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把,到处都是举着火把的西夏禁军。
窗外的道路上被火把照得通明,远远望去,如同一条流动的火焰在王城的大街道上跑动。
每一间房间都被粗暴的敲开检查。
“看来,你惹的麻烦不。”凤歌捧着半温不热的一杯水,慢慢喝着。
她所住的天字一号房,是最尽头的屋,很快,也就会查到这里来。
那人有些意外:“你不害怕?”
“他们找的又不是我,我怕什么?”凤歌看着他,“若你要劫我为人质,只怕他们会把我也一并射杀当场,我对他们来,并没有什么用处。”
“是么?若是他们知道你穿着大恒皇家的金丝软甲,只怕一定会非常乐意将你领到宫中与李云阳见面。”
就在方才匕首抵着她的腰那一瞬,那个人就已经感觉到她身上穿了金丝软甲?只怕也不是普通人,不幸的是,他的特别有道理,金丝软甲是大恒皇族才有资格穿着。
“哦,如果他们知道我这金丝软甲是仿制品,可能会非常的失望,想必阁下很久没有去过大恒,满大街的铁匠铺都挂着幌:只要一百钱,皇家同款带回家。”凤歌不动声色,笑得依旧云淡风轻。
那人明显愣了一下,接着又笑起来:“那就赌一把?”
“我若出卖了你,能得什么好处?”凤歌竟认真的与对方商量起如何把人家给卖了。
那人特别自豪:“能得白银一百两。”
“哦……才一百两……”在听见赵家的报价之前,凤歌对自己两个月的生活费,还是会动动眉毛的,自从心上沉甸甸的压了五千两以后,一百两……连人家一片铁皮也买不着吧。
“帮你,有什么好处?”
“成为西夏国最大的通缉犯。”
“滚!”
如狼似虎的士兵在凤歌的门前拍了个震天响,房里亮起来,门开了,一个童手里端着刚刚点起的烛台,一脸无辜的看着门口的士兵,声音未脱稚气:“干什么呀?”
凤歌娇柔温软的声音从放下的床帐里传来:“汀兰,怎么了?”
着,她从帐中出来,松松挽着发,披着一袭华贵丝袍,看着那几个士兵:“你们?”
那些人早已将房里掀了个底朝天,床底下,衣柜里都没有放过。
其中一人上下打量着凤歌,凤歌形容尚,气质却是高贵端庄,她冷冷的看着那几个人,用西夏语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为首士兵见她这般气质,暗道不是武林世家的女儿就是什么跑出来闲逛的官家姐,轻易还是不要得罪的好,因此言语之间也有几分客气:“我们奉命来此寻找一个青年男,他是个危险的杀手,性格变态,逢人便杀,对年轻的女孩更是会先那个……再杀掉,姑娘刚才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先……那个?”凤歌先是不解,接着恍然大悟,红着脸不语,一旁童生气道:“你好生大胆,敢对着我家姐这些污言秽语。”
士兵已经将这屋搜查了个底儿掉,自然是什么也没有查出来,他们这次是出来找人的,不是扰民的,没搜着,自然也就走了。
童将门关上,转身,一步步向凤歌走来,每走一步,的身体就会舒展一分,伴着“喀喇喇”的骨节声响,到他站定在凤歌面前,已是一个堂堂七尺男儿的身躯。
“嗯,看来你长得真是不错,梳着双环丫髻,涂脂抹粉,看起来也不是很恶心嘛。”凤歌轻笑着。
“那当然,我一向都对自己的容貌很有信心。”那人拿过桌上的梳妆铜镜,得意洋洋的左顾右盼。
过了一阵,又是一阵楼梯响,直奔凤歌门前,那人一惊,看着凤歌:“谁?”
正着,门板又被敲响,轻轻三声,关林森的声音:“是我,关林森。”
那人听见有人要过来,第一反应就是想从窗户越出去,却发现搜查他的官兵还在街上未散。
“他们也真是的,差不多找找就得了,还这么认真。”那人叹了口气,此时,凤歌已经开门,让关林森进来。。
关林森第一眼就发现那人的手里握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但又见凤歌无声,他狐疑地看着凤歌:“他是?”
那人转过身来,露出一张涂脂抹粉还梳着女童双髻的脸,关林森饶是见多识广,第一次看见女装汉,心里还是忍不住泛出一阵不适的恶心感。
“还是洗了吧。”凤歌轻笑。
借着屋里的半盆水,那人用软巾仔细的洗了又洗,擦了又擦,将脸上的花红柳绿给抹了个干净,露出一张清爽干净的年轻男的脸,他的眉目看起来很深,是西夏人的模样,下巴的线条却又较西夏人更为柔和,倒有几分大恒国民的模样。
“你这姑娘胆真是大,从窗户蹿进来的野男人,也敢留下,还跟官兵谎。”那人擦干净了脸,揽镜自顾,确定脸已经洗干净了,不再是雌雄难辨的模样,隔着窗缝,可以看见街道上搜寻的士兵已经几乎走完。
那人扬眉一笑:“为了报答你,我就不向官兵告发你窝藏人犯啦,告辞。”
木窗被无声无息打开,他身影如壁虎游墙,攀上外墙跃上屋顶,消失得无影无踪。
关林森走向窗口,关上窗户,弯腰捡起地上一块白白的硬物,交在凤歌手中。
这是方才那人逃走之时,关林森出手射出一枚暗器,划破他腰间系绳,落下的玉佩。
玉佩入手生温,端得是好玉,凤歌在灯下细细看着,圆形的玉佩,约有一指长,上面端刻着一个字“清”,翻过来,背面刻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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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八章缺钱
凤歌想起林翔宇的,若是让西夏人知道这东西的使用价值,只怕就会两头卖,又卖北燕又卖大恒,到时候就麻烦了,她急中生智,编出来一个,这是想要卖给富贵人家孩用的人偶娃娃,能动会走,就能卖出个好价钱。
“哦……”赵元点点头,“这么的话,我这里倒是已经有了一个差不多的东西,虽然还没有测试完成,但是,不妨给你们看看,不知这样的东西在大恒是否可以卖得动?”
赵元将凤歌和关林森带到一间屋,屋里站着一个真人大的铁傀儡,不得不,这个傀儡长得比林翔宇做得好看多了,起码头是头,身是身,看起来倒像个穿着盔甲的人似的。
“请上座。”赵元请二人坐下。
他在那个傀儡人身后捣鼓了一番,那个傀儡人,就这么动了起来,赵元给它的手中托盘放上两杯茶水,那个傀儡人就这么径直走过来,在凤歌和关林森面前停下,将茶水放下,又退回原位,伸手动腿,竟然是跳起了绿腰舞。
凤歌整个人都看傻了,本以为林翔宇的发明已经是整个大陆第一,没想到,西夏赵家竟然早已有了这个技术,而且比起林翔宇得不知道要强多少倍。
“这个太好用了!”凤歌掩饰不住的激动,“它怎么就不会撞过来,反而会停住呢?”
“它可以感应到前方有阻碍,设定好距离,就会端茶送水。我是这么想的,那些大家族摆宴的时候,让侍女送茶端菜的虽然好看,但是在寒冬腊月的时候,饭菜就会冷,人手要是再多捧个炉,又太重,手一抖,万一打翻了东西,让火迸出来,万一成了灾祸反倒不好,它们可以捧起很重的东西,别加个炉了,就算加上两个铁猥球,也不在话下,你看,这东西好卖吗?”
“这……”凤歌心中大叫着好卖好卖,快卖给我,但是脸上却是波澜不惊的样,笑道:“这要看价格了吧,这东西,到底是怎么动起来的?”
“动起来却是不难,用的是黑色的火油,火油烧完之前,它们都可以按照即定的动作行事。”
“火油……”凤歌想起似乎有人汇报过发现火油,但是除了点灯之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用处,因此也没有人把它当回事,没记错的话,大恒出产火油的地方是在东方的白岭之中,而白岭现在是祀星族盘踞之处,他们这些年来一直是独立于王权之外的世界,要是想要在他们那里弄火油,只怕不是那么容易。
印象里还有一处,就是与北燕交界的冰湖地区,那还是交战时的将军发现的,用来做为火攻的燃料。
“火油取得不易,就没有烧柴烧煤的法吗?”凤歌十分为难。
赵元摇头:“烧柴烧煤,它们最多端个茶就动弹不得了,用火油,它们奉完茶以后,可以跳十只舞。”
真是个奢侈的东西,凤歌叹道:“别这铁傀儡本身的价值了,加上烧火油的钱,能用得起的人家不多啊……”
“嗯,我也在想着,应该怎么俭省些好,不然永远也只能搁在这里当个玩意儿。”
话的时候,铁傀儡还在旋转不停,一伸手,一抬脚,都有模有样,这些在凤歌的眼里,都变成了武功招式,变成了杀敌制胜的法宝。
不就是火油吗!大恒难道还搞不定这事!
凤歌心一横,对赵元:“这个我很喜欢,能不能卖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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