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我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看到死人就想往上扑。比看到活人还亲切。
我想我的思路没有问题,如果我已经是属于他的一部分“精神”了, 那么只要我的这一部分足够强大,或许就能够战胜他的那部分精神,从而拿到对整个精神系统的主导权和掌控权。
但我始终没能成功。
我认清了现实,我战胜不了这个男人。
我暗笑自己不知从哪儿来的自信, 自信能在精神上战胜他。这个男人,他亲自带着兵屠杀了最好朋友的满门, 他亲眼看着自己的朋友死在面前, 他悲痛到心神俱裂,却依然挺立如竹, 依然能无比冷静地移星换斗, 把朝事家事和他朋友的遗孤安排得妥妥当当。
这样一个精神强大的男人,我怎么可能战胜得了。
好吧,我举手投降,我宣告放弃, 破罐子破摔,准备熬个几十年,直到和这位一起寿终正寝。
人们常说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得时间长了,会慢慢地同化,彼此越来越像。而我,可以共情到他所有的情绪、了解他所有的想法、每天和他一起吃喝拉撒睡,被同化的结果似乎也无法避免,甚而更加迅速和彻底。
我逐渐习惯了他的生活习性,习惯了他的饮食口味,习惯了他的思考方式,甚至习惯了在他的身体里做一个不能独立自主的隐形人。
但也不是没有收获。
我跟着他大开眼界。
他保皇上位,他助皇平乱,他计诛佞臣,他一只手掀起滔天巨浪,将那些叱咤朝堂几十年、位于政权顶端的奸狠大佬们一个一个地掀落马下,以一己之力为那个史上最不像皇帝的皇帝撑起了半壁江山,这其中,他每一步的思量,每一步的部署,每一步自我辩证的过程,每一步九死一生的冒险,我都亲睹亲历,并因此叹为观止,甚而时常想跪。
在这个每时每刻都在殚精竭虑、如踩刀尖的漫长过程里,和他一起经历了一切的我,感觉灵魂得到了升华。
怎么说呢,就是觉得自己比以前更强大了。从他的身上,我学到了什么叫做坚如磐石,利似冰刀。这个人的神经是用精钢打的,矛盾的是,在每每想念他那位死在他面前的挚友的时候,他的心就变成了一团雪,一捏就碎,流出来的都是能凉透骨髓的水。
于是某一天,我忽然得到了一个机会,就在我变得精神强大之后,就在他心软得如同雪团之时——
【四】存在
那是流徵死后的十年祭,这个男人醉倒在他的衣冠冢旁。他烂醉如泥,从**到精神,完全失去了意志力。
虽然那一世我也时常喝个小酒,唱个一人饮酒醉,但我从来不喝苦酒,也从来不烂醉。
这混蛋喝得我们胃难受,我可不想被他喝到胃吐血,心下不爽的我一边用意念冲他比中指,一边顺口骂他。
“fuck your 老干mother!”
——等等,我听到了什么?
——我听到了这句话清清楚楚地从他的嘴里喷出来!
我以为我醉到出现了幻觉,直到我再次用英语骂了一句,并且听到这句话再一次真真切切地从他口中飙出来——知道吗,那一刻我没有狂喜,那一刻我不想欢呼,那一刻,我他妈的哭成了狗。
我知道我变强大了。在被他引领着见识了这么多的腥风血雨与人世险恶之后,我被同化得强大了。
强大到终于可以在他醉到放下所有的强韧与防备的时候,有了趁虚而入的机会。
——我终于,有了掌控这具**的资格。
曾经想着宁可脱离肉身灰飞烟灭也不想被拘禁着苟活的我,忽然不想离开这具**了。
如果能活,谁还会求死?
我想我还能变得更强大,强大到某一天彻底占领这具**,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在他喝醉之后才有机会“出来”放风。
事物都有两面性,此消彼长,这近似于一场战争,对战的双方是我和他,我需要战胜他才能拥有更多的地盘,就像是人身体里的抗体和病毒,谁赢了谁才能对这具**随心所欲。如果我能强到占据上风,那么成为隐形人而瑟缩在躯壳里的,就是他了。
——妈的,到时候老子要连吃十碗香菜,恶心死这个反香菜党!
为了不让这个聪明的混蛋意识到我的存在从而有所防备,每一次我出来“放风”都会尽量小心地不留痕迹。
但我需要找到存在感,没有经历过“不存在”的人永远无法体会到“存在”是一种多么让人感激涕零的恩赐。
我想让人知道我的存在,迫切地想。
我想受到关注,我想让人寻找我,无时无刻不在琢磨我,而我就可以一直在旁边看着,享受着“存在于世上”的乐趣。
是的,我需要证明,我确实,存在着。
【五】臆想
不得不说,步星河是个不世出的天才。
通过我这宿主对这个人的回忆,我甚至有些怀疑步星河也是穿来的。
但令人称奇的是,他不是。
他是个实打实的本土天才。
这大概也不必太过稀奇,这世上既然可以有爱因斯坦爱迪生,为什么就不能有步星河。
这个人有很多奇思妙想,甚至也有自己的发明创造,遗憾的是,他还有太多超前与惊艳的想法,只来得及对他身边的朋友们述之于口,未待实现便已魂归离恨。
也许是受我这位宿主的影响,又或许我本人就非常欣赏步星河,再或者,做为与宿主第二人格融合了的我的灵魂,被潜移默化地洗了脑,我像我的宿主一样想念他,臆想着他能重生,去了却他那些未竟之愿、去实现他那些奇思妙想。
我想带着冥冥中的他一起,刷爆存在感。
【六】强大
对于一个八岁时就看破红尘恣意生长的人来说,既想活到寿终正寝,又不想活的那么无聊的唯一方法,大概就是始终保持着一个愉悦的游戏心态了。
是的,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不管我有没有和一个大老爷们儿合体双修,我独特且唯一的爱好始终未变,我想继续调戏这骚媚的人间,观察人类隐藏在灵魂最深处的人性,好证明我所看破的红尘它的确破得让人无怨无悔。
可惜,我这迷人的计划还没有迈出第一步,就被一个意想不到的变故打乱了。
那是十二三年前吧,某一天,这个男人疯了似的跑回家。
步星河一家被他带人灭了门之后,他将他的一对儿女悄悄接回家养了起来,对外声称是他二弟的骨肉,他以大伯的身份把他们照顾得无微不至。
他跑回家,是因为那对小儿女中的女娃不慎落了水,差一点就丢了小命。
回到家的时候,那小女娃才刚被救回来,放在床上昏迷着,这个男人只看了第一眼,我就知道他又痛苦了。
步星河死后,他每天都痛苦,就像每分每秒都用刀尖划在心脏上一样。
我觉得这个男人最悲剧的地方,是他的神经太过强韧,这十分矛盾,他一边痛苦,一边坚强,就像痛到极致想要晕过去都晕不掉,只能活生生的忍受着,打个最贴切的比方,他就像是在承受着剐刑,三万六千刀,刀刀痛极,可就是死不了。
他一边受着剐刑,一边坐在床边盯着床上那小女娃看,不知道看了多久,直到那小女娃睁开了眼睛。
小女娃的眼睛长得像步星河,既黑,又亮,还冷。
——冷?不,步星河的眼睛不冷,冷的是这个小女娃。
从她睁开眼睛的一刹那,他的心里就瞬间闪过了念头:她不是小七。
她不是小七,那能是谁?
眼神不对。他心里这么说。
这是个成年人的眼神。他说。
是个有着不同寻常经历的人。他说。
冷静,无畏,敏感,不惊。他说。
怎么会?我那时这样想,这个人神经太久大概现在真的神经了。
可后来,随着他细致入微的观察,我惊讶地承认:没错,这个小女娃换人了,她不是原来的那一个了,她——她应该和我一样——她是穿的,她是穿的,她是个穿越者,和我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第490章 番外五(3)魂梦与君同
那个燕小七, 他名义上的侄女,他最亲密的挚友的遗孤,一个和我一样的穿越者。看小说到
我不知道我的这个异世老乡在穿之前是做什么的, 她强大到可怕,当然不是说她的力量, 而是她的精神,她的心理, 强到这世上的任何事都无法让她眉毛动上一根。
他对此感到十分的好奇。
嗯,这个男人有着比女人和猫还要旺盛百倍的好奇心。
他关心她,最初出于亏欠, 和她闲聊过几次之后,又觉得有趣,后来闲聊发展为了深聊,好奇转化为了欣赏, 欣赏升华成了默契,这默契, 让他因失去挚友而早就冰封了的心腔, 慢慢地重新解冻。
就像伯牙遇见了第二个子期,他小心且期待地, 捡起了为着第一个子期而摔碎的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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