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成败在此一搏。错过之后,将再无机会。
方慕笛不清楚她自己的美丽,跺了跺脚,不好意思道:“娘,你在说什么?”
胡姨娘的神情逐渐变得坚定起来,拉着方慕笛回到房内,郑重其事道:“笛儿,有些话我必须提前跟你说了。怎样,做一个女人,又该怎样吸引男人。”
她年轻时,是流落在茶馆里卖唱的歌女。容貌称不上绝色,却长于风情,想要迎娶她做妾的男子也有好几个。
最终,她被方柘的容貌和家世所吸引,不在乎他的瘸腿,使出手段贴上了他,进了方家。
对如何取悦男人,胡姨娘自有一套心得。
只是,方慕笛的身上好歹流着方柘的血。她一直以为,庞氏再怎样,也不会如眼下这般无耻,便没有教过方慕笛这些本事。对她自己的过去,她羞于提起,也更不愿让女儿身上有着她的影子。
但这个时候,再顾不得那么多了,只好将她以往的本事一一教给自己的女儿。这么一来,听得方慕笛面红耳赤,又知道胡姨娘所说的这些,关系着她此举的成败,只好低着头听下去。
“为娘不担心没人看上你,我只担心,那人家中有无妻室。”胡姨娘叹了口气。
诗会上固然都是青年俊彦,但方慕笛这样两眼一抹黑的闯进去,根本不知道他们的门第家境。
对方慕笛来说,若是碰上个富家公子、高门子弟,不论对方有没有妻室,她也只有为妾的命。最合适的,便是那寒门学子,若是正在准备明年春闱的举人老爷最好。
方慕笛虽然是庶出,毕竟有方家这块招牌在,嫁给寒门学子做正妻很合适。哪怕婚后日子清贫一些,对方至少有举人功名在身,慢慢熬总会好的。
听胡姨娘讲出心头隐忧,方慕笛道:“不知娘所说的寒门学子,该怎么分辨?”胡姨娘眼睛一亮,自己怎么没有想到,教女儿分辨各色人等呢?
随即,便拉着方慕笛的手,絮絮叨叨起来,教她如何辨认男子身份。
“你看那衣料华贵言谈无忌的,就都是富家公子了。若行为低调,喜穿云锦,极有可能是世家子弟。这两类人,你千万不要惹,这样的高枝,我们攀不起。”
“寒门子弟,有的是狂生、恃才傲物。有的会很自卑,甘为走狗。你要找那种目光中正平和、不卑不亢的。”
“诗会从天刚擦黑开始,一直持续到亥时,你有足够的时间。”胡姨娘拉着方慕笛的手,两眼闪闪发光,道:“不着急,先看准了人,再出手。”
“只要有人上门提亲,我豁出这条老命,也要将此事闹大。你父亲,想要视而不见也不行了!”对方柘,胡姨娘如今只剩下无奈的痛恨。
方慕笛却没有她那样的信心,一下子接受这么多,让她有些茫然。什么叫行为低调,什么又叫目光中正平和?
胡姨娘的观人之术,是在茶肆酒楼这样地方历练了好几年,才无师自通。而方慕笛,从小就没出过方府一步,成天在偏院里生活,连人都没见过几个,何谈观人辨人?
“娘,”她惶恐的叫了一声,问道:“若是,女儿所托非人呢?”
“唉……”胡姨娘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语气萧瑟地道:“那就是命哪,我们认命吧!”
☆、第一百五十八章 难题
这个时候,胡姨娘已经反应过来,是自己太急躁了。就这么干巴巴的说上一通,女儿怎么能懂?
只是,眼下想做什么也来不及了。
事情迫在眉睫,究竟结果如何,得看笛儿的运气。
想到这里,胡姨娘悲从中来,一把将方慕笛抱到怀里,泣不成声道:“我苦命的女儿哪!这可怎么是好。”
这几年,她的情绪越发大起大落,方慕笛也都习惯了。忙柔声安慰道:“娘不要灰心,慢慢跟我说就好。女儿能学多少是多少,总比一无所知强。”
胡姨娘抹了眼泪,尽力教起方慕笛来。
转眼间,便到了立冬这一日。
方锦书一早便跟母亲禀过,想要跟着大哥一道出门开开眼界,热闹热闹。司岚笙怜惜她在庵中一年清苦,便允了她跟着出门,吩咐带齐了护院下人,万不可再出什么错。
方家子孙年纪最大的是方锦晖,也才在今年满十二岁,因是女子的缘故还从未去过洛水诗会。往年,都是由司家大舅舅的嫡长子司启良带着方梓泉几人,一同去诗会上游玩。
修文坊学堂在诗会上也包了一艘画舫,届时跟众人相熟的学子都在那上面吟诗论文,倒也不用过分担心。
为了出门方便,方锦晖、方锦书两姐妹也都做男装打扮。将一头长发拢在蝉翼冠中,褪去手镯等首饰,在腰间配上玉佩,姐妹两人相视而笑。
在高芒,虽有男女大妨,比如男女不同席的规矩,但对女子并不算严苛。在律法上,允许自立女户、和离、丧夫再嫁,并保护女子的嫁妆财产。
只不过,在民间仍以贞洁守节为美,女子的名声一旦坏了很难在世间立足。但好歹,若是娘家能撑腰,总是能寻求官府的庇护,女子的命运不如前朝那般悲惨。
像方家姐妹这样年龄的女孩,扮作男装跟着父兄出游的,随处可见,算不得出格。若是去只接待女客的脂粉、成衣铺等,连男装都不用换,带上帷帽即可。
说起来虽然方便,但深闺女儿极少有出门机会。
“大姐,你先去母亲那里,我还要等个人,过会再去。”方锦书道。
“等人?”方锦晖有些诧异,去洛水诗会的事,并没有邀请别的人。连方锦艺都因为年龄太小,而让她留在了家中。
方锦书神秘一笑,道:“大姐快去吧,待会你就知道了。”
随着天气日渐寒冷,白日也一天天短了。
就说话这会儿功夫,太阳已经慢慢向西沉去,余晖染红了半边天。天空的蓝色一点点变深,暮色逐渐洒了下来。
方慕笛心头七上八下,好像身后有什么在撵着她的脚步似的,逃进了方锦书的厢房。
“堂姑母,你先喘匀了气。”方锦书示意芳馨呈上茶水,温言道。
方慕笛面上浮着紧张和兴奋的红晕,捧着茶,小口的抿了一口,问道:“我们这就走吗?”
“不急,堂姑母先换了衣服。”
她提前问大哥要来一套月白色对襟交领缎袍,让芳馨动手在衣袖和下摆接了一个竹枝纹澜边。芳馨的手艺很是不错,就算仔细看也很难发觉改过的痕迹。
待方慕笛换上,众人眼前俱都一亮。
她天生丽质,这些年从未用过香膏口脂等物,美得自然纯净。月白色衬得她未施脂粉的肌肤如同白玉一般,光洁娇嫩。
一头乌发全都束了上去,只露出一张精致绝美的面容。眼波如秋水一般潋滟婉转。恐怕被这样的眼睛看上一眼,就会失了魂魄吧!
方慕笛的身材纤秾合度,就算穿着男装也掩不住她的绝世姿容。好在,着男装只是为了出行便利,而非要掩人耳目。
见几人都看着自己,方慕笛不好意思的垂下了头。她在几日前,才从胡姨娘的嘴里知道了自己的容貌极美这个事实,还很不习惯这样的目光。
她一向布衣钗裙,这么忽然一装扮起来,就好像一块璞玉猛然绽放了光华。
“等等!”见她迈腿要走,方锦书道:“芳菲,去将我的妆奁匣子拿来。”
方锦书从匣子里挑了一块冰种翡翠,用一条梅花络子系了,给她挂在腰间。拍拍手道:“不错,这样好看多了。”
方慕笛慌得连连推拒,她没见过什么好东西,但也能看出这块翡翠价值不菲,忙摆手道:“这怎么可以,你已经为我做很多了。”
这等贵重之物,若是掉了,她拿什么来赔。
方锦书笑道:“堂姑母且放下心来,这世间多的是凭衣冠取人之辈。这趟出去,万不可让人看轻了去。”
方慕笛感激的笑笑,跟着方锦书一道,来到明玉院。
司岚笙见到她跟在方锦书后面进来,不由吃了一惊,迟疑的问道:“你是慕笛?”
方慕笛红了脸,低声应了,道:“慕笛见过大堂嫂。”司岚笙应了,让她起来,看向方锦书等她的解释。
二房的事,她不愿插手。但人都被女儿带到了跟前,这让她很是为难。
“母亲,三堂姑母就快出嫁了,还没见过外面的热闹。”方锦书软软地道:“您就让她跟我们一块去吧。”
方锦晖瞪了方锦书一眼,这个妹妹,也忒地胡闹!二房的事,是这么好插手的吗?不过,她听说过方慕笛定下的那门亲事,在心头也曾为她抱过不平。
“大姐,你说好不好?”见母亲迟迟没有发话,方锦书朝方锦晖求助。
对这个妹妹的要求,方锦晖一向难以拒绝,心头一软,帮腔道:“母亲,就让堂姑母和我们一道吧。有大表哥在,出不了什么乱子。”
司启良性子沉稳,但方慕笛去诗会摆明了就不是这么简单的事!司岚笙有些头痛的想道,看了给自己出难题的方锦书一眼,挥挥手道:“快去快去,别一个个杵在我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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