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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归 (郁桢)


  冯似珍自报家门后,见锦书没什么反应,又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还没请教恩人高姓大名。”
  锦书淡淡的回答道:“我姓程。”
  冯似珍又立即含笑着招呼:“程郎君,我可以跟着你一块回晋阳吗?”
  锦书实在不想带着个麻烦上路,但这女人能跟着他们跑两里地也实在了不起,看样子她拒绝是不可能的了,只好道:“由着你吧。”
  冯似珍见锦书答应了,欢喜得在炕上便和她磕头感谢。
  锦书没有在这屋里多留,她走出去的时候聂绍正在院子里和这户的当家攀谈了,聂绍见她出来了,匆忙的住了话题,朝她大步走来。
  聂绍刚在她面前站定,锦书便有些为难的和他道:“我答应那个女人跟着我们了。”
  聂绍神色恭谦的应了一声是。
  在农户家休整了半日,算是养好了精神。冯似珍本没什么大碍,有这半天的功夫也足够缓过来了。
  三个人,两匹马,这是个难题。锦书最后还是做出了让步,让冯似珍和她共乘一骑。那冯似珍虽然娇羞,但却满心欢喜的答应了。为了避人嫌,甚至也换了男装。还体贴的和锦书说:“程郎君,您别怪我多事,这样大家都好。”
  锦书还没怎样,那聂绍见状心中暗道,两个乔装女子,倒是件稀奇事。
  锦书男装的事一直没有点破,冯似珍也真拿她当男人。住店的时候他们会要两个房间,单独给冯似珍一间,另一间里锦书依旧睡床,聂绍要不打坐,要不睡桌子,一路上倒还相安无事。
  “程郎君,你去晋阳做什么?”
  “有点事。”几天下来,虽然彼此熟悉一些了,但锦书还是不可能把自己的底细全部透露给这个大大咧咧的女子。
  “哦,程郎君不是晋阳人吧。”
  锦书点头,冯似珍立马又说:“那去晋阳了一定要去我们家做客,我们家最好客了,知道郎君您救了我,一定会厚待您的。”
  锦书却淡淡的支吾了一声,没有说话。
  冯似珍见程郎君不苟言笑,冷冷清清的,也不知要怎样才能引得郎君一笑,为此她很有些懊丧。
  一路上锦书都不怎么说话,一是为了扮男人,她要粗着嗓门说话感觉很累,二是不管面对聂绍,还是这个结伴的冯似珍她都没什么可说的。因此很多时候都是一人默默的发呆。
  等到他们出了陕地到山西境内时已经是三月初了,本来不算远的距离,没想到耽搁了这么长的时间。
  三月初一过了临县,他们走的是官道,没想到竟然引来了一群马贼。聂绍不是吃素的,论拳脚,论刀剑都是顶尖的高手。他是秦勉豢养的死士,至死效忠主人,如今护送锦书北上,锦书的安危便是他最大的责任。
  聂绍有一招制敌的本事,但这次遇到的这些马贼和以往的不同,显得十分的难缠,锦书和冯似珍两个又是拖累,聂绍行动起来总要瞻前顾后的,那些人很快就抓住了聂绍的弱点,一心想要接近锦书。
  “这个小子细皮嫩肉,倒长得像个娘们似的,老大最喜欢这样的货色了,捉回去献给老大,肯定能得一笔奖赏。”一个戴眼罩的汉子肆无忌惮的说着,虽然只有一只眼,但露出的凶光也能让人不寒而栗。
  冯似珍双腿哆嗦得如同筛糠一般,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一句话来。聂绍见锦书有危险,忙抽出了身上的剑递给了锦书。
  锦书迅速的接住了,接住之后脑袋便有些犯懵,她没杀过人啊,就是那次被人劫持,她逼不得已向人放箭也没把人给射死,再说这剑该怎么用?她完全没个章法,冯似珍紧紧的抓住了她的衣裳,聂绍此刻也自顾不暇,这时候只有靠自己了吧。
  她想不出任何的剑法,只是双手紧握着剑柄,一阵乱砍。
  “小子,你往哪里坎。”戴眼罩的瞧出了锦书不会使剑,便随口嘲笑了一句。
  锦书只知道危险靠近,保命要紧,她才顾不得那么多,依旧一通乱刺,在回掣中,没想到当真刺中了那人的脸。
  那人原本戴着眼罩,如今脸上又新添了口子,鲜血直流,模样更是瘆人。她依旧靠着自己原本就不怎么强大的力量挥舞着手里的剑,虽然没有章法,但也能唬人。这时候聂绍已经将麻烦解决掉,冲到了锦书身边,几招过去,就解决了一个。
  然而锦书觉得胳膊都快要断掉了,手中的剑也终于落到了地上。那些马贼也被打得落花流水,逃的逃,散的散了。
  聂绍将剑取回,重新装回了剑鞘里,他扭头看了一眼程锦书,却见她气喘微微,神情有些慌乱。心中暗道,也不知这个女人到底害不害怕。


第一百三十一章 倾慕
  出了陕地,到吕梁后山地越发的多了起来,山地一多,行程就便慢了,再加上人烟稀少,没能在天黑前找到落脚的地方渐渐的也成了家常便饭。好再这个季节不算冷,蚊虫也不算多,也还没到雨水的季节,因此倒还不算太坏,三人倒能勉强应付过去。
  又遇上了露宿时候,这次的运气依旧不算太坏,他们找到了一个安身的山洞,这山洞虽然不够大,但三个人将就一晚是足够了。
  面前已经生了一堆火,冯似珍靠着岩壁坐着,锦书正拨弄着火堆,聂绍出去了,说是找些吃的回来,外面已经是漆黑一片了,天知道他能找些什么吃的回来。
  洞中两个男装打扮的女人都没有说话,冯似珍虽然靠壁坐着不大动弹,但一双眼睛一直都跟着锦书转,锦书举手投足间都让她觉得那般的赏心悦目,看得痴了,冯似珍怔怔的说:“我长了十几年,从来没有见过犹如程郎君这般俊俏的男人。想来程郎君很招女人们的喜欢。”
  锦书听了这话先是愣了愣,后来才暗道,原来一路走来,自己女扮男装的事还没败露啊,她冷淡的答道:“有个姓赵的世子才是风度翩翩,姿容无双。可惜啊,人不能只看容貌。”
  冯似珍笑道:“我不认识什么赵世子,我只知道程郎君。我只知道程郎君是天底下最俊俏的男人。”
  这是什么夸奖的话,锦书一点也欢喜不起来。
  “程郎君不像个读书人,您说自己是个商人,但我瞧着也不大想。郎君到底是做什么的?”冯似珍很想和锦书单独说会儿话。
  锦书心道真的不像啊?她犹豫了一会儿才道:“我是个大夫。”
  “大夫?哪里有这样年轻好看的大夫,那我天天生病也乐意。程郎君娶妻没有?”
  “我有家室了。”锦书淡淡的说。
  冯似珍听说,不免有些失望,轻咬嘴唇道:“程郎君那天与马贼搏斗的英姿一直在我脑海里盘旋,也总是梦见那一幕……”
  还没等冯似珍说完,聂绍就进来了。
  “老天,聂兄你哪里来的本事。”锦书在看见聂绍提着已经处理过了野鸡,一只剥了皮的野兔,手上还有几根莴苣。
  “我来料理这些吧。”
  聂绍点点头。他怕两个女人见不得血腥,兔子和鸡他都宰杀好,在溪水边已经清洗干净了。
  身上还有一大块好不容易留存下来的粗盐块儿,锦书将野鸡和兔子用粗盐抹了一遍,架在了火上烤了起来。没有锅,即便是有蔬菜也煮不了,好再莴苣生吃的话也能勉强下肚。
  肉质在火上烤着,没过多久肉香四溢,闻着就咽口水。
  等到肉烤好,锦书拿着刀先割了鸡腿给了聂绍,接着又将一块肉质好的地方给了冯似珍。
  这肉闻着真香,尤其是在这饿了许久后,她撕咬了一块下来,细细的品尝,这野鸡肉并不好吃啊。虽然烤之前已经用粗盐抹过一遍鸡身,但盐味并没有浸入到内里,所以吃来淡而无味,甚至还带着一股难咽的土腥味,而且十分的柴,一点油水也没有。和想象的美味相差甚远,怎么说呢,她有些咽不下去了,冯似珍嘴巴里包着野鸡肉,嚼了几下,犹豫着要不要吐出来,她暗自抬头看了一眼,却见另两人吃得都很像,她也只好梗着脖子努力的吞下了肚。
  吃过了野味,锦书已经将莴苣的皮剥掉了,露出了里面青翠的部分,她将莴苣分给了另两人。聂绍眉头也没皱一下,握着莴苣就大口的嚼了起来,见他吃得有滋有味的,冯似珍也咬了一口,有一股苦涩的味道,她只咬了一口就没再吃了。
  胡乱的应付了肚子,大家靠着岩壁便准备睡觉,火堆并没有熄灭。
  睡到了半夜,冯似珍被风给吹醒了,她似乎听到了什么野兽的嚎叫,睡意顿时就给吓跑了,却锦书睡得正香,她心中害怕,便挨了过去,贴着锦书的身子,依偎在锦书怀里顿时觉得很温暖,再也不会害怕。
  一跋山涉水,餐风饮露,吃尽了苦头,进晋阳城的时候已经是三月初十了。
  辛劳了这些日子,锦书打算在晋阳好好的歇息两日休整好再出发。到了晋阳后,冯似珍便要与锦书他们道别了。
  “我先回家去,等回去告诉父兄他们后再请程郎君到家里做客。”
  锦书淡然道:“也没什么要紧的,就此别过吧。”
  冯似珍走的时候有些依依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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