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会听他的话?
非但不退,我反而上前一步,仍旧挡在程熙身前,“卫将军,你与季光少年时也曾同榻而眠、同车出游,你也曾唤过他兄长,难道你就不念半点旧情吗?”
他的目光忽然看向别处,说出的话语却更冷了几分,“你竟然为他求情?”
“他是我的夫君,夫妇一体,我不为他求情,又该为谁求情?当初你们卫家为了借得粮草,将我嫁与程家,如今你们度过危机,夺了程家的基业也就罢了,乱世之中,弱肉强食,本就各凭本事。”
“但程熙为一州之主,纵然为你所败,也不当取他性命。将军之父卫司空一向宽容大度,对败军之将,一城之主,凡若归顺,尽皆收为所用。是以才在这短短数年之间,投奔者众,四方归心,一连平定兖州、徐州、豫州,如今又攻下了并州的一半郡县。”
“但并州仍有一半郡县在程家手中,尚有五万精兵由审佩军师执掌,审军师三世皆为程家家臣,其人之忠烈不必我多言,若是将军执意要杀了程熙的话,审军师定会率程家余部与卫军决一死战,大不了两败俱伤。”
“但若将军能立下重誓,保程家满门及一众家臣平安,且今后量才录用,那我会劝我夫君归降司空,免得又起兵戈,无辜枉死许多性命。”
在我看来,程熙归降卫畴,并不算是下下之策。在这乱世之中,若无安身立命固守一州,进而吞并他人的实力与才干,那便迟早会被别人吞掉。
而程熙,虽然生得一表人材,姿貌俊美,但却是治世之文臣,而非乱世之豪杰。这一份家业,他注定是守不住的,与其将来被别人吞并,倒不如早些降了卫畴。
以卫畴的雄才大略,文治武功,只怕将来整个中原都是他的。背靠大树好乘凉,程熙若能投身卫畴门下,纵然再做不成一州之主,至少余生可安稳而过。
我偏头看了一眼沿瘫坐在地的程熙,卫恒那一箭怕是已将他所有的胆气都射没了。那箭若是再偏上寸许,他此时已是一具尸体。
在和死亡擦肩而过之后,倘有求生的机会,想来他亦是愿意的。是以,在我说出这番话之后,他并无丝毫异议,再也不嚷嚷什么共赴黄泉的话。
或者我所说的,也正是他心中所想,但却囿于男子汉大丈夫的颜面,无论如何说不出口。
夏候尚也道:“是啊,子恒,甄……甄夫人所言极是。司空有令,倘若程氏一门若肯归降,则善待之,你若是杀了他的话,只怕司空定会大为恼怒。”
听了夏候尚的劝诫,卫恒终于收起了长剑。
我方轻舒了一口气,忽见他上前两步,单手将我推到一旁,重又举起手中长剑,朝躺在地上的程熙,狠狠刺去。
我大惊失色,想也不想,伸手便朝那剑上撞去。
虽然我不爱程熙,可我绝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就这么死在我面前。毕竟,若不是他,我在邺城这三年只怕早就熬不下去了。
既然他待我的好,我无法用同等的情意去回报,那就只有以命来还。
冰凉的痛感从掌心传来。
卫恒手中的这把佩剑,乃是首屈一指的铸剑大师周孔所铸的三大名剑之一,名为含光,削铁如泥、锋利无比。
想必下一刻,我的手掌就要离我而去了。
然而当我重重地扑倒在地时,我的一双手掌仍在,只在掌心各有一道殷红的血痕。
我看着被甩落在尘土中的含光剑,有些不敢相信地看向卫恒,他怎么会把他的含光剑给扔了呢?
更让我不敢相信的是,他看我的眼神,竟似是在心疼?那一双漆黑如墨般的瞳仁里,甚至还混杂着一丝后悔和惊恐?
这怎么可能呢?即便看到我受伤,即便是他手中的剑伤了我,他卫子恒又怎么会觉得后悔?又怎会去心疼怜惜我呢?
我再看过去,只看到他眼中熊熊燃烧的怒火。
果然,之前的心疼后悔什么的,只是我的错觉,他是那样的憎恶于我,又怎会对我有半点心软呢?
若是我的受伤流血能换来他的一点怜惜的话,那么,早在三年前,我嫁的人根本就不会是程熙,而是他卫恒——我真正心悦之人。
耳边响起他的咆哮,“你就这么心疼程熙,为了救他,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
我昂首答道:“是又如何?他待我好,我自然也当待他好!”
卫恒眼中的怒火似乎又旺盛了些,气息粗重,胸口一气一伏,显是气得不轻。
他为何要这般生气?在他眼中,从来视我如无物,几时在意过我的行止?
我以手撑地,想要站起来,掌心有痛传来,我不禁蹙眉低哼了一声。
卫恒突然朝我俯下身来。
我心中一惊,明明他手中无剑,可不知为何,我却似看到他手执含光,一剑刺入我胸口。
一时间,我分不清那是幻觉还是真实。
如果是幻像,为何我的胸口会有剧痛袭来,痛得我眼前一黑,再也不知人事。
在我彻底的昏厥之前,我似乎听到有人在唤我,阿洛、阿洛……
明明那声音就近在耳边,可我却觉得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缥缈的像是风中的一声轻叹,微不可闻。
第3章 前尘
我醒过来的时候,烛影深深,昏黄的烛火下,有一人坐在我床头,正在检视我掌心的伤口。
光影下,他的侧颜温柔无比。
那人竟是卫恒!
他在这里做什么?
我立刻就想把手抽回来。
“别动!”他头也不抬地道:“还有一处伤口没上药。”
药膏清凉,他托着我手的掌心却灼热无比,宛如火灸。
“这等小事,就不劳烦将军了,我的婢女呢?让她们来为我上药便是。”
卫恒没理我,慢条斯理地给我上好了药,又拿纱布细细地替我裹好。
见他要走,我如梦方醒,急忙问道:“等等,程熙呢?你把他怎么样了?”
“你就这般惦念于他?”他的声音一下子就冷了下来。
我反而觉得安心,因为这才是我所熟悉的那个卫恒。他在我面前,从来都是冷硬如铁,言辞如冰。
“他是我的夫君,我自然挂念他的安危,你已经夺了他的城池,难道就不能留他一命?”
他回身怒视着我,额上隐隐有青筋闪现。
“难怪人都说女子最是薄情,见异思迁,如杨柳之性。三年前,你还费尽心机想要做我的正室夫人,这才多久,你和那程熙连房都没圆,就已经要和他同生共死了?”
这样的话从他口里说出来,简直让我怀疑这还是我曾经暗自恋慕过的那个卫恒吗?
如果不是深知他对我的厌恶憎恨,我几乎都要以为,他这是在吃醋,吃程熙的醋。
可这怎么可能呢?
当年,无论我怎样将一颗心虔诚地捧到他面前,他都是不屑一顾、冷语相讥。这样的他,又怎么会因为我而去吃程熙的醋呢?
初见卫恒,是在我十四岁那年。
那一年,黑山贼进犯洛城,出言挑衅、极其无礼,长兄甄豫按捺不住心中怒火,不听嫂嫂劝言,出城与之对战,身中冷箭而亡。
嫂嫂张氏见城门已无法可守,当机立断,立刻赶回城中,要带全家老幼从西门逃走。
我们乔装打扮,扮成普通百姓模样,除了母亲,家中所有的女子都换做男儿装扮。
嫂嫂还特意给我脸上、手上多涂了几层泥灰。
“阿洛,你生得实在太美,便是扮作男儿,只怕也……,还是扮丑些,安心!”
然而我们还是晚了一步,已经到了城门口,却被一队黑山贼人拦下,盘问洛城守将甄豫的家小。
嫂嫂因曾披坚执锐助兄长守城,被贼人认了出来。幸而我甄氏一门,无论是父亲在时,还是家兄继任洛城城主,皆对百姓宽仁厚爱。因此,嫂嫂振臂一呼,逃亡的百姓们拎着棍棒锄头纷纷上前助她将那一队黑山贼人打跑。
众人一涌而出,逃出了西门。
我虽然亦随人流逃了出去,可是兵慌马乱之中,却和嫂嫂她们失散了,眼见暮色西沉,独自一人随着十几个百姓徒步而行,不知逃往何处,亦不知去往何方。
正惶急焦愁之时,又有一队黑山贼人追了过来,同行的百姓纷纷四散而逃,朝路两边的山坡密林里钻。
可怜我一个大家闺秀,自幼养在深闺,从不曾走过这般远的路,此时双足早已磨破,疼痛钻心,哪里还有力气再去爬山钻林。
可若是不拼尽力气去逃,一旦落到贼兵手中,被他们看出我的女儿身,等待我的,将会是比死还要可怕的命运。
为了活命,我强忍着足底的剧痛,再也顾不得什么大家闺秀的仪态举止,学着同伴的样子,手脚并用,拼命朝山坡上爬去。
眼看只差几步,我就能爬上去了,哪知脚下忽然一滑,再也站立不稳,整个人朝下滚落。
也不知是幸或不幸,我刚滚落到路中央,便见一匹黑马冲了过来,似是受了我的惊吓,那马长声嘶鸣,两只前蹄高高扬起。
下一秒,那一双铁蹄就会狠狠地踩踏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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