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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俏娇娘 (坭小夭)



这么好的东西不留给儿子反倒给儿媳妇,真是偏心。

“你说,皇帝头上戴的夜明珠有没有这颗大?”宋轻歌凑过去笑着。

见到这几样东西的时候,她就一直在笑。

萧锦裔打量一眼,将玉簪子拿出来帮她戴在头上,接着摇了摇头拿下来重新装进匣子中。

“皇帝头上不戴夜明珠,没办法比较,你戴也不适合,还是好好收着,将来传给你儿媳妇。”话落,将东西重新塞回她的手里。

“你见过皇帝?”宋轻歌挑眉。

故事里每次提到夜明珠,不都会和皇帝头上的比吗?

“见过,的确不戴。”萧锦裔觉得好笑。

宋轻歌本来以为她这颗最大,不过无所谓,这些已经是宝贝。

然后——

“嘿嘿,为了不传给别的女人,我决定不生儿子!”

正文 第751章 真丢人

宋轻歌将宝贝重新抱在怀中,得意洋洋道。

哪怕生了儿子,她也不传给未来儿媳妇,谁知道会不会找回来骗子或者坏女人,这种宝贝必须陪葬才对,跟着她一起埋坟头里。

“……”

萧锦裔无语的看着宋轻歌,就这么点出息,真丢人。

“你打算就这么拿回沈家,不怕被抢走?”某个男人好心提醒,

“不怕,到时候让大宝帮我藏起来,我试过找一次,真的完全找不到,相信别人也找不到。”

宋轻歌到现在都不知道大宝把东西藏在那里,总之他藏的东西谁都找不到,这就足够。

萧锦裔想想藏东西的地方,点了点头,的确保险。

“不是困了?睡吧。”

“嗯,一个时辰后别忘记叫我起来做饭。”她始终记得晚上做饭的事情。

木屋中铺好了被褥,都是新洗晒过的,特别舒服,抱着她的宝贝一起,睡着了都在笑着。

晚饭宋轻歌炒了六道菜,还炖了一锅野菜鸡汤,十分丰盛。

“早知道你做饭这么厉害,应该给你最强考核,就不用浪费那么多时间了。”扫帚一边大口吃饭,一边称赞道。

“难不成最强考核是做饭?”宋轻歌嘴角抽了抽,天知道回答对三道问题有多难。

“没错,只要做出我和师父都喜欢的饭菜就算过关。”

扫帚瞥了自家师父一眼,好久没吃过这么多饭了,他终于有些明白,为什么如此英俊的大哥哥,会喜欢“相貌平平”的大姐姐。

宋轻歌要是知道他心中所想,肯定没有他的饭吃。

她明明是远近闻名的美人好吧?

吃过晚饭后,高成直接告诉她会跟着去帮忙,不过要稍微等几天,他把山中的事情安排一下。

得知要下山,最高兴的莫过于扫帚,他对山下的美食渴望好久了。

沈家大宅中,沈福生正跪在山上老太太面前。

“娘,只有一个傻子见到过东西运了出去,整个九弘城的傻子都一个一个审过,没有任何人见过,一定是宋轻歌带回来的那个傻子。”

啪!

沈福生的话刚说完,一个水杯砸在他的身边。

“你还真相信是傻子透漏出去的?一个傻子有本事让二十几个人无声无息消失?”沈老太太大声责骂,没用的东西。

听到这话,沈福生低下头不知怎么反驳。

这段时间他一直命人调查宋轻歌和萧锦裔在牛头村的关系,萧家现在没剩下什么人,就算原本也只是普通的农户,根本不可能。

但不是萧锦裔的话,又会是谁?

难不成是上面下来的人,被发现后装成了傻子?

“娘放心,东西已经全部转移好,绝对不会再被人发现。”

沈老太太看了他一眼,摆了摆手,叹气道:“若是被人发现,别说是你,就算整个沈家都会跟着陪葬,一定要安顿好,在坚持三天,就会有人来接应,到时候就和我们沈家没有任何关系。”

三天,最关键的时刻,不容许出任何问题!

“是,这三天一定不会让任何人发现。”若真发现,他也会……

正文 第752章 做饭的男人最英俊

在扫帚恋恋不舍的目光中,宋轻歌和萧锦裔离开山中,告别了热情的老婆婆,坐上马车回九弘城。

来时用了两天的时间,山中住了一夜,回去的路上再有两天时间,连来带去就是五天,还差两天首饰铺子开张,怎么都来得及。

“要不要在山里多住一天?”

快要入城的时候,萧锦裔提议道。

他这次醒来的时间最长,前后已经十几天,这两天一直有种另外一个自己快要醒来的感觉。

所以想要趁着最后清醒的时间,多和她经历一些美好的时光。

“过两天再来,这两天太累了。”

宋轻歌觉得,车真是人类的伟大发明,坐马车逛来逛去太累。

萧锦裔心中苦笑,过几天他怕没有机会,将她抱在怀中引诱道着:“难道你不想吃烤野兔?”

听到有兔子吃,宋轻歌总算来了一些精神,“晚饭都要你做。”

“好。”话落,直接抱着她从马车中离开,向着山上而去,上次住过的山洞,真是个不错的地方。

宋轻歌坐在草地上,笑着看某个男人忙来忙去,清理山洞入口,把被子拿出来晾晒,碗筷洗干净,在到山上去抓野兔。

她一直很好奇怎么在山上找野兔,他的回答永远简单,山上那么多野兔,随便就能抓一只。

山上的野菜正是最多的时候,上次她教他认识一些,抓野兔的时候顺带采回来一些,烧水,烫煮,准备和野兔一起炖。

大宝会做饭,她还是第一次看萧锦裔做这些。

不得不说,男人做饭的时候真是特别英俊。

“萧锦裔,以后每天都你做饭吧。”宋轻歌觉得,这样被侍候的感觉真好。

每天吗?

萧锦裔唇角扬了扬,他也希望每天都在。

“别做梦。”他嫌弃道。

宋轻歌就知道他会有类似的回答,绝对不会敷衍她几句,不懂浪漫的男人,活该二十一岁了都没有女人。

“别看着我,赶快做饭。”她同样嫌弃的表情。

山上没有其他食材,只有野兔炖野菜,兔腿则单独烤给她吃,他觉得自己学会烤野兔唯一的用处就是满足她的口腹。

在吃饭这件事上,宋轻歌的胃口越来越好,大口的吃着肉,别提多快乐。

与她相比,萧锦裔倒像是个大家淑女,一口一口细细品着,更多的时候都在看她。

两个人的简单晚餐,吃过饭以后她在草地上来回走着消化,他则收拾桌子洗碗,贤惠的很。

宋轻歌还记得他刚醒的时候,如大爷一般躺在院子中什么都不干,这才多久,变得如此听话,所以男人还是要多干活,习惯就好。

“我们到山上走走吧,那边有一片野花开的不错。”

收拾好以后,萧锦裔笑着提议。

不管是他还是大宝,都能发现山上的美好。

太阳已经落山,只剩下淡淡余晖,两个人肩并肩在山中走着,吹着温暖的风,舒服又惬意。

渐渐的,发现了远处的花海,她的步子轻快起来,他的脚步则越来越沉重。

“宋轻歌,如果我再也不能醒来,你会记得我吗?”

正文 第753章 你还会记得我吗?

萧锦裔看着她的背影,心中喃喃自语,“宋轻歌,如果我再也不能醒来,你会记得我吗?”

“快点过来,我喜欢这些花,做成干花收起来。”

宋轻歌已经跑到花田中,地上有一片紫色的小花,转身朝着萧锦裔喊道。

平日里就算她不说,大宝见到好看的野花也都会帮她收集好,脱水烘干后收着给她洗澡用。

看着她在花中的笑脸,萧锦裔似感受到她的快乐,唇角上扬,快步走到她的身边。

“花开的这么好,摘下来不觉得可惜?”看着某个小女人辣手摧花,萧锦裔忍不住道。

“……”

一听这话,让宋轻歌不禁想到大宝常挂在嘴边的话,兔兔那么可爱,你怎么忍心吃它。

所以又吃兔子又摘花的她才是最大的恶人吗?

“不摘很快它就会枯萎,我这是为了帮它延续花期,绽放的更久。”无论兔子还是花,她总有她的道理。

萧锦裔说不过她,帮着她一起摧残地上的花朵。

“把衣服脱了。”

花摘到一半的时候,宋轻歌突然开口。

“嗯?”萧锦裔抬起头震惊的看着她,难道她想在这里……

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宋轻歌干脆自己动手,快速把他的外衣扒下来铺在地上,把采集到的花放在上面,没有拿篮子和筐来,花太多没办法拿,拿他衣服包一下。

看着地上自己的衣服,萧锦裔忍不住继续叹气。

他怎么就沦落到这种地步,为什么一定要听她的话?

“愣着做什么?快一些,天马上就黑了。”对于他停下来思考的行为,宋轻歌表示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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