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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皇没有加班费 (兰花疏影)



“你和金璜还真是天生地造的一对。”凤歌笑着摇摇头,一只脚踩在绳环里,双手紧紧抓着绳,当她一切就绪之后,绳缓缓上行,她时不时用脚点一下墙壁,以免整个人与墙面发生摩擦。

凤歌消失在井口之后,林翔宇伸着脖仰望,等着绳环降下来,可是等到他脖都痛了,也没有等到。

这是……被抛弃了吗?

他蹲在地上,低声哼唱着一首歌:“姑娘你好象一朵花,美丽的眼睛人人夸……你把我引到了井底下,割断了绳索就走开啦……”

“你在唱什么……”凤歌的脸忽然出现在井口,把他吓了一跳,接着绳环和另一根绳一同被抛了下来。

凤歌大声:“他,把你拉上来超出了他的工作职责,让你自己上来。我拉不动你,就把绳绕过一棵树,那个,你加油吧。”

看着手上的绳,林翔宇顿悟了,他只得认命踩在绳环里,一面死命的拉着那根绳。

脑中一时思绪万千:

“绳绕在树上的定滑轮不能减少拉起一个物体所需要的力量,如果这个滑轮是固定的,但是会动,应该能省一些力,能成三成还是五成,或是更多呢?如果多用几个动滑轮,能不能在省力的基础上再省力?”

最终,当他千辛万苦从井底爬上来之后,脑中所有的想法汇成一句话:“早知道晚上就不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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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三章荒村

井外,是一片村庄。

在星光下的村庄,却没有一点动静,难道全睡着了?凤歌向前走了几步,却发现,看似完好的房,其实已经塌的只剩下正面的一堵墙了,枯干的树枝如鬼影一般在坍塌的房屋旁张牙舞爪。

村口的石磨盘还静静的放在那里,好像在等待有人往里倒上豆或是麦,再一次让它吱悠悠地转动起来,凤歌凑近一看,只见石磨盘中间的那个不大不的眼里长出了一根不大不的杂草,在风中晃晃悠悠,颇为自得。

看来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居住了。

凤歌转头问林翔宇:“这是什么地方?人呢?”

林翔宇皱着眉头:“这里在丰县的西北面,离城门有十多里的距离。这一片,以前从来没听有个村啊。”

“你身为丰县的知县,却不知道这里还有村,岂不是失职?”

凤歌深知人口对于国家的重要性,一个村无声无息的存在过,又无声无息的搬空了,而知县却什么也不知道,她不得不怀疑林翔宇是个无能。

林翔宇大叫冤枉:“现在我们是在与夏国的边境上啊,这村还不定是谁家开的呢,不定他们本来就是夏国的民,后来因为我国得了这片地区,才搬回本国的呢?”

听起来似乎的确有点道理。

凤歌忽然想起:“在地下钻了这么久,你怎么还能弄得清方向?”

难道林翔宇不是无能,而是天纵英才?有鸽一般超级厉害的人体定位系统?

林翔宇从袖袋中取出一个巧的罗盘:“这是我自制的罗盘,就算是在磁山那种地方,也能测出东南西北!”

他一脸的骄傲,凤歌却神色复杂的继续往前走。

原来不是有神功,而是有科技。

好吧,不愧是一个一心想进工部的人呢,也许他真的只是不擅于考试而已。回去,还是求父皇给他一个机会吧。

再往村深处走,有些房的保存还是比较完好的。

这里虽然是山村,但是比起凤歌遇到的大宝二宝家强了许多,房屋建制十分规整,一幢连着一幢,每一幢屋里的房间大相似,格局相近,令凤歌不由想起宫里那些太监与宫女所住的地方。

屋里还摆放着碗筷和水罐等生活用品,也是十分的严整,十几个房间走下来,凤歌甚至发现水罐把手所朝的方向都是一样的。

“这不是普通人住的地方。”凤歌,“像军营。”

“的确是。”关林森站在一块长方形的宽阔空地上,这片空地很大,快赶上皇家演武场了。目测可以容纳五百多个人在这里一同习武。

凤歌发现一旁的确还有一处已经垮塌的木制高台,高台上还有一根木棍,想必是旗杆,当初一定有一位将领,站在上面,看着站在演武场上的人进行练习吧。

只是不知这处高台上飘扬的是谁家旗帜。

凤歌自上朝听政以来,天下一直都挺太平,各国之间都忙着通商,图个大家发财,许多年不曾动过兵戈,因此,六部尚书中,兵部尚书冯瑞慈几乎就是一个出来打酱油的角色,凤歌甚至都想不起来他的脸长什么样。

印象最深的还是户部尚书杜飞扬老大人。

杜老大人真不愧他的名字,怼天怼地怼空气。

嫌吏部的冗员太多,该裁员的裁员,该降薪的降薪。

嫌工部花钱太狠,每年河堤湖堤都要修,就不能想个一劳永逸的法吗,每天折腾那些奇技淫巧有什么用,就不能设计个永远不需要修的房吗?

嫌礼部选的国礼太贵,东宁比大恒富,送什么他们都看不上眼,不如送鹅毛吧,再给他们写上一副字:礼轻情义重。看他们敢不要?北燕比大恒穷,又是草原部落,咱们送什么都还不如送稻草给他们过冬。大夏那帮工匠,送丝绸他们也用不上,送古董他们也不懂,不如陛下写幅字送给他们吧。

嫌刑部大牢里关的犯人太多,为什么不赶紧把那些渣渣给赶紧杀掉。牢饭虽然质量不怎么样,但是一人一天三个馒头,一年下来也是几百两银。

杜老大人甚至连皇帝陛下都没放过,陛下,古人了,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御书房和寝宫附近都已经种上竹了,为什么宫里每个月还要吃这什么多肉?

大恒皇朝的御史台素来以嘴上不饶人而著称,但是,在杜老大人面前,他们真的只能乖乖屈服。不是没人想找杜老大人的麻烦,但是杜老大人为官多年,行得正坐得直,所有开销与收入都有据可查,连一个铜钱都没有贪过。

除了皇帝年节赐的礼,他连家里的族兄族弟送的东西都不收。

当然,这不是重点,所谓欲加之罪又何患无词呢。

重点是,这位杜老大人,生了一个女儿杜笑颜,而杜笑颜是当今皇后的闺中密友,当初一同在边塞军中遇上了当今圣上,于是,顺便一同嫁进宫去了。如今杜贵妃身无所出,也无意争宠,似乎她对皇后的兴趣比对皇帝的兴趣更大些。

而且,还生了一个儿,杜书彦,凤歌在太学读书时的伴读,看起来是个温吞书生,私底下却出过不少鬼点,现在已经与手中握有南方边境水军统辖权的镇南王之女莫璃郡主定了亲。

更别整个杜氏家族那些枝枝叶叶的叔伯兄弟,还有各位嫁过来的媳妇的娘家势力,杜家一门,谁招惹的起。

想起站在朝堂上舌战群臣、胡直翘的杜老大人,凤歌不由莞尔。

忽然听见关林森:“有人在这里受伤。“

他蹲在地上,仔细看着什么。

地上,有一滩暗色,关林森的手指拈起一些:“新鲜的人血,这气味,血里还有些。”

受伤的是谁?会是金璜吗?她还中了?是谁下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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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斥侯

凤歌的心忽然揪起来,一路虽然只与金璜相处了十来天,但是,她对这个姑娘还有颇有好感的。如果她真的遭遇不幸……凤歌深吸一口气,不愿意去想这个可能性。

火把早已熄了,关林森只能借着黯淡的星光,勉强从地上分辨出渗在泥里的血迹,在一处房边,他停下了脚步:“在这里,那个受伤的人被带走了。”

房边的草地上,有明显被压过的痕迹,那个中了还受伤的人,也许是体力不支,在这里倒下,草上也有一滩暗色的血迹。

关林森指着一个方向:“马蹄的方向是往那里去的。”

“还愣着做什么,跟过去啊。”凤歌急切地催道。

林翔宇连忙阻止:“他们进了碧月石潭。”

所谓碧月石潭,没有一滴水,而是一片天然形成的乱石阵,就算是丰县当地人,也不会往那里跑,有人那里有鬼,进去就会遇上鬼打墙出不来,也有人那里是个天然的反八卦阵图,如果不懂奇门遁甲,进去就是个死。

看着凤歌着急的样,林翔宇劝道:“大殿下不需要着急,对方没有将金姑娘当场杀掉而是带走,想来,也不会轻易杀了她。”

“可是如果抓走她的人,想要逼问她什么,或者对她……”凤歌想到那种最不堪的可能,心里一阵一阵的发慌,手心湿滑,已是一层薄汗。

最后,她下定了决心:“不行,我一定要找到她,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林翔宇好话尽,也没能服她,最终,他不得不扔下一句重话:“大殿下,你可知你是储君?是国本?如果你去了,万一有个好歹,万一有个闪失,整个大恒朝堂将会动荡不安,这一点,大殿下想过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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