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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宠毒后:鬼王,来硬的! (浣水月)


  有了帮,众人觉得活得更好。
  因为,有才干的都能等着领差赚钱。
  没本事的,还可以申请帮中田地耕种,每年向帮中交纳五成租子即可,帮中采买了一批耕牛,可以借耕牛来用。
  李大头原是负责送绸缎的,货到领余款回分舵。
  只是顺道与陈蘅等人同行,一路上人多也热闹。
  陈蘅凝了一下,“劳李镖师替我送一封信去陈氏族中三房的湘太公。”
  他接了韩姬递来的书信,李大头咧嘴笑道:“顺手之事,在下得告辞了,盟主保重!李大长老保重。”
  颖川郡陈氏,祖籍就在郡城的南城一带,族中人口兴旺。
  陈蘅不回族中,慕容慬一声令下,众人继续往前行。
  离郡城不到三十里,便有一个红衣女子驰马而近,远远就高喊着:“盟主!李大长老……”
  韩姬的眼里掠过一丝冰冷,这是几不可见的鄙夷之色。
  “韩姬,红姑爱着红衣,你也爱着红衣……”
  “红姑?”韩姬冷声道,“她给自己取的名字真够难听的,像个山野村女,还不如‘艳色’好听。”
  艳色,艳蛇,这是御蛇的绰号。
  以前的御蛇总喜欢漂亮的衣裳,可自从看到韩姬爱着红衣后,她也爱上了红衣,时不时就穿上。
  陈蘅问道:“韩姬,你和红姑都爱着红衣,这有什么缘故么?”
  韩姬思绪飘远,她似乎记得八岁那年的中秋佳节,父亲韩成浑身鲜血的样子,她记得自己在御卫营受伤,为了掩饰身上的鲜血,改着红裳。
  母亲没了,父亲是她唯一的亲人。
  父亲总觉得亏欠她颇多,给了她最好的一切。
  “小玉疼吗?”
  “不疼!一点都不疼。”
  如果她穿深色的,父亲就不会发现她衣裳上的血迹,她只是不小心被其他的御卫营防仓用木剑给伤了,虽是木剑,还是在她手臂上划出一道血痕。
  为了让父亲安心,她从那以后改装大红的衣裳,这样就算受伤了,洗去了血迹,父亲也瞧不见。不像其他颜色的,血迹留下的浊痕怎么也去不掉。
  父亲没了后,她习惯穿红裳。
  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让家中的绣婢做了一身大红的衣裳,父亲笑着说:“小玉穿红衣真好看,像你娘一样好看。”
  那是她记忆里,父亲第一次说她的衣裳好看。
  韩姬神色悲伤。
  陈蘅道了声“对不住,勾起你的伤心事。”
  她瞧出来了,她自以为自己的心事,一向是藏得很好的,至少其他人没瞧出来过。
  “红衣,是我父亲夸过的颜色,父亲说,他第一次见到我母亲时,我母亲穿的就是红衣,他还说,我和母亲一样,都适合穿这种大红又漂亮的衣裳。”
  陈蘅沉了又沉,“漂亮的衣裳不应该穿一种颜色,就像是一种饭菜,一直吃一直吃也会腻的,回头,我让杜鹃给你做一身浅蓝色的如何?”
  韩姬凝了一下。
  很久没人给她做新裳了。
  她不会针线活,每次都是自己攒了银子去买。
  她的钱几乎花不出去,首饰一直是那几件,也只买衣裳能花几个钱。
  “我……还能穿其他颜色的?”
  “当然可以。”
  韩姬,御鸡,如果她没记错,前世的她一直追随在慕容慬的左右,出生入死,不仅是慕容慬的御卫,据说也是慕容慬唯一儿子的母亲。
  曾有传言说,慕容慬有一个宝贝儿子,长得极是漂亮。孩子一出生胸口就有一块鸽子蛋大小的紫色龙爪印。据说他出生时带着一股紫气,在北燕广为流传,北燕上下认定这孩子是上苍所赐,更是真龙转世,尤其被燕高帝所喜爱。
  陈蘅记得,慕容慬的儿子与她的柔柔是同年同月更是同日出生。
  她的柔柔惨死,而慕容慬的儿子却是万千宠爱于一生。
  此子出生不足周岁,就被燕高帝封为清河王,颇得燕高帝的喜爱,下旨将这孩子接到身边教养。有传言说,燕高帝遇刺中伤,就是因为刺客杀的不是他,而是想杀年幼的清河王,燕高帝为保爱孙,生生受了一剑,未想那剑上竟抹了无解剧痛。


第三百九十章 怕抄经的人
  (续上章)生生受了一剑,未想那剑上竟抹了无解剧痛。
  前世临终前,燕高帝驾崩,留下遗诏要博陵王慕容慬登基为帝,慕容慬远在战场,待他登基时,宠妃逃出燕京,前往北燕西部与大皇子慕容忻会合。慕容忻在西云郡登基建立西北,自此之后,北燕一分为二。
  想到韩姬是慕容慬的爱妾,陈蘅心头莫名地升出一股酸意。
  两个长得如此好看的人,生的儿女肯定漂亮。
  马车里,突的静寂起来。
  陈蘅挑起车帘,红姑带着几个女子,神采飞扬,揖手呼道:“属下拜见盟主。”
  慕容慬道:“红姑,一路的绿林都收服了?”
  “盟主,有我红姑在……没什么事办不成,新任县令、县丞早就抵达永乐县衙,可老县令、县丞不让位儿,被红姑我一顿鞭子,吓得爽利地让位……”
  陈蘅的脸微微一沉。
  真是鲁莽,这新旧官员总有一个交接,被御蛇一闹,说不得这二人一肚子的怨言。
  “永乐县有个叫张萍的女子,说是郡主任命的司法,我到之后,已经让她接任了。”
  陈蘅问韩姬,“她一直就这样行事的?”
  “是有些张狂,以前没这等张狂。”
  御蛇是一到南地就为非作歹,怎么自在怎么来。
  慕容慬对她亦是睁只眼、闭只眼。
  能管住御蛇的人还真不多,第一个是慕容慬,再是御龙、御虎、御鼠、御牛,前两位只不肖说,乃是十二御卫的老大、老二,而御鼠脑子灵活,动不动就坑人,往往被坑的还得感激他,属于卖了人,被卖的还得一脸感激地帮忙数钱以作回报。
  御鼠坑过御蛇,所以御蛇甚是防备她。
  御鼠唯三未坑过的人:博陵王、御龙、御虎。
  慕容慬冷声道:“红姑,待入永乐县,你就吃斋抄佛经吧……”
  御蛇俏脸煞白。
  李大长老哈哈大笑,完全就是幸灾乐祸的样子。
  “红姑,官府有官府的规矩,你将好好的事搅得一团糟,盟主这罚——很轻。”
  御蛇恶狠狠地喝了声“姓李的”,只片刻,抛了个媚眼,“回头我要告诉你夫人,说你和我有一腿,看她不收拾你。”
  “红姑,你三年前这样坑我,她是恼了,可再来一回,你觉得她会信?”
  慕容慬又补了一句:“法华经一百遍!”
  “啊——”御蛇哭丧着脸,“盟主,属下错了,抄一遍,就一遍,罚我一天没肉。”
  马车里,水帮的女弟子道:“我还以为红姑有多厉害,原来她怕抄经。”
  韩姬淡淡地道:“她不是怕抄经,而是怕写字,更怕没肉吃,她自小就是无肉不欢又爱闹腾的。”
  御蛇与其他御卫不同,御龙、御虎是国师送给慕容慬的,又有十个是陛下精挑送来的,唯有御蛇,是自己哭着喊着进府的,为了十二御卫的名头,她硬是把另一个御卫给坑了,那人现下做了博陵王府的护院,而她则成了十二御卫的御蛇。
  为此,她很是得意了一场。
  御蛇无父无母,据说是战乱中的孤儿。
  五岁时被御卫营的指挥使捡到,送到御卫营训练。
  说起来,御蛇与韩姬打小就认识,御蛇最羡慕的就是韩姬有家人,还有一个护着韩姬的博陵王。以前,她不知韩姬的身世,只以为博陵王对所有漂亮的、武功又好的女护卫都有厚待。
  御蛇为了顿顿有肉吃,在听韩姬说她成为陛下选中的十名侍卫中的一人时,就自己去了博陵王府表忠心,一定要做慕容慬的近身御卫。
  当时,慕容慬很是挑剔地睨了一眼,“你想来就要来么?本王正要组建一支十二人的御卫队,名头都想好了,队长御龙,乃是医族龙年获胜的‘猎神’;副队长御虎,是医族虎年的‘猎神’。”
  医族的人崇尚自然,男女老少皆会狩猎,故而每年秋天有一个“秋狩节”,在这个节日会选出武功最高,猎户最多的人做“猎神”。
  御蛇眼睛透亮,“殿下,属下要入御卫队。”
  韩姬当时未在乎,不到两天,她就听说有一位陛下送来的侍卫睡了慕容慬身边的侍女,这可是了不得的事,慕容慬很生气,直接将此人降了一等,做了王府护院。
  事后,慕容慬一查,得知是御蛇捣的鬼。
  御蛇虽然入了御卫队,但罚不能少。
  慕容慬罚她浆洗衣裳,她的手脚比王府的侍女还麻利,又罚她做针线,甚至罚过她做厨娘,每一样都做得像模像样。最后一圈罚下来,众人才发现,御蛇爱吃肉,一天不吃肉,她就跟霜打的茄子一样,其次最怕写字,尤其是抄佛经。
  她要看谁拿着佛经,能逃避三丈,听说继后送了慕容慬一套佛经,她看到捧佛经的侍女在路口,硬是兜了一大圈绕过去。
  御蛇这会儿缠着慕容慬,一脸讨好,“盟主,你要不抽我一顿鞭子,别让属下抄一百遍佛经,这种活属下干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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