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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贵女 (风飞凤)


  “最好能杀了粘罕,让性格懦弱的穆德即位,我们就能赢得二十年的安宁日子。”
  钱隽摇头:“这恐怕不行,钱先聪已经在这里待了十年,我们不能让他再出使西域吧?可朝廷里,现在没有熟悉这边事务的文臣了。”
  太子低下头,更恨那个把持朝政的奸贼,若不是他拉帮结派、排除异己,堂堂巨荣朝,如何能陷入后继无人的困境之中?
  做好了最后的准备,太子和钱睢阳,送钱隽带的先锋军出发,大军随后,沿着他们行走的路线跟进。
  谁都知道,这一仗很关键,也特别难打,光这几天沙漠行军,都危机重重。
  冬季,西北风最是厉害,能把小山一样的沙丘,搬移位置。虽然钱先聪一再表示,最近几天,不会出现大风,但他们依然很担忧。
  钱先聪跟随恩师,来到西域,半路上却被鞑子所俘,恩师柴玉坤年纪大了,很快就被折磨致死,其他同伴,有人变节,去了鞑子王庭,做了官员,多数和他一样,被当做奴隶,赏赐给了鞑子贵族,钱先聪靠着坚强毅力,才活了下来,近几年,他因为认字,能写会算,在鞑子的右贤王手下,做了贩卖牛羊的管事,这片沙漠,他每年都要穿行无数次,这才能在鞑子重兵把守的情况下,横穿过来。
  虽然钱隽不止一次听钱先聪说起,但他依然对大军穿过广袤的沙漠,忧心不已,一路上,他对钱先聪照顾有加,也对属下军士约束极严,一旦掉队,很有可能被沙漠吞噬,再无生还的可能。
  或许,这份担忧能传染,或者说,心灵相通的人能互相感应,就在钱隽出发的这天晚上,文瑾就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境里,是一望无际的大海,她坐着一个小舢板,无论如何拼命划桨,也看不到陆地的影子。
  她划呀划呀,累得筋疲力尽,却忽然看到,钱隽就在自己的对面和她一起划桨,他还笑着说:“马上就到了,你看到了吗?那里就是港口,有高高的灯塔……”
  早上醒来,文瑾还清晰地记得这个画面,钱隽一如她见到的那样,英俊不凡,风流倜傥。
  “看来,我是太想他了。”文瑾摸摸枕头下面的书信,心情立刻就充满了甜蜜。
  吃过早饭,文瑾把石榴支出去照顾郑在新,她又把钱隽的信拿出来,三张四张地叠加起来,对着初升的晨光。
  “文瑾,我想你!”文瑾不知道这是用什么写在纸上的,只有对着阳光,才能看得到,钱隽是个谨慎到完美的人,每页信纸,只写一两个字,要好几封信叠加,才能看出来。
  若不是文瑾爱他,翻来覆去地看这些信,这个秘密,就永远只有钱隽知道了。
  文瑾也是早晨天气太冷,吃过早饭,又钻进被窝,拿着来信出神时,偶然发现的。当时,她的心刹那间便融化了,激动的泪水,打湿了枕巾。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虽然相隔万里,他们的情意却紧紧相连。
  活了两世,文瑾还没对那个男子如此动心,她再也没法给自己设置后路,只想奋不顾身扑进这份甜蜜里,哪怕是焚毁自己烈焰,她也要如扑火的飞蛾一般去拥抱爱情。
  “公子,你画的义肢,铁匠铺子打出来了。”石榴在外面汇报。
  文瑾收起信笺,放进枕边的小皮箱,然后才把石榴叫进来:“我不是让去修改吗?”
  “改好了。”
  说话间,石榴手里提着东西走进来:“镇上的铁匠师傅说,这一回,他们确实全用最好的钢材,保准又轻又结实,弹力也大。”
  文瑾拿在手里,仔细检查,果然是按自己给的尺寸做的,和皮肤接触的地方,也打磨地圆润光滑。
  “把这个给郑在新。”
  “是!”
  “让人搀扶他练习,若是没法走,总是摔,告诉我一声,说不定还要修改呢。”
  “哦——”石榴笑眯眯转身就走,郑在新毕竟是京城长大的,他嘴里的新鲜事儿,把石榴迷得晕头转向,小姑娘现在最喜欢文瑾派她去找郑在新了。
  文瑾给郑在新安排的仆人黎林,干农活有些笨,蒋春对其很不满意,但照顾人却是好手,又耐心,又殷勤,郑在新不管怎样烦躁,他都笑脸相迎,有空闲,不是帮着打扫,就是给郑在新按摩,外院的几个女人,都给文瑾感慨:差点看走了眼。
  从这天起,黎林每天扶着郑在新,在外院练习走路,郑在新特别高兴,走的时间越来越多。这天,黎林小心翼翼地找文瑾:“郑大爷的腿磨出血泡了,我让他歇两天,他不肯。”
  文瑾笑了一下,说到:“你把假肢磨得他出血泡的地方,用沙石打磨打磨,他没了‘脚’,还能走吗?”
  “咦?对呀!”黎林一拍脑袋,跑了出去。
  郑在新腿上磨的血泡下去,他不敢那么拼了,等腿上磨出茧子,总算不怎么疼痛,行动上,也寻找到了正确的走路姿势,不再摔跤,便要带着黎林,帮文瑾干活。
  黎林又来找文瑾告状。
  “你让郑大爷过来,我找他有事。”
  郑在新来得很快,他又能走路了,简直兴奋地忘了形:“钱公子,他们在外面积粪,我也会干。”
  “这个你就别费心了,我有件重要的事儿,正愁找不到合适的人干呢。”
  郑在新立刻来了精神:“什么事?”
  “郑大哥,你知道我在省城开铺子,但我从小在乡下长大,和大户人家交往的礼仪,以及交往方式,都有些摸不清。”
  “这个好办,我教……”他不敢说我教你,想一下,改成了“我来教你的仆人。”
  “好,郑大哥,我还有个饭店,里面跑堂的,招待贵人时也不到位,每月,都有人挨巴掌,我的人我心疼啊,不是他们做的不好,是我没教好——”
  “好好,都包在我身上。”郑在新觉得自己总算有点用处,不再是个废人,情绪特别高涨。
  “郑大哥,这就送你去省城,我还要回山窝二伯家住几天,哥哥都不在家,二伯和二伯母很寂寞。”
  “应该的,应该的。”
  文瑾的假肢,还是有缺陷,郑在新想要走快点,就得拄杖,但这一点也不影响他的热情,郑在新觉得自己不再是个废人,还能为世子爷喜欢的女人出一份力,他不知有多高兴。
  文瑾给孙冬平写了封信,派了家里两个下人,连同郑在新,一起送去省城,自己则带着石榴,让石启旺护送回了山窝。
  韦氏和钱先诚,情绪都很不正常。
  “二伯,二伯母,你们这是怎么了?”
  “你哥来信了。”钱先诚说着,从卧室里拿出厚厚一个大信封,文瑾接过来,亟不可待翻阅起来。
  文翰这半年,可以说是刀光剑影,步步惊心,现在,走出了困局,才肯给家里细说。
  文瑾这半年,没少为文翰哥和路家表叔担忧,中江是水患重灾区,天寒地冻,百姓若是没吃没穿,少不了会铤而走险,她相信路灿和文翰不会做贪官,绝对会把朝廷的救济粮,一颗不剩的发给百姓,但,哥哥和表叔是好官,别人难道也是好的吗?别说是这个黑暗的封建社会,她穿来之前的文明社会,还有大把的贪官污吏呢。
  若路灿手里没有粮、库里没钱,拿什么救济百姓?
  官逼民反,首当其冲的,还是官儿,暴怒的百姓,有时候根本不管清官赃官,只管杀了泄愤,更何况每有灾情,有民变,总少不了有那么一两个有野心的家伙,以为是他们的机会来了,要改朝换代,而他们,就是顺应天意的“真龙天子”。
  路灿和文翰,肯定不会同流合污,这样的话,他们就更危险了。
  文瑾越是清楚这些,越是担心不已,这段时间,再加上对钱隽的思念和担心,她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下巴尖的可以当锥子了。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古人诚不我欺,平安家书,岂止万金能换来?
  钱先诚告诉文瑾:“你二伯母看到这信,哭得一塌糊涂,眼睛肿了两天都下不去。”
  韦氏白了男人一眼:“还说我呢,你不也是眼睛红得和兔子一般。”
  两人似乎觉得在小辈面前斗嘴,有**份,都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文瑾却捧着信,看得泪水涟涟。
  路灿和文翰到达中江,原来的知府已经被淹死了。
  粮库没有一粒粮,银库没有一文钱,账面上,却是银满仓粮满囤,路灿都傻眼了,这拿什么救济百姓?
  原知府已死,同知病危,连和他们交接的人都没有,路灿只好请当地士绅来做见证,连夜写了折子,让人速速上报朝廷。
  皇上这个时候才给户部下令,急调钱粮给中江府。
  路灿在府衙急得直转圈儿,若是坐等朝廷的钱粮,中江还不饿殍遍地?老百姓已经支撑不下去了。
  怎么办?
  他和文翰、以及师爷张明吉面面相觑。
  最后,文翰咬咬牙:“借吧,向大户人家先借一些,等朝廷粮食来了,再奉还。”
  中江是个富裕的地方,有几个大户人家,良田数万亩,院墙修得和城墙差不多,宅基地都比地面高四、五尺,家里随时囤积数万斤,甚至十万斤都有,洪灾根本奈何不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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