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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生锦 完结+番外 (天际舟)


  对寒门学子而言,能被录为同进士,已是喜出望外之事。这意味着多年的苦读终于有了回报,不论官职大小,总算是能步入仕途,有了希望。
  但对那些世家子弟、或高门望族而言,他们宁愿名落孙山,三年后再来过,也不愿有这么个令人瞧不起的同进士出身。
  一个“同”字,差距何止千丈。
  无论是喜是忧,结果都已经出来。所有的三甲进士们,都需要去吏部报道候缺。不过,这只是后话,当下最热闹的,应数皇宫里即将举办的琼林宴。
  进士榜贴出来之后,洛阳城顿时沸腾起来。
  午后,新科状元就将和榜眼、探花一起,享受跨马游街的殊荣。在他们身后,是二甲前二十名的进士。这样的场面三年一遇,洛阳百姓们热情高涨,定鼎门大街两侧的酒肆茶楼一位难求。
  有待嫁女儿的家庭,更是摩拳擦掌,发誓要抢得其中一人回去做女婿。
  姑娘小媳妇们也顾不得羞怯,早早地占据了有利位置,睁大眼睛要看那探花郎。不知是从哪朝哪代开始,探花郎一定是进士之中最为俊美之人,高芒也不例外。
  方锦书坐在一间茶肆的二楼窗边,听着外面的热闹动静,笑着对方锦晖道:“这下良表哥该高兴了。”
  方锦晖颔首道:“他会试的名次不佳,我还替他担心。毕竟,他是司家长子。”
  “我就不担心,”方梓泉摇了摇折扇,故作老成道:“策论,自然是良表哥占优势。”
  他们三人的外祖父司元明是大理寺卿,称得上是天子近臣。对当今圣上的了解,自然比其他各道来参加春闱的学子们强得不是一分半分。
  和他们同桌的,是郝君陌带着妹妹郝韵。
  因司启良得了二甲十六名,够资格在队伍中享受荣光,方家姐弟三人便来看他游街的热闹,替他庆贺。郝君陌得知后,就扯了郝韵一道前来。
  这样的热闹,长辈们通常不会出现。孩子们年岁渐长,也没有都拘在府里的道理,给他们带足了护卫便是。
  郝韵原本想约着姚芷玥一起前来,近段时日她和姚芷玥走得很近。不曾想姚芷玥听说了方锦书的名字之后,便连连摆手拒绝了邀约。
  她满心不情愿的坐在这里,把自家大哥的心思看得一清二楚,百无聊赖地玩着手指甲。对自己这个妹妹,郝君陌心里有些无奈,只得让人给她上了她喜欢的糕点,不再勉强她。自己则和方梓泉说着话,一边偷偷关注着方锦书的动静。
  算算时间,他在踏青之时才见过方锦书。但这会又见着她,总觉得隔了许久。她变得更漂亮了,就像一朵鲜花在缓缓吐蕊,尚未完全盛开。
  他多么想,想将这朵鲜花采撷回家,独赏她美好的盛放姿态。他更想,给她提供一间温室,让她免遭风雨与岁月的侵蚀。
  有时,他想得心口发痛,只能一遍一遍地在石头上刻着她的名字。因为她,石头好像拥有了生命,方锦书这三个字也有了芬芳的气息。
  郝君陌正想得出神,方梓泉合上折扇敲了一下他的手背,道:“想什么呢,这么出神!快看,好像要过来了。”
  方梓泉在心头暗暗道:想要娶他的妹妹,可没这么容易。年纪小时总玩在一起都无所谓,眼下却该避嫌,下次不能再让郝君陌见自家妹妹。
  不是他不相信方锦书,他是不相信郝君陌能把持得住。同为男子,他再清楚不过,面对心仪女子时的冲动。
  想到这里,他又一阵惆怅。乔、方两家已经定亲,偏偏他对乔彤萱却没有一丁点男女之情。还好日子还长,至少也得等她及笄后才会完婚,这件事他可以慢慢想。
  随着一阵喜庆热闹的锣鼓唢呐声,今科进士的队伍出现众人眼中。他们在二楼的视野开阔,正好可以尽收眼底。
  前面是一队京兆府派出的衙役开道,紧跟着的是一队威风凛凛的锦狮。太常寺遣出的鼓手乐工,吹奏着欢快喜庆的《十番调》跟在其后。
  然后,就能见到骑在高头大马上的新科状元权墨冼了。
  只见他头戴金花乌纱帽,纱帽两侧插着两支高高的翎羽,象征着他的身份。一身大红袍,手捧钦点圣诏,脚跨金鞍红鬃马,前呼后拥,旗鼓开路,气派非凡。
  方锦书还是第一次见到他着这样的盛装华服,和之前那个少年郎差距甚大,反和她脑中的那个权臣更加相似。

  ☆、第三百三十二章 野兽的直觉(第七更)

  在京一年多,他的肤色也没有变得白皙起来。许是接连而来的会试殿试耗费了精力的缘故,整个人瘦削了许多,不过,却锋芒毕露。
  鬓如刀裁、鼻梁高挺。下颌处的曲线有棱有角,墨如点漆的眸子幽暗而深邃。右手轻轻的拉着马缰,挺直如松的身姿散发出强大的自信。
  他明明是处于最繁华的中心,所有的欢呼声都冲他而去,身上着的也是世间最喜庆的颜色。
  人生四大喜,金榜题名时。
  他应该骄傲、轻狂,甚至放肆,抑或是目空一切。
  然而,方锦书却在他的身上看到了收敛、自省,与自我约束。
  这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他简直是个谜。
  不光是现在,就算是前世,他那引人注目的崛起速度,引人非议的名声,各种诽谤流言弹劾缠身,他却依然不动如山。
  历经庆隆帝一朝,权墨冼稳稳地坐到了刑部尚书的位置。后来延平帝继位,他则摇身一变成为炙手可热的权臣,皇帝手中的刀,众臣口中的奸佞。
  前世她吐血而亡的那一年,是延平六年。不知道权墨冼所选的那条四面楚歌的纯臣之路,究竟能走多远,下场如何。
  想到这里,方锦书就不得不想起已经许久不敢再想的往事,那股熟悉的撕心裂肺,让人窒息的冰冷再一次袭上她的心头。
  这些,令她的目光不由变得深沉起来,看着权墨冼的眸子闪着晦暗不明的光芒,有冷漠、有痛恨,又含着一丝可能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惋惜。
  权墨冼的薄唇微微勾着,冲着热情无比的人群轻轻颔首致意。他很清楚,这个时刻并不是他的人生巅峰。褪去状元的光华之后,等待他的将是一条架在深渊上的独木桥,稍不留神就会粉身碎骨。
  他俊朗中透出一种神秘的气息,他的微笑,令人们越发疯狂,无数条示爱的缎带、香囊、荷包,如雨点一般朝着他投掷而去。
  只听见有人疯狂叫着:“我的天!这位是状元郎?我怎么觉着,比探花郎还要俊上三分?”
  平心而论,权墨冼的相貌并不如探花郎秦夙希。
  秦夙希是正值舞象之年,生得纤研清白、弱质动人。他的嘴唇如樱花一般优美、肌肤如美瓷般细致,见过他的人,无论男女,均会被他的美貌所征服。
  他是户部尚书右丞家的二公子,因京中有好男风之徒,秦家一向将他藏得颇为严实,极少出现在人前。启蒙由秦右丞亲自教授,也从不外出求学,延请了老师在家中上课。
  论起来,他这是头一次公开出现在京城。他能在这样的年纪高中探花,称得上是少年俊杰,皇上所赐跨马游街的荣光,岂能不领受?
  他和权墨冼的气质截然不同。
  如果说权墨冼是一颗历经风雨的修竹,他就是被精心呵护长大的水仙。脆弱,而惹人怜惜。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赢得了不同的拥趸。
  当下,就有人吵吵嚷嚷开来:“你们说什么呢?!眼睛都长到天上去了?没见着我们家探花郎,这才叫俊。”
  “啧啧,什么叫你们家探花郎,敢情是你的?”
  “谁更俊,这还用比吗?皇上都御笔点了夙希公子,还用争论?”
  “那是状元学问太好!我就觉得状元公这样的,才是男子气概。你瞧瞧,那气度,那姿态,探花哪里比得上?”这句话一出,仿佛一滴水飞溅进了油锅,人群鼓噪吵嚷不休。
  不过,时下人们所欣赏的,更多还是如秦夙希一样的弱质风流少年郎。权墨冼对她们来说,再如何俊朗,古铜的肤色就令他逊色不少。
  逐渐的,因为人少,支持权墨冼的人渐渐落入了下风。
  他骑在马上跟着前面的鼓乐队伍走着,浑然不在意身边发生的这些事。这种一时的风光,就如空中楼阁一般,易醒易碎,让他如何在意的起来。
  这些欢呼声为他而来,他的内心却毫无波澜。
  他控制着马缰,缓缓朝前面走着。忽然之间,他有了一种不同寻常的感应。那是一种对危险的直觉,让他猛然间汗毛乍起。
  权墨冼一惊,在这样的场合,危险何来?
  他不动声色的垂下眸子,迅速在人群中扫了一圈,不对,不是这里。再微微抬眼,看向大街两边的二楼处,这里的人也不少。
  他一眼便看见,他所熟悉的一张脸,方家的四姑娘。
  这个瞬间,他好像又回到了当初的马车之上,感受到她眼里没来由的敌意。而且,她怎么会有这样沧桑复杂的目光?
  这样的错觉,他不是头一次再方锦书身上感觉到。眨眨眼,眼前的还是那个目光清亮的小姑娘。一段时日不见,这样远远看去,她看上去跟大姑娘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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