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糙猎户的公主兔 (东方玉如意)


  林少雄的父亲是文官,母亲是大家闺秀,他作为一个热血小少年,一直苦于没有施展拳脚的机会。跟着明皓进了山,就撒欢一般的东跑西颠,憋了十来年的热情全都释放出来。
  “姑父,这棵树好大呀,我一个人都抱不过来。”
  “姑父,这里有好多蘑菇啊,我想吃蘑菇。”
  “姑父,我看到一只兔子跑过去了,在那里,快追呀。”
  “姑父,起风了,是不是有老虎要来呀,我好想看你打老虎啊。”
  这一天,明皓被他逗的不知笑了多少回,嗓子都有点哑了。中午,两个人烤了一只野兔,林少雄吃的特别香,连连夸赞这是他长这么大吃的最好吃的一顿饭。
  越是喜欢这个小家伙,明皓就越是想早点有个自己的儿子,可以带着他打猎练武,自己不在家的时候,他可以保护阿音。可这终究是后话,婚礼都不知什么时候能办呢,哪来的儿子。他只能把满腔的热情都用在这个小家伙身上,另一方面,暗中加派人手去查访林彦夫妻的下落,不然,聘礼都不知该往哪送。
  二人满载而归的时候,已然日暮西山,远远瞧见站在门口张望的小娘子,明皓挑唇一笑。他对锦衣玉食、光宗耀祖并没有特别强烈的期盼,而眼前这般爱妻守望,炊烟袅袅的幸福,让他心里特别踏实。
  “阿音,你怎么也不搬个椅子出来坐,站多久了,累不累?”明皓觉得自己手上太脏,没舍得抬手摸她,就用温柔的目光把她的俏脸抚摸了一遍。
  林婉音被他看的有点不好意思,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么,早晨才出门的,晚上就看不够了。“我刚蒸好了馒头,才出来一小会儿,少雄怎么样,没给你添乱吧?”
  少雄是自己娘家的侄子,阿音自然不会觉得明皓的付出都是应该的,人家恳耐心地帮她哄孩子、教孩子,自己当然应该感激。
  林少雄却不是这么想的,在孩子眼里,姑父和大姑一样,都是自家人,没有远近之分,如果非要让他排个队,那他肯定要把姑父排在前边。小家伙不服气地挺起胸膛,把手里拎着的两只野鸡晃了晃:“姑父说了,我聪明的很,是可造之材。你瞧,这只小一点的野鸡是我射死的。姑父说,头一次进山打猎,就能打到一只野鸡,已经非常厉害了。”
  “好好,你厉害,我家少雄最了不起了。”阿音微笑着仔细看了一眼,发现那只小野鸡身上有两处伤口,就特意让开路,让少雄先进去,然后跟明皓落后几步,轻声道:“那是你射过一箭,才留给他的吧。”
  自己侄子什么水平,她还是略知一二的。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嫂子根本就舍不得让这个独苗受苦受累,在读书和人品上管的他紧一些,在武功方面,着实差劲。
  明皓浅浅一笑:“孩子不错,就是胆子小一点,对自己没什么信心,多鼓励鼓励吧,肯定能成才。”
  阿音看向他的眼睛,笑道:“看不出来,你这大老粗还挺细心的,对孩子这么有耐心。”
  明皓傲娇的把头一扬:“老子优点还多着呢,是你以前没用心看。”
  阿音把柳叶眉一挑,嗔他一眼:“说你胖你还喘,稍微有点小成绩就飘飘然了,是不是已经找不着北了?”
  明皓笑呵呵地把一大堆猎物放在地上,直起腰说道:“我找北干什么,我能找着你就行。”
  阿音扑哧一笑,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笑成了两只弯月亮,娇声道:“好了,你去溪边杀鸡,我已经把菜切好了,就等着给你们炖肉菜呢。”
  林少雄一听这话,赶忙把自己打的那一只野鸡递了过来:“姑父,咱们吃我这一只吧。”
  “好,就吃这一只,少雄亲手打来的,让咱们大饱口……大吃一顿,好好解馋。”明皓拎起野鸡就往外走。
  阿音捂着小嘴笑的前仰后合:“你是想说大饱口福,没说上来吧。”
  明皓回头飞给她一个警告的眼神:“笑什么笑,再笑看我晚上怎么收拾你。”
  铁杆跟屁虫林少雄自然要跟着姑父去溪边杀鸡,不过他却有点笑不出来了,怯生生的问道:“姑父,你真要收拾我大姑呀?其实……我大姑也挺好的,你能不能饶了她呀?”
  明皓见小家伙当了真,就爽朗一笑:“你放心吧,我只是逗逗她,怎么会收拾她呢,咱们是男子汉大丈夫,不能跟女人计较,尤其是对自己的娘子,必须宠着护着,记住了吗?”
  林少雄这才放下心来,认真的点点头:“记住啦。”
  清洗好了鸡肉,明皓起身带着少雄往回走,正碰上挑着水回来的柱子嫂。别看她个子不高,挑着两只硕大的水桶健步如飞,一看就是干惯了的。
  “糙碾子,又是你去杀鸡呀,你家娘子还不敢杀呢?”
  明皓淡然一笑:“就算我家阿音会杀,我也不让她杀,舍不得她干这些活儿。”
  林婉音怀里抱着公主兔,正倚在自家的栅栏门上等他们回家,刚好听到明皓这句话,就抿着小嘴儿在那笑。
  明皓越走越近,瞧着她娇俏的笑脸,心里跳的愈发厉害,有点忍不住激动的心情,就把手里洗好的野鸡交给林少雄:“少雄,你把鸡拿进厨房里,放在案板上,敢不敢?”
  “敢。”孩子不明所以,脆生生的应了一声,接过来就往屋里跑。
  明皓和阿音并肩进了家门,趁此机会,飞快地在她嘴角亲了一口,亲完之后,像个偷了糖吃的孩子,哈哈大笑着跑到马棚里喂马去了。
  林婉音抬手轻抚嘴角,又羞又气地瞪了他一眼,可心里却甜蜜的很,快步走进厨房,炖肉菜去了。
  这顿饭,林少雄吃的特别香。一只手攥不过来的大馒头,他吃了两个,连肉带菜吃了一大海碗。见他还要拿,阿音不得不劝道:“少雄,肉菜明天还有呢,咱不能一顿就撑死吧。不是舍不得给你吃,而是晚上吃大多容易存食,这乡下找个郎中都难,你得爱惜自己的身体。”
  林少雄拍拍圆滚滚的肚子,煞有介事地感叹道:“哎,吃自己亲手打来的野鸡就是香,太好吃了。其实我早就饱了,就是心里还想吃。”
  林婉音被他逗的闷声直笑:“你这叫眼馋肚饱,行了,喝口汤吧。明天咱们去县城赶集,给你买本书回来,对了,离开青州前,你学到哪本书了?”
  “正在念四书,《大学》和《中庸》都读完了,刚开始读《论语》,我爹就送我去二姑那里了,然后一直在客栈,就没有接着读。”林少雄老实答道。
  阿音点点头:“那就买一本《论语》吧,以后每日早起先读半个时辰的书。”
  “啊?”林少雄一张圆乎乎的小脸马上就垮了:“我想跟着姑父去打猎,都到了姑父家了,怎么还要读书啊?”
  “当然要读书呀,在哪都要读,你姑父也要和你一起读。”阿音斩钉截铁的说道。
  明皓一听可就傻了眼:“我也要读书?”
  “你在一旁听着就行,你要是打一辈子猎,读不读书也就无所谓了,可是,如果你以后要入朝为官,还是多读点书好。”
  明皓挠着头想了想,十分认真地一点头:“奶奶个熊滴,行,老子豁出去了,不就是念书么,为了我家阿音,别说念书,念刀子也行。”

  ☆、第34章 第 34 章

  林少雄第一次赶大集卖猎物,觉得新奇又有趣。围在姑父身边转来转去, 瞧着他把新打来的猎物, 都换成了钱。
  县城里只有一家卖书的书肆叫雅士书坊, 进去一问, 人家竟没有《论语》了, 阿音纳闷儿的问道:“这是常备书啊,你们这里怎么会没有呢?”
  小二无奈的摊摊手:“姑娘,凑巧了, 原本有好几本呢,昨日刚被一个大户人家买了去,要让家里孩子念四书。”
  阿音便问:“何时能有?下个集能不能有呢?”
  “哎呀,这个可不好说,我们东家出门了, 得等他回来才能进货, 也许十天半个月,也许一两个月,小的说不准呢。”
  阿音叹了口气,无奈的出了门,眼角的余光忽然瞥见旁边一大一小两个男人正在偷笑。她便娇声问道:“你们俩笑什么呢?是不是不用念书了,特别高兴?”
  “嘿嘿!”
  “嘿嘿!”
  二人十分整齐的笑出了声, 心里的想法不言而喻。林婉音扭头就进了旁边的墨宝斋, 买齐了笔墨纸砚, 二话不说就上了车。
  两个男人默默跟上, 一左一右把她护在中间, 又买了些生活用品和糕点吃食,三口人这才坐上马车,一起回家去。
  “姑父,我可以赶赶马车吗?”到了城外行人稀少的乡下土路上,小家伙跃跃欲试。
  “当然可以呀,来,你拿鞭子,不用使劲儿抽它,只看着它自己走就行,前面这一段没有岔路。”明皓乐得清闲,把马鞭交给了林少雄。他就仰面一躺,把头倚在阿音身边。
  “阿音,你瞧天上的云彩,多漂亮,变来变去的。”
  林婉音抬头一瞧,果然看到了天空中变幻多姿的云彩,美则美矣,只不过乌云似乎越聚越多:“是不是要变天了呀,咱们不会挨淋吧?”
  大猎户抓过阿音的手腕,在自己胸膛上拍了拍,十分肯定地说道:“放心吧,我拍着胸脯保证,咱们到家之前这雨肯定下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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