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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嫁权臣:商女不服输 (淼仔)


  殷霞涨红脸,杀气腾腾道:“银三让你来羞辱我?你们真太闲了!”
  “霞七姑娘还是奋起直追,直到我家没成算的堂兄向银三求亲,你彻底的心凉了,彻底的心死。”
  “砰!”
  殷霞提拳砸在桌子上。
  金丝还是漫不经心的模样儿,晃晃悠悠地道:“当然,你是个稳重姑娘,你不是为我没成算的堂兄心死,而是金殷两家成亲事,银三又多助力,你彻底死心在争不到地位,彻底死心比不起银三。”
  去城外的人随身有刀,不是当事人身手有多好,而是防个野兽,吃个野餐什么的,离不开刀。
  金丝话音还没有落,“嗖”地一道寒光闪闪,殷霞拔出佩刀。但在金丝的话说完以后,殷霞的刀反而慢慢垂落。
  适才急头涨脑的她总算听清金丝的话,失声道:“没成算的堂兄?银三的亲事出岔子了!”
  “岂止是岔子,简直是大逆不道!”金丝严肃的道。
  殷霞深吸一口气,说话带着颤音:“你,说给我听听。”
  “你家老掌柜偏心眼儿快到天上去,让银三当少东家还嫌不足够,暗中又为她抢我亲事。”金丝说的一板一眼。
  殷霞稍有冷静:“不可能,我家三姑娘虽受溺爱,却不是抢人亲事的人。抢你家生意,才值得相信。”
  金丝眸子瞬间红了,神情也变得张牙舞爪:“我亲眼所见,全丹城的人亲眼所见,赐婚尧王府的亲事是我的,圣旨却宣给银三!我要抢回我的亲事,你呢,你敢不敢趁势抢回你的地位?”
  她上前两步,几乎把一双怒眸贴到殷霞脸上,再次有力的问道:“说!你敢不敢?我帮你,也帮自己。你若是不要,过了这村,可就再没有这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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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胆小无成事
  殷霞让吓得不轻。
  金丝姑娘任性她是知道的,但状惹疯魔她还是头一回见到。见那原本的俏面容已经不在,扭曲的眉眼好似蠕动的毒蛇。因近在咫尺,呼气好似毒蛇吐信,随时就要撕咬自己一样。
  她抬起双手打算狠推金丝,却见到眼前有明光闪动,一看,这才想到手上有把刀。殷霞用另一只手推开金丝,起身急速后退两步,刀尖对准金丝,毛骨悚然的喝道:“离我远些,你疯了吗!”
  这一刻,她对金丝只有一个想法,金三姑娘有病,还病的不轻。
  金丝说的没有错,银三姑娘确实是殷霞内心难以逾越的心病。她有家族需要的天赋,不然经商的人家里出来一个秀才种,殷家也不会力捧。还有后天的勤奋,总是扎在生意堆里,随时推敲一笔生意怎么做利益将最大,凡是见过三姑娘的掌柜都翘拇指。
  天生聪慧加上后天的好学,殷霞和她同样享有一天的钟点,不可能加到十倍百倍的功夫里去,殷霞早就死心不和殷若攀比,难免觉得日子昏暗,时时有沮丧之感。
  但是再差的心情,也不能勾结外人针对银三。
  银三姑娘是自家人,她做的每一笔生意,身为殷家的人,殷霞都有钱分。而两家世代争斗和平衡里,内奸不可能没有过。两家对内奸都是一个态度,不但撵出家门,还从此不许他们在自家的地盘上找饭吃。
  两家的生意扩张的远,大梁国有、卫国有、洛国也有。一般来说被族中除名的人,如果没有另外寻找到靠山,几乎没有活路。
  金丝让人传话,让殷霞回城,说有笔生意可以合伙。这在两家允许范围内。但谋害自己人,肯定不行。
  殷霞越想越怕,不是她没胆,是这事压根不能做。她一转身子对着门走去,这就打算离开。
  金丝在后面高叫:“无毒不丈夫!”
  这个任性的姑娘浑然忘记这是酒肆,门帘外面人多必然嘴杂。金姑娘姓金,殷七姑娘却姓殷。但殷霞可不能忘记,跺脚回身怒目:“你打算害死我吗!”
  金丝狞笑,如果说她刚才似毒蛇,这会儿似地狱来的恶鬼。厉声再道:“胆小无成事!”
  殷霞神色剧烈的变动着,昭示出她的内心波动震荡。
  多年来把殷若树成假想敌,内心有什么随时蠢蠢欲动。金丝的一句接一句,直接打开封闭蠢蠢欲动的大门。
  有两个声音在心底交战。
  无毒不丈夫?
  反正可以由金丝主要承担。
  家规严厉?
  事情不成将把全家人连累。
  金丝目不转睛盯着,在殷霞面上流露出心思交战最关键时,适时的许以重惠:“还有那笔珠宝生意,也归你了。”
  殷霞的苦苦抗拒轰然倒塌,她情不自禁的眸子放光,脱口道:“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金丝上前几步,伸出白皙的手掌。
  殷霞僵着手臂收刀,生硬的与她对击了三掌。
  “啪!”
  “啪!”
  “啪!”
  三声脆响过后,殷霞整个人软下来,她呼呼大口喘着粗气,扑回到原座位上,以瘫软的姿势趴到桌上。
  那笔珠宝生意,放在殷刀金胡眼里,都说是相当大的一笔。上万颗明珠,另外还有红绿宝石数百箱。
  原主人是洛国人,从草原经过,打算运到卫国贩卖。但他们来前没有准备充分,没有打听到往卫国的道路上,有一座高而不能攀登的山脉,山下是个低谷,倒可以走,但谷中温暖潮湿,是各种想像不出的毒虫栖息之地。
  原主人一行一百来精壮入谷,不过几天,只逃出来三分之一。因经商的路上多有崎岖,几十个伤病员带着大批珠宝就此返回不现实,他们愿意低价出售。
  整个丹城里接得下这生意的,不是金家就是殷家。两家摩拳擦掌,都想得到这笔生意,但也不会笨笨的因此抬价。
  因整个草原上,有规模的城池只有丹城一座。若打算运往大梁国出售,道路之险不比往卫国差。百年前的一场大地震,升起一道山岭,把附城丹城和主城北市分开。山岭不高,本来不过是多走点儿路,但不知哪年哪月,来了一群白虎,这山岭从此叫做白虎岭。但凡要走白虎岭的人,一般近百人手持器械,敲锣打鼓的不断惊动着,才能安然过得去。
  这笔珠宝数额巨大,整个草原上,接得下来的只有金家和殷家。
  金家和殷家是本地霸主,为什么不黑吞了呢?他们本质是商人,不是强盗。而且两家在洛国也有生意,一时毁了名声还可以想法遮盖,一不小心得罪他国地头蛇,对两家没有好处。
  珠宝原主人为什么不在丹城重金雇佣上百人手,过白虎岭,去大梁国贩卖呢?
  卫国的几位殿下即将成年,有一位必然封太子,会有大肆采购珠宝的时候。原主人瞅准的是这个商机,往别处卖不在他事先计划之中。
  而原主人一行伤病中来到丹城,没有力气再走了,而金家和殷家表示对珠宝有兴趣,他们在丹城就不可能雇佣到足够的人手。
  所以金殷两家试图压价格。
  但不管是压价,还是抬价,做生意价高者得是不变的规则。这笔生意是由殷若出面,还在和金家斗智斗勇之中。如果金家不要了,殷霞拿下来,想当然霞七姑娘在殷家的地位将直追银三姑娘。
  对殷霞来说,这些年的苦盼,终于熬到见曙光。因此,让金丝的利诱结结实实打倒。
  但是她也没有完全的糊涂掉,恢复些力气以后,和金丝谈起条件。
  “你要的是亲事,咱们不能伤害银三姑娘。”
  金丝冷淡:“哦?我以为除去她,对你更有利。”
  殷霞目光转动:“你助我成少东家,我需要她当左膀右臂。”
  金丝冷笑:“呵呵,是你成事以后,需要她和我家抗衡吧。”
  殷霞倒也干脆:“是啊,凭我不是你家的对手。”
  金丝撇嘴:“你都肯答应我的条件,你正在出卖她。以你看,银三会是我的对手吗?”
  殷霞也鄙夷:“我肯答应你,是我不会出卖殷家,殷家在我的带领下,会越来越好,最后,压倒你金家。所以,银三姑娘还得留下来。”
  金丝打心底瞧不起这论调,出卖银三和出卖殷家有区别吗?
  敢情这位还以为自己很清白。


第十四章 ,家变
  在金丝心里,不再生变的到尧王府中最重要。
  而等她到尧王身边,殷家再有一百个银三,也得老老实实滚出丹城,把祖居这片生发之地让给金家。而丹城再也不会有金三姑娘不如银三姑娘的废话。
  为了顺利到尧王府,现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把银三杀了!这个最直接,又省力气。
  此时犯不着和殷霞做口舌之争,金丝点点头答应不杀银三。
  这个举动和金丝心里想的不一样是不是?
  对于金丝这不算什么。
  金家还是愿意解救银三,银三在金胡心里,还是金丝未过门的嫂嫂呢。
  但转过脸儿,金丝不就把霞七姑娘找来了。
  金丝笃定的打算借尧王之势,一来得到金家秘而不宣的大生意,二来把殷家彻底打垮。此时答应殷霞,不过是说说而已。殷霞接下来再提出的诸般条件,比如金丝怎么帮她,怎么揽黑锅,霞七姑娘只能是个异军突起的能干清白人,金丝都一口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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