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始至终,没有一句话是不结巴说利索了的,可见心里真是怕得要疯了!
一干匪徒又听话的退远了些。
江柔又说,“把路障挪,挪开,银子还,还给我们,让我们,们走。”
劫匪们又看向劫匪头子,劫匪头子说,“去。”他们才动了脚步,去将那拦路的横木挪开。
江柔对张姚氏和车夫说,“大娘,刘把式,上车。”
车夫其实是很犹豫的,以他多年的经验,总觉得这伙匪徒怎么就这么容易被制服?
但事已至此,他已经和江柔站上了一条船,若是不听江柔的,百分百大家捆在一起死,只能先上马夫座,等着路障一被移走,他就驾马带着张姚氏和江柔一起离开。
江柔手里有了人质,匪徒们都不敢妄动,张姚氏战战兢兢的从包围圈里面走出来,上了马车,转头担忧的看着江柔。
江柔必须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无暇分心跟她说什么,只胁迫着劫匪头子,对他说,“你,你也上马车。”
劫匪头子双手反绑在身后,听了她的话,顺从的走向马车。
他人高腿长,步子比江柔大多了,刚跨了一步,江柔就疾步追上去,手里的匕首往他脖子逼近了两分,急喝道:“走慢点!”
第一卷 早就死了
劫匪头子被脖子上的凉意一威慑,步子慢了下来,到了马车前,必须有一人先上马车,江柔把匕首的尖端对着他,对身后的一众劫匪道说:“你们,再,再退远些!”
以确保她们上马车的空隙,这伙劫匪不能够冲上来。
劫匪们再次往马车的后方退了好几丈。
江柔犹觉得不保险,“再,再退远些。”
一番折腾下来,她已经要虚脱了,声音更是软绵绵的没什么力气,若是只听对话,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正被人拿着刀威胁呢!
劫匪们又往后退了数丈。
江柔觉得差不多了,才对劫匪头子说:“你,你上车。”
劫匪头子一脚跨上马车。
他双手被绑,自己手里有刀,江柔不觉得他能对马车上的张姚氏做什么,于是自己也提了裙子跨上马车。
上了马车,撩开车帘子,江柔浑身血液霎时冲上头顶,整个人如同泥胎木塑一般僵硬在原地……
然后慢慢退出了车厢,下了马车。
不远处的萧正卿,眼睛一眯,不紧不慢的驭马往前走了两步,往江柔的马车边靠了靠。
此时所有人的目光都在江柔身上,倒是没有人注意他。
只见江柔退出马车后,车帘子被撩开,劫匪头子优哉游哉的从车厢里走出来,手上的绳子不知道怎么被解开了。
而小安安……被他粗暴的用一只手拎在手里,另一只手……掐着张姚氏的脖子。
跳下了马车,他粗暴的把张姚氏从马车上拽下来,向江柔走近。
江柔双手握着匕首,用刀尖对着他,劫匪头子每往前踏一步,她就往后退一步。
汗珠顺着她的脸颊流下来,眼中氤氲着水汽,手不断的在颤抖,那样瘦弱的身躯,仿佛一朵在处在狂风暴雨中的蒲公英,甚至不需要风雨如何肆虐,只需要轻轻一碰,她就会掉光了花冠上的种子。
张姚氏的脖子被掐住,脸色慢慢涨红发紫,劫匪头子对手下道:“给老子卸了她的刀。”
江柔保持着双手握刀的姿势,没有任何反抗的任由劫匪夺去了她的匕首。
待夺了她的刀,劫匪头子把张姚氏往地上一推,一只手提着小安安走进江柔,揪住她的领子,脸靠得只有她的脸一个指头的距离,先往她脸上呸了一口,转而一巴掌扇到她脸上。
力道之大,江柔瞬间被扇得摔倒在地,嘴角冒血,脸山一样的肿了起来。
她感觉不到痛,只觉得脸上一片麻木,她听见劫匪头子说,“这个臭娘们儿,还真以为自己是哪根葱了,老子纵横江湖这么多年,还能被你耍个小花样就把小爷拿下了?”
长得好看是会有一些优势,但那只是相对而言,劫匪头子占山为王,横霸一方,美色他确然是喜欢的,可还没喜欢到迷了心智,不要性命,只管下半身爽的地步。
更何况,这两人长得好是好,但还没有到倾国倾城,叫人看一眼就不知今夕是何夕的地步。
初先确实是被迷惑了一瞬间,当江柔说出让他放了那个孩子的时候,还有什么不明白?
他带着手下纵横江湖,那是多有默契?有时候都不需要眼神交流,手下的人自己就会根据情况,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事。
捆,确实是捆了的,但没绑成死结,江柔一个不知水深水浅的弱女子,如何跟他们这等老江湖耍心眼?
哪里还能想到亲眼看着绑好了的绳子,竟然是个活结?!
就算没入套,但也已经够让劫匪头子恼怒的了。
他差点在阴沟里翻了船?!
他像刚才的那个矮子劫匪一样,提起小安安,双手高举,狠狠摔下。
江柔吓得似乎心跳都要停止了,那一刹那大脑里一片空白,什么想法都没有,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狠狠往前一扑,在孩子落地的瞬间将他抱在怀中,身体就地滚了好几圈才停下来。
孩子被吓得哇哇大哭。
江柔把他上下检查了一遍,发现没有受伤,愣了一瞬间,也跟着一起哭了起来。
没有哪一刻,她比现在更绝望。
这个孩子才半岁,还没有见过风吹过大地,鸟飞过大海,就要这样跟她一起死去。
更何况,谁不怕死呢?
这半年她苦苦的捱着,也只是为了……能够活下去。
可最终……她活不了了,也保护不了任何人。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在一瞬之间爆发如此潜能,在孩子落地之前接住他。
那么快的动作,身体里仿佛住的是另一个人。
可是那又如何?
不过只是判了个死缓而已,重新陷入新一轮的绝望。
人们都说人死之前,眼前会回演过自己的一生。
她这一辈子,最快乐的时光在奉新郡,最痛苦的时光是生命最后的一年。
她突然发现,那个叫沈十三的男人,她不恨了。
早已说过不恨,可是啊,心里始终不能释怀。
她把心结藏在心里,告诉自己,她不恨。
始终不过自欺欺人而已。
可到这一刻,她是真的不恨了。
他其实没有义务救自己,跟了他以后,虽然时刻害怕他杀了自己,可仔细回想起来,他似乎从没做过什么让她觉得生不如死的事情。
他权势滔天,就算杀了自己,也不会有人替她伸冤。
惹怒了他,他在盛怒之下,也只是给了自己一个想到梦里的结果——放了她。
其实有什么好恨的呢?
没有沈十三,她或许早已经死了……
第一卷 黑衣剑士
劫匪头子怎么也想不到,这样一个拿刀都手抖得像抽筋一样的女子,竟然还有这么大的爆发力,一时不察,被她钻了空子,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先是惊诧,转而大怒。
本来差点在一个女人手里上了套就已经很丢面子了,现在摔个孩子还被截了胡,实在是不能再打脸了。
他三两步走到江柔跟前,扬起脚就要踹。
江柔趴在地上,见他一脚过来,立刻翻转身子,作跪伏状,把小安安护在怀里。
能做劫匪的,那也不可能是什么善男信女,见江柔护了孩子,心中更怒,干脆连大人带小孩儿一起踹。
男人的脚大,力气又足,一脚虎虎生风,速度快得都能看到残影。
江柔的小身板,要是被这一脚踹实了,不死也要去半条命。
劫匪的大脚仅有一指的距离就要挨上江柔的腰,千钧一发之际,斜刺里突然伸出一只脚,拦住了他的攻势。
那只脚来得不声不响,先前竟然没有一点征兆,就这样如同见鬼了一样突然出现,仿佛是没用什么力气,但劫匪头子如此有力的一脚过去,竟然没能撼动他分毫。
明明就是在江柔腰际不到一指的距离,却怎么也无法再前进分毫。时间仿佛静止了一样,劫匪头子转头一看,只见一白衣男子站在他身侧不足两步之处,单脚离地,却站得稳如泰山。
正是那只脚的主人!
萧正卿的头总是微微仰着,加上身量本来就高,看人的时候总会给人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这不仅是身高上带来的优势,更是与生俱来、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一种贵气。
劫匪头子走南闯北多年,几曾这样三番两次的被人拂去脸面?再见萧正卿竟然还敢拿鼻孔对着他,早已多重积攒的怒气勃然爆发,撸起袖子就开骂,“他奶奶的,这是哪里来的龟孙子,小爷办事也敢逞英雄,活得不耐烦了吧?”
骂完了,手往后一伸,对手下吼道:“小爷的刀呢?拿刀来!”
话一说完,就有人递了刀来,劫匪头子劈手拿过,比划了两下,挽出一个刀花,朝着萧正卿的脑门儿砍过去,摆明了是想把人一刀砍成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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