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恃宠生娇 番外完结 (泊烟)


  萧祐上前行礼,兄妹两人面面相觑,然后呼和鲁走到朱正熙面前,郑重地行了个礼,用汉语说道:“太子殿下,感激您相信我们!我们一定会帮忙抓住阿布丹那个混蛋,以证清白!”
  朱正熙点了点头:“我们汉人有句话,叫‘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你们远道而来便是我们尊贵的客人,我也相信阿古拉可汗修好的决心。但此次的事件,也当让王子和公主引以为鉴。人若是心存恶念,很容易就被有心之人利用,酿成可怕的结果。你们也应该谢谢我九叔宽宏大量,他虽身受重伤,但一直都在替你们瓦剌奔走说话。希望你们回去以后,同样不要忘记我们修好的诚意。”
  呼和鲁又行了个大礼,郑重地说道:“若我呼和鲁有朝一日继承汗位,承诺在我有生之年,绝不再侵扰汉境一分土地。感激太子和晋王的不杀之恩!”


第51章
  几日之后, 阿布丹的尸体在城郊被找到,锦衣卫给定的结果是畏罪自杀。此事犹如强风过境,留下一片狼藉, 却再无踪迹可寻。
  朱正熙下令结案, 只将当日围场行刺的人全部斩首示众,没有再牵连其余瓦剌的使臣。
  呼和鲁辞行的时候, 端和帝还准备了丰厚的礼物要他带回去。他进宫再三感激端和帝和太子的宅心仁厚, 还特意到晋王府向朱翊深赔罪。朱翊深赠了四个貌美年轻的女子给他, 环肥燕瘦, 各有风姿。呼和鲁欣然收下, 回赠了一匹自己的坐骑,乌珠穆沁马。
  乌珠穆沁马是蒙古马中最好的种类,体格并不算高大,四蹄矫健, 栗色的马毛十分油亮。其长期在蒙古高原的风霜雨露中成长,耐力惊人,速度奇快,且性格桀骜不驯。当年成吉思汗的近卫便是配了乌珠穆沁马, 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
  蒙古人视其为瑰宝, 只供蒙古皇室和蒙古骑兵享用。朱翊深在瓦剌时见过这宝驹, 阿古拉却舍不得赠一匹给他。呼和鲁此番忍痛割爱, 显示了极大的诚意。朱翊深与他尽释前嫌, 其间若澄来送药, 听说呼和鲁在里面,就没有进去。
  她对那个高大健壮的蒙古男人充满侵略性的目光,尚且有几分抵触。
  明间里站着四个美人,是朱翊深送给呼和鲁的,可若澄的目光还是在她们身上来回梭巡。那四个美人目不斜视,姿色各异,若澄心里隐隐生出几分不舒服的感觉来。朱翊深的身份地位,要弄到美人实在太容易了。可他身边没有通房,唯一的妾室兰夫人已被若澄偷听到是完璧之身。
  若澄忽然想,他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过了会儿,呼和鲁从西次间出来,若澄低头站在旁边。呼和鲁一眼就看见了她,今日穿着一袭紫绫袄儿,浅红的半臂,领口有鎏金的扣纽,下身是荷绿色的缠枝花缎长裙。她的腰肢纤细,如同柳条,仿佛轻轻一折就会断了。不知搂在怀中,是何种滋味。
  有她在旁,那四个人美人顿时都失了颜色。但呼和鲁却是不敢再妄想,急冲冲地带着人走了。
  朱翊深伤好之后,若澄便搬回沈家住,和沈如锦一起安安静静地绣嫁衣。夏暮秋初之时,闹腾了半年的宗人府终于定下了晋王的婚期为来年开春。春时万物生长,正适阴阳交合。本来亲王的婚事至少得筹备一两年,但晋王年岁已大,是所有亲王里面最晚立妃的一个,因此宗人府的官员也十分着急。
  等到了秋天,平国公府长公子正式迎娶沈如锦。那场婚事轰动了整个京城,徐孟舟是嫡长子,平国公府自然百般重视,婚礼的排场直逼郡王的规模。而沈家虽然门楣清贵,但有太子,宁妃还有晋王赐下的添箱,嫁妆倒是颇为丰厚,不比那些世家贵女出嫁时差。
  若澄跟着喜娘,送沈如锦出门,第一次看到了骑着高头大马,穿着吉服的徐孟舟,的确是仪表堂堂。
  八抬的一顶大花轿,傧相、喜娘、全福人簇拥着凤冠霞帔的新娘子离开家门,夹道的花灯,鼓乐齐鸣,鞭炮声震耳欲聋,街坊四邻全都出来看热闹,孩童奔走讨喜糖吃。
  若澄目送那顶花轿热热闹闹地远去,心中也替堂姐感到高兴。
  但不知为何,心底又生了几分惆怅出来。一入侯门深似海,她其实更向往的是平凡人家的夫妻相守,男耕女织。平国公夫人是那般不好相与的人,纵然有大公子相护,也不知姐姐能否在夫家安身立命。但从婚期将至开始,沈如锦一直都是满心期待的,若澄便将这几分隐忧压了下去。
  沈雍和沈安庭去招待今日来家里贺喜的客人,沈家先是与平国公府联姻,后头还有个若澄与晋王府联姻,一时之间在京中炙手可热。沈老夫人与几个年纪相仿的老夫人去北院闲聊,若澄不太喜欢热闹,回自己的房中。雪球一扭一扭地跟在她旁边,她低头笑骂:“你都快胖成球了,还想着吃东西啊?”
  雪球“喵喵”地叫了两声,仰头直直地望着若澄,竟然蹲坐下来,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巴。它好像也知道今日家中有喜宴,厨房里酒菜飘香。
  若澄被它的馋样逗笑,低头揉了揉它的头:“说好了,咱们是一只猫,不能长成小猪呀。你回晋王府的时候,会被厨房的人抓去当肉烧的。”
  沈安序悄悄地跟了上来,看着长廊里头,穿着水红半臂的少女,跟一只猫津津有味地说话。那模样娇憨天真,看得人心里一片柔软,情不自禁地就想保护她,让她永远无忧无虑地活着。
  “二哥哥?”若澄抬头看见他,笑着叫道。她跟沈安序已经很熟稔,常托他从外面买书回来看。她看得的书大都是鉴赏类的,有些很深很偏的内容,沈安序都没有看过。他曾在家中看到那个叫陈玉林的书生走动,而后又无意间发现陈玉林经常在琉璃厂一带的字画铺徘徊。而每当那之后不久,清溪公子的作品便会问世。
  沈安序心中生了一个荒谬的猜测,他走到若澄身边,从袖中拿出一个卷轴,递过去:“澄儿,你帮我看看这个。”
  若澄直起身子,打开卷轴,仔细看了看:“二哥哥不是擅写楷书么?怎么忽然写起草书来了?这狂草是学的张旭的笔法?”她本是无心之言,脱口而出,沈安序的眸中却闪过一道精光:“早前我拿着这幅字去找父亲看,父亲都认不出来是我写的。你如何知道?”
  若澄语塞,慢慢地卷起卷轴:“我平日看的书法多了,又熟悉二哥哥的字,当然知道。若是大哥哥的字,我就认不出来了。”
  沈安序心中却有几分笃定,轻声道:“你就是清溪公子,对不对?”
  若澄瞪大眼睛,不知怎么一幅字就让他生出如此联想,把卷轴塞回他的怀里:“二哥哥别乱说。我怎么可能是他?”
  沈安序看了看左右无人,扯着她的手臂到角落里:“来过家里那个姓陈的书生经常在琉璃厂一带走动,恐怕早都被人盯上了。清溪公子现在名声这么大,一字千金,连太子殿下都想知道他是何方高人,你就不怕那些人顺藤摸瓜找到你这儿?你赶紧跟我说实话,我还能想个法子保你。”
  他口气里面已经认定若澄就是清溪。若澄从陈玉林那里听到,最近的确有很多商人明里暗里地堵住他,要请清溪去府上一聚,但都被陈玉林给搪塞过去了。但这样下去,早晚有一日陈玉林恐怕会兜不住。若澄也想过干脆不再写了,可她现在攒的钱,刚够在京城的角落旮旯里买个小院子,铺子都买不了一间。
  沈安序见若澄点了点头,心中虽早有准备,还是震惊不已。谁能想到在京中声名大噪的清溪公子,居然只是个不满十四岁的少女!他看过清溪所临摹的书法,尽得原著的神/韵和风骨,他虽也是自幼模仿王氏楷书,但也只得这一家精髓。他原以为对方大概是家学深厚的隐士,怎么说也要过而立之年。没想到这小丫头,竟藏了这么一手本事!
  “你如何想到要去卖字?是缺银子花?”沈安序又问道,“晋王他没给你钱?”
  若澄连忙摆了摆手:“王爷对我很大方,是我自己想要赚钱。我无父无母,若是以后出了什么意外,总得有些钱傍身。起初只想存一笔小钱,没想到声名鹊起,就想着多攒一点。王爷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二哥哥定要帮我瞒着。”
  沈安序心里升起几分怜惜之情。她自幼抱入宫中,养在贵人膝下,外人看着是锦衣玉食,富贵登极,但到底是寄人篱下,举目无亲,想必心里极没有安全感。这还未嫁入王府,便已想着今后防身之事了。女子生而不易,更别说是她这样的孤儿。沈家未曾养育过她一日,她心中尚且没有半分怨怼。对养了她十几年的宸妃母子,想必更是充满了感恩之情。她对晋王,大概是恩多过于爱吧。
  “我可以先替你瞒着,但你毕竟是女儿家,若是声名太响,很容易被人盯上。你得设法让清溪公子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至于买铺子的事情,若信得过我,不妨交由我来张罗。”
  若澄点了点头:“二哥哥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但你还要全力准备明年的春闱,买铺子的事暂时也不急。主要我还没想好买什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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