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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此生应不负 完结+番外 (总裁哥哥)


  她就跑在那些男生们的后面,死死的紧跟着,勉力让自己不要掉队。但仅仅是那样一圈,她就已经十分吃力了——
  原本自己跑步的时候,还不觉得有什么,等现在同这些同队的男生们一起跑了,她才发现,男生的步子迈得是要比女生大得多的。她自己跑的时候,还能控制一下呼吸,但等到她现在同队员们跑到一起了,她却发现,她是什么都顾及不到的。
  什么“三步一呼吸”,什么“尽量不要用嘴呼吸”,她的脑子里根本就什么都不记得。她只记得一件事儿——
  她要追上去!
  跑步这东西,向来是只有喜欢它的人才能懂得其中的乐趣的。然而,当跑步变成一种强制性的、不得不去做的事情的时候,想必即便是喜欢跑步的人,心里也多半是痛苦的。
  尤其像锦颐这样还要权力去追赶着别人的人,每每望着别人的背影离自己越来越远的时候,简直就是苦上加苦!
  是的,纵然她用尽全力了,纵然她已经很努力的去调动着全身的细胞了,她的脚步却还是渐渐慢了下来。
  她掉队了。
  但这却不是最糟糕的。
  更糟糕的是,长久以来的加速,使得她在跑到第三圈的时候,两条腿便完全脱力了。
  长跑是一项持久的运动,是要保留体力,匀速前进的。而她,为了能赶上其他队员的步伐,则是从一开始便在加速度,毫无保留。
  几乎是凭着头脑里残存的意志,锦颐机械的迈着双腿。
  头一次,她这样清楚的看清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差距——
  女人的体力是有着天生的弱势的,所以战场之上,鲜少有女人的一席之地,一句“男女有别”,便犹如天堑。
  为什么?为什么男人和女人间要有这样的区别呢?为什么天地之间,非得男人是刚强的那一个?女人是柔弱的那一个呢?
  人多说“柔以克刚”,可为什么,一个女人要打败一个男人,非得是要从征服那个男人的心开始呢?为什么女人不能堂堂正正的将男人打败一次?
  有那么一刻,锦颐甚至都忘了自己参军的真正目的,反而莫名其妙的从心底生出一股怒气来——
  她知道上天不公,但这也是头一次,她恨这样的不公。
  跑到第四圈的时候,她已经落后人家整整一圈了。不论是她自己这一区队,还是其他两大区队的,那些同她差不多时候出发的人都已经按着命令完成了任务。
  他们或者也是跑的有快有慢,或者也是有完成的不大完美的,但总归,他们都是在锦颐跑第四圈之前便完成了任务的。
  偌大的操场上,数百个人,却只有她一个人还在操场上继续跑着。
  人大约总是有些阴暗的心里的,特别是在一个人面临着一件不大美妙的事情的时候。不论锦颐平日里再如何淡定从容,说到底,她其实也跳脱不过一个“普通人”的范畴。
  他们是在看我什么?他们是在笑话我跑得慢?嘲讽我一个女人还非要同男人争锋?
  ……不!不要再想了!
  及时止住了自己那些负面的想法,闭眼睁眼间,锦颐的眼里又恢复了清明。
  一个人要保持正确的方向其实很难,她其实很幸运,总能在关键的时候悬崖勒马,发现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她心里憋着一股气,仍旧在操场上不肯停下来,落在了其他人的眼里,其实是在心里十分佩服的。
  并不如锦颐一开始所想的那般,他们其实是知道锦颐在尽力赶上整体队伍的步伐的,虽然,他们并不很明白她如此拼命的缘由——
  锦颐是第三区队的成员,所以同样的,杨正身为队长是对她有责任的。在他看来,一个常年不运动的女人,能坚持着跟在男人后面这么久,已经是很了不起了的。她已经用自己的行动向他们证明了自己。
  他看得出,早在她第三圈跑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是到达她的极限了。他原本以为她到了抵达原点的时候就会停下来,却没想到她竟还要去跑完最后一圈。
  皱了皱眉,也是害怕锦颐会直接晕倒在操场上,他抬起腿便想上去将她带下来。
  谁想到,他腿才刚刚抬起,他手臂上便多了一只手,生生将他给拦了下来。
  “连长?”杨正侧过头去看着李孟辉,一面不能理解的问了一句,一面还分神留意着操场上锦颐的情况。
  “你看她那是想停下来的模样吗?”李孟辉双手抱在胸前,斜睨了杨正一眼,往前走了一步。
  杨正听着李孟辉的话,重新将目光聚焦在锦颐的脸上——
  操场离得很远,他其实是看不怎么真切锦颐面上的表情的,但看着她奋力向着终点这里跑来的时候,他的心里忽然便闪过了这样一句话——
  当一个人努力地想要做成什么的时候,他身上的那股倔劲儿是掩藏不住的。
  锦颐的那步子,实际上已经说不上是在“跑”了,那简直是比“走”还要慢些了!但其中更明显的,其实是她那一双看起来尤为僵硬的腿。
  整个早操,整整一个小时,原本应当是用半个小时来长跑,半个小时学习体术的。但到了后来,就变成大家一起去看锦颐“走路”了。
  然而,从始至终,没有一个人觉得是她耽误了大家的进程。
  这世间哪有什么“量力而行”?哪有什么“男女之间的天壤之别”?如果有,那便让她亲自去填平了!
  她脚下这五公里的征程,是她此刻的战场。而现在,她征服了这战场。
  锦颐回到了终点。所谓的“精疲力尽”,已经不足以形容现在的她了。她拖着那双似乎已经完全不属于她的双腿,来到了杨正的面前,敬礼道——
  “报告队长,谢锦颐完成任务!”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要的成长过程~~~
谢谢祭酒扔了1个地雷
谢谢墨北微扔了1个手榴弹

  ☆、第二十四章

  人类,大约真的就是最有韧性的存在了。任你丢他在怎样艰苦恶劣的环境中去, 他终究是会慢慢适应的。
  譬如锦颐, 一开始的时候, 哪怕是五公里都快要去了她半条命, 但等到她开始习惯之后,便也就算不得什么了。甚至于之后的早操,渐渐加量为十公里、二十公里的长跑,她咬咬牙,也是能够吃得消的。
  “哎?锦颐?你今天不留在操场继续训练了?”
  下午,最后一堂步兵操典结束。步兵队第三区队的同学们解散之后,瞧见锦颐也要离开操场, 便立即有人追上去问道。
  同在第三区队的队伍里, 队员们瞧惯了锦颐在自己解散后, 独自留下来训练的模样,现在猛地有一次瞧见锦颐也不训练了,倒更像是瞧见了什么稀罕事儿一样。
  “嗯,我去找李连长有些事儿!”
  得, 那也还是训练的事儿!
  追到锦颐身边的几个青年在听到锦颐回答的同时, 一下子又泄了气。
  他们这些人虽说是李孟辉手下的兵,但实际上,他们是怕死了李孟辉那张黑脸的。如非必要,他们都是轻易不肯去找李孟辉的。但凡是能自己解决的,他们咬着牙也就解决了。假如遇上了自己不能解决的,他们最多也就是去找找杨正了。
  像谢锦颐那样、整个脑子里就只知道训练的人, 找李孟辉还能有什么事儿?还不就是听了李孟辉一开始的那句鬼话——术课上哪里遇上不懂的了,尽管去找他,他一个拳头过去,大家也就都该明白了。
  像李孟辉那样脸黑心更黑的人,下手根本就不会留情,他们当初无知,简直深受其害!
  原本,他们以为李孟辉对他们狠点也就算了,毕竟他们是男人,拳头挨了也就挨了。但谢锦颐,那虽然是个对自己十分狠心的人,却毕竟也还是个女人,李孟辉怎么也都该下手轻点的。但他们还是低估了李孟辉。
  然而,真正令他们感到惊诧的,是谢锦颐竟然就这样生生的受了下来。最后,也似乎是明白了自己与李孟辉力量上的差距,她竟慢慢的学会了运用巧劲去对抗。
  以至于到了现在,他们虽然还是清楚谢锦颐是个女人,但其实,他们已经很少再用一个“男人”的眼光,去单纯的将谢锦颐当成一个“女人”看了。
  “行,那你快去吧!”
  队员们同锦颐待得久了,混得熟了,便也知道时间于锦颐而言有多么珍贵了。他们一个一个的连忙冲锦颐摆了摆手,也不敢耽搁了她的时间。
  “喂,你说她一天这么拼,她累不累?”眼瞧着锦颐一路小跑着走远了,韩越忽然伸出手去搭在身旁的潘明飞肩上,一边用手撑着有些算累的腰,一边对着潘明飞问道。
  潘明飞斜了韩越一眼,反问,“你觉得呢?”
  “原本,她的长跑速度,比咱们队里最慢的都差了一圈。这才多久?她都快跑得跟我们差不多了。”
  韩越嘟囔了一句,潘明飞没有接话。
  国民军校招生是要有文化标准的,所以每一期招来的新生里,投笔从戎的文人和学生们,占了大半。原本,大家都是凭着一股爱国热情来报考军校,大家文化、体力水平相当,努力程度也相当,谁也说不上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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