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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青楼乐师的那些年 (且墨)


  小春燕告诉我,我觉得八成差不多就是只有我们。
  当时的情形实在太混乱,庙外的人都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往里冲,庙里的人则都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往外冲,我瘦小的身躯夹在中间被挤来挤去,没有任何大人因为我年纪小就对我伸以援手,其实我估摸着他们本想伸,最后被我一身不辨颜色的丐帮打扮劝退。
  这个现象过于真实引起了我的强烈不适,最后我拼死也只救出了一块精致的玫瑰糕。
  我觉得拿着这么一块玫瑰糕去找小春燕将毫无意义,于是在跨出庙门的那一刻,我毅然将那块玫瑰糕喂进了自己的肚子。
  或许连花神娘娘都觉得我来这么一趟委实不容易,想着我一定得带走点什么才值得,她派了庙里本土弟子从身后推了我一把,那道我将要跨出的门槛恰好绊住我的脚,我朝前扑去,撞到了谁,那人将我推开了,我栽下去的时候也不知道拉住了什么东西——
  再抬眼时,入目的便是两条白花花的少年好腿。
  握在手里的东西被人使劲一拽我才回过神低头去看:花神娘娘厚爱,我长这么大也是第一次摸到少年的裤腰带。
  “放手…!”
  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也是后来我们重逢之时,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莽撞如我,总是喜欢一头扎进他的怀里;冷漠如他,总是喜欢一把将我推开。
  可是重逢后的他变得不一样了,彼时他将我推开后许是又认出了我,忽然拽紧我的手臂,纵使我呼痛出声他也没有再放开,他盯着我,省去了千言万语,咬牙喊出我的名字:“……花官!”


第2章 云安,我回来了
  没错,我叫花官。
  这个名字是小春燕给我取的,他说我住在花神娘娘的庙里,姑且就当个花神娘娘座前小官,既能得娘娘庇佑,又能心安理得地吃恩客们献给娘娘的祭品。
  能不能得娘娘庇佑我不太清楚,但我确实心安理得地吃了很多年恩客们献给娘娘的祭品。所以我也觉得这个名字取得甚妙。
  不知不觉中,我已在竹舍前蹲了许久,腿脚有些酸麻,我望着水中倒映出的竹梢上的月亮叹了口气,耳畔传来容先生的声音,“花官,快进屋来,我有差事要吩咐你。”
  容青野先生一直是我很尊敬的妇人,她天资聪颖,蕙质兰心,刚学语时听人念《将进酒》便能吟诵,年少成名,浮华看尽,之后便隐居于柳州竹舍至今。
  她路过云安时遇见了落魄潦倒的我,将我捡走,带来这竹舍,说是做她的婢女,可她供我吃穿,教我识文断字,让我彻底告别了过去流浪的生活,于我有再造之恩。
  所以我一听她召唤,也顾不得再怀念和那个人的初遇,忙不迭起身,这么一动弹,我的腿脚禁不住麻得发痒,惹我一步一跳哭笑不得。仔细想,我如今走过的岁月,从来都让人哭笑不得,从来都是我苦中作乐。
  灯火葳蕤,点亮戚戚竹林,房中,容先生和她的另一个婢女蕊官正在为我打点行装。
  我的眼皮跳得不太协调,预感这是个一别两宽欢不欢喜还有点难说的差事,“先生吩咐我有什么事?”
  “我在云安那处有一位故人,姓陈,是个大户人家,前几年生了一双儿女,如今那双儿女年满五周岁,也到了要请先生教习的年纪,他前段时间给我来了一封信,希望我能为他的儿女引荐一位教习先生。我思来想去多时,今日才敲定。花官,你最合适不过了。”
  云安,光是这两个字就足够让我私心忒忒。
  但是容先生的吩咐,我从来不会拒绝。
  我也不明白我不拒绝究竟是因为这是容先生的吩咐,还是因为,我的心其实早已把云安那个花神庙前的烂泥巴路回了千百遍。
  大户人家的子女才五周岁就要请教习先生,而我五岁的时候还在和小春燕玩烂路上的泥巴。可是我这样玩泥巴过来的人,却要去教大户人家的少爷小姐。这么一想,我心里就平衡多了。
  “明日就要启程吗?”我看见蕊官将一小摞叠好的衣物放进一个碎花包袱里,我晓得我已经被安排得明明白白。
  容先生颔首,温柔地抚摸我的头,“陈府的人明日一早就会来接你,我应该早些和你说的,可我思虑太久耽搁了时日,今日才敲定……花官,你明白我为何思虑。”
  是的,我明白。容先生心细如尘,早发现我对过去、对云安、对那个人的留恋,阿笙那个小姑娘也喜欢拿着我的这些事去问容先生,并和容先生探讨爱的真谛,我过去那些劳什子事和如今这些劳什子留恋根本藏不住。
  所以容先生有顾虑,她担心我故地重游会触景伤怀,甚至会和那个人重逢。她担心的这些事情不是没有道理的,后来事实证明,我确实和他重逢了,重逢得猝不及防。
  我问容先生为何又想通了要让我去,容先生回答,“有些事情,总要自己去了断。你每夜望着星星,是不能了断的。”我料想容先生曾经也是个有故事的人,才能把一切都看得这么通透。
  于是我加入了收拾包袱的阵营,一整晚的辗转反侧后,于次日清晨踏上了了断尘缘的路。
  来接我的人拢共有五个,其中三个是府卫打手,一个是跑腿小厮,还有一个是随侍婢女。我和容先生及蕊官道别之后,受宠若惊地被小厮和婢女扶上马车,压着那颗忒忒的心稳稳坐好。
  马车外观并不十分华丽,但车内装饰琳琅,应有尽有,这样刻意安排许是为了不遭歹人觊觎。
  然而刚出柳州,上天就极力向我们证明了“有钱人始终是有钱人,不论如何尊崇低调中的奢华,该被打劫的一个都跑不了”这个真理。
  从柳州到云安,快的话也要小半个月的路程,我们大风大浪都过了,却很不幸地在即将踏入云安地界时于山林小道遇上了一票绑匪。
  我曾经流浪街头的时候也寻思过长大以后或许该随职业大流入个土匪流氓的行当,天可怜见,幸好我当时因为身板瘦小被组织劝退,否则不知道我站在路中央打劫别人的时候,究竟是我提刀还是刀提我。
  面前这些人实在凶神恶煞,我掂量着自己的短胳膊短腿儿,暗自下定决心,逃脱此劫之后一定要把晚饭过后想他的时间用来坚持锻炼。
  绑匪以压倒性的优势战胜了陈府派给我的护卫。
  护卫是忠心的护卫,尽管被制服,也仍旧站在我和婢女的身前。虽说我被拎出去的时候他们这个行为并没有起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但好歹也能为我们挡个冬日里的太阳,让我们拔凉的心更拔凉。
  那名小厮阵亡之前想要弃我而去。他明显对匪徒的理解过于幼稚,跑是不可能让你跑的,不然你让这么大冷天等了我们好一阵的一车匪徒的面子往哪儿搁?
  果然,小厮拔腿要跑的那刻直接就被歹徒用长刀一击毙命,那血飞溅到我的脸上,还是热乎乎的,护卫身后蹲着的婢女已经被吓破了胆。
  匪徒将我单独拎出来,用绳子把我的膝、肘等活动关节捆起来,我成了一个不能为所欲为的粽子。
  还算有人性的是,他们觉得我那婢女生得不太标致,于是给了她几个耳光之后就将她给放了。
  原来我在歹徒的眼里还算是一个生得标致的美人,这么多年我对自己的认知都来源于那个人,他曾说我肮脏丑陋,从小被他羞辱到大的我信以为真许多年,如今才晓得,自己是个美人。
  容先生第一次见我的时候似乎也曾随意赞过我一句貌美,我彼时以为她在同我说客套话,赶忙回了一句“您真是太客气了。”如今想来,我竟都是因为那个人,妄自菲薄了这么多年。
  好罢,既然我是个美人,那么被绑一绑就权当是回馈花神娘娘给了我这一副好皮囊。这般安慰了自己一会儿我竟觉得心里勉强好受了些。
  且我现在只迫切地想要一面镜子瞧一瞧自己这张好看的脸,想一想为何他当年就瞧不上。
  就在我愣神之际,歹徒已将陈府的马车洗劫一空,然后把三名护卫绑成和我同款的粽子,丢进陈府马车里,挥鞭打马,任由马儿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狂奔,朝崖边飞驰而去。
  我清楚地知道,如果路上没有好心人将他们拦截下来,他们的下场也是个死字。
  没有给我唉声怨气的时间,匪徒把我丢上他们的马车,我不敢出声,脑子里想的竟是幼时从酸秀才那里听来的英雄救美的话本儿情节。与其说我想的是英雄救美,不如说我想的是那个人来救我。
  话本儿就是话本儿,我被兜头一闷棍打回现实,自觉险些被他们打傻,身后是匪徒的催促,“快点儿!磨蹭什么?!”
  我赶忙要往里钻,抬眸定睛一看才知道,原来因为貌美被他们绑的不止我一个人。
  我的心里竟诡异地有点不平衡。就像当年那个人夸过我可爱,我后来才知道他也夸过别的小妹妹可爱。
  “各位匪徒小哥,不是我想要磨蹭,实在是马车里人有点多,我又被捆得太紧,不太好进。”我一边随意回着,一边团着身子往里拱,不消片刻,在黑漆漆的马车角落占到了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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