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忘川独断专行,说起软话来,大将军的派头还在。“既然知道做丫鬟,就要听我的。”
琳琅糯糯应了个是。琳琅心想着,要是能一直走下去有多好,大将军架子足,在他面前却有点发虚,她在他的怀抱里,心跳上了嗓子眼,她偷偷吞了下口水,她是有多么窥伺这样的温度。琳琅垂下头看自己的手掌握在纪忘川的手心里,手指修长,骨节俊朗,这人哪儿都那么好看,一点也不像行军打仗的莽撞人,精细得比皇亲贵胄更高贵。
正文 第三十一章雾里花(一)
琳琅怅然哀叹,若是家道齐全,她如今仍旧是月海山庄的小姐,以月望山的手腕,没准她还能攀上大将军这样的人,可如今家仇血海,她寄人篱下,命如草芥,哪里还想作什么良配。像她这样的情况,就算大将军喜欢她,也顶多当个妾或者外室,进不了正堂。她不由捂了捂胸口,这伤春悲秋的算是什么调调?十六少女怀春,这心思打到老爷身上了。
琳琅原是小姐的命,无奈当了十年的丫鬟练就了一身皮实的身子骨,可再是皮实的身子骨也经不起暴雨拍打,愣是把牡丹花拍成了残花败柳。
入将军府的第一天,就染了风寒,所谓病来如山倒,琳琅僵着一脸苍白,跟在纪府大总管何福周身后。怀化大将军进门就吩咐了何总管一句话,安排个住处先歇着,他也不好编排工作,就给琳琅安排了下人住的庑房,见她垂首低眉,一副被风折断的样子,心想着大将军受了情债戒律似的一个人,这回是要还俗啊。
怀化大将军常年驻守大江国东南沿海,纪府上就是老夫人纪青岚掌事,纪青岚长年累月潜心佛学,安心在家当优婆夷,故而将军府上往来伺候的只有几个老人。
纪青岚随身的丫鬟蔓萝,跟了纪青岚十几年,如今也是快三十的人了,不是纪青岚不顾旧情不给蔓萝找婆家绊着她,而且蔓萝一心伺候丝毫不懂心思。余下就是将军府上一个总管,负责纪府上的田产、房租之类,两个门房,两个伙房,四个丫鬟打扫除尘,扫扫院落,还有就是六个护院。
纪府毕竟家大业大,大将军不在长安城住的时候,也要靠几个身手敏捷的看护老夫人。纪府上统共十五个下人,如今添了琳琅一个,便凑了十六个,是个吉利数。
只是这琳琅一入府就作病,让何总管回禀起老夫人来,难免让我心觉晦气。琳琅是侍茶女出身,是那种被男人看中来回转手货物似的女人,本就不体面,但是府上作丫鬟将将就就爷就过去了。
纪青岚敲着木鱼,脸上不露锋芒。她对纪忘川管教严厉,亲缘浅薄,可不代表她对这个儿子没有期待。她对纪忘川的婚事尤其看中,纪忘川从东南沿海调回长安城,如今身居京畿重地的治安、缉捕、巡夜等要职,现是正三品的怀化大将军,可随着手上的要权不断往上垒,从二品的将军职位唾手可得。
木鱼慢笃笃的敲,纪青岚脸色平和,像平时礼佛的心善人。“那丫头怎么样?”
蔓萝把何总管那听来的话,倒了些出来。“听老何说,路上淋雨作了病,大将军吩咐人不必上值先休息。”
纪青岚念了一通经文搁下了手。“这倒是稀奇,不见得他这么上心的。”
蔓萝侍立在纪青岚身后,说道:“夫人,这些年,大将军从没往宅子里添过人。”
纪青岚慢悠悠说道:“男人么,二十三了,也该有些男女关系上的念想了。不过是个侍茶女,他心里猴精儿着呢。”
蔓萝顺着夫人的话头说道:“说的也是,咱们大将军丰神俊秀一人物,家里没个丫鬟通房,还让人招了话柄了。只是这丫鬟领进门,也不给老夫人您过过眼,这么就有些不对路了。”
“又不是娶媳妇儿进门,有什么好过眼的,横竖就是两个眼睛一张嘴,个头丰腴点,个头瘦削点。”纪青岚口上满不在乎,不能让手下的人看了笑话去。心里可不是这个计较,她掌管着纪府,无论大小事,都必须她点头才是合乎礼数。既然是个侍茶女的低微身份,纪忘川又吩咐休养几日,她就当两耳不闻窗外事,只要不给她整出什么幺蛾子,她可以睁只眼闭只眼全当没看见。
纪青岚晃了晃手,让蔓罗出去,自己关在静安堂焚香念经。她寻求心灵上的片刻宁静,闭上眼,口中喃喃念着经文,可心里却牵扯起波澜不平。二十多年孤儿寡母的日子,纪忘川在她眼皮子底下成长,看他一日俊朗过一日,一日优秀过一日,她的心犹如咯血般。她永远也不会忘记二十多年前那段荒漠中的记忆,那是她收养纪忘川的初衷。
烈日之下,黄沙泛出炙烤天地的热气,焦土之上竟全无生机。
狂风沙中,一只白色的骆驼跪在沙漠上,它小心翼翼地呵护身下裹襁褓中嘤嘤啼哭的婴孩,它极通灵性用自己的身躯抵挡风沙侵袭。
一轮风沙过后,身着一袭黑衣的纪青岚骑行在棕色的大骆驼上,穿越炽热灼心的沙漠。她的视线望到了一只跪在沙漠中纯白色的骆驼。
慢慢走近那只白色的骆驼,耳畔渐次清晰了婴儿的啼哭,她好奇地翻下自己的坐骑,纯白骆驼似乎感受到了她无害的气息,让她亲近那只明黄色丝绸襁褓里的婴孩。
那是个不足月的男婴,是个捧在手心里都怕摔着的贵族,明黄色霸气昭彰的襁褓,似乎在暗示着如果抚养这个孩子,无异于接过一只烫手的山芋。
她犹豫地牵过棕色的骆驼,她想一走了之,就此作罢,让这个贵不可言的男婴就此夭折在命运的齿轮中,与她反正没有任何妨害。
男婴哭声稚嫩且凄厉,恍如尖刀一刀刀割在她心上。
她若是旁人,恐怕可以冷下心肠,不作理会。但她是个母亲,一个刚刚失去孩子的母亲,悲恸天地,生无可恋的母亲,这个啼哭的男婴,是她最后一剂救命良药。
那一抹明黄的贵气之色,牵起了她心里的幽怨,嘴角忽而上扬,似乎萌生了一个绝妙的心计。她抱起襁褓中啼哭的婴孩,他有着一双明锐到刺目的眼睛,泛着一圈明媚的琥珀色。“孩子,你我遇见,全当是彼此命中的劫数。”
婴孩止住了哭泣,仿似听懂了她的言语。睁大水汪汪的眼睛,嘟嘟囔囔的小嘴,真是人世绝色的胚子。
她扫了眼明黄色的襁褓,心里晃过一丝晦涩不明的憾意,但终究没有更改她决定收养婴孩的决定。
正文 第三十二章雾里花(二)
纪青岚越看越钟意,把婴孩紧紧搂在怀里。“小子,长相不赖。以后跟着我,我就是你娘亲。”
她抱着婴孩骑上了来时的骆驼,走在风沙里,心情从忐忑,转而平静下来。既来之,则安之。
“你是娘亲从阎王殿里拉出来的孩子,娘亲现在要给你取个名字。”女子怅然望着无穷无尽的黄天厚土,忧伤从她的嘴角慢慢爬上了眼尾。“就叫忘川吧,此生你要忘记自己本来的身份,再入轮回,重返人世,重获新生,而娘亲就是拯救你那个人。”
纪青岚颇为满意地嘴角上扬,又念了一遍。“纪忘川。好名字。你活着,因为你对娘亲有用。”
在陆府十年磨练,琳琅早不是娇滴滴的肉身,哪怕让冰雹砸也不至于作病,可尴尬就尴尬在,就在大将军护着她周身的档口上,葵水就这么没遮没掩地来了。
两人共撑一把小伞,纪忘川把他护在臂弯里走着,她激动地一下子血气窜出来,没往上窜,竟往下窜了,糊里糊涂走在雨里来了月事儿。
琳琅并着腿,屏着气,走路亦步亦趋的,纪忘川嫌她走得慢,一身压在她身后,两人靠的近挨着边,难免沾染上了血色。
纪忘川起初讶然,看到暗紫绫罗锦袍子脚上染了血污,他拎起袍角仔细打量琳琅周身,问她是不是身上受了刀伤。这简直是往琳琅心上塞刀子,太丢人了,想死的心都有了。
琳琅支支吾吾并着腿,不敢迈大步。“老爷,我身子有点不舒服。”
纪忘川蹙拢了眉,怪琳琅死撑嘴硬。“都问你是不是受了凉,现在去找大夫瞧瞧。你这小身板,忒脆了。”
琳琅先前也纳闷,她铁打似的筋骨怎么能被雨砸了几下就发抖,想来是这阵子情绪跌宕起伏,不留意之间竟然是遇上了这档子事,要是大将军想明白了,他会不会觉得自己玷污了他,用她来祭刀子算了,没法活了。“不是,不是受凉了,就是不舒服。”
纪忘川没遇到过女人,女人每个月不舒服的时候他也没有经历过。琳琅鬓发黏糊糊地垂在眉心,他替她捋开按在耳后。“哪儿不舒服,老爷问你话呢。”
琳琅捂着肚子弓了弓腰。“老爷,您能不能别问了,丢人,都丢到家了。”
纪忘川看地下积了滩血渍,琳琅裙摆处也沾染了些,她尴尬难堪得恨不得找地方钻,这小性情是他从未见到过的,反而觉得有趣。他复又看了血渍的位置,毕竟是个二十三岁的爷们,行军打仗都是男人,男人搁在一块,得了空也得聊聊女人,粗话荤话也听过一些,这会儿醍醐灌顶,一下子就被点透了。“那赶紧回府找身干净衣服换上,这么的淋雨,真是要作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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