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翊看着小女孩眨巴着眼睛好奇的看着他,遂拿着草蚂蚱站了起来,对小女孩一笑:“我是秦四牛,是秦柱家的……”
小女孩笑了,苍白的脸上浮起两团红晕。
她在离秦翊挺远的地方坐下:“原来是秦家哥哥,你来我家做甚?”
秦翊打量小女孩。
就算是逆着光,秦翊也能看出小女孩的肤色很不正常,她是白,可是白到有些太过了,皮肤显的很薄,似乎能透过皮肤看到皮肤下边的血管。
“我跟我娘来探病的。”秦翊打量着小女孩道:“听说你病了,如今可好了?”
小女孩抿了抿嘴:“已经好多了,劳你和伯母惦念,还费心跑这一遭。”
她垂头,看到秦翊手中拿着的草编的蚂蚱,眼中闪过一阵惊喜:“这是你编的啊,真像呢。”
秦翊就把草蚂蚱递给小女孩:“送你吧。”
小女孩的眼睛睁的大大的,眼睛亮的惊人:“真的啊,那谢谢你了。”
她接过草蚂蚱,很小心的收好:“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些的,我娘轻易不叫我出门……”
秦翊不知道怎么的,就脱口而出:“老呆在屋子里不出来可不好,人要晒太阳的,不然身体会一直很虚弱,你有时间还是多出去走走的好,多走动,病才能好。”
“对了,你叫什么?”秦翊问了一句。
小女孩笑着:“我叫程燕然。”
“你名字还挺好听的。”秦翊起身,他听到了秦柱媳妇唤他的声音,就对程燕然道:“我娘叫我呢,我先走了。”
“好。”程燕然紧走了几步,可就是这几步,让她的脸色又难看起来。
秦翊赶紧摆手:“你别送了,你赶紧歇一会儿吧。”
程燕然轻喘了几口气又坐下,秦翊小跑着朝花园外边走去。
他从小花园出来,就看到挎着篮子的秦柱媳妇,立刻走上前接过篮子:“娘,我们要回家吗?”
秦柱媳妇脸上带着笑,应该是和程太太谈的不错:“好,回家。”
两个人从程家出来,秦柱媳妇才小声跟秦翊道:“程太太帮咱们问了程秀才,程秀才今儿没时间,他让你明儿自己过去,他要看看你有没有那个灵性,如果行的话,他愿意收下你。”
秦翊一阵惊喜:“真的啊,那我能读书了。”
他也是在这段时间才了解到在古代读书是有多难的。
一来,家境必须要好,毕竟,古代的笔墨纸砚都是贵重的物品,穷人的孩子根本用不起。
还有,古代的书籍真的太贵了,而且还会被许多世家所垄断,穷人家的孩子是买不起书,买不到书的。
再有,古代读书的话拜夫子也不容易,毕竟,古代写文章作诗词都要先生手把手的教,一个先生不可能带好多学生的,先生们自然也要把握学生质量,没天份的孩子是不收的。
综合起来,导致古代读书是富贵人家或者上层社会的孩子才能做的事情,穷人家的孩子如果没有大的机缘,一辈子都别想识得几个字。
正因为知道这些,秦翊很珍惜读书的机会。
他想明天去了程家一定要好好的表现一番,也一定要打动程秀才,让他收下自己。
吴翰林府后院
成烟罗看着昏迷在地上的妇人,再看看高高的墙头。
她力气是大,可也绝无可能把一个成年人从墙头上扔过的吧?
那她要怎么带走这个妇人?
如果不带走的话,她在这里也呆不了多久,恐怕过不了一会儿吴家的下人就要过来了,她必须得在吴家下人过来之前离开。
成烟罗为难的皱起眉头。
她看着墙根边上的一溜竹子,突然间想到一件事情。
她还记得小的时候她时常在墙边玩,有一次,发现一只小狗从墙角钻过来,她还喂了那只小狗,后来……
成烟罗笑了笑,顺着记忆中的方向走到墙角处,果然在那里看到一个小小的狗洞。
她伸手到那个狗洞处,用力的掰断了好几根砖头,又在地上挖了片刻,将整个狗洞扩大了许多。
她把妇人移到狗洞边上,先让妇人的头过去,再把她的整个身子塞过去。
当然,在塞妇人过狗洞的时候,难免的有些刮蹭,妇人的那张脸就刮了很多细小的伤痕,身上的衣服也刮破了好几处。
成烟罗可不管妇人会不会受伤,她把人塞了过去,自己也从狗洞中钻到自家院中。
等钻过去之后,她就拉着妇人的手,把妇人拖进屋内。
这时候,成烟罗屋里一个下人都没有。
她把妇人扔到地上,将房门关严,从里边锁上。
弄好这一切,她才拿了一杯凉从泼在妇人脸上。
妇人悠悠转醒。
成烟罗打量着这个妇人,才发现这个妇人相当的年轻。
大约没有二十岁呢,而且她长的很清秀漂亮。
看样子,这个妇人应该不是吴家的下人,那她怎么到吴家的?又为什么要偷吴琳宁的东西?
妇人醒过来,她入目便是一张红木的桌子,当看清楚整间屋子的布置,妇人吓坏了。
她缩在地上,也顾不上身上传来的阵阵疼痛,转着脑袋找人。
当她看到成烟罗的时候,这才轻松了一口气。
成烟罗笑了。
她一步步走到妇人面前,妇人戒备的看着她,同时,伸手想要按住成烟罗。
成烟罗怎么可能让她如愿。
她抬起右手,小小的手一握,便握住了妇人的腕子,一个用力,就听得咔嚓一声,妇人的手腕就叫她给折断了。
“啊……”
妇人惨叫一声。
成烟罗顺手从桌上拿过一个脏污的帕子把妇人的嘴给堵了。
她蹲在妇人跟前,眼中带笑看着妇人:“很疼吧?想要不疼就要乖乖的,我问你,你老实回答我,如果不老实的话,我会把你的四肢全部折断,然后扔到私寮中……”
成烟罗小小的人儿,长了一张美丽精致又可爱的脸庞,看着讨人欢喜,可就这么一个小小的人儿,现在却说出这样极恶毒的话,这样的反差,让妇人一阵阵心惊。
“你是谁?”
成烟罗在妇人点头之后拿掉帕子。
“奴家,奴家高氏。”
妇人轻声低语。
“名字?”
成烟罗从妆台上拿过一把小巧的剪刀在手中把玩,剪刀在她手中灵活的穿梭着,吓的妇人脸色惨白:“奴家高秀秀。”
第三十四章 前因
“你去吴翰林家做什么?”
成烟罗顺手抄过一条绳子,拿着小剪刀一段段的把绳子剪开。
高秀秀眼瞳收缩了一下:“是,是我婆婆叫我去的。”
呃?
成烟罗手微微一顿。
高秀秀低头。
“我和我家相公是打小定下的娃娃亲,我,我公公后头考中了秀才改了门楣,可我爹却……”
成烟罗没有想到高秀秀竟然是一个挺老实的妇人。
她原以为能够到吴翰林家偷东西,这个高秀秀必然十分奸滑,但没想到高秀秀没多少心眼,而且,自己问什么她竟然答什么。
当她听高秀秀把前因说完,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就又积了许多的郁气。
却原来,这个高秀秀的生身父亲是个神偷。
高秀秀的父亲高淮以偷为营生,因为他偷盗的技术特别的好,所以家境还算是很富裕,而且他掩藏的好,一般人都不知道他以什么为营生的。
可这并不包括高秀秀的公公刘有为,刘有为和高淮是好友,高淮的事情也瞒不过他,而且,刘有为能够读书识字,也是高举资助的。
因为两个人关系好,所以,两家生了儿女之后就定了娃娃亲。
后来,刘有为考中秀才,家境也越发的好了。
而高淮有一次偷盗的时候失手被打成重伤逃了出来。
他回家之后,没有多少日子就重病不起,临去之前,高淮叫来刘有为,想让他的儿子刘勇尽快和高秀秀完婚。
刘有为当时答应的很痛快,一丝都没有推辞就和高淮商量定了孩子们完婚的时间,接下来就是三媒六聘,刘家很快就把高秀秀娶进家门。
高秀秀在娘家的时候被高淮保护的很好,人很单纯,也很善良老实。
高淮其实临去的时候都不放心她,在她出嫁之前,就和她说了一番话,让她嫁了人之后就老老实实在刘家呆着,不要显示自己的能耐,就当一个普通的女人一样相夫教子,这辈子平平安安的过下去。
高淮其实是怕高秀秀学了他一身偷盗的本事,万一管不住自己跑出去偷坏了事。
他自己因偷而送了命,就不愿意女儿重蹈复辙。
高秀秀哭着答应了高淮的请求,又哭着坐上花轿嫁到了刘家。
她嫁人没多久,高淮就去了。
她嫁到刘家一年多,刘家上下对她都很好。
高淮只有高秀秀一个女儿,高家的家产也自然做为她的陪嫁被带到了刘家,也不知道刘家是看在她嫁妆的份上,还是看在两家交情的份上,一直对高秀秀都很不错。
刘勇和高秀秀自小一块长大,也是有感情的,结婚之后,小两口恩恩爱爱,小日子过的真的挺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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