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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代盛宠 (奶茶仓鼠)


  如小公子方才一般,他沉稳的步伐与挺直的背脊透露出笃定与自信,却并无他方才的挑衅傲慢。他静静走上高台,目光只是向他瞥了一瞥,然后慢慢走到临霜身边。
  看见他上台,临霜隐隐有些发怔。心中惊讶的同时,又恍然漫了一缕安定暖流,低低开了开口,“少爷……”
  “没事。”
  伸手轻拍了下她的臂膀,沈长歌弯了弯唇角。背过身,脸上的笑容又似乎一瞬突然消失了,看向不远处的小公子。
  向前了两步,沈长歌定声开口:“‘金乌染霓裳,入镜映成双’,的确好句。世人写诗,皆习惯以飘渺之词喻物,以使得诗词文句看起来优美漂亮,而其实内中空洞平伐,毫无意义。你以霓裳喻霞云,以镜面喻江面,但若去了这些艳丽的饰词,敢问你这诗句中,可还有任何引人之处?”
  小公子一愣。
  台下的众人也有些惊讶,纷纷不说话了,仰着头目视着台上。
  临霜心中一动,没有再看小公子,转而凝视着沈长歌的身影。
  他这一言,无疑是将这一首词句彻头彻尾批驳了个遍,且话语浅白直接,一针见血,丝毫不留回面。小公子似乎也未曾想到,愣了少顷反应过神来,忽地皱眉疾步走过来。
  “你是谁啊?!”
  “这和你无关。”沈长歌面部表情,话语淡淡,“我来,只是想告诉你,在我看来,你这诗,当不得魁首,那紫珠,也不该为你所有。”
  小公子呼吸一滞,眉宇倏然厉了,冷笑,“笑话!”
  沉沉缓了一口气,小公子声冷道:“形诗作文,除了韵脚,本就讲究的以形喻物,深露浅藏!自然要以形词饰之,什么空洞平伐?毫无意义?这恐怕不过是你们这些写不出漂亮形词之人来刻意诟病的说辞吧!”
  “是么?”沈长歌眉宇微挑,却似乎似乎不曾动气,反而眉睫一敛轻轻笑了,“这究竟是我刻意诟病的说辞,还是如你这般文采平平,只会以形词粉饰其句的借口之辞?”
  “你——”小公子气结,双手猝然紧攥成拳。
  “公子!”那伴他而来的随从见状也连忙步上台,抚慰着她的胸背为其顺气。
  ……
  说着说着便几乎吵起来,闲逸楼的掌柜在一旁尴尬观望,想劝,却根本插不上话来。先是一个衣着名贵的小公子,再是一位气质超凡的翩翩少年,这状况在往年的诗会上还从未有过,他头一回见,根本不知该如何是好。
  台下的观众也似乎觉得新奇,七嘴八舌地议论,逐渐便连下面都因诗句的“饰词”一说纷纷站成两派,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
  站在沈长歌的身后,临霜心急如焚。
  她分外担忧此刻如遇熟人,若将沈长歌认出,对其名声怕有所损。她想打断,可是在一边僵滞了好半天,却根本说不上一句话来。
  “罢了。”好一会儿,沈长歌终于轻叹了一口气,脸色如旧云淡风轻,“这样吧,若是我可以不加那些形词饰词,便可做出优于你的诗词,这魁首,可为我所属?”
  小公子闻言一怔,眉头紧皱,“这魁首已是我的!怎能为你所属?”
  沈长歌淡漠一哂,道:“你既已是魁首,那么只要我强过你,自然说明我比你优异,那么这魁首,自当为我所属,不是么?”
  他以他的原话驳他,直说得他喉间一涩,半天没能说出话来。
  沈长歌却已不愿再搭理他,轻讽地笑了一下,自顾转身向桌案边走去。


第71章 胜出
  备笔, 斟水,研墨,蘸墨。
  礼貌朝着店小二要了一页宣纸, 沈长歌将纸静静铺好, 以镇尺抚平,而后信手执笔, 落笔成墨,笔走龙蛇。
  台下的众人雅雀无音, 纷纷抬着头, 定定注视着那道淡定清隽的青色身影。
  沈长歌面容淡定, 背脊挺直,左手半负于身后,右手执笔落墨, 目光默默落在纸上,他似乎完全不曾发觉众人的注视,神态容色如旧淡然,挥笔成诗。
  便连那矜傲自高的小公子都似乎有些怔住, 虽紧盯的目光里仍有些愤愤,却逐渐有些凝固。
  沈长歌写得很快,几乎没过小半柱香, 他便已撂笔起身,将镇尺拿开,轻拂起纸页吹了吹墨。等到那纸上的墨迹几乎已干透,将纸页交给小公子。
  小公子微怔, 将信将疑地接过了,垂眸一望,视线方才停了两秒,竟赫地一瞬愕住了,又立即抬起头看向他。
  他这反应有些奇异,也同时更令人忍不住好奇,掌柜探着脖子凑过去,想要看那纸上究竟写了什么。即便是临霜,也忍不住伸着脸瞧上一瞧,直到被身前的沈长歌偏头一望,方才又讪讪地又缩回了他身后。
  咬牙僵了片刻,小公子滞涩半晌,倏地一撇手,将那一页纸撇开了,正巧轻悄飘在高台前。
  台下的观众早已心痒难耐,见状立刻一拥上前,争先恐后地观看。
  就见那张雪白宣纸之上,几行书挥洒自如,诗意盎然:
  暮云迢迢奔落日,落日沉沉余暮云。
  孤鹜不辩天与水,遥是楚天落黄昏。
  字句形意浅白通俗,文笔简练,意蕴优美。
  很快的,台下再次惊奇一阵喧潮。
  盯着小公子越来越僵白的脸,沈长歌面色冷淡,“这般,你可认输了?”
  小公子说不出话,紧瞪着他的目光依旧恁般灼灼愤懑,却隐约有了点自恨的不甘。
  不予再理睬他,沈长歌回身看了看临霜,手臂半环在她身后悄声一引,引她走到那置放紫珠的小台前。
  这一次的魁首自然再毋庸置疑,掌柜笑呵呵地步上台前,高声宣告着这一次元夕诗会的夺魁之笔,惹得台下一阵掌声雷鸣。沈长歌淡定地轻一颔首,而后接过了那枚店小二递来的,被锦盒包裹的精致紫珠。
  他只略略看了一看,将锦盒一阖利落收起了,低声唤了一下临霜,向着高台下走去。
  “喂!”那小公子却似乎分外不甘心,一时不忍,又出声把他叫住。
  沈长歌脚步一停,回头看他,面无表情。
  愤懑盯了他一会儿,小公子抿了抿唇,开口:“你……你到底是谁啊?”他的声音较刚刚有些低落,少了原先的矜傲。
  看了他一眼,沈长歌没有回答,定了定,带着临霜,转身走下去。
  ·
  一下了高台,临霜立即低着脸嚅声开口,“少爷,奴婢……奴婢技不如人,劳烦少爷了,奴婢谢少爷。”
  她低低地说了这几句,转而脸上又有了一些骄傲,抬起头对他盈盈一笑,道:“不过,的确还是少爷厉害,当为这魁首!”
  “你只是练得太少。”沈长歌见状轻轻笑了,手臂带着她向门口处一引,并肩伴她慢慢朝着门口走去。
  “我曾经刚学诗文对韵时,被要求每天一首诗文词韵,如若写不出,可要被太傅打掌心的。看那人的衣着,想来也是哪个富家子弟,必然也读过不少书。你未曾接受过正经的练习便可有如今的水平,已经非常难得,不必在意。”
  “是这样吗……”临霜低低自语,回想到方才那小公子的矜傲摸样,心下不由总有一些欣羡。那小公子看年岁,适才也只同她大不了多少,可是却不管是神态还是信心,与她都可谓有着天壤般的差距。
  她也真的,很想有机会读书的……
  似乎看出她心中所想,沈长歌偏头凝视,见她一直低埋着头,唇角不经意微勾,戏谑般开了口,“你若也想读书也好啊,今后我也让你每天行诗作文,如若写不出,就打掌心,怎么样?”
  “……啊?”临霜一愣,呆呆抬头眨了眨眼,立刻摆手,“啊不不不……少爷,还是不要了……”
  沈长歌低低一笑,脚步停了一停,“对了。”
  临霜跟着他停下,不解地看他。
  “这个给你。”就见他伸出手,将那个置着紫珠的锦盒递到她的面前,轻轻道。
  临霜愣怔了一秒,看了看锦盒,又抬头看了看他,却不曾接过,讷讷开口,“可是少爷……这是你赢下的。”
  “这也是我送你的。”他神情平和,顿了顿,径直执起她的手,将锦盒放在她的手中。
  他轻哂道:“这珠子确实很漂亮,但我拿着没用,你拿着吧,用它来镶支珠钗,或是其他什么首饰都好。”
  视线从她的发髻与衣衫上轻掠一掠,他的视线最终落在她头上的木钗上,开口,“你平日太过素静了,应当好好装扮一些。”
  临霜依旧有些怔然,只觉掌心似乎被那个锦盒灼烫了,暖意从掌心一脉漫到胸口。她心中暗喜,紧了紧那个锦盒,轻轻道了一声,“那……奴婢谢少爷!”
  沈长歌微然淡笑。
  亥时已过大半,眼看夜色已浓,沈长歌直言不易在外过久逗留,提议趁着灯色打道回府。临霜自然应允,在他的嘱咐下将外衣仔细穿好,又自店小二要了些小暖炭,置在手炉中,等温度燃得盛了,笼在袖中裹得掩饰,同她一起朝外走去。
  “长歌真是好兴致,元夕佳节,竟也携佳人出府同游,吟诗作乐。”——
  就在两人即将步出闲逸楼的门外时,一道含笑的男音倏地从身后传来,熟悉而散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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