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书奇似乎有些不可置信的伸出手,去接外面的落雨,然后整个人走出去,站了一站,激动的大呼:“雨停了,雨停了。”
“你刚才……那么深沉的看着外面,不是在想东西?”金璜觉得自己果然不应该把这个男人看得过于高深。
书奇觉得金璜这么问很奇怪,他点点头:“对啊,不然看什么,下了这么多天的雨,烦都烦死了。”
“……”对不起,是我想太多了……金璜感到很无力。
不过雨停了,总算是一件好事,屋里的人都跑到外面去,憋了好些日子,终于可以出来放风了,下了整整五天五夜的暴雨,终于结束,笼罩了整个国家的乌云此时已渐渐散去,天上的白云缝隙之中,蔚蓝的天空若隐若现,淡淡的金色阳光小心的从缝隙中射出,落在大地上,挂在柳叶上的雨露,此时被阳光一打,闪着一颗一颗的翠绿,如同翡翠一般,非常漂亮。
金璜手里拿着一根鸡腿就这么走出来了,她刚刚一个人吃了半只鸡,看起来心情很不错,
与五天前那个只剩下一口气,怎么看都像是马上就要死掉的人相比,眼前这个就像根本没有受过伤。
“看什么,以前不是见过我吗?”金璜被凤歌看得有些不自在,凤歌问道:“你真的好了?”
“差不多了吧,虽然还有点这儿疼,那儿疼,难道还就不动一动了?”金璜大大咧咧的说。
“你那天伤那么重,还坚持要写工作日记,我们都以为你就要……”月神都凑了过来,补弃道。
金璜不满的撇撇嘴:“以为我就要挂了是吗?我要是快挂了,我才不会写什么狗屁工作日记,就要吃喝玩乐,让好多帅哥来陪我,还工作,还日记,别逗我了。我就是因为死不掉,才不得不写,不然等好了以后,还不得给老板抽死,反正都是得做,那有什么办法,只好做咯。”
“你老板……不是她吗?”月神指了指凤歌。
“嗯……嗯……嗯……”这么说也没错啦,金璜一时也不知道如何反驳,“我不止一个老板的,她不要,可是另一个老板要呀。”
“我母后?”凤歌好奇道,记得当初金璜自称是昭德皇后派来的,母后做出这种事来一点都不稀奇,记得自己小时候,才两三岁,太傅都没给安排什么课业,母后要求她每天写一百个字,哎,想想都是一把辛酸泪。
“嗯啊哦,你就不要再问了,我是不会告诉你我的雇主是谁的,我可是一个有节操,有思想,有出息的杀手。”金璜一昂头。
月神差点想上手拧她的耳朵:“嘿,当个杀手把你给出息的。”
“哎,我刚才听见外面打得可厉害了,书奇,你刚有听见什么吗?”金璜忽然转移话题,听到金璜忽然这么一问,书奇心里很紧张,胸肌突突的直跳,连大臂上的肱二头肌也不由自主的抖了两下。
金璜看着他的样子,无奈道:“我只是问你外面怎么了,不是让你秀肌肉,还是……”她忽然凑近了书奇,“这事跟你有关,是你打的?”
书奇吓了一大跳,他连忙转身,脑子里还没有把理由编齐全,月神就一脸鄙视的凑过来:“嗨,你理他干嘛呀,还他打的?要是他跟人动手,那应该是他瘸着两条腿回来了。还能由着他这么完好如初的蹦达?”
月神对他实在是知之甚深,书奇心里松了口气,连忙应和:“对啊对啊,祭司大人一语中的,说中了事物的本质,我怎么可能跟人打架嘛,我可是堂堂祀星族藏书楼的护卫,轻易不与别人动手,动手则要取人性命,上天有好生之德,我怎么可以做出这种事情,你们完全也可以对我放心,我不会随便就被人打死了,万一真的出事了,你们也不用管我,我技不如人,安心等死,只要你们能把祭司大人给照顾好,我也就没有什么惦记的了。”
说完,书奇向着周围的几个人做了一罗圈长揖,再站直腰,竟是一副大侠的气质,
这倒把月神弄得很不好意思,嘴里轻哼了一声。
金璜嘿嘿嘿的玩弄着自己手里的匕首:“放心,我们从来没想过你会出什么事,当时本来凤歌还说让关林森出去看看,就我说啊,看啥呢,反正你这么厉害,只要你身上的这个纹身没事,那就不会有事了,所以我们又继续在屋里嗑瓜子聊天。”
“等等,什么叫纹身没事啊,我要是有事的话,纹身也不能独存啊,你们不能这样看不起我。”书奇很惆怅,心里很悲伤。
“谁让你……”金璜刚想说些什么,然后听见了嗷呜嗷呜的声音,那个声音竟然带着情绪,带着气愤,惆怅,无可辩驳的要求所有人都相信他。
小绿柳听见那劲道十足的狼嚎,忍不住好奇了一下:“咦,你们在聊什么?”书奇赶紧用衣服掩着了自己的纹身,然后就这么跌跌撞撞的冲进了房间,然后整个人的样子,似乎都挺悲剧的。
就连金璜都不住同情的看着他。
“刚刚那个纹身说,叫我们不要欺负他的主人,否则他会很生气很生气。”小绿柳仔细听着她的话。
“哈?谁欺负他了?”金璜对这个指控予以强烈的抗议。
正文 第三百二十九章杠精
“那个,你为什么会听得懂纹身在说话?”金璜很有兴趣,小绿柳无比的骄傲,“那当然了,我可是交际满天下的人物,只要风吹到的地方,都有我的朋友,人间的猫啊狗啊,猪啊牛啊,还有纹身啊,器物啊,只要成了精,没有一个不是我交不得的朋友。”
而凤歌关心的则是另一件事:“等一下,你刚说什么?他叫什么名字?”
“管城呀,那个纹身叫我们不要欺负管城。”
“他不是叫书奇吗,怎么起了这么多名字?”凤歌看着在远处摘柳叶扫院子的书奇,月神倒不觉得这事有什么奇怪的:“进了我家门,当然就是按我家的命名习惯进行命名了。”
“他是看守藏书楼的,所以叫书奇。”
“为什么不叫书屋什么的?”
“因为已经有人叫书屋了。”
“……”原来祀星族的人起名这么随便吗。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月神摆摆手,她更关心的是小绿柳居然还懂外语,这个厉害了,她一直对精通外语的人才表示了极大的兴趣,祀星族位处于东宁国与大恒国交界的地方,经常需要与这两个国家的都打交道,同时还有许多蛮族的人也会到祀星族来进行商业往来,语言不通,那就很尴尬了。
身为祭司,在不作法的时候,也需要谈一谈业务,她也一直想到有一个得力的伙伴,把翻译的问题解决了。
凤歌倒是无所谓,她自己平时被母后逼着学了各国语言,不懂也得懂,不通也得通,就算是正经的严肃场合,也不怕一个人太过紧张听翻了,倾全国之力,想要找什么样语种的人才找不到。
凤歌曾经也对母后提出了这样的质疑,明明都已经有人,而且是大师级的翻译人才在手上了,为什么还要自己这么辛苦的学呢。
母后当时,笑而不语。
然后,凤歌就体会到了母后的一片苦心。
有一位新入的小宫女,是边塞那里的人,说的一口浓重的当地方言,一时改不过来,被派到储君宫中,也只是让她做做粗活,没想到那一天,却被母后叫过来,近身服侍。
小宫女战战兢兢的端来饭菜,凤歌吃了一口,觉得有些淡,想要盐,她跟小宫女说的时候,小宫女一脸茫然的看着她,没想到母后对小宫女用当地话嘀嘀咕咕说了半天,小宫女一脸了然的样子,跑了出去。
过一会儿,又拿回了一瓶什么东西,对着菜里就不停的洒。
凤歌吃了一品,当时差点吐了出来:“怎么这么甜的,你刚才往里面放了什么?”
“母后,她是不是弄错了?”
皇后看着凤歌说:“没有,我告诉她,往菜里放糖。”
“啊,母后,你为什么要坑我?”
“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要学一门外语,而不是依靠别人了吗?”
“……我懂了。”
那是一门深令人印象深刻的课程,凤歌至今都不会忘记,麻辣香菇里面放了厚厚的一大勺糖的滋味。
太可怕了……
且不说凤歌这里感叹着对黑暗料理的可怕记忆,那边月神则是很有兴趣的跑去找金璜,让她再把之前的杀手工作日记拿出来看看,她现在特别想知道在西夏的皇宫里,她是怎么装傻充愣躲过去的,还勾引了人家的皇帝。
“我不是,我没有,别乱说!”金璜一拍桌子。
“看看不就知道了。”
月神嘻皮笑脸的嘿嘿嘿,这段时间的日记,给她看也没什么关系,反正金璜的工作日记一向是一个雇主一本,同样的事情,有不一样的详略,与比重,因此,现在给月神看的,就是以凤歌做为雇主那一本
虽然凤歌不要求她写工作日记,但是,万一哪天就要了呢,万一哪天要起来,再补,那岂不是很悲痛?而且很多事情,到时候也不记得了,那岂不是很丢她这个天下第一杀手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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