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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生锦 完结+番外 (天际舟)


  在火光的照映之下,她如同白瓷一般的肌肤染上了一层温暖的金黄色。面颊上有一层孩子特有的、薄薄的透明的细软绒毛,显得越发可爱。
  这让权墨冼又一次想到,在老家卢丘时,家里养过的那些毛绒绒的黄色小鸭子。他的手,又开始有些痒了起来。
  他收回目光,将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野兔上。
  原本已经快烤熟了,却不想遇到这场大雨。方才放在地上,已经沾了些灰土。权墨冼站了起来,捋起袖子,将野兔伸出山壁,就着雨水清洗了一遍。
  洗净野兔之后,找了一根长度合适树枝也洗好了,重新将野兔穿起来。
  权墨冼拿着穿着野兔的树枝,施施然重新坐下,就那么拿在手中放在火堆上烤着。原本应该做个临时的架子,但想着也快熟了,就不费那个劲。
  他并非出自名门,眼下也没有接触过那些优雅的礼仪举止教育。但不知为何,在他的举手投足之间,充满着一种说不出的从容好看,如同行云流水一般。
  方锦书在心头暗暗腹诽:长得俊俏、学问好,连烤个兔子这样粗鲁的事情都做得这样自然,果然是个妖孽!
  芳菲坐在火堆前,好奇的看着他烤着野兔,问道:“权公子,你怎么会在这山里烤野兔?”
  这个问题,也是方锦书想问的。
  权墨冼慢慢转着手中的野兔,确保每一面都能被烤到,答道:“我在那边的松溪书院读书。”
  “松溪书院?”这次是方锦书发问:“我记得离这里还挺远。”
  虽然都是在北邙山中,但松溪书院在京城的正北面,出了安喜门马车再行驶上大半个时辰就能到。
  而净衣庵在京城的西北面,和松溪书院之间,足足隔着好几个山头。而这两者之间,又没有什么交集,并没有直接连通的路。
  如果想从松溪书院来到净衣庵,就要先下了山,走到净衣庵的山脚下,再上山才行。
  所以,他是怎么来的?
  权墨冼的脸上,飞快的掠过一丝可疑的红色。他假装咳嗽了几声,掩饰着心头的尴尬,道:“昨日先生教了我们骑射,所以今日午后我们就到山里来猎野兔。”
  结果,他就那么追着一只野兔,也不知跑过了几座山头。终于逮到之时,才发现只剩下他一人,和同窗尽都走散了。
  野兔跑得快,他在家中时也没有少干农活,幼时是漫山遍野跑着长大的。就算松溪书院重视御射之术,但同窗的体力像他那么好的人,委实不多。
  跑了许久,他也觉得饿了,便将好不容易逮到的野兔就地正法。好在他不是那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那种文弱书生,剖个兔子没有任何问题。
  这件事,着实有些丢脸。练习骑射,连弓都不知丢到了哪里,最终还是徒手抓住了野兔。
  方锦书眨巴了一下眼睛,方才她要是没有眼花的话,她看见了什么?
  堂堂刑部尚书,竟然会不好意思的脸红了?
  这,实在是太过稀奇。
  这次巧遇,权墨冼不再是那个周身绷得紧紧的少年郎,原来他还有如此有趣的一面。越是细想,她越是觉得好笑。实在是忍俊不禁,埋着头笑了起来。
  权墨冼无奈的看着笑得浑身发抖的小姑娘,心中暗道:笑吧笑吧!我就知道,这件事若被人知道了,就是这个反应。
  都是你这个死兔子!把你吃了真是一点都不冤枉。
  芳菲没搞懂方锦书在笑什么,不过看着姑娘开心,她也高兴。
  过了半晌,外面的雨势逐渐变小。权墨冼手中的烤兔,也变得金黄金黄,传出了诱人的香味。
  盯着往下流淌着脂肪的烤兔,芳菲情不自禁的吞了一下口水。就连方锦书,闻到烤兔的香味,也情不自禁的抽了抽鼻子。
  她们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吃了这么久的斋饭,虽然没什么不适,方锦书更不是嘴馋的人。但闻到这样许久不曾尝到的肉香,也口舌生津。
  权墨冼从怀中摸出一柄牛角尖刀,手法娴熟的从兔子最嫩的腿上,割了两条肉下来,递给芳菲。
  “我一个人也吃不完,见者有份。”他笑道,心中却想着:你们吃了我烤的兔子肉,总不会再将我的糗事说出去吧。
  这叫吃人嘴软,用兔子肉封口。他得意极了,道:“四姑娘,你算不得修士,不用守戒律。”
  确实,因为吴尚书说了句话,方锦书算不得佛门弟子。她只是暂时寄居在净衣庵,为英烈皇太后祈福。着僧衣僧帽,取法号,都是为了她在庵中行走方便,不显得那么突兀。
  芳菲看了一眼方锦书,见她没有反对,便将兔腿肉拿了一条给她。见她接了,自己也高兴的捧着撕咬起来。
  相比之下,方锦书就要斯文许多。
  直接用手拿着吃烤兔,这也对她来说,也绝对是种新奇的体验。
  刚刚拿到手中时,她甚至有种不知该如何下口的感觉。要像芳菲那样直接咬?她犹豫了片刻觉得自己做不到,那吃相未免太过不雅。
  前世今生受到的礼仪规范,已经刻入了她的灵魂,她实在是做不到。
  略想了想,才用水葱一样的手指,撕下一缕兔子肉,放入口中细细咀嚼。
  条件有限,这只烤野兔连盐都没有放,更别提其他的香料。但胜在食材新鲜,权墨冼的手艺又很好,将火候掌握得极好。哪怕是受过一场大雨而中断过,也将野兔烤得外酥里嫩,吃起来香喷喷的。

  ☆、第一百一十四章 小豹子(八更求月票)

  权墨冼也割了一块肉下来,放在手里慢慢吃着。看着对面两个女孩区别明显的吃相,不由心中发笑。
  芳菲一看就是一只小馋猫,吃得嘴角流油也顾不上。将全幅心神,都投入到这条兔子肉中去,眼看着就要吃完了。
  看着她的吃相,就会觉得眼前的食物格外香,权墨冼忙又割了一条给她。
  而方锦书,哪怕用手拿着兔子肉,坐在一块不起眼的石头上,身后是支棱着的山壁,长发还披散着。她的仪态,也完美得无可挑剔。
  她的上半身坐得很直,膝盖紧紧并着。一手拿着那一长条的兔子肉,另一手,一次只撕一小缕肉下来,放入口中慢慢咀嚼。
  这个过程,她甚至都没有发出声音。
  权墨冼不知道,这是她在宫廷里几十年而形成的优雅仪态。只觉得眼前这个小姑娘,跟他见过的所有小姑娘都不一样。
  在幼时,他觉得自己的大姐权璐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子。可跟方锦书一比,哪怕权璐是他的亲大姐,他也不得不说句公道话,实在是差得太远。
  虽然权璐已经是谈婚论嫁的花季少女,而方锦书只是年方八岁的女童。
  他也说不上来究竟是哪里不同,但他心底就莫名的这样觉得。
  三人坐在火堆旁吃着烤兔,气氛有些温馨。
  就在此时,从他们的头顶上,突然传来了一阵轰隆隆的声音。紧接着,是一阵摧枯拉朽的响声,有碎石头从山壁处掉落下来。听上去,好像有什么东西从上面垮了下来。
  芳菲吓了一跳,连兔肉都忘记吃,连忙起身护在方锦书的面前。
  权墨冼也站了起来,将手中拿着的烤兔放在一旁洗净的石头上,拿起那柄牛角尖刀,对她们道:“不用紧张。”
  背对着她们站着,他摆了一个防御的姿势。这还是在松溪书院里,专门教习武艺的拳脚师傅所教。
  方锦书看着他有些瘦削的背影,心里五味陈杂。
  她无法忘记,在前世他带来的那些不可磨灭的伤害。是他,导致了方家走向末路。
  而今生,自己从拐子手里逃出来时,他就伸出了援手来帮助自己逃走。眼下有了可能的危险时,他又挡在自己的面前。
  他此时,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少年郎罢了。就算是能对付一只野兔,也是连骑射也才刚刚入门的读书人。他能挺身而出,这样不假思索的举动,这份人情难道自己能视而不见吗?
  山壁下安静了半晌,上面不再有动静。雨也越发小了,连绵的雨丝变成了在空中随风飞舞的雨点。
  “我出去看看。”权墨冼道:“你们就在这里别出声。”
  他在心中打定了主意,如果真的遇到什么危险,他就将其引走。这里离净衣庵已经不远,他可以逃到那里去求助。
  他一个大男人,总比两个小姑娘跑得快。
  “你小心些。”从他身后,传来方锦书清脆的叮嘱声,让他心头一暖。他侧过头,在唇边绽放出一个让她们安心的笑意,冲着两人点点头便走了出去。
  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方锦书将两手合十,贴在心口无声的祈祷着。
  但愿,没有什么事才好!
  他可是未来的刑部尚书,就算没有遇见自己,他也会来到这里避雨,听见这样的响声。既然在前世他也好端端的,那说明此刻并不危险。
  虽然在心头有了这样的推测,方锦书仍然不能安下心来。
  他出去这都半晌了,没有传来什么声音,反倒安静的很。山壁之下的空气中,充满着紧张的味道。
  芳菲将一根桃木簪子紧紧握住,挡在方锦书的身前。睁大了眼睛,只觉得一颗心扑通扑通的跳得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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