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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华亭 完结+番外 (蓬莱客)


  弟弟至今生死未卜,毫无消息。倘若他真的坐船回国了,上海是他的必经之地。
  知道人情如纸,自己不受欢迎。
  但如今,她想不出来,还有谁能比冯家更有希望可以帮她尽快找到唯一的弟弟的下落和消息了——倘若他真的回国了的话。
  孟兰亭停了一停,很快回过神,寻到了出口的方向,跟着四周涌动的人流,朝前走去。
  她出了车站,附近几个车夫见她独自一人提了箱子,立刻拉车跑了过来,争相问她去处。
  这是孟兰亭第一次来上海。
  她想起临上车前车站司务长的再三叮咛,说上海的人力车夫最会欺生,倘若被对方认定是“阿木林”,必定要狮子大张口地敲诈车钱。这算运气好,不好的,会被拉到一半骗下车。他们站长当年头回来上海就曾吃过这样的亏,半夜被拉到一条不知名的巷子里丢下,乌漆麻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出来又遇到泼皮,连衣服也被剥走了——她是个年轻女孩子,孤身来上海这种地方,更要谨防意外。
  他教孟兰亭,坐车须以老上海的口吻直接问“XX路几钿?”问好上去就走。倘若用外地的口气问“去哪里多少钱”,便是将那个明晃晃的土包子“阿木林”的牌子贴在额头上,告诉对方自己初来乍到,亏是必定要吃的。
  孟兰亭计划先去找周伯父安顿下来。见那车夫上来招揽,迟疑了下,正想问之华大学,忽见对方闭口,盯着自己身后不住挤眉弄眼,一怔,立刻反应了过来,正要抱住自己的箱子,身后一道黑影已经嗖地窜了上来。
  那人一把夺了她的箱子,两只脚仿佛踩了风火轮,转眼挤入人群。
  周围的人仿佛见惯不怪,非但不阻,反而怕惹是非似的,急忙朝两边散开,等于替那毛贼让开了一条道。
  孟兰亭下意识地追了一段路。
  毛贼七拐八拐,很快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孟兰亭意识到自己不可能追得上了,只能颓然停了下来,在周围投来的同情的目光之中不停地喘息。
  身后车夫也上来了,摇头说,自己早就提醒了,怪她自己。
  孟兰亭苦笑了下,转头看了眼不远之外那个迅速背过身子,假装正在维持秩序的车站警察,放弃了求助的念头。
  好在剩下的那点钱贴身收藏了。箱子看起来新,里面多是旧衣服。可惜的,就是弟弟从前寄回来的那叠刊物。
  原本她打算带过来,就其中一些自己理解模糊的地方去请教周伯父的。
  周伯父早年留学德国哥廷根大学,师从当代数学名家,回国后,主持了之华大学的数学系,是如今国内首屈一指的数学研究和教学大家。
  此外,丢了的还有那份庚帖和信物。
  箱子里唯一值钱的东西,大概也就是那件信物了。
  不过这个不重要,丢了就丢了。
  天色还早。既然没了重手的行李,那点车钱,能省就省。
  孟兰亭不再理会身边那个聒噪不停的车夫,向另个路人打听到了之华大学的路,转身迈开步子,朝前走去。


第2章
  冯恪之掏出怀中的金表,打开盖子看了一眼,朝身边那个不知道是叫玫瑰还是露易丝的漂亮女郎丢去几张钞票,随即推开面前的牌,站了起来。
  “小九爷,最近难得碰头,才一晚上而已,怎么就要走了?”
  对面市长府的黄公子见状,知他要走,急忙开口挽留。
  “下回吧。六点我八姐从南京到上海,我要去车站接她。迟了不好。”
  “何师长不也驻军闸北吗?刚前两天我还见到他了。太太从南京来,他做先生的不去接,要你这个小舅子去接?莫非他真在外头弄了个第二组织,和你八姐在闹离婚……”
  交通局长林家的公子嘴快,话还没说完,被身边的人暗暗在桌下踢了一脚,慌忙闭上嘴,却已是迟了。
  冯恪之眯了眯眼,依然笑着,却将嘴里叼着的半支香烟拿下,举到了林公子的头顶。
  修长的指,弹了下烟。
  带着火星的一块烟灰,便掉落到了林公子的头顶上。
  高温立刻烤着头发,散出一阵焦糊的味道。
  七八双眼睛盯着林家公子那颗徐徐冒着一柱青烟的脑袋,没人开腔,周围鸦雀无声。
  林公子被烫得脑门发麻,神色痛楚,却不敢掸掉,任由烟灰灼着自己的头皮,用求救的目光看着边上的人。
  黄公子干咳了一声,劝道:“狗嘴吐不出象牙,小九爷何必和他一般见识。这回就算了,也是他脑子拎不清了,下回再敢胡说八道,不必小九爷,我第一个就饶不了他!”
  冯恪之睨了他一眼,这才慢慢收回香烟,看着林公子手忙脚乱地拍下烟灰,往头上浇水,双手撑着桌沿,身体微微前倾,居高俯视着对面众人,不紧不慢地道:“我八姐夫和我姐好着呢——”
  “你们一个一个,都他妈的给我听清楚了没?”
  他突然加重语气,眼中隐隐射出一缕凶光。
  “是,是,那是自然……”
  众人不住点头。
  冯恪之扯了扯嘴角,算是笑,站直身体,将烟头顺手掐灭在了桌角上。
  门角里站着的侍应急忙取来他的外套,双手递上。
  冯恪之将衣服随意搭在胳膊上,朝着想要起身相送的众人压了压手,示意不必,转身走出了这间充斥着香水和香烟味道的包房。
  当他从大华饭店那道用铜条装饰的楼梯上走下来时,虽然已经熬了一宿,但除了那双被烟雾熏出淡淡几缕血丝的眼睛,在他的身上,已经看不到半点彻夜放纵的痕迹了。
  他身上的西装非常干净,线条笔挺,发蜡光可鉴人,发型一丝不苟,脚上皮鞋,铮亮无比。
  门童远远瞧见他出来了,忙忙地打开玻璃门,面带微笑,恭敬地等着。等冯恪之走了出去,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
  司机老闫今天没开冯恪之那辆全上海独一无二、挂着一号车牌、拉风得远在百米之外也能认得出来、通体漆成了火红的劳斯莱斯车,而是一辆普通的黑色别克。
  他将车停在饭店门口的马路边上,门童抢着打开后车门。
  冯恪之弯腰坐了进去,瞥见皮鞋头上沾了几点雪泥,眉心微微一皱。
  门童眼尖,立刻蹲了下去,掏出一块雪白的亚麻手帕,卖力地替他擦拭了起来。擦了一只,又换一只。将他脚上那双皮鞋擦得再次一尘不染之后,方才站了起来。
  冯恪之掏出一张钞票递了过去,在门童鞠躬弯腰的走好声中,叫司机开车去火车北站。
  “对不住闫叔,八姐嫌我开车吓人,坐不惯我开的车,才叫你等了这么久。”
  一关车门,冯恪之就抬起两条修长的双腿,直接架在了前头的椅上,人也往后靠在宽大的椅背中,半眯着眼,伸了个长长的懒腰。
  老闫坐得笔直,一边稳稳地开着车,一边忙说:“九公子哪里的话。我本来就是冯家司机。老爷派我来上海,先前你都不要我开车,我白拿钱不干事,本来就很惭愧,难得今天出趟车,何况还是去接八小姐,我高兴都来不及。”
  冯恪之点了点头,闭目养神,忽然像是想起什么,睁眼说道:“先去荣记买包肉松糕吧。八姐爱吃。”
  “好咧!”
  荣记就在前头不远,很快就到。老闫将车停在马路边上,自己下去。
  老荣头看见老闫,赶忙跑了出来,跑到车前,对着车里的冯恪之笑道:“九爷来啦?好久不见您面。还是肉松糕吧?正好有一炉在烤,快出来了。我给您挑最好的包起来,劳您稍等!”
  冯恪之点头。
  老荣头一溜烟地跑了回去。
  冯恪之坐在车里等着,百无聊赖,顺手摸出打火机,一开一合地玩弄着时,车前走来了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十八九岁,女学生的样子,身上一件灰扑扑的旧大衣,脚上的皮鞋沾满污泥和雪渍,一边走路,一边看着两边的门牌,看起来,已经走了不少的路。
  那双靴子款式普通,但冯恪之一眼就看了出来,这是双皮质和做工都很不错的牛皮靴,先前应该也有仔细保养。
  以她的轻盈体重和现在鞋子后跟的磨损程度看,至少已经穿了好几年。
  从十四五岁穿到现在还能合脚,说明当初定做时,就是故意放大了些尺寸的。
  这双皮鞋的女主人,应该是从外地初来上海,家世早年不错,但没落了,并且,颇有心计。
  冯恪之的视线最后落在女孩子的脸上,看了一会儿。
  她很快就从车旁走了过去。
  女孩子的背影,像春天的柳条那样柔直。她的脑后结了一根漆黑的、长过腰际、几乎够到臀的漂亮发辫。垂下的辫梢柔顺而温婉,随她走路时腰胯轻轻扭动的频率,极有韵律地晃着,仿佛随了女主人那好看的走路姿势,也获得了属于自己的生命。
  等她走了过去,冯恪之抬起眼,朝车外的老闫挑了挑眉:“去,把这女的给我弄过来。”
  老闫一怔。
  小九爷风流得很,女朋友不少,从交际花到歌星明星,什么类型都有过传言,但向来都是女人主动贴他的。方才走过的这个女孩子,他也看到了,虽然衣饰普通,但容貌极是清丽,入了小九爷的眼,倒也不奇怪——但这样当街拦人,似乎不是他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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