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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朝 完结+番外 (姚颖怡)


  高夫人嫁给闽国公时已经三十二岁,是母亲赐婚。
  闽国公的原配死于战乱,之后十几年他没有再娶,连妾室通房也没有,据说高夫人之所以肯下嫁于他,便是看中他的长情。
  高夫人不但能打仗,也能生孩子,她给闽国公生了三儿三女。
  直到这一世,霍柔风才在茶馆里说书的那里得知,第一代闽国公的三个儿子战死两个,三个女婿也全都战死。之后闽国公展家,几乎每一代都有子嗣为国捐躯,这也是朝廷看重展家的原因之一。
  现在的闽国公,便是当年硕果仅存的那一支了,不过听说这一代的闽国公,也有一个儿子战死了。
  霍柔风知道,出身将门的男丁十有八、九要上战场,死伤更是家常便饭,因此勋贵之家对于子嗣非常看重,嫡庶区别并不大,除了庶出不能越过嫡出袭爵之外,其他方面都是一样的。就连女婿也同样受到重视。
  闽国公展家,代代都有男丁战死沙场,因此对家中子女的重视程度可想而知。
  这一代的闽国公没有女儿,蒋舜娶的是闽国公的亲侄女,说起来和闽国公的亲女婿也没有区别。
  蒋舜三十出头便已身居要职,他是闽国公的侄女婿,只要他不出差错,前途便不可限量。
  这当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霍柔风还记得前世时她最后一次见到高夫人的情景,那时高夫人新婚燕尔,要跟随闽国公前往福建。
  而那前她和现在一样,都是十一岁,坐在母亲下首,好奇地打量着超一品大妆的高夫人。
  “你不穿铠甲,做新娘子真是好看。”她笑嘻嘻地说道。
  高夫人没有新妇的拘紧,她的笑容依然明亮爽朗,她笑着说道:“臣妇这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到京城了,恐怕不能亲眼目睹公主大婚,公主做新娘子的时候,会比臣妇好看十倍百倍。”
  年仅十一岁的她没有害羞,反而很认真地对母亲说:“母皇,等儿臣大婚时,您让高夫人回京城好不好?”
  母亲看着她天真无邪的笑靥,无可奈何地笑了,对高夫人道:“朕就先准了,公主大婚时,你来侍候公主上头吧。”
  宫中自是有经验丰富的嬷嬷来给公主上头,高夫人也顶多是在一旁站着,但是这对于臣子而言却是莫大的荣耀。
  高夫人当即跪下谢恩,还对年幼的她说道:“臣妇回到福建,会日日为万岁和公主祈福,祝万岁凤体康健,公主觅得良配。”
  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高夫人,三年后,她还没有及笄便死了,据史书记载,她自幼体弱多病,未及出嫁便香消玉殒,皇帝痛失爱女,在帝陵附近为她修了公主墓,让她能够陪在父母身边。
  其实前世的她虽然娇生惯养,身体却好得很,一个擅长骑马和蹴鞠的女孩子,又怎会体弱多病呢。
  想到这里,霍柔风的脚又开始疼了,她怎么这样倒霉,来到宁波三四天而已,先是崴脚,现在又被石子在脚底硌了个口子,看来和宁波犯冲的不是她,而是她的脚。


第三十三章 迷津欲有问

  天空碧蓝,海风里夹着淡淡的咸味,一群群的海鸥盘旋着划出淡淡的影子。
  展怀在鱼篓里随手抓了一把小鱼,高高地抛出去,立刻有海鸥飞过来衔住,展怀勾唇笑了,但很快,笑意便在嘴边隐去。
  他想起了四哥展恒。
  小时候,每次上船,四哥都会让人备上一篓子小鱼,和他一起在船上喂海鸥。
  四哥去了六年了。
  那年他只有九岁,大哥带着好不容易才寻回的四哥遗体回到府里,他还不相信四哥已经死了,趁着没有注意,爬上棺木上,想要撬开棺木,让四哥透透气。
  大哥看到了,把他从棺木上拽下来,罚他蹲了两个时辰马步。
  两年后,他也被父亲扔进了军营,父亲让人瞒下了他的身份,军营里没有人知道他是姓展的。他只有十一岁,给伙夫烧过火,给马倌割过草,上船以后,还给当官的打过洗脚水。
  “五爷,张昌嘴很硬。”花四娘走了过来,打断了他的思绪。
  展怀哼了一声,仰头看着头顶上盘桓不去的海鸥,冷冷地说道:“他说不说都一样,我要的是他这个人。把我这两句话告诉他,他能在蒋舜手下受到重用,想来也是个聪明人。”
  说完,展怀站起身来,轻舒猿臂,长长地透了一口气,脱下外面的衫子,露出晒成古铜色的上身,他朝着蔚蓝的海面打个呼哨,走到甲板上,一个猛子扎进海里。
  待他从水面上冒出头来,已在一射之外。
  张昌孤零零坐在那里,四月的天气,他的衣裳却早已被汗水浸透。
  今天码头上的苦力哄抢银子,迫不得已,他让船上的兵士搭弓射箭,箭上的箭头已经去掉,这种箭就是吓吓人的。
  可是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竟然真的有人被射中了,接着,原本就乱成一团的码头更加混乱,再后来,他便稀里糊涂地被人打了闷棍,苏醒时已经在这里了。
  虽然不知道抓他的是什么人,可是他心里有数,这是一个局,而他很不幸,代替蒋舜落进这个局里了。
  这时,一个身材高挑,身穿男装的女子走进船舱,女子看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的人已经在我们手上,你说不说都一样。”
  女子说完便走了出去,狭小的舱房里又只有张昌一个人。
  张昌大吃一惊,但是心里却更加清明。
  是啊,他的人已经落到他们手上,若是这些人提前写下证词,抓着他的手硬生生按上手印,那和他亲口交待的又有什么区别?
  蒋舜身为宁波卫指挥使,想要算计他的人,万万不会只是太平会那些草莽。
  插手这件事的,一定也同样是当官的。
  这些人要的是证词,只要有了证词,甚至可以不要他这个证人。
  张昌越想越害怕,他官微言轻,平日里也不过就是逢迎着蒋舜而已,蒋舜给他的那点好处,还犯不着搭上宝贵的性命。
  他的四肢都被牛皮绳捆着,深深地勒进肉里,可他却觉不到疼痛,因为这点痛,相比砍头掉脑袋,也只是微乎其微了。
  此时的霍柔风还没有叫到轿子,便被人真的当成了小叫花子。
  两个二十出头的年轻汉子站在她面前,厉声说道:“太平会前几天就下令了,不让你们出来,怎么连话都不听了吗?”
  霍柔风一怔,随即便想起来张升平说过,太平会下令闭市之后,街上连叫花子也看不到了。
  这两个汉子显然是太平会的,把她当成不听号令的叫花子了。
  她连忙做出一副委屈的表情:“我是昨天才来的,不知道这回事。”
  “你老大是谁?”一个汉子问道。
  天底下的叫花子也都是有帮会的,霍柔风是听说过这回事的。
  她忙道:“我没有老大,我爹娘都死了,我饿了,想吃饭。”
  童言无忌,爹娘泉下有知,不会介意她把自己说得这么穷吧。
  她边说边下意识地缩缩脖子,但愿这两个汉子不识货,看不出她这身又脏又烂的行头很贵。
  想到这里,她便又想起刚才的那个疯子,那疯子好眼力,一眼就看出她那只看似普通的鞋子很值钱。
  好在这两个汉子并没有仔细打量她,听说她没有老大,其中一个汉子便道:“你没有老大?正好,你跟我们走吧,干完活赏你一顿肉包子,再给五百个铜钱,你讨上十天半月,也讨不到五百个铜钱吧。”
  “干……干什么活啊?”霍柔风怯怯地问道。
  “去了你就知道了,走吧,别磨蹭了!”两个汉子边说边冲她伸出手来,但也只是伸了伸,便又缩了回去,可能是怕她身上的虱子蹦到他们身上吧。
  霍柔风再是好奇,也不敢跟着他们走。
  活了两世,她都知道自己这条小命有多么金贵,尤其是这一世,做过三次肉票的她,时刻防备着第四次被绑。
  她指指自己的脚,带着哭腔说道:“我的脚受伤了,走不了路,哪里也去不了。”
  “脚受伤了?瘸了?那正好,就找瘸的。”说完,其中一个大汉也不嫌脏了,一把将她从地上拽了起来,另一个大汉抬腿踢了她一脚,没有用力,却也踢的她连走了五六步。
  两个汉子哈哈大笑:“瞧瞧,这不是能走路吗?快走,少在这里装模作样!”
  霍柔风大张着嘴,想哭又不敢哭,你们居然踢我?
  九爷长到十一岁,也没有受过这委屈。
  你们若是把九爷踢坏了,你们可就亏大了。
  九爷身上的一根脚趾头,都是价值千金。
  是千两金子,不是千两银子。
  不过她还没有来得及仔细算算自己究竟值多少金子,就被两个大汉推搡着走了。
  没走多远,就又遇到十来个汉子,他们也像这两个人一样,身边或多或少带着几个人,有的是她差不多的叫花子,还有的则一看就是想赚几个钱的闲帮。
  霍柔风强忍着脚上的疼痛,一瘸一拐地跟着这些人向前走,也可能是因为脚上的伤本来也不重,初时她还觉得很疼,可走得多了,尤其是当她越瘸越顺溜的时候,反而觉得脚上没有那么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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