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此刻,沈慎以前从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因一片美丽的夜空而内心火热,可他现在又的确如此。因为阿宓的话,他开始感受到了这种美的魅力。
等阿宓脖子伸累了收回,乖乖窝在他膝上时,沈慎再也忍不住,低首在那盈满星子的眼眸中轻吻了一口,再在脸蛋上亲一口,再在粉粉的唇上亲一口,再在白嫩的脖子上……
一路往下,阿宓衣衫渐薄,马车内热度渐升。执马鞭的两个侍卫毫不惊讶地发现,当初制这座马车时特意加的三道门全都关上了。
第105章 飞醋
盛夏时节, 虽夏夜凉风徐徐,待两人抵达客栈时还是双双汗湿全身,毕竟在马车内的那番动静算不得小。
沈慎还好,他惯来无视旁人眼光, 阿宓则羞涩地把脑袋埋在他胸前, 完全是被沈慎抱进房的。
等到没了其他人, 她还不忘小声道:“下次再也不可、不可这样了。”
声音像蚊呐般细细的, 沈慎望着她汗涔涔的小脸, 还有站在鬓边湿淋淋的乌发, 勾唇道:“嗯,怪我没控制住。”
阿宓脸色红扑扑, 知道其实不能完全怪大人, 当时她也是半分没反对的。
但是连她都没想到,自己居然也变得这么大胆,这到底算是进步还是被带坏了?
沐浴后, 两人一起喝了些客栈煮的清粥,夜风从大开的窗口拂来, 舒服得阿宓每根脚趾都舒展开,“明天就去湖边吗?”
他们到的首站离京城最近, 名为莲县,顾名思义,这里有一片绵延几十里的莲湖。每到夏季, 莲县的荷花竞相绽放, 从城口到城郊数十里, 一条长长的由荷花点缀而成的湖围绕着百姓,县内时常萦绕着淡淡的莲香。
荷花不是什么稀奇物,但这么大的莲湖还是少见。莲花浑身都是宝,根茎莲叶可制药做菜,莲花可用来调香买卖,最后结成的莲藕更是备受欢迎的果实,莲县有好些百姓都是靠这座宽广的湖中的莲花和鱼类过活。
这边儿还有个传言,说是莲县的风水特别好,因为这儿近百年出过五个状元,这边的孩童相较他地也显得更加聪慧些。有人说是这里的湖和莲花有灵性,所以每逢时节前来赏花买荷的人也不少。
又因莲子有多子之意,这边还特意建了一座莲花庙,里面供奉着莲花仙子。据说这座庙很灵验,想求子的夫人去里面拜上一拜,不出一月就能有好消息。
连沈慎都没想到,仅是一座莲湖,能让这小小的县城滋生出这么多的活力。
莲花花开之季多在六至九月,莲蓬七八月结成,到九十月才会有莲藕。阿宓到的这时候,既可以欣赏最后一段时日的十里荷花,也可以采摘到新鲜的莲子。
赏景与美食兼备,他们着实是下了一番功夫来定这次游玩地点的。
沈慎道:“嗯,莲湖可租借小舟,湖边人多,明日我们乘舟去湖中心。”
仅是想象那般场景,阿宓就高兴起来,“大人还会划船呀。”
“不会。”沈慎说得一本正经,阿宓呆了呆,“啊,那……?”
沈慎接道:“不会自然不可能。”
“……”意识到被逗弄了,阿宓飞去一个白眼,自然,这点小脾气在沈慎看来也是类似于撒娇调|情的存在。
笑闹几句,阿宓终究没抵住席卷而来的倦意,沉沉睡去。
两人一夜好眠,第二日如期到了莲湖畔。
新婚小夫妻总是蜜里调油,即便两人相识的时间不短,但如今身份不同,在一起的感受也处处是新奇的。
便是沈慎,也避免不了每个男人在心爱妻子面前犯的通病,幼稚和爱表现。
事情起源于二人租借小舟时碰见的另一对兄弟,他们是当地百姓,按惯例每日来莲湖打鱼顺便摘莲蓬的。
这种时节有莲花有莲蓬,二人对莲湖的曲折深浅十分熟络,他们掌控的小舟几乎像在湖中舞动般前行,二人身形轻巧,不一会儿就收获不小。
因着天热,兄弟两穿的都是薄衫,常年劳作锻炼出的健硕身体因汗水浸透衣衫而隐隐约约显现,惹来不少湖边女子或夫人暗中打量的目光。
他们外貌也称得上端正大方,高大的身材一衬,再加上年轻,已是十分有资本。而他们似乎也颇为享受这些视线,并没有往鱼更多的湖深处划去,而是特意在离岸不远的地方游来荡去。
在女子看来他们无疑成熟而有魅力,但在许多男子看来,这兄弟两就是风/骚。
沈慎大约过了一刻钟才注意到小妻子盯着那边的目光,虽然阿宓看的不过是那满船蹦跳的鱼儿与荷花莲蓬,但他依然吃起了飞醋。
老男人吃醋不像小年轻气火旺盛,什么都展现在表面,但本质毫无疑问是一样的,行事根本不能用平日的智商去衡量。
阿宓察觉到自己的小舟突然快起来,有些讶异地回眸,“怎么啦?”
她是用钓鱼的心态来游玩的,也没想抓多少鱼摘多少荷花莲蓬,更多的还是在欣赏美景,看看异地的风土人情。因此,在发现自己船上的鱼越来越多,几乎堆满了半边,甚至还有小鱼儿跳起来差点蹦到她发间,阿宓整个人都是懵的,“大人,我们……是要去卖鱼吗?”
第106章 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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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宓对沈慎这样的行为哭笑不得, 多少也猜得出他这样做的原因, 只是没想到大人也会有这种时候,还有点莫名的……可爱?
她很自觉地把视线移了回来,然后听自家大人说,“中午吃全鱼宴。”
“好呀。”阿宓非常捧场,“大人好厉害,可以蒸煮煎炸各来一盘。”
“嗯。”沈慎脸色稍缓,洗去手上的鱼腥味,转而为阿宓摘莲蓬和荷花。
两人在莲湖中转悠了一个多时辰, 小舟也到了人迹罕至的湖深处。湖水澄澈, 高高的荷花丛曲曲折折, 阿宓没忍住,褪下罗袜探到水中荡了荡,冰凉的水刺激得她缩了缩,很快就喜欢上了这种被湖水轻抚的感觉。
她的脚小巧白嫩, 脚趾圆润, 微微蜷缩在一起时显得尤其可爱, 脚踝精致, 在水中荡漾时有如一尾莹白的小鱼滑入其中, 引人目光流连忘返。
沈慎不知不觉就望了过去,以最强的自制力抑制了自己去握住的冲动。
他在大婚当夜确定了自己对足的特殊癖好,但阿宓却是不确定的, 她也许感觉到了亲密时他对那个部位的钟爱, 但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也会是一种癖好。
她自由自在地晃着, 刚巧今日没有梳妇人发髻,而是简单又漂亮的双髻,显得青葱活力,正好符合她的年纪。
光是看着自己年轻的小夫人,沈慎便感觉自己也跟着年青不少。他平复躁动,慢慢坐在了阿宓身边,听她随意哼着没什么章法的小曲儿,小脑袋歪来晃去。
他伸手捏了把她那圆鼓鼓的双髻,略带凉意的指尖从发间淌到纤瘦的腰,顺便把滑到臂弯的薄披风拉了上去。
阿宓偏头一看,眼儿弯弯的,顺势抱住沈慎一臂躺去,“好想下去凫水呀,这儿这么清。”
“下次去山间。”毕竟这儿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突然闯进人,并不算隐蔽。
阿宓点点头,“我们有一站就是玉山吧?到时候我们让其他人在附近的城镇待着,独自去玩儿好不好?”
两人的野外生活能力都不错,阿宓也不是挑剔的人,事实上她很好养活,山珍海味吃得,清粥小菜也不是不行。沈慎思索片刻,多带些用具也没什么问题,便颔首。
他想起事情来习惯凝眉,看起来冷冰冰的,不熟悉的人很可能就被他这副模样吓着。阿宓早了解他的性,不仅不憷,反而探出脚在水面一打,水花儿就扑了沈慎满面。
他怔了一下,大概是有些年没人敢这样在他面前搞事了,反应过来后眉峰微微一挑,立刻礼尚往来地给阿宓扑了回去。阿宓再要回敬,却被他抓小崽儿似的一把抓住,一双手极稳地钳制住。
“哇”阿宓哇哇大叫,一边挣扎,“大人这是以大欺小、恃强凌弱。”
“是谁先动手的?”沈慎似笑非笑看着她。
阿宓才不怕,“我不过不小心而已,大人这么记仇,一点都不君子。”
沈慎微微从鼻间哼出一声,腾出手面无表情捏这小坏蛋的脸,捏得她只能呜呜出声。
“以大欺小?”他边重复,“恃强凌弱?”
“……”阿宓试图用溜圆的眼瞪他,并在心底暗暗加了一句小气。
最终还是她先服软,“是我是我,都是我,大人别捏了,好疼呀。”
娇软软的声音,即便明知道她在撒娇,沈慎还是如她所愿放手。他没怎么用力,那儿还是红了一块,肌肤娇嫩得要命。
阿宓自己委屈巴巴地揉了揉,然后趁沈慎不备双手倏地抬起掐住他的脸,笑得狡黠,“来而不往非礼也。”
不同于她细嫩的脸蛋,沈慎的脸皮实在称得上厚,棱角分明,一手摸上去首先感受到的便是坚毅的下颌,稍不注意还能被咯着。
阿宓却很喜欢这样的触感,得寸进尺地一把坐了上去。这姿势不可谓不豪放,沈慎一手撑在小舟,一手搂住阿宓防止她落水,这对他来说还不至于花费什么大力气,但阿宓坐的位置显然有些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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