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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错 (繁华锦世)


  家丁客客气气地应是,连忙下去准备。
  云苏背手站在宗德院的院子里,闭着眼呼吸着云门上空的气息,现在已经是八月五号了,正是入秋之季,迎早的风带着清新的凉爽从身边刮过,比在京城的时候要舒爽的多,京城的八月,虽也入了秋,但早上的空气却没有这般凉薄,还是带着微微燥热之意的。
  云苏正舒服地大力呼吸着清新空气,却听到有脚步声走进来,他睁开眼,往门口望去,看到秦暮雪,他扬眉一笑,道,“你起的挺早。”
  秦暮雪笑道,“这还早啊,我哥都已经翻天壁山一个来回了。”
  云苏一顿,轻叹一声,“我以为那是传说,关于翻天壁山的。”
  秦暮雪道,“明天让你见识见识。”
  云苏笑道,“甚好,能亲眼目睹云门十三骑的风采,哪怕我来此的目地达不成,也是不枉此行了。”
  秦暮雪看着他问,“你来这里是要找我哥借兵?”
  云苏道,“是。”
  秦暮雪笑了下。
  云苏看着她的笑,不是滋味地说,“怎么,你觉得我借不到?”
  秦暮雪说,“不是,我是担心我哥打你的主意。”
  云苏问,“他能打我什么主意?”
  秦暮雪耸耸肩,“不好说啊,我哥这个人跟历来的秦家主都不同,你得小心点。”
  云苏轻轻地吃惊了一下,笑着说,“没见过妹妹在背后说哥哥坏话的。”
  秦暮雪说,“我也不想说他坏话,可他一遇到我的事儿就会走偏啊,我真担心……”说到这,她忽然一顿,抬头看一眼云苏,低叹一声,却是不说了。
  云苏挑挑眉,不明白她的欲言又止是为何,但秦暮雪不说,他也不多问。
  秦暮雪往后招了一下手,后面走来两个女子,依旧是戎装打扮,正是昨日随着秦暮雪出城迎接云苏他们时带的两个护卫,一个叫宝虹,一个叫星玉。
  云苏原本没看到她们,等她们走进院子他才看到她们二人一人拎着浴桶,一人拿着衣服。
  秦暮雪道,“我哥一早上起来喊我准备的。”
  宝虹和星玉将浴桶和衣服拿进屋,没一会儿又出来,也不守在秦暮雪身边,直接走了。
  云苏正想说一句,“你哥真细心。”
  可是,话还没说出口,苏子斌、弥月、倾心也都醒了,推开门走出来,看到秦暮雪在这里,三个人都冲她喊了一声,打招呼,秦暮雪笑着一一回应,等宝虹和星玉将另三桶水和三个人的衣服拿进屋内,云苏、苏子斌、弥月、倾心就回屋去洗澡换衣服。
  换好出来,被家丁领着去了饭堂。
  在饭堂里,看到了秦陌。



  第235章 玲珑玉剑

  秦陌今天穿的是黑色的单衣,他的皮肤不白,应该是长年风吹日晒的原因,粗砺而很有风霜感,而正因为这样的风霜感,让他看上去很有男人味,至少,与云苏和段萧比起来,这个男人身上充斥的古铜味是很浓厚的,黑衣穿在他身上,远没有段萧那种冷魅逼人的气质,但却有着独一无二的的男人魅力。
  云苏在门口看到秦陌,没有丝毫惊讶,正是吃饭的点儿,秦陌出现在这里很正常。
  云苏笑着喊了一声,“秦城主。”
  秦陌笑道,“我不喊你王爷,你也别喊我城主了吧,城主来城主去,搞的我好像很老似的,但其实,我才二十八岁,还没三十呢,虽然比你们都大了那么一丢,但我自认自己是没老的,城内的人也不叫我城主,都习惯叫我秦二,你就入乡随俗,叫我秦二吧。”
  云苏挑眉往一旁的秦暮雪看去。
  秦暮雪点头,表示是这样没错,但秦二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喊的,其实城内的人都叫他二爷,只有十三骑的人喜欢凶巴巴的喊他秦二,而且喊的时候还阴阳怪气的。
  秦暮雪点了头,云苏就入乡随俗地改了口,“秦二。”
  秦陌笑着说,“这就对了。”他指指对面的位置,“过来坐吧,睡了一夜也都饿了,快吃饭。”
  云苏浅淡嗯一声,率先走进去,坐在秦陌指的那个位置上。
  苏子斌跟着走过去,坐在了云苏下手边。
  倾心和弥月也跟过去,坐在了云苏另一边。
  这桌子不是方桌,而是圆桌,是以,所有人都坐下后,就围成了一个圆圈的形势。
  秦暮雪坐在秦陌左手边。
  宝虹和星玉没有上桌,她们也不陪在秦暮雪身边,虽然她们二人为女子,却因为是秦暮雪的侍卫,就与寻常的婢女不同,她们白天与十三铁骑参与一样的训练,若不是今天要给云苏和苏子斌以及弥月、倾心准备浴桶和衣服,她们二人也去翻天壁山了,而为什么秦陌会让秦暮雪的两个侍卫去伺候云苏他们,这就不知道了。
  宝虹和星玉做完今天为客人该做的事情,就去天壁山与十三铁骑汇合了。
  秦陌和秦暮雪这对兄妹陪伴客人用餐。
  吃饭吃到一半,秦暮雪问秦陌,“今天十三队的人哪一队人赢了头筹?”
  秦陌笑道,“你猜。”
  秦暮雪道,“二队。”
  秦陌额头一抽,“为什么每次你都要猜二?”
  秦暮雪瞥他一眼,笑道,“因为二队是哥哥以前带的啊,我不猜二,岂不是在打哥哥的脸?”
  秦陌一噎,无话可说了,确实,在他老爹没死,他还没升到秦家家主的时候,他是带领十三铁骑中第二飞骑的二队队长,之所以城内的人都喜欢叫他秦二,也是因为这个缘故。
  秦陌道,“你猜错了,这次赢的不是二队。”
  秦暮雪一愣,“咦,哪一队能赢了二队?”
  秦陌抿了抿嘴,停顿了一下,慢慢说,“第一队。”
  秦暮雪拿着筷子的手倏然僵住。
  秦陌道,“志德很有他哥哥的风范。”
  十三铁骑中第一队的队长叫莫志德,是莫志诚的弟弟。
  当年的莫志诚带领的是十三飞骑中最骁勇无敌的第一队,连秦陌都比不了,不管是翻天壁山还是猎杀训练,莫志诚带领的第一飞骑都是遥遥领先于其他人。
  当年的云门城主,也就是秦家主很看中莫志诚,按理说,云门的历代城主应该挑选十三铁骑中最厉害的一人来胜任,但奈何莫志诚不姓秦,就算他再厉害,也当不了秦家主,而秦陌也不赖,虽然与莫志诚比起来差了一些,却远远厉害于其他人,所以家主之位还是落在了秦陌头上。
  也正因为老家主对此很遗憾,在后来秦陌当了家主后,就把莫志诚招来当妹夫,如此一来,莫志诚就是秦家人了,他的后代若是继承了他的基因,那就能顺利地当上秦家主,让云门十三骑走上更强的路。
  这原本是很不错的想法,一来可以圆了老家主的遗憾,二来能够让秦暮雪爱情圆满,三来能让最强基因结合,衍生出更强的下一代,使云门飞骑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可想法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秦陌偶尔一个人站在天壁山前,站在莫志诚的墓前,都会扪心自问地想,若当年他没有逼他,成全了他与玉裳的爱情,那是不是如今,莫志诚的儿子都有七八岁了,会喊莫志诚爹爹,喊他秦叔叔,然后撒波扯皮地让他教他各种兵器的使用,偷偷地跟着他们一起去攀天壁山,跟着他们一起学骑马,跟着他们一起练武,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一个小屁孩会跟着,一如小时候的他与莫志诚。
  秦陌想到这里,眼睛红了红,他失去的,不只是一个完美的妹夫,还有兄弟、朋友、战友。
  秦陌其实是很恨玉裳的,是真恨。
  可恨也没办法,人死不能复生,往事不能重来,玉裳不会活过来,莫志诚不会活过来,他的妹妹永久失去了爱人,他也永久失去了一个最好的兄弟。
  其实,当年真该成全的。
  爱情本身没有错,错的是他。
  是他一心执念要让莫志诚娶了自己的妹妹,延续云门铁骑的最强血脉,他在当时给自己的理由很充分,觉得那做法不单是为了自己妹妹,更多的是为云门,莫志诚的血脉加上秦家的血脉,衍生出的下一代必然是最强的。
  可其实,现在想来,他是用着冠冕堂皇的理由干着自私的事,无非是他觉得,莫志诚不娶自己妹妹,另娶了玉裳,就是肥水流了外人田,他不能忍受。
  因为当年的玉裳也很强,敢挑衅云门的女人,怎么会弱,所以,他不会让莫志诚娶玉裳,成为云门以外别人的男人。
  秦陌低叹一声,莫志诚的死是他心中的遗憾,是秦暮雪心中过不去的坎,更是云门的损失。
  秦暮雪拿着筷子的手僵硬了小片刻,随即又若无其事地展开,去夹菜。
  云苏注意到了秦暮雪那一瞬间脸色的变化和手中动作的停止,眯了眯眼,却没插话,只安静地吃着自己的饭。
  秦暮雪夹了一筷子菜入碗里,慢条斯理地吃着,吃罢,抬头说,“这是志德第一次拿第一吧?”
  秦陌道,“是。”又紧跟着说,“已经很不错了,十三飞骑中除了他与楚木是新人外,其他人可都是老人,比他们接受了不少于五年以上的训练,所以,他能拿到第一,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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