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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娘子种田忙 (花柒迟迟)


  她的话说了一半,却是再明白不过了。少女怀春,当年初初进攻,她也不是没对承德帝生出过爱意,但无论她如何曲意讨好,如何展现过人的美貌聪慧,始终都越不过那个已经去了黄泉的女子。
  岁月经年,青春不在,她也就想开了。
  既然承德帝不会把那个位置给她,她就自己想办法坐上去。而且还要更尊荣,甚至掌控天下…
  “公主呢?”
  “老奴方才过来的时候,听得公主在读书。”
  “好,有她在…本宫就安心了。”
  老嬷嬷赶紧奉承道,“公主懂事又孝顺,娘娘放心,将来定然会心愿得偿。”
  苏贵妃长舒一口气,起身望向大开的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雨已经停了,天上的乌云淡薄起来,阳光如同金色的利剑从天空直直插入大地,有些洒在宫殿顶部的琉璃瓦上,越发晃的人眼睛生疼。
  苏贵妃嘴角慢慢翘了起来,开始和过程都不重要,只要结果尽如人意就好了…
  光明殿里,福公公小心翼翼瞄了一眼桌案后,有些出神的主子,轻手轻脚走去窗边,开了一半窗扇。
  蒸腾的水汽和阳光,突然闯入,惹得冯简回了神,“什么时辰了?”
  “回殿下,未时三刻。”
  福公公赶紧应声,又道,“殿下可要用些茶点?”
  “不必,传玄一来。”
  “是,殿下。”
  福公公得了命令,亲自出去处置,很快装扮成太监的玄一就进了门。
  封泽头也没抬,屋外的阳光照在他头顶的金冠,不但没有耀眼,反倒有些清冷。
  玄一扫了一眼,就跪在了桌案前。
  “北边有消息传来吗?”
  “回主上,没有。刚过完年,春耕在即,想必家家户户都是忙碌。”
  玄一说的委婉,明显不想主子怪罪玄五玄六两个兄弟怠慢。说来也是奇怪,以前就是陆姑娘没有书信送来,玄五玄六总要禀告几句,这次居然一个多月不曾通过消息,难道是哪位姑娘气恼主上不归,连玄五玄六都被命令不能通信了?
  他想不明白,也只能这般遮掩一二了。
  封泽自幼聪慧过人,怎么会猜不出他的心思。于是,眉头皱的更是紧了。
  小米的脾气,他最是清楚,虽然平日看似凡事都不在意,其实最是心细。猫咪一样,温驯贴心,但惹恼了她,必定就会亮出锋利的爪子。
  他这般一走就是半年,她等的怕是早就恼火了。
  但是…
  丰泽叹气,抬笔还是写了半篇字迹,末了塞进了信封。
  “送去北地!”
  “是,主上。”
  玄一上前接了信封,小心放进怀里。
  “选一队好手,赶去北地,严密保护陆家,不得让他们受一点儿惊吓。必要时候,可以大开杀戒,动用令牌。”
  封泽脸色冷厉,手掌握拳,低声道,“半年,一定要保陆家平安无恙。”
  “主上放心,属下亲自挑选人手。”

  ☆、第246章 草原烽火

  玄一跪倒磕头,想了想又道,“近日,几个武侯都派人回京述职,特别是镇南侯府,母子同归,而且听说带了一个不知底细的义女。东海侯府干脆就只拍了一个嫡女进京,属下是否要派人查探一下底细?”
  封泽想起方才父皇的话,心头烦躁,摆手拒绝,“无关紧要之人,不必占用人手。”
  “是,主上。”
  玄一赶紧应下,又改了话头儿,“白草原那里传了消息,初一带人领走了那些准备好的武器,如今已经收拢了大小部落十一个,想必用不了半年,就能整合整个草原。”
  封泽难得脸上带了一丝喜色,“这小子,倒是个可造之材,平日在小米跟前…”
  他说到一半,却是停了口,“罢了,你下去忙吧。北地有消息,速速禀报。”
  “是,主上。”
  玄一恭敬退了出去,封泽起身站在窗口,嗅着雨后有些潮湿的空气,心头为觉得有些空落,好似他忽略了什么,但怎么也想不起,于是也就转身继续坐下批改奏章。
  自然,他不知道,也没人知道,今日的疏忽到底惹来多大一场风波。
  若是知道,他付出多大代价,都要弥补今日的巨大错误…
  可惜,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随着太阳一点点西斜,最终落入地平线下,大地被黄昏笼罩,天空也暗淡下来,隐约有星光闪烁。
  忙了一日的京都,除了几条酒楼林立或者花枝招展的街巷,其余大半地方都安静了下来。
  淘气孩子们被老娘拎回了家,男人们无论拿回了多少银钱,都能有一杯酒安慰一下疲惫的身体和灵魂。
  妇人们竭尽所能的准备了整齐的饭菜端上来,喂饱一家老少的肚皮。
  而遥远的北地,白雪尚且不曾完全融化的白草原上,这会儿却有一处部落正是忙碌。
  小儿手臂粗的牛油蜡烛,照的营地里亮如白昼。
  穿着皮袍的妇人们,后背背着幼小的孩子,手里却是不停的烧火,煮肉,或者干脆把洗剥干净的整羊架到火上烤。
  很快,就有油渍从羊身上滴下来,落进火堆里,发出呲呲的声音,诱惑着所有人的肚肠。
  百十个青壮男子,围拢在火堆边,一边高声说笑一边擦抹着手里的斩马刀和弓箭。
  那斩马刀很是锋利,迎着火光,亮的怕人。
  有人忍不住羡慕,端了马奶酒上来时候,就问道,“这真是一把好刀!比我们原来头人的那把都要好!”
  “那当然,”被夸赞的汉子很是骄傲的随手耍了两记刀花儿,“这样的好刀,就是在大元都不多见。”
  旁边有人也道,“就是,早知道跟着王子这般好,我早就跑来了,何苦还同王子打了一场?”
  “少吹牛,听你打在一起的才不是王子。若是王子,你这会儿还有命在吗?”
  众人七嘴八舌的,吵得厉害,他们有人衣衫破旧,有的甚至还带着伤,就是整个部落,说实话也不过聚拢了一些牛车马车,支起了几十顶破帐篷。
  其中最大最好的一座帐篷里,这会儿,灯光下,同样有个少年在擦刀。
  那雪亮的刀锋,偶尔反射在空中,好似闪电一般轻易能够劈开一切。刀身算不得长,若是人高马大的汉子握在手里怕是要嫌弃短小。但握在少年手里,却是再合适不过。
  刀柄上细细缠绕着一圈儿象牙色的细棉布条,可如今已经变成了暗红色,至于染料是什么,不必说也猜的到。
  这少年正是老熊岭上的马童初一,小米当做弟弟一般疼爱的哑巴男孩。
  不过短短两月功夫,小米若是这会儿在跟前,一定大吃一惊。
  原本木讷又沉默的初一,如今已经退去了那层温驯无害的模样,眼角眉梢浸透出来的冷厉,足以吓死几个胆小之人。
  自从踏上草原的第一日,他就带人突袭了当初灭掉他们族群的仇家,顺利接管了仇家的牧民和一切牛羊帐篷辎重。 乘着大胜之机,又剿灭兼并了周围的小部落。
  这般如同蚂蚁一般,一点点吞噬,一点点壮大,如今他的部落已经有四百人口,青壮占了一半,老幼妇人占了一半。若是这般发展下去,只要再给他半年时间,他就能统一草原。成为整个草原的王,也就能够…
  正这般想着,有人在帐篷外禀报了一声,就掀开帘子走了进来。
  来人也是熟识的,当初带人找到老熊岭的高壮草原人,名字为达布,经历了这两月的血火洗礼,他也更是健壮凶悍了。
  但这会儿他手里却端着托盘,托盘上有烤好的羊肉,一碗马奶酒,还有锋利的匕首。
  “王,该用饭了!”
  “放下吧,”初一收了手里的长刀,刚要拿起匕首割肉,想了想就走去帐篷角落的水盆里,把手洗的干干净净这才重新坐下分肉,大口吃喝。
  “准备好了吗,随时出发。”
  “王放心,都准备好了。这次夜袭,必定万无一失。”
  达布单膝跪地,右手扶着腰侧的刀柄,眼里的杀气简直要满溢出来。
  初一微微皱了眉头,迅速吃完托盘里的肉,这才说道,“记得,老弱妇孺不可多杀,待得将来统一草原,她们有大用处。小米说她有法子,帮助草原出产有用之物,换回物资。”
  达布好似有些不以为然,但是想想住在老熊岭那半年,亲眼所见之事,又忍不住低了头,“是,王。”
  初一伸手从怀里拿出一把黄杨木梳,慢慢梳理好散乱毛糙的鬓发。他的动作很轻柔,捏着木梳的手指越是极小心,生怕把木梳捏坏一般。
  待得梳理完,他又把梳子好好塞到胸口位置,再向下拍拍腰上的牛皮带,那里装了各色的药瓶,还有飞刀,关键时候,救了他不只一两次了。
  他这才站起身,握了刀柄,高声道,“出发!”
  达布立刻挑起门帘吆喝起来,营地里立刻喧闹起来,很快一百多匹战马,载着一百多骑士,旋风一般冲了出去,啥想了无尽的夜空,无垠的草原…
  妇人们重新抬着充当营门的牛车回归原位,末了继续忙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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