗憾。
  “你缺人手吗?是做护卫,还是在马场里干活的,若是护卫和马倌儿,我倒是能给你找几个送过来。”展怀说道。
  霍柔风摇摇头:“那倒不是,我缺的人挺多的……”
  说到这里,她迟疑了一下,但是很快便继续说道:“小展,我要养私兵。”


第四七九章 携手

  养私兵?
  展怀神情一肃,但他也只是沉默一刻,便对霍柔风道:“好。”
  只是一个“好”字,甚至不问她为何要养私兵,养私兵要做什么!
  霍柔风抿嘴一笑,伸出洁白如玉的手掌。
  展怀低头看了看她的手,指腹和掌心有两处薄茧,指甲修得短而整齐,泛着天然的粉红色。
  展怀没有说话,也伸出自己的手,轻轻盖在那只小手上……
  这是展怀第一次没有隔着衣袖握住霍柔风的手,相较于平时动不动就红了耳朵,展怀这次反而很平静,因为他知道从此以后,他和她就要这样相携而行了,此时只是开始。
  ……
  榆林是九边之地,西北要塞,与霍柔风想像中不同,榆林虽然偏居一隅,但却很繁华,与宣抚一样,街上时而可见不戴幂篱,策马而行的女子,反而霍柔风一袭男子打扮倒显得甚是乍眼,不时惹来好奇的目光。
  “他们看我做甚?”霍柔风不解地问道。
  展怀轻笑,道:“可能是他们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公子吧。”
  霍柔风扬眉:“我也觉得我穿着男装时更好看一些。”
  哪里是更好看,分明是你从小到大女扮男装早已成了习惯。
  展怀没有说破她,在他看来,小九怎么打扮都好看,女装时娇艳,男装时飒爽,嗯,好在他下手够早,否则还不知道要和多少讨厌鬼竞争。
  连总兵府都没有去,展怀就带着霍柔风去吃肉夹馍了。
  榆林城里无人不知这位年方十九岁的少年总兵,可是真正见过展怀的却寥寥无几。平素里展怀是榆林和西安两边走,两地相隔近千里,每次往返在路上就要十来天,是以,无论是在榆林还是在西安,他都是日理万机,当地的富商和名流别说攀附了,就连能在他面前混个脸熟的机会都没有。偏偏他又尚未成亲,榆林和陕西大大小小的官吏们,想要通过女眷拉拢关系也不行,于是乎,展怀来到榆林三个月,除了总兵府里的人以外,认识他的并不多。
  此时他一身便装,和霍柔风走在一起,乍看上去就是两位翩翩美少年,不知道是哪家的小少爷出来逛街,没有人把他和大名鼎鼎的展怀联系在一起。
  在认识霍柔风之前,展怀甚至没有吃过肉夹馍;后来他带兵打入陕西,又在西安住了大半年,行伍中人适应能力都很强,也最能入乡随俗,他几乎每天都吃肉夹馍,可是无论是在西安还是在榆林,他依然觉得还是霍九的厨子做的肉夹馍最好吃。
  不过现在霍柔风要吃地道的陕西肉夹馍,展怀当然要如了她的心愿。
  梦里的小哥哥,除了他难道还有别人?
  阿有很机灵,从一进城就四处打听,榆林城里有家老字号,名叫孙记,那家的肉夹馍远近闻名。
  现在,展怀和霍柔风就坐在孙记铺子里。铺面只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棚子,四处透风,孙老板打馍,老板娘剁肉,儿子和媳妇招呼客人。
  见展怀和霍柔风衣著华丽,当儿子的还特别给他们把板凳抹了抹。
  展怀一到这里就有点后悔,他应该让阿有把肉夹馍买回总兵府去的,小九长这么大,恐怕都没有在这种地方吃过东西。
  可是霍柔风却大喇喇地坐下了,坐得四平八稳,问那家的儿子:“除了肉夹馍还有啥,有酸辣粉吗?有胡辣汤吗?有泡馍吗?”
  那家儿子听她的口音,就知道是外乡人,连忙说道:“爷,咱这铺子里有胡辣汤也有酸辣粉,可您要吃泡馍就要到老回回的铺子里,咱这儿没有。”
  霍柔风笑嘻嘻地说:“好啊,要二十个肉夹馍,要肥瘦相间的,再把你们这里有的,每样来两碗。”
  “好嘞!”那儿子一甩肩上的白羊肚布巾子,大声吆喝。
  展怀笑道:“在梦里你不是吃了五个肉夹馍吗?怎么现在要二十个,吃得完吗?”
  霍柔风一双杏眼瞪得老大:“我都说了做梦时我只有六七岁,六七岁时吃五个,现在我都快满十五了,当然要吃十个了,另外十个是你的。”
  十个……
  展怀生平第一次感谢起自家老爹来了,若不是他爹动不动就收拾他,练就了他一副好身板好肠胃好牙口,十个肉夹馍无论如何也吃不下去吧。
  饭菜端上来,两人就开始狼吞虎咽,看得隔壁桌上的两位老汉直咂牙花子,真是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啊,好在这两个看上去像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否则照着这个吃法,还真要吃死老子了。
  孙记虽然很有名,可是展怀还真没有觉得这里的肉夹馍比霍家的好吃多少,可是霍柔风却觉得很好吃,太地道了,太正宗了,她活了两世就想吃这一口。
  连吃几个,霍柔风满足地给自己顺顺气,正想打赏几个小费,就见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个胖子,哈着腰凑到他们这一桌前面,冲着展怀深施一礼:“草民是……”
  没等他报上名来,展怀脸上一沉,冲着他挥挥手,道:“旁边有空桌子,不必来和我们拼桌了。”
  胖子一怔,但马上就明白过来,道声打扰,就真的坐到旁边的空桌前了。
  霍柔风转身往外看去,只见棚子外面不远处停了一顶富丽堂皇的轿子,这轿子虽然华丽,却并非官轿,想来就是这胖子的轿子,看看轿子,再结合他方才的自称,应该是榆林当地的富户。
  展怀像没有看到那人似的,继续和霍柔风风卷残云,胖子却没有动弹,孙家儿子往他面前放了茶壶茶碗,他也没有动,不知道是嫌弃茶叶太差,还是担心在展怀面前失仪。
  霍柔风用眼睛的余光瞟了胖子一眼,见这夹着春寒的天气里,那胖子脑门上却是一层汗珠子,一张圆脸水光和油光混在一起,都能照出人影了。
  吃饱喝足,展怀让阿有汇了帐,和霍柔风一起走出孙记的小棚子,那个胖子见了,连忙在后面跟上。
  因为吃得太多,展怀担心霍柔风会积食,便没有上马,见前面有一拉溜的小摊子,便提议过去逛逛,霍柔风欣然应允,两人便往小摊子走去,后面的胖子掏出手帕擦擦汗,却没敢再跟上去,看到孙记棚子外面站着十几个人,猜到这就是展怀二人的随从,便也凑过去,垂首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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