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向前走了两步,脚下一个踉跄,摔在地上,便一动不动昏死过去。
等萧燕然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大亮,坐在他身旁的是个牧民家的小姑娘,见他醒了,高兴的蹦蹦跳跳往帐篷外跑去,向大人汇报着这个好消息:“他醒啦,他醒啦。”
一位老人进来,对萧燕然说:“万幸,救的及时,哎,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冲动,一个人跑出去,狼群最是难惹,若是杀不了狼王,后患无穷啊。”
萧燕然向老人道谢,老人摇头:“你不必谢我,是几个参客把你抬回来的,他们还留下了一棵雪参,说给你补补。来,快趁热喝了吧。”
说着,一位妇人端来一大碗,煮的颜色发黑的可疑液体。
面对如此深情厚谊,萧燕然只得一口喝下,味道无比的古怪。
老人说这是草原上牧民受伤之后,都会煮的补血汤。
萧燕然并不想知道里面放了什么东西,想来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他擦了擦嘴角:“那些参客呢?我要去谢谢他们。”
“他们一大早就走啦。”老人说道。
萧燕然掀开被子,就要从床上起来,老人按在他的肩上:“你的伤还没好,这又是要做什么?”
“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萧燕然一脸着急要报恩的模样,让老人感慨:多好的年轻人啊,知恩图报。
老人笑道:“别急,他们是往王城去的,没这么快走,你休息几天再走。”
“不,我怕来不及了。”萧燕然婉拒了老人的好意。
将全身的伤处又重新检视一遍,收起长枪,便向着王城的方向进发。
北燕王城,说是王城,也不过是有几间大一些的房舍,不说比大恒的皇宫,就连比律王府都没得比。
甚至连林翔宇在丰县的穷酸衙门也不如,这是金璜的评价。
金璜已经在王城待了很久,颇觉无聊。
“过几天就不无聊了。”高玄武看出了她的心思。
“很快就是草原上的那达慕大会,到时候有摔跤的,有比弓箭的,还有叼羊,热闹的很呐。”
金璜以前听说过那达慕大会,不过从来没有见过是什么样,顿时便充满了期待,甚至还给自己准备了一些行头,打算在那达慕大会上掀翻几个男人,拿走比赛的彩头。
在王城入口,来了一队人,看起来穿着很普通,身上还背着筐子,也是长年累月不洗澡的样子,全身上下一股子可怕的味道。金璜虽然自己不讲究,但是她的鼻子没瞎,于是站得远远的。
只见有一人从城里出来相迎,对他们还客气的很,金璜认出来这个迎接的人是北燕王庭里的接待官。
就这么几个穿得好像要饭花子似的人,北燕皇帝会派人出来专门接他们?
一定有事发生!
说不定是进贡什么奇特的东西。
那达慕大会还没开,金璜躁动的好奇心需要找个地方先发泄一下。
以她的身份进入北燕皇宫,根本就没有人拦,但是她已经很久没有干些鸡鸣狗盗的事,生怕技巧生疏,于是……金璜又从皇宫后面的墙上跳进去,正好落在皇帝处理政务的议事堂旁。
此时,议事堂里只有北燕皇帝高青龙、大亲王高玄武和参客老大、小参客四人。
“此次已将成形雪参全部带回,包括一年的细参。”参客老大向高青龙汇报。
高青龙点点头,对高玄武道:“兄长可满意了?”
“满意,只不过,可惜了秘魔岩那块地方,之后想要再长雪参,已是不能。”高玄武颇为遗憾。
参客老大又回道:“太子此次表现的非常勇敢,一人诛杀狼神,还救了一个人。”
高青龙看着小参客,脸上露出自傲与骄傲:“不愧是我的儿子!”
小参客,或者说,北燕太子高天赐,在牧民帐篷时那副天真稚嫩憨厚的模样早已在脸上找不着痕痕,取而代之的是沉稳与精明。
“父皇所令,儿臣自当竭力完成。”高天赐从怀中取出一颗晶莹圆润的石头,控制石。
高青龙接过,眼神里满是惊艳:“经过血肉养育之后的控制石,果然不是凡品。”
“就连祀星族的人都没有想过的方法,终于成功了,若是能成规模的生产,那么我大燕何愁不能一统天下!”高青龙紧紧的捏着那块控制石。
高天赐站在一旁道:“父皇想要将第一刀砍向哪里?”
“恒国这些年总是与我们作对,你皇伯父亲自求亲,也被拒绝,那个女人就没有想过要与我大燕好好相处过!自然,这第一刀,要试一试恒国的国力是不是能担得起他们女皇的强硬态度。”
高天赐看了一眼半天没吭声的高玄武,又对高青龙说:“可是皇伯父很喜欢那个大恒来的金姑娘。”
“哈,你放心,那位金姑娘与大恒皇室有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到时候说不定带兵的都是她呢。”高青龙十分自信。
高玄武笑笑:“若是无事,我便出去了,过几日的那达慕大会,还有不少事要做。”
“那是自然的,皇兄又可以借此机会大赚一笔了,”高青龙大笑道,他知道自家这位兄长对经商赚钱有着相当的执着,比起当皇帝,他更喜欢通过交易换来利益。
高天赐也随他一起出去。
“皇伯父,是真的吗?”高天赐问道。
“嗯?”
“就是,金璜姑娘真的会在大燕与恒国对立的时候,帮助我们吗?”
高玄武笑着摸摸他的头:“女人心,海底针,没人能说得准。”
“那,如果金璜姑娘到时候,不帮我们怎么办?”高天赐追问。
高玄武摇摇头:“这是个好问题,不如,你帮皇伯父想想?”
又是一个踢皮球的高人,高天赐撇撇嘴,跑了。
高玄武目送着他跑远,平静的说道:“你都听见了?”
没有动静,没有人出来。
高玄武向一处帐篷后走去,那里只有一只狗,默默的看着他,狗欢快的摇了摇尾巴,跑掉了。
草地上一点痕迹也没有。
高玄武笑着摇了摇头:“你啊。”
那达慕大会,如期开始。
这是草原上一年一度的盛会,所有的部落,包括常年住在山里的人,都会出来,采买东西,参加比赛,当然也有小伙子与姑娘借此机会相识,在这段期间成就好姻缘的不计其数。
四面八方来的人带着自己家的特产,在草原上摆摊,收入颇丰。
金璜从头吃到尾,到最后连一个奶疙瘩都吃不下了,这才心满意足的拍着肚子,往一旁的摔跤场走去。
摔跤是那达慕的重头戏,此时摔跤场早已被里三圈外三圈的围了起来。
里面两位主角摔的是灰头土脸,在地上蹭来蹭去。
金璜不想参加这种项目,有失淑女体面,于是她只站在一旁围观,很快,就决出了胜负。
身材壮硕的汉子以绝对优势,压倒了挑战者。
“哇,已经连赢十场了,他都不知道累的吗?”
“你不知道,去年他就是冠军。还是王上亲自给他冠军奖的。”
“那得是多少头牛羊啊?”说的人羡慕非常。
“今年可不止牛羊了,听说第一可以得到一枝九叶雪参。还会被封为将军呢。”
“难怪这么多人明明打不过他,还要上来挑战,原来是有这么大的好处。”
金璜对九叶雪参没有兴趣,对封为将军更没有兴趣,只是托着腮在一旁看。
人群里一阵喧闹,有人又上来挑战了。
围观群众对来人的身材很不满意:“细得跟一块羊皮似的,行不行啊?”
“别一会儿给人扔出来,摔断了腿。”
“不自量力啊,不自量力。”
姑娘们却与男人们的想法不一样,她们对着新上来的挑战者指指点点,脸上浮现出迷之微笑,还偷偷掩着嘴。
“萧某前来讨教。”那人一抱拳。
金璜也看清了他的长相……萧!燕!然!
他怎么会跑到这里来,还站在那达慕大会的摔跤场上,他这是想当北燕的将军吗?
不对啊,高玄武认识他啊,怎么可能让他当将军。
金璜的脑子里一片混乱。
还没等她想明白,摔跤已经开始了。
也许是体重的巨大差异让萧燕然一开始没有占到上风,但是很快,金璜就看出来了,萧燕然身上有伤,不能随心所欲的动手,把那人马上掀翻在地。
在缠斗一番之后,萧燕然抓住那人身法上的一个错漏,抓住他的腿,将他整个人掀翻在地,又用纽纹锁的手法,将他的四肢紧紧扣住,任那人身材如何的壮硕,挣了半天,竟然也没有挣起来。
最终只得拍拍地面认输。
金璜忽然玩心大起,跳到场中:“我来跟你比比。”
萧燕然刚才就看见她了,没想到她竟然真的跳了出来,笑道:“这不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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