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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饲龙 (葛巾)



  李知珉眼圈微红:“谢父皇。”

  李恭和拍了拍这个儿子的肩膀,自从这个儿子不再像从前一样深沉冷静,而是暴露出乖戾、任性、消沉、冲动的一面后,他反而对这个儿子更宠爱起来。他又叫了一同带来的御医给李知珉看诊后,开了些药,才起驾回宫。

  回宫后自然又找了孙乙君来:“说是公孙锷那边给他的建议,长安属水,利我李朝木命,让他搬去长安休养,可以以水养木,身子能好得快一些。”

  孙乙君谨慎回答:“秦王殿下如今沉疴难愈,想来也是病急乱投医。”

  李恭和却忽然反问了句:“当年圣后为什么长居洛阳,定为神都呢?我当时在宫里,听一些闲言碎语,听说是她害死太多人了,王皇后和萧贵妃的鬼魂在长安的宫里,闹得她不安宁。”

  孙乙君哪敢说这些无稽的鬼神之谈,更何况还事涉宫闱秘事,他只是道:“洛阳当时未受兵难,水患也未及,富庶安定,定都洛阳,也是安了天下的。”

  李恭和却自言自语:“据说当初圣后宠爱冯小宝,就是因为他出征突厥两次都有福气,得退突厥,身上有煞气,鬼神不敢近之,圣后便留他守宫殿,方得安眠,后来还让他去做了白马寺的主持,时时进宫做法事,驱除邪祟。”

  “你说大郎也是征伐过突厥的,公孙锷也说他身上杀戮过多,兵煞太重,所以才疾病缠身,他回长安住在那边,身上的煞气,应也是能镇住那边的鬼魂吧?”

  孙乙君却忽然唰的一下背上的汗全出来了,圣后酷虐好杀,心中有鬼,因此才畏惧冤魂报复,皇上好好的一个圣明天子,他惧怕什么鬼魂?

  莫非,他也有不可告人之事?

  李恭和抬头笑问他:“次卿以为如何?”

  孙乙君垂下头,背上汗湿重衣:“皇上所言极是,长安是我朝列祖列宗皇陵所在,又是兵家要地,秦王殿下虽说过去养病,却到底也是杀退过突厥的大将,也可以震慑节制诸方节度使,如今皇上权柄日重,有王爷辅佐,定然如虎添翼。”

  李恭和敲了敲御桌:“大郎的忠心,朕还是相信的,他看着长安那边,朕也放心。”

第144章 酒友

  赵朴真并不知道有人正殚精竭虑地准备一座华美的金笼,将她装入。

  她正为如何教导几位学生应试琢磨着。除了白英,还有几家有女儿想要去试一试女举的,都有些门路,在听说过当初嫏嬛女史在刺史那边的发言,都托了人找了门路,打听得她这边过年有了几个缺,立刻将女儿送了过来,只求秋闱州试这边先争得个州推的名额再说。

  这几个女学生,包括白英,其实和真正世家里那扎扎实实书香熏陶的世家才女,还是差了许多,不过是略通文理,读过几本书,能写上几首诗不错韵,这就已是极难得了,但赵朴真却知道,她们这样水平,就算勉强矮子里头挑高个进了州推,进京考试,和那些五姓女竞争,那可还差得远了。

  然而离今年秋闱,也只有八个月的时间,扣掉各种节日假期,时间极少,秋闱又撞上她临产,到时候顾得上的时间极少,而秋闱一过,得中的人就要立刻赶往京城参加明年春闱。

  这么算来,她不可能再细细教这几个学生夯实基础了,就算她能教,她们也未必学得下来。

  事到如今,却只能押题了。

  其实几个学生的家长,又何尝不知这道理,送来给她,大抵也是看中她了解京城,大概能押中一题两题罢了。

  赵朴真其实性格中有着跳脱和大胆冒险的一面,并不是那等墨守成规的规矩之人,她打定主意,索性便自己拿捏着朝廷这几年的大政琢磨着,出了几个方向,又专门去找了公孙先生讨教了一番,定下了几个大题目来,教学生细细做来,就着学生写出来的初稿,让她们反复查经寻典,改了又改,竟是磨到尽善尽美,方换题继续来,几个女学生憋着一口气要在秋闱中拿个好名次,也颇为认真,赵朴真一连带着她们闭关磨了数日,眼见着将大好春光都在苦读中熬过了,天渐渐热了起来。

  她虽双身子,却一直颇精神健爽,天气热起来后,却开始怕热得紧,日日手里扇不离手,一股细细的心火上来,没法子静心,索性在厨房捣腾些精致的凉菜、鱼脍、水果来。

  这日她做了个颇麻烦的荷叶蒸整鸡,因着还有糯米香菇等包着,整屉子又热又重,热气蒸腾,赵朴真叫老苍头:“过去让隔壁的公孙二先生过来拿鸡。”老苍头应了一声就出去了。

  这时正好外边禤海堂走进来,见状便问:“需要我帮忙吗?”

  赵朴真笑道:“没什么,做了个荷叶蒸鸡,因着隔壁的公孙先生时常帮忙,因此便时常分他们一些,禤郎君是过来接白英吗?可她才开了题,说要写完了才回去呢,怕是您还得再等等。”

  禤海堂已是挽了袖子,露出手臂上结实的肌肉,手一伸,已是轻轻松松替她将那屉蒸鸡提了起来:“送隔壁是吗?我替您送过去,等一会儿不妨事的,我一会儿在门口等着,什么时候好了,让英妹妹出来便好了。”

  他端着鸡才到门口,便和刚得了老苍头通知走过来的公孙刃碰了个对面,赵朴真忙笑道:“公孙刃先生,这位是禤郎君,今儿做了鸡,比较沉,禤郎君好心搭把手,禤郎君,既然公孙先生来了,您且放下让他自个儿拿吧?”

  公孙刃并不说话,幽深沉静地目光往禤海堂腰上一截短鲨鱼尖皮套上打了个转,忽然问道:“你这,是三棱刺?”

  禤海堂愣了下,目光和他对了下,将那屉蒸鸡放了回去,道:“是。”

  公孙刃一贯总是冷漠孤僻的样子,如今脸上却带了一丝好奇的神色:“可以看看吗?”

  禤海堂顿了顿,真的将腰间的鲨鱼皮套中的三棱刺拔了出来,只见幽黑暗沉的一把匕首也似的武器,约莫一尺长,有着三棱锋,看着并不太起眼,公孙刃却十分仔细地看了又看,近乎一种欣赏和迷恋的目光:“好钢,做得好,这个扎进去,会放血吧?中了的人,基本很难救回。”仿佛不是在说一样凶器,而是在赞美这杀人的功能一般。

  禤海堂轻轻咳嗽了声,有些尴尬地看了眼赵朴真,低声道:“海上难找大夫,这个对凶残的海盗有用,基本上扎中要害,那海盗也就废了,能去掉一人是一人,这样咱们才能活下来更多的人。”

  公孙刃道:“一寸短一寸险,这个近身才好用,也还是很凶险,一不小心被人反手刺伤,若是用长枪上扎上这个三棱刺刀头,可能好些。”

  禤海堂点头道:“海上咱们的人一般用三叉鱼叉,带倒刺的,和这个异曲同工,这个只是我如今随身携带着防身罢了。”

  公孙刃好奇道:“鱼叉?会太重吗?用不久吧。”

  禤海堂笑道:“还行,平日里叉鱼,水手们倒都有一把子力气的。”

  公孙刃点了点头,将那三棱刺递给禤海堂,伸手去,也是轻而易举地将那屉蒸鸡端起来:“要等人?不如到我们隔壁那边去,喝点酒,聊聊海上的事?我大哥也有兴趣。”

  禤海堂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那就叨扰了——我车上有腊好的鱼和两坛子极好的蜜酒,我去拿过去。”

  就这么一来二去,禤海堂居然和公孙家两兄弟都说上了话,之后每次禤海堂送白英过来,便在隔壁公孙家的院子里坐下来,吃着赵朴真这边送过去的精致小菜,就着他自己带来的上好腊鱼、烧鹅以及好酒,三人小酌着,天南地北的聊,都是走过不少地方的,交谈起来居然分外相投,俨然倒成了极好的酒友。

  赵朴真有时候听他们说话:

  “海盗主要是什么人?”

  “什么人都有,亡命之徒,不分地方的,红毛的,倭人,还有我们大雍的,其实都有,其实他们不大招惹我们白家的船,不过在海上,最危险的不是海盗。”

  “是风浪?”

  “对,最可怕的是风浪过后,迷航,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只能靠着指南针走,如果走了许久都没有见到陆地,船上食水又不多的时候,大家就开始惶恐,那种可怕,比遇到海盗还可怕多了。”

  “你迷航过吗?”

  “当然,不过命大,还是回来了,再有经验的水手,也不敢说永远不会迷航,海实在太大了。”

  “这么可怕,为什么还要出海。”

  “当然是利润,上百倍,上千倍的利润!同样的茶叶,丝绸,瓷器,香料,只要运出去了,完全不愁销路,再贵都有人买!再平安返回,那就是大家分钱的时候!每一次出去,大家都会写遗书,抱着死在海上的念头出去,然后如果遇险了,遇到海盗或者风浪,侥幸没死,都会想着这一次回去就收手,再也不出海了。结果回来了没多久,又舍不得那利润,还是出去了,要不怎么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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