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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嫁以后 (溪畔茶)


  看在望月眼里,就是越来越扎眼。
  一个女人过得怎么样,操不操心,累不累,有没有烦心事,真的从外貌上就看得出来。
  “自家姐妹面前,你何必佯装,就老实说了罢。我是做姐姐的,才提醒你两句,你不抓紧些,底下那些小贱人们动了心思,抢在你前面养出来,占了你长子的位置,到时你哭都晚了。我告诉你,别以为他现在新鲜劲儿没过去,还对你好,你就大意,这天底下的男人,都差不多,摆在心头第一等的,都是子嗣,你院里要是有谁现养出来一个,妹夫的心立刻就被勾过去了。至于你,”望月挑起嘴角笑了笑,“现在不论对你多好,那都是做不得数的。”
  于氏听得微微皱眉,望月这番话似乎没错,但听着怎么有那么点不对劲呢,跟盼着人家夫妻失和似的。
  她在婆家时候少,跟姑子们都不甚熟,但大致脾性是知道的,望月这么不饶人,各自婚嫁了还要给来看望她的妹妹排头吃,她有点看不过眼,想说话,莹月已先道:“哦。”
  于氏:“……”
  她无奈了,这也太好性儿了吧?都出嫁的人了,怎么还好似泥捏的一样。
  正想着,莹月补了一句:“不过,我家里和大姐姐家不太一样,现在没有大姐姐说的那些人,所以应该没事。”
  她这一句补得很脆亮,眼里闪着的光乃至有点调皮,显然,是故意的。
  立她身后的石楠腰板都跟着直了直。
  于氏咽下了到嘴边的话,举起茶盅来,掩住了将泄露的笑意。
  望月就很堵心了,沉下脸道:“——你这是什么话,别的还罢了,嫉妒这一条,是犯了七出的,我们徐家的姑娘出门子,可不能带着这股小家子气,没得把门风都败坏了。”
  公侯之家,爷们屋里摆两个人多正常,望月对这条规则还真是接受的,至于心里好不好受,就是另一回事了,不好受,也不敢宣之于口。
  让岑永春把他的房里人都打发走?不可能的,恐怕岑夫人知道了,得先把她打发回娘家去。
  莹月慢吞吞地:“——哦。”
  她其实想说点什么,想一想,又算了,她跟望月就是没有话讲的,思想也差得远。
  打个比方说,方寒霄要是纳别人,她不会闹腾,也不会阻止,可是肯定不会再喜欢他了,更不会给他的这种让她很不舒服的行为说话。
  ……
  莹月忽然走了一个大大的神。
  喜欢?
  她怎么会想到把这个词用到方寒霄身上?从前她好像一直都没有这样想过——当然喜欢这个词本身没有什么稀罕,她喜欢玉簪石楠,到方家以后,也喜欢小姑子方慧,但不知为什么,一旦把这个词用到方寒霄身上,好像它就不再像原来一样是个单纯的词了。
  不是变得不好,相反,是太好了。它所体现的不但有亲近温暖,还多了光芒闪闪。
  这一层光,从她的心里生出来,让她整颗心都变得无比快活。
  这实在是个很寻常的时刻,甚至还是个不怎么愉快的时刻,因为对面坐着的是坑害过她并且现在还在拿话针对她的长姐,但她一点都不再放在心上,连反唇相讥的力气都懒得跟她废了。
  因为她只是很开心。
  这份开心占据了莹月全部的心思,以至于她分不出来一点来去跟望月生气。
  还有什么好生气的啊,她开心都要开心不过来了。
  莹月努力地咬着唇——她现在要是笑出来,一定显得很傻,说不定还要把望月跟于氏都吓一跳。
  她因此忍得很辛苦,学着于氏,也把茶盅挡到唇边。但心头的情绪挡不下去。
  她喜欢方寒霄。
  想到这一句,她的脸刹那间又似火烧,十分开心里,有五分都变作了羞涩。
  不过,也没什么吧。
  莹月努力说服着自己,他那么好,她喜欢他一点有什么呢。
  他是她的夫婿,她是可以喜欢他的。


第87章
  前院。
  相比后院有些不尴不尬的气氛,前院也没好到哪里去。
  基本上是岑永春一个人在高谈阔论。
  “大舅兄,听说你这回又落榜了?”
  徐尚宣的脸黑了一层——哪壶不开提哪壶,而且都过去好几个月的事了,这妹婿好没眼色,现在还提!
  他很不痛快地简短应道:“是啊。”
  岑永春一笑:“大舅兄,别丧气嘛,状元哪是那么容易得的,我听说尊岳于世叔当年还落过一回榜呢。”
  这话倒还中听,徐尚宣心里舒服了点,不过道:“我岳父和我不一样,他老人家那回是天上落雨,不慎污了卷子,才遭黜落的。”
  简而言之,运气不好。他自己则是跟运气无关,就是实力不够。
  “那也是没中。”岑永春手一挥,就把一概而论了,又道,“大舅兄,你这回没中,也不能全赖你,你跟着于世叔读书,但是于世叔公务太繁忙了,三不五时要出个外差,这回又才往扬州去了一回——寒霄,你还跟着了对不对?有阵子不见,下雪前原想叫你出来玩一遭,一打听,才知道你竟不在家。”
  方寒霄对着他转过来的目光,慢慢点了下头,心里留上了神。
  岑永春这话音有点微妙。
  “这就对了!”岑永春一拍掌,又转向徐尚宣,“于世叔那么忙,哪有多少工夫专门教你,依我说,你该想法去找个书院,或是凑点银子,捐进国子监去,那才是你们读书的正途呢。”
  徐尚宣一听,想也不想地拒绝了:“那不用,我跟着岳父很好。岳父虽忙,我把问题攒下来,候到他闲的时候去请教便是了。”
  书院或是国子监的教授再厉害,一个人要面对许多个学生,他跟着于星诚可是一对一的,而且于星诚还是在职官员,他不但学读书,也提前学做官,这么好的机会,哪怕徐尚宣是看见书本就头痛的一个人,他也是知道好歹的。
  “这倒也是。”岑永春没有坚持,跟着点头赞同,看上去倒不高傲,一副闲聊的样子道,“大舅兄,那你先前跟着于世叔下江南,可有什么趣事?说来叫我听听——那可是个好地方,我久想去,只是母亲不许,怕我缺人管束,在外面胡闹,我都这么大的人了,母亲还像三岁般地管着我,唉,哪像你们,自在得多了!”
  徐尚宣没什么城府,聊开了他也愿意多说两句,但这个他还真说不出什么来,道:“哪有什么趣事,我们不是玩去的,一路正经事都忙不过来,能打仪仗的时候还好,有时候要微服,只能凭两条腿走,我两只脚底走得全是泡,大夏天的太阳还毒,我皮都晒脱了一层!”
  他说着连连摇头,一副不堪回首的样子。
  岑永春伸手点他,大笑:“大舅兄不实诚,难道还怕我去告你的状不成?别处不说,那十里秦淮,香艳脂粉,大舅兄难道能过而不入,不去领教领教?”
  “嘘!”徐尚宣吓一跳,连忙摆手,“我们可是查人去的,岂敢干这样带头犯禁的事!”
  “我不信。”岑永春撇嘴摇头,又去问方寒霄,“寒霄,你是个痛快人,不像他们那样人家有的没的忌讳一堆,你快说,你这回出去,有什么有意思的没有?”他说着挤眼,“扬州,也是个好地方啊,有一样闻名天下的特产,你没去尝尝?”
  方寒霄眼睛眯起,似乎含笑,然而让人看不清他眼中的真实神色,然后摇头。
  他虽然摇头,但他相貌与徐尚宣差别得远,正经时是清朗,做出这副表情时,便透出几分矜贵风流意味,是他们这类贵介子弟自养尊处优的环境里天生而来的。
  岑永春一见就来了劲,加重了语气:“真没有?我不信!于世叔忙便罢了,他是个正经人,想来确实也不会动这些心眼,你去忙的什么?难道就白跑一趟?——你要一定说没有,那你说说,你去这么久,到底干什么去了?前后加起来可有一个月呢,你不说细了,我就不信!”
  方寒霄至此了然。
  原来是问他打探来了。
  只不知他想打探的是哪一方面,毕竟,他们在扬州停留时间不长,忙的事情可着实不少。
  延平郡王?凶徒?蒋知府?应巡抚?
  方寒霄脑子里转悠着,下笔写:你去刑部看看那一串人犯,便知我们忙的是什么了。
  岑永春眼底光芒一闪,但是摇着头,似乎很嫌弃地道:“马上快过年了,我去看犯人干什么,不嫌晦气。再说,都是钦命案犯,哪是想见就见得着的,你只是敷衍我。”
  顿了顿,又不经意般问,“我听说,这回揪出来的蛀虫十分厉害,居然包括了一个巡抚?”
  这不是什么秘密,方寒霄随意点头。
  “于世叔可真是厉害,立这么大功劳,这回官职又能往上动了动吧?”岑永春先夸了一句,才又道,“说到这个,我倒真是想问问,这个巡抚真是被下属咬出来的?没有别的什么?”
  方寒霄一笔一划写:别的什么?
  “就是——”岑永春卡了一下,“就是别的过错什么的,他自己没泄露点什么,纯是被下属连累出来的?那他可真是够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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